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使用学位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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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86]学位字001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86]学位字001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正文:----------------------------------------------------------------------------------------------------------------------------------------------------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86]学位字001号1986年4月1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一、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单位,是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行使审批权。

审核工作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三个文件的精神,按照第三批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学科范围和条件。

(一)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范围是:综合大学和师范院校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和理学门类,以及综合大学中与理学密切相关的工学门类各学科、专业;理工科院校的工学门类以及与工学门类密切相关的理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医学院校的医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农林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农学门类各学科、专业;中国科学院各学部的理学和工学门类各学科、专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门类的各学科、专业。

(二)属于上述门类的学科、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才可自行审批:1.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简称《专业目录》,下同)中的一级学科范围内,首批和第二批授权学科、专业点中,至少有一个学科、专业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者至少有两个学科、专业已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5艺考编导专业高考即兴评述参考

2015艺考编导专业高考即兴评述参考

2015艺考编导专业高考即兴评述参考(一)2015艺考编导专业高考即兴评述参考:“汉服毕业典礼”是有必要这样秀吗事件回放:近些年,很多高校探索具有中国传统特色的学位服,不断引发社会关注。

6月20日,江苏师范大学连续第三年举行研究生汉服毕业典礼,因有教育部门官员应邀出席,所以格外引人注意,也激起了热议。

正方传统中式学位服合情合理当下社会广为熟悉的学位服包括学位帽、流苏、学位袍和垂布四部分组成,1994年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定通过,并下发《关于推荐使用学位服的通知》,称这种学位服“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世界惯例”,将之作为统一规范的学位服,向全国学位授予单位推荐使用,同时要求其他样式的学位服一律废止。

可是,引发质疑和诟病的是,这种学位服中国元素很少,西方特色突出,基本上照抄自欧美学位服。

探索中国传统特色学位服和毕业典礼,江苏师大等高校的做法值得肯定和称赞。

反方汉服“演出”是一种跟风现代大学的根基在哪里?陈寅恪在借为王国维撰写碑文之际,提出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才是一个现代大学得以自立繁荣,学术得以创新,文化得以传承,人性得以涵养的根本。

一所大学,尤其是一所大学的主导者不去思考这些根本性的问题,只知去跟风,只知去考虑在技巧层面去吸引媒体的聚焦,恐怕不是学校之福,更非教育之本分。

所以,从教育部门官员到大学的领导教授,别把精力花在如何经营汉服“演出”和仪式的恢宏精美上,而应该多踏踏实实地考虑如何在日常教学、科研中将传统文化的精髓、中国文化的义理深深植入这所学校的魂魄。

我们不能不说,目前的大学问题多多,弊病丛生。

钱学森之问,其实是每个大学都要应对和解决的,而不是靠几次古装的“演出”就能回应的。

中立穿不穿汉服,也应有边界设想如果今天中国所有的大学毕业典礼都采取穿汉服、行汉礼、奏汉乐的形式,确实会让中国的高等教育多了一点“中国特色”,至少会让人们对传统增加一份印象,对国学增添一份了解。

不过,从弘扬传统文化的态度看,我认为弘扬传统并不体现在某些形式(如礼仪)上,而在于两件事:一、现在在高等教育体制中,究竟有多少真正的国学课,究竟有多少非国学专业的人才获得了良好的国学训练;二、现在从事国学的人,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激活了国学的智慧,让年轻人从中受益?如果从事国学的人不在这些实事上做功夫,只注重一些形式,事实上并不利于国学在千百万普通人心灵深处扎下根,不利于国学的真正复兴。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关于整顿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关于整顿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关于整顿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发文字号】学位[1991]11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发布日期】1991.06.12【实施日期】1991.06.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关于整顿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1991]11号1991年6月12日)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88年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开展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以来,促进了成人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多种类型、多种规格专门人才的培养。

但是,也有一些学校没有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要求办事,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降格以求授予学位的现象。

对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又于1989年11月发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强调了《暂行规定》的各项要求。

然而,通知下发一年来,上述情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

一、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授予标准掌握不一,降格以求授予学位的现象较为严重。

一些学校对外国语和政治理论课没有要求的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了学位。

(二)学位审核把握不严,追求高授予率的现象较为严重。

一些学校不按《暂行规定》的要求办事,造成授予本校和外校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比例过高。

(三)部门职责分工不清,学位授予工作中没有理顺应有的管理体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地方”)和国务院各部委(简称“部委”)高等教育主管部门中,至今仍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不分管学位工作的成人高教管理部门(职工教育处等,下同)主管所属普通高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工作;普通高等学校中,至今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不分管学位工作的成人高教管理部门(成人教育处、成人教育学院或函授学院等,下同)主管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工作。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做好应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准备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做好应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准备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做好应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准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公布日期】1981.12.19•【文号】[81]学位字022号•【施行日期】1981.1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做好应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准备工作的通知((81)学位字022号)国务院各有关部、委、总局,各省、市、自治区高教(教育)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批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名单,已经中央各主管部门初审和教育部复核,并汇总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提请国务院批准中。

