办税指南企业白条入账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哪些“白条”可以税前扣除?

哪些“白条”可以税前扣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难免会遇到无法取得发票的情形,对于会计人员而言,企业实际发生的所有支出都应当在会计账簿中列支,但能否税前扣除却需要区别对待。
那么到底哪些“白条”可以在税前扣除?哪些情形必须使用发票进行税前扣除呢?一、支付给个人500元以的小额零星支出可以“白条”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1.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018年第28号公告)规定,对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2.小额零星判断标准: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3.起征点:增值税起征点应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税[2016]36规定执行。
即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4.按期纳税与按次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
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税[2016]36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照章纳税。
5.举例分析某企业支付给王师傅维修办公场所空调费用280元,王师傅为企业开具收款收据,标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
问,该收据能否税前扣除?分析:如果企业支付的款项的对方即王师傅为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个人,那么企业可以凭该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王师傅为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个人,应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也就是企业不得凭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必须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情形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白条可以入账吗?企业白条入账应如何把握?_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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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企业采购的原材料由没有提供发票,这样可为难了采购公司的财务,也有很多误区说白条是不能入账的。
那么究竟白条可以入账吗?企业白条入账又应如何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白条一般作为非正式单据入账是不属于税法规定的税前可抵扣费用,所以到期末时需要做纳税调整。
但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释义:真实、合法和合理是纳税人经营活动中发生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主要条件和基本原则。
可进行税前抵扣的白条有哪些特征?1.真实性:即费用为企业实际发生。
更多资料下载会计学堂官网2.合法性:即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
3.相关性:即费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
4.符合性:即符合税法扣除的规定、标准。
5.非经营活动性:即费用本身不具有经营活动的特性。
那么白条入账一般涉及哪些业务呢?1.涉及到个人行为,付给个人的各种补偿、赔偿费用。
白条入账问题解析【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三,白条入账的主要影响: “白条入帐”主要是影响会计确认,以及税务上的企业所得税,既然 是“白条入账”那必然就要发生一种业务相对应就是企业的某项资产被 “白条”顶替拿走了,如果说当用非正式单据来当发票用的时候才说是 “白条”,那么从的税务考虑白条主要对费用及所得税的影响。(以下具 体分析) 四,涉及到白条的主要法律规范: 1、《会计法》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 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 人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单位、个人
4,还有即使是大额业务行为,企业也需要开具发票但是因各种原因未 取得发票,(此种情况不讨论。)
备注:对于以上无票行为很多单位都是找一些不相关的发票去报销, 这一点本人保持沉默,不支持也不反对,因为这确实是税法上很难堵的 一个漏洞,但是我们国家税收基本上,申报、管理、稽查分开,你能申 报上、不一定不会被稽查查出来。
五,是不是“白条”所产生的费用都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已经废止了,那我 还列示在“四”中目的何在?因为在此之前确实有“可以税前扣除的白 条费用”的说法,似乎还很合理很多解释都是基于国税发[2000]84号, 如果《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今天还有效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仔细 分析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规定,在不同费用范畴内用的分别是“有 效凭证或资料”、“合法凭证”,通过对比我们可以推断出,“没有发票 的业务招待费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因为只要有效凭证或资料,没有说 要合法凭证”而五十二条“合法凭证”,我们应该就要理解成发票了,即 没有发票就不能税前扣除。 六,而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已经废止了,但是企业总有白 条的出现,财务人员入账应该怎么把握? 对于这个问题应该要尊重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企业所得税法第八
白条入账

