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机构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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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流程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流程

依法依规原则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应依法依规进行,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维护职工权益原则
在国有企业产权交易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职 工的权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02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前期准备
确定产权交易的主体和客体
确定产权交易的主体
国有企业作为产权交易的卖方,需要 明确产权交易的主体,即确定参与交 易的国有企业或其下属单位。
02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规范和标准包括交易程序、交 易方式、价格评估等方面。
03
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规范和标准进行制 定和监督,确保交易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确定产权交易的客体
在确定交易主体后,需要明确产权交 易的客体,即交易的具体资产或股权 ,确保交易标的合法合规。
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
对交易标的进行资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等,以确定其市场价值。
股权评估
对涉及股权交易的标的进行股权评估,以确定股权的价值和 比例。
制定产权交易方案
制定交易方案
根据交易标的和市场情况,制定详细的产权交易方案,包括交易方式、价格、支付方式 等。
方案审批
将制定的交易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确保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
报批与公告
报批
将产权交易方案报请相关政府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交易。
公告
在获得政府批准后,通过指定媒体或平台发布产权交易公告,向潜在买家或投资者公开招揽意向方。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后期工作
产权交接与变更登记
产权交接
在交易完成后,买方和卖方需要进行产权交接,确保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经营权等权利转移至买方。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流程和注意事项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产权转让流程1、主管企业提出可行性分析方案2、法律顾问出具同意转让法律意见3、区财局对可行性方案进行审核4、报区政府审批5、标的企业清产核资6、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包括离任审计)7、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8、评估报告在产权持有单位、标的公司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9、评估核准或备案10、委托产权交易所转让11、产交所在省级以上报刊及产交所网站公告,20个工作日以上12、产交所公开竞拍13、签订交易合同14、按合同收取产权转让款15、权证变更16、资料整理归档二、产权转让注意事项1、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产权不得转让;被设置为担保物权的企业产权转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穗国资[2008]35号第九条)2、可行性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没有董事会的须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穗国资[2008]35号第五条之二)3、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职工安置方案需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穗国资[2008]35号第五条之二、第十条之九)4、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按照政策规定处理好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解决转让标的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并做好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

(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第二十二条)5、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提供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和有偿用地的地价评估报告(具体办理依据是穗府[2000]25号《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改革转制中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通知》)。

(穗国资[2008]35号第十条之九)6、协议转让须报经市、省国资委批准;经批准协议转让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市、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