考虑到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已临近,现将报批的《首批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名单》及《关于审定首批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工作情况的说明》先发给你们,并对做好授予首批学士学位的准备工作通知如下:一、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除国务院已批准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校应按有权授予最高一级学位的要求来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外,其他学校也应在校一级建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在系一级建立分委员会。

并应根据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定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

各有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和成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学术职称、专长、工作部门等),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分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

请各主管部门在明年二月十五日以前,将所属各学校位评定委员会的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二、各有关高等学校应根据本通知所附的《关于审定首批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工作情况的说明》中第一部分第(二)点的要求,审核确定首批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名单,并应报送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以便检查。

学位服着装规范及注意事项.doc

学位服着装规范及注意事项.doc

学位服着装规范及注意事项
一、学位帽为方型黑色
戴学位帽时,帽子开口的部位置于脑后正中,帽顶与着装人的视线平行。

二、流苏
硕士学位流苏为深蓝色,校长帽及导师帽流苏为黄色。

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结上,沿帽檐自然下垂。

学位授予仪式前,研究生学位帽戴法为,流苏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在学位授予仪式上,授予学位过程中,由授学位的领导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前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及已获学位者,其流苏均垂在所戴学位帽的左前侧中部。

三、学位袍
硕士学位袍为蓝、深蓝两色,校长服为红、黑两色。

穿着学位袍,应自然合体。

学位袍外不得加套其他服装。

四、垂布
垂布为套头三角兜型。

垂布佩戴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上,铺平过肩,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面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

五、附属着装
内衣:应着白色或浅色有领衬衫。

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

裤子: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色裤子或深、素色裙子。

鞋子:应着深色皮鞋。

学位服管理制度

学位服管理制度

学位服管理制度一、学位服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学位服是学生毕业的象征。

学生在毕业典礼上穿着学位服,代表了他们在校期间的努力和学业的成果。

学位服的穿着不仅是对学生个人的一种肯定,也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种肯定。

因此,学位服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对学校教学工作的一种规范和保障。

2. 学位服管理制度可以保证学位服的完好和干净。

学位服是一种特殊的服装,需要经常清洗和维护才能保持其整洁和美观。

通过管理制度的规定,可以保证学位服的清洁和整洁,使毕业典礼更加庄重和隆重。

3. 学位服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学位服的使用效率。

通过规范管理流程,可以保证学生能够及时领取和归还学位服,避免了因为管理不善而导致的混乱和延误。

二、学位服管理制度的制定原则1. 合理性原则。

学位服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流程应该是合理的,既能够保证学位服的使用和管理,又能够给学生足够的便利。

2. 公平公正原则。

学位服管理制度的制定应该是公平公正的,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每一位毕业生都能够享受到相同的权益。

3. 严格规范原则。

学位服管理制度应该是严格规范的,要求学生严格按照管理流程进行操作,保证学位服的使用和管理的有序进行。

4. 保密原则。

学位服管理制度的制定应该保证学生个人信息的保密,不泄露给他人或用于其他目的。

三、学位服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学院学位服的选购。

学院需要在每年的毕业季提前选购一定数量的学位服,以备毕业典礼使用。

2. 学生学位服的领用。

学生需要提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学位服,领取时需要出示有效证件和缴纳一定的押金。

3. 学生学位服的归还。

学生在毕业典礼之后需要及时归还学位服,归还后可以领回押金。

4. 学位服的保管和清洗。

学院需要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学位服的保管和清洗工作,保证学位服的整洁和美观。

5. 学位服的检修和更新。

学院需要定期对学位服进行检修和更新,确保学位服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四、学位服管理的重要性1. 学位服是学生毕业的象征,对于学生个人来说具有很高的纪念意义,学院需要对学位服进行妥善管理,保证它们的完好和干净。

学士服管理制度

学士服管理制度

学士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士服管理,提高学士服管理水平,保障学士服使用者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士服管理单位和使用者,包括学校、学生社团、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学士服管理原则是合理、公正、便利、安全。

第四条学士服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法保护学士服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士服管理单位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设置学士服使用规则,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学士服使用者应当遵守学士服使用规则,爱护学士服设施,文明使用学士服。

第二章学士服使用管理第七条学士服使用者应当在学士服管理单位指定的场所和时间使用学士服,不得超时或越区使用。

第八条学士服使用者应当遵守学士服使用场所的秩序,不得在学士服内吸烟、喧哗或进行其他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学校学士服使用者应当凭借学生证、一卡通等有效证件进行学士服的借用和使用。

第十条社团、社会团体等学士服使用者应当凭借身份证、组织机构证明等有效证件进行学士服的借用和使用。

第十一条学士服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归还学士服,并对借用学士服时的损坏、遗失等情况负责。

第十二条学士服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学士服的使用登记制度,便于管理学士服的使用情况和维修维护情况。