白条入账所谓白条,财务上指非正式单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
由于它是“非正式单据”,白条费用一般情况下不得在税前扣除。
否则,不仅要按偷税论处,而且要按《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但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有些项目的白条费用只要符合真实、有效的要求,可以在税前扣除。
例:某企业2007年度管理费用账户有这些白条费用:1.白条支餐饮费20万元,其中10万元为职工在食堂的就餐费用;6万元为该企业在职工食堂中用于招待客户的就餐费用;4万元为在外招待客户就餐费用。
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取得发票(以上费用均真实有效)。
经核算,该企业2007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总额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2.白条支职工张某因工死亡赔偿金22.5万元(张某家属出具收条)。
3.白条支会议费1.5万元。
4.白条支厂房租金2万元。
上述白条费用,哪些可以在税前扣除?第一,可以税前扣除的白条费用。
职工食堂招待客户的就餐费6万元,职工张某因工死亡赔偿金22.5万元,可以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这就是说,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只要能提供真实的有效凭证,就可以税前扣除,而不一定非要“合法凭证”才可以税前扣除。
因此,该企业白条支职工食堂招待客户就餐费6万元可以税前扣除。
《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该企业支付的职工死亡补偿金,既不属于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经营服务,又不属于其他经营活动,该职工家属也不可能为此开具发票,税法也没有规定企业支付的职工死亡补偿金不能在税前扣除。
同时,《企业财务制度》第一百零四条第(二)项的管理费用中包含劳动保险费,劳动保险费项目中又包含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费用。
白条可以入账!这8种白条通通可以税前扣除!不知道就亏大了!

白条可以入账!这8种白条通通可以税前扣除!不知道就亏大了!白条能入账吗?怎么操作?快跟一起看下!01注意!白条其实可以入账!很多人认为“白条”绝对不能入账,不然会有各种各样的财务风险。
其实这句话说的对也不对,做账是以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为标准,而不能以税收作为记账的依据和出发点,财务做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客观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因此,真实发生的业务需入账才能达到准确完整核算的要求。
而发票则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常见凭证,但是!并不是唯一的扣除凭证!税前扣除凭证什么是税前扣除凭证?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
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02这8种情形没有发票也能凭白条、单据税前扣除说完了税前凭证,再来看看这8种不需发票、只要有单据或者白条就能税前扣除的情况:1.现金折扣企业销售给乙公司10万元的货物,按照协议约定:为鼓励客户及早付款,10天内付款给予5%的现金折扣。
借:银行存款 9.5万元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0.5万元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0万元注意:以上5000元的现金折扣不需要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
可以凭借双方合同、折扣结算单据、银行付款单据等据实扣除。
2.违约金甲方与乙方签订销售合同,甲方向乙方销售钢材,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按照合同约定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20万元,目前款项已经转账支付,但是乙方不愿意开具发票。
注意: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支出,属于不涉及经营行为(即经营行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为发生)的赔偿金,取得收据即可。
财税实务:一张1200元的白条收据入账,被税务罚款1000元!你要说点什么呢-

一张1200元的白条收据入账,被税务罚款1000元!你要说点什
么呢?
天津市东丽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对一家新三板企业2014年1月1日至2015
年12月31日的涉税情况检查中发现,公司2015年10月的营业费用1200元是以一张白条代替发票下账的.
后调查发现,原是因为公司营销人员离职,导致暂时以收据入账的修车费用1200元,没有及时向修理公司索要发票所导致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应处以1000元的罚款.
案件看似非常简单,但是带给大家的启示非常大,平时工作中忽略的很多细节,可能隐含了太大的税务风险!
关于发票的几个重要事项,一定要看清楚!
1、为什么要处罚?处罚依据是什么呢?
仔细翻阅了,发票管理办法,找到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其实很多人都在讲白条入账不可以税前扣除,那只是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
财税实务:白条和收据的入账问题浅析

白条和收据的入账问题浅析
很多企业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遇到用白条入账的情况,那么白条是不是可以入账,以及是不是能够在所得税前扣除,这都是企业所关注的。
可以肯定的是企业可以用白条入账‚此时白条作为会计的原始凭证的一种,是否符合企业所得税
前扣除条件,还需要认真斟酌。
企业用税法所不认可的凭据入账,计入成本费用,就会产生“白条费用”。
首先我们先来认识以一下什么是白条?所谓白条,是指行为人开具或索取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发货票和收付款项证据,以逃避监督或偷漏税款的一种舞弊手段。
除了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统一收款收据;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费收款收据;特殊部门的特制凭证,如邮政部门的收据、铁路部门的客票,银行部门的特种转账凭证、收据等,其余的都可以说是白条。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第6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根据该条款可知,允许报销的费用都需要取得正规发票才允许报销,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
白条列支