(穗国资[2008]35号第七条之三)7、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业务流程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业务流程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业务流程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业务流程为确保国有产权交易流转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省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产权交易机构产权交易规则》、《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试行规则》,制定本业务流程第一章审核登记第一条交易申请提交直接向省产交中心提出申请出让或购买产权的,填写《产权出让申请书》或《产权购买申请书》;委托省产交中心或省产交中心会员单位代理向省产交中心提出申请出让或购买产权的,须与省产交中心或省产交中心会员签订《产权出让代理委托书》或《产权购买代理委托书》第二条材料审核出让方应提交以下材料:出让方基本情况摘要说明并附:1、出让方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及电脑查询单、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转让标的企业及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说明;3、产权权属证明出资人或其本级*批准转让的文件;经批准的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出让标的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近期财务报表;出让标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文件;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或其它专有权利的权属证书;对购买方条件的基本要求(购买方所处行业及其类型、资质、财务状况、商业信誉、经营情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职工安置、付款方式等);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省产交中心接受出让委托后,对转让方或会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购买方应提交如下材料:购买方基本情况摘要说明并附:1、购买方的资格证明;2、近期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购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支付能力证明;3、如购买专卖、专营等产权,需提交取得相应的资格和条件的证明文件;4、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收到产权收购申请后,省产交中心对收购方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规范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并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第三条受理登记出让申请经省产交中心审核通过后,出让方与省产交中心签订《产权出让委托合同》;通过会员代理的,应将《产权出让代理委托书》报省产交中心备案省产交中心向出让方出具《出让委托受理回执》,并统一办理产权出让上市登记手续购买申请经省产交中心审核通过后,购买方与省产交中心签订《产权收购委托合同》;通过会员代理的,《产权购买代理委托书》要报省产交中心备案省产交中心向购买方出具《购买申请受理回执》,并统一办理产权收购登记手续第二章信息披露第四条省产交中心采取挂牌公告等方式发布信息挂牌公告的内容由省产交中心会同出让方商定公开发布前报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在5个工作日内未明确表示异议的,省产交中心可同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金融类报刊、中心网站和交易场所进行相同内容的信息发布挂牌公告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第五条公告的产权转让信息包括如下内容: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其它需披露的事项第六条撤销或停止挂牌产权转让信息一经挂牌公告,在挂牌期限内未经省产交中心同意,不得提出撤销或停止挂牌因特殊原因确须撤销或停止挂牌的,应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省国资委批准后停止挂牌省产交中心于获得批准当天撤销其挂牌,出让方同时在原发布媒体上刊登撤销挂牌公告,公告日为起算日第七条延长或终止挂牌挂牌期满,对挂牌标的无人提出受让的,省产交中心可根据申请人请求延长挂牌期限或终止挂牌第八条挂牌公告信息查询挂牌公告期间,购买方可以通过交易场所、中心网站或报刊查询项目有关信息在确定产权交易方式前,出让方仅可以通过省产交中心了解意向购买方的数量,在确定交易方式后,才可以查询购买方基本情况摘要省产交中心为交易双方保守商业秘密第三章交易组织第九条信息发布后,省产交中心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市场发动,并配合、协助、组织交易各方进行商务洽谈,采用合适的竞价方式,组织撮合交易第十条选择、确定交易方式省产交中心主要采取竞投、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竞价交易方式具体交易方式由省产交中心发出《产权交易规则确认通知书》,经出让方签章予以确认,然后组织实施省产交中心确定交易方式的原则是:只有一家购买方提出购买申请,或按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的,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组织交易;有两家及两家以上购买方提出购买申请,应采取竞投或拍卖方式组织交易;对不适于组织竞投或拍卖的,经出让方申请,省产交中心批准,采取招投标方式组织交易第十一条挂牌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省产交中心根据有关规则和购买申请的实际情况,将挂牌公告结果书面通知出让方,并将公告结果和拟采取的具体交易方式抄报省国资委国资委在5个工作日内未明确表示异议的,省产交中心将按确定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第十二条交易双方可对交易项目涉及的人员安置、债务承续等问题设置交易条件,该交易条件应作为确定成交价格的前置性条件出让方应参考资产评估值确定出让底价,向省产交中心提交《出让底价通知书》第十三条特殊交易处理在挂牌公告期限内或组织交易的过程中,当公开征集的购买方所申报的购买价格均低于省国资委批准的底价时,省产交中心应暂停交易,并向省国资委报告,待省国资委批准同意后,继续组织交易第四章成交签约第十四条确定交易条件及成交价格省产交中心在交易条件及成交价格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发出《成交合同要件确认书》,并由交易双方签字确认第十五条交易公示《成交合同要件确认书》签定后,经审核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即在省产交中心公告栏、中心网站上进行成交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交易编码、交易主体、交易标的、交易条件、交易价格和交易合同签定时间等,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省产交中心在公示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挂牌公告结果通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并将《产权成交合同要件确认书》退还交易双方第十六条成交签约经公示没有问题的,省产交中心提供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组织指导交易双方签约,收取交易佣金产权交易合同文本应包括如下事项:出让、受让双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出让标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出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以及盈亏处理情况;出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产权交易的税费负担;产权交割方式和期限;合同变更和解除条件;违反合同责任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签约日期;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七条指导并组织签约省产交中心指导出让方和购买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填写具体合同内容,组织双方正式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中心审核后正式生效第十八条收取交易佣金凡由省产交中心或中心会员代理的交易项目,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交易双方向交易省产交中心或代理方支付交易佣金第五章结算交割第十九条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通过省产交中心的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帐户,统一办理交易价款结算,收取登记挂牌手续费,划转交易价款购买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按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将交易价款汇入省产交中心的交易资金结算专用账户省产交中心负责对购买方划转的购买资金来源进行核实,经确认无误后入账,向出让方发出《交易价款到账通知》出让方、购买方向省产交中心缴纳登记挂牌手续费,出让方的登记挂牌手续费,可从交易价款中扣除有关权证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交易双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省产交中心,省产交中心根据省国资委的指令或受让方的通知将交易价款划转到*财政专户或出让方指定帐户第六章交易鉴证第二十条省产交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应符合下列条件:出让方和购买方签订了规范的《产权交易合同》;购买方已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好购买结算资金的支付或担保手续交易双方应缴纳的登记挂牌手续费等交易费用已经全部缴清;国有产权交易涉及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应提交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文件;涉及外资收购的,应提交外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具备*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一条办理审批手续填写《产权交易项目审批表》,经省产交中心相关部室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第二十二条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审批完毕,省产交中心在产权交易凭证上加盖公章和负责人印鉴后分别向交易双方出具。