白条列支发布日期:2008年04月29日字体:【大】【中】【小】问题内容:是否允许小金额白条在交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列支?允许列支的金额在什么范围内?如不允许在税前列支,是否可以用交纳企业所得税后的权益(如盈余公积)进行做账处理?回复意见: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对于白条列支的费用,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
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明确规定,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据此,对于白条列支的费用,按常规进行账务处理,并作为纳税调整,不可以处理到税后的权益(如盈余公积)。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有关安全费是否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发布日期:2008年05月29日字体:【大】【中】【小】问题内容:高危险企业计提的安全费,如果期末有余额,即计提了但是没有支出花销完,年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否调增利润?回复意见: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附件1《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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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白条入账”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出于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的需要,税法对外来原始
凭证的规定更加详细、具体和专业,纳税人在发生了费用支出后,必须获取规定种类和样式的票据,否则就不得在税前扣除。
在实
际操作中,纳税人有可能无意取得不符合财务制度和会计凭证手
续的“白条”作为原始凭证计入成本、费用的情况较多,原因也
较为复杂。
现将“白条入账”处理意见和政策依据简析如下。
一、“白条入账”处理意见和政策依据
“白条入帐”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内容不真实的
“白条”入帐。
对这一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内部的处理意见一致,这里不做讨论;另一类是以内容真实的“白条”入帐。
对这一类型
问题的处理,长期以来,税务部门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意见,而
且都有其政策依据。
意见一:对于白条列支的费用,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
纳税人确实发生了“白条”所列示的经济活动内容,不存在虚假
列支成本、费用,增大亏损或减少利润的行为,只是由于某种主
观或客观原因,没有取得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则应当根据发
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仅对其“白条入账”行为给予相应的税务处罚,而不按偷税处理。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意见二:对于白条列支的费用,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将违规金额全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除对调整后盈利的企业责令其补缴相应的所得税税款外,还将依照《征管法》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进行罚款处罚,对调整后仍旧亏损的企业,适用《征管法》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释义:……真实、合法和合理是纳税人经营活动中发生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主要条件和基本原则。
真实性是税前扣除的首要条件。
真实性是指除税法规定的加计费用等扣除外,任何支出除非确属已经真实发生,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在判断纳税人申报扣除的支出的真实性时,纳税人必须提供证明支出确属实际发生的“足够"的“适当"凭据。
根据会计法和发票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须提供发票的,发票就是适当的凭据;可以自制凭证的,如工资费用分配表、折旧费用分配表等,自制凭证就是适当凭据;境外购货,如果没有境外发票,进口报关单就是适当凭据。
因此,只要税法有要求,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要求,纳税人必须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适当凭证。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加强税收征管
的若干文件中也多次明确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
得在税前扣除。
二、两种处理意见的理论探讨
真实扣除观绝对完美地体现了所得税的基本精神,根据所得
税的基本计算公式,收入—支出=利润,缺乏了支出的利润将不再
是真实的利润。
更何况这个支出是真实发生的,不允许扣除的原
因只是因为形式上的不符合规定。
客观、公平、实事求是,这就
是真实扣除派的闪光点。
同时我们也看到,无论真实扣除派的理论观点多么正确,所
得税法设计的多么合理,都无法回避一个现实:在当下的中国,
离开发票的所得税将变得混乱不堪。
所得税法关于税前扣除的规
定很合理,也很客观,但是不实用。
其主流观点所提倡的只要能
提供实际发生的凭据,比如支票存根、合同等,按照权责发生制
原则,就应该在税前得以扣除。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如果付款方
不必须索取发票,那么销售方必然想方设法隐瞒收入、延迟收入、国家税收体系将面临解体的危险。
三、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建议及举措
根据所得税法精神,考虑中国当前税收环境,我们认为税务
机关在扣除问题上应该做到:以“真实发生的有关、合理支出应
予税前扣除”为原则,对企业发生支出所取得的问题发票区别对待,转变观念,将检查重点放到业务真假上来。
纳税人为证实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应提供申报扣除项目的税前
扣除凭证。
企业所得税法对扣除凭证的要求是与收入“相关”,
没有规定发票以外的单证不能作为扣除依据,也没有关于“白条”不得税前扣除的规定。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扣除所提供的凭证,如有疑问应当进行核实,结果属实的,在不造成不缴、少缴流转
税的情况下,应允许扣除;结果虚假的,按偷税处理;难以核实的,可以核定所得税额计征所得税;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应按
发票管理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