国有资产挂牌交易流程

国有资产挂牌交易流程

国有资产挂牌交易流程国有资产挂牌交易是指国家授权的机构将国有资产挂牌上市,通过交易市场的买卖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流转和优化配置。

国有资产挂牌交易流程是指国有资产挂牌交易的各项程序和环节,下面将详细介绍国有资产挂牌交易的流程。

首先,国有资产挂牌交易的流程包括资产评估、挂牌申请、信息披露、挂牌审批、挂牌交易等环节。

其中,资产评估是国有资产挂牌交易的第一步,通过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交易价格。

挂牌申请是指国有资产所有者向国家授权的机构提交挂牌申请,包括资产基本信息、评估报告、挂牌意向等内容。

信息披露是指国家授权的机构将挂牌资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披露,包括资产情况、交易条件、风险提示等内容。

挂牌审批是指国家授权的机构对挂牌申请进行审批,确定是否符合挂牌条件。

挂牌交易是指挂牌资产在交易市场上进行交易,实现国有资产的流转和优化配置。

其次,国有资产挂牌交易的流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资产评估需要选择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其次,挂牌申请需要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确保挂牌资产的信息披露和审批工作顺利进行。

再次,信息披露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披露,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最后,挂牌交易需要在交易市场上进行,确保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最后,国有资产挂牌交易流程的完善对于国有资产的流转和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的流程和严格的监管,可以保障国有资产的交易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提高国有资产的流转效率,促进国有资产的价值最大化。

因此,国有资产挂牌交易的流程应当得到高度重视,不断完善和优化,为国有资产的流转和优化配置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国有资产挂牌交易流程是国有资产流转和优化配置的重要环节,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确保其顺利进行。

只有通过规范的流程和严格的监管,才能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流转和优化配置,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希望相关部门和机构能够加强对国有资产挂牌交易流程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制度和规定,为国有资产的流转和优化配置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2篇
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上)
国有产权交易是指政府或相关授权机构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的交
易活动,其中包括产权出让、租赁、抵押、转让等。

为了规范国有产
权交易行为,提高交易效率和透明度,北京市设立了产权交易所,并
制定了相应的流程。

1.申请阶段
申请人根据自身的需求,向北京市产权交易所提出国有产权交易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交易方式、交易对象、交易价格等。

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
材料。

2.审核阶段
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将对申请进行审核,主要包括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
真实性的核实,以及交易意向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评估。

审核通过后,产权交易所将向申请人发放“交易准备函”,明确交易条件和要求。

3.委托阶段
申请人在收到“交易准备函”后,可以选择委托产权交易所作为交易
服务机构进行国有产权交易,也可以自行处理交易事务。

如选择委托
产权交易所,申请人需与产权交易所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

4.交易公告阶段
产权交易所将依据委托人提供的交易条件和要求,对待交易的国有产
权进行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产权基本信息、交易条件、交易方式、交
易价格等。

公告将以媒体发布、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等形式进行。

5.竞价交易阶段
在公告期限内,符合条件的交易方将递交竞价文件,并按照约定的方
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产权交易所将组织竞价交易,确保竞价过程公平、
透明。

竞价结果以最高价成交。

(未完,待续)。

产权交易流程

产权交易流程

产权交易流程产权交易是指转让或出售一项财产的拥有权的活动。

在中国,产权交易是一个复杂的流程,包括多个环节和各种手续。

下面将介绍一个一般的产权交易流程。

第一步:准备在进行产权交易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首先,买方和卖方需要签订意向合同,明确双方的交易意愿和基本条件。

然后,双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和资料,如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

第二步:评估在确定交易意向后,买方需要对产权进行评估。

评估包括对产权的实际价值和潜在风险的分析。

买方可以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也可以自行进行评估。

第三步:签订正式合同在完成评估后,买方和卖方需要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中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交付和过户等事项。

合同一般由律师起草,双方确认后签字盖章。

第四步:支付款项在签订合同后,买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买款项。

款项一般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第五步:交付和过户完成买方支付款项后,卖方需要将产权交付给买方。

交付可以是实质性的交付(如房屋钥匙的交付)或象征性的交付(如交付一份交付通知书)。

交付后,买方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过户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过户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如合同、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

经过审核和审批,产权过户手续完成后,买方即取得产权。

第六步:登记和备案完成过户手续后,买方需要将产权进行登记和备案。

登记是为了将产权信息记录在相关部门的登记簿上,备案是为了将交易信息备案在相关部门的档案中。

第七步:支付相关费用在完成登记和备案后,买方需要支付相关的费用,如交易税费、过户费、登记费等。

费用一般需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总而言之,产权交易流程包括准备、评估、签订合同、支付款项、交付和过户、登记和备案以及支付相关费用。

这个流程需要双方遵守法律法规,并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

通过这个流程,买方能够合法取得产权并成为财产的新拥有者。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流程及操作细则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流程及操作细则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流程及操作细则一、准备阶段1.确定交易目标:明确要交易的国有产权类型、所属企业、出售比例等。

2.评估估价:通过专业机构对待交易产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和估价,确定合理的转让价格。

3.交易准备:制定交易方案,确定交易方式、交易对象和交易期限等。

4.相关手续: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包括国有资产审计、行政审批、法律审查等。

二、信息公开阶段1.公告发布:按照规定程序,公开发布国有产权交易公告,包括交易标的、交易方式、转让条件、交易安排等。

2.提供资料:提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财务报表、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供潜在买家参考。

3.信息披露:及时向社会公开产权交易信息,确保交易公开透明。

三、潜在买家筛选与竞价阶段1.买家资格审查: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潜在买家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合格的买家参与竞价。

2.披露信息:向买家提供更详细的交易标的信息,包括公开资料和非公开信息。

3.竞价方式:根据交易标的的特点和市场需要,确定适合的竞价方式,如公开招标、拍卖、协议转让等。

4.竞价结果: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最终的买家,签署合同。

四、交易合同签订1.合同起草:根据双方达成的意向,起草交易合同,包括交易标的、价格、付款方式、交割条件等。

2.交易谈判:双方依法进行交易谈判,商定各项具体内容,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

3.合同签订: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由各方签字确认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交割和审批1.交易款支付:买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交易款项,卖方确认收款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2.执行审批程序:卖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并办理有关证照、产权、登记等事项。

3.交割手续:买方和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交割手续,如产权过户、股权转让等。

六、交易后的监督和管理1.监督管理:政府部门对交易后的企业进行监督,确保购买方按照合同约定对企业进行正确管理和使用。

2.处理纠纷:如出现交易争议或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操作流程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操作流程

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操作流程一、准备工作阶段1.确立产权交易主体:确定产权转让方、产权受让方和中介机构(如证券交易所、产权交易所等)。

2.产权评估:由专业机构对国有企业的产权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

3.编制产权交易方案:制定产权交易的基本规定、流程和条件,明确交易方式和价格确定的方式等。

二、信息公示和报名阶段1.公示产权交易信息:通过媒体或官方网站公布产权交易的基本信息,包括产权的类型、规模、交易方式、条件等。

2.报名登记:产权受让方依据公示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介机构提交报名登记材料。

三、交易申报阶段1.筛选报名者:中介机构对报名登记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2.交易申报:报名者依法向中介机构提出产权交易申报,包括拟受让的产权、出让价格、交易方式、交易条件等。

四、交易确定阶段2.公示交易信息:对通过审核的交易申报进行公示,公布交易标的、出让方、受让方、交易价格等信息。

3.产权交易协议签署:交易申报通过后,出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协议,约定具体的交易事项。

4.监督审查:相关主管机关对交易进行监督审查,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五、交割过户阶段1.交易履约保证:交易双方按照产权交易协议的约定,缴纳交易款项或提供履约保证金。

2.交易履约:出让方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将产权转让给受让方,同时受让方支付相应的交易款项。

3.交易验收:交易双方对交易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确保产权转让顺利完成。

六、公示和备案阶段1.公示交易结果:交易完成后,中介机构公示交易结果,公布交易完成信息。

2.备案手续:产权交易完成后,双方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手续,确保交易合法有效。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操作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的交易类型、交易主体和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权交易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详细的操作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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