第三章学士服设施维护第十三条学士服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学士服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学士服设施的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学士服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学士服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学士服设施的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学士服使用者对学士服设施的损坏、遗失等情况应当立即报告学士服管理单位,并按要求进行赔偿或补偿。

第十六条学士服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学士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及时对学士服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四章学士服管理执法第十七条学士服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学士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学士服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学士服管理巡查制度,对学士服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学士服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学士服管理处罚制度,对违规使用学士服的行为予以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用学士服等。

学位服的意义及着装规范

学位服的意义及着装规范

学位服的意义及着装规范学位服的意义及着装规范为了构建大学礼仪文化,弘扬大学精神为获得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隆重举行“大学学位授予仪式”,这个仪式是大学教育的一个延续,是学校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学服是用于表明在大学或相关机构获得学位的服装,是学位的有形标志之一学服一般由学位袍、垂布、学位帽、流苏等四部分组成,其起源可以追溯至中世纪大学其承载的意义和价值不容忽视学位服是学位获得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校(院、所)长、学位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出席学位论文答辩会、学位授予仪式、名誉博士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及庆典等活动所穿着的正式礼服。

学位服着装规范学位服作为专用服装,着装应依照下列规范:(1)学位帽戴学位帽时,帽子开口的部位应该置于脑后正中,帽顶与着装人的视线平行。

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檐上,沿帽檐自然下垂。

未获学位时,流苏垂在着装人所带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学位授予仪式上,授予学位后,由学位委员会主席或校(院、所)长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前方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

校(院、所)长、学位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和已获学位者,其流苏均垂在所戴学位帽的左前侧。

(2)学位袍穿着学位袍,应自然合体。

学位袍外不得加套其他服装。

(3)垂布垂布为套头三角型,佩戴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背处,铺平过肩,扣袢扣在学位袍钮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

垂布按授予学位的文、理、工、医四大类分别佩戴。

(4)着装搭配衬衫:应着白色衬衫。

领带:男士系深红色领带,女士可系深红色领带或深红色领结。

裤子:男士着黑色裤子,女士着黑色短裙、丝袜或黑色裤子。

鞋子:应着黑色皮鞋。

在学位授予典礼上,学位委员会主席将学位获得者学帽上的流苏从右方拨至左方,然后授予学位证书,细微动作寄寓深远精神被授予者向主席鞠躬致谢。

?时间一锅米饭,放到第二天,水气就会干一些;放到第三天,味道恐怕就有问题;第四天,我们几乎可以发现,它已经发馊;再放下去,恐怕就要发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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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使用学位服的通知
(学位办[1994]22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学位制度和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根据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制定一套既有中国特色的又符合世界惯例统一规范的学位服,向学位授予单位推荐使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决定,现就推荐使用学位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服是学位有形的、可见的标志之一。

实行学位服,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学位制度,有利于全社会进一步尊重知识和人才,有利于激发攻读学位者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和国际交流。

二、统一规范的学位服,分为博士服、硕士服两种,同时推荐使用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服(以下简称为校长服)。

学士服暂不推荐实行。

学位服由学位帽、流苏、学位袍、垂布等四部分组成。

学位帽为方型黑色,博士学位帽流苏为红色,硕士学位帽流苏为深蓝色,校长帽流苏为黄色;学位袍:博士学位袍为黑、红两色,硕士学位袍为蓝、深蓝两色,校长袍为红、黑两色,饰边处按文、理、工、农、医和军事六大类分别为粉、灰、黄、绿、白和红色。

各学位授予单位如需在学位服上体现本单位标志,可在学位袍左胸前处绣(印或佩带)校(院、所)徽记;同时亦可在垂布衬里使用本单位惯用色。

三、实行学位服,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

学位服仅限于学位获得者、攻读学位者及学位授予单位的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在学位论文答辩会、学位授予仪式、名誉博士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及校(院、所)庆、庆典等场合穿着使用,不准滥用。

学位服着装规范按附件一执行。

四、根据实事求是和自愿原则,各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此套学位服。

今后,其他式样学位服一律废止。

五、学位服作为专用服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技术标准制做。

各学位授予单位可按照规定技术标准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制做。

有关技术标准资料或制做事宜,请与此套学位服研究单位之一北京服装学院(服装系或科研处)联系。

六、各学位授予单位应对学位服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使用。

附件:
学位服装规范
学位服是学位获得者、攻读学位者及学位授予单位的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委员(或导师)出席学位论文答辩会、学位授予仪式、名誉博士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及校(院、所)庆、庆典等活动的穿着的正式礼服。

学位服作为专用服装,着装应符合下列规范:
一、学位帽
学位帽为方型黑色。

戴学位帽时,帽子开口的部位置于脑后正中,帽顶与着装人的视线平行。

二、流苏
博士学位流苏为红色,硕士学位流苏为深蓝色,校(院、所)长帽流苏为黄色。

流苏系挂在帽顶结上,沿帽檐自然下垂。

未获学位时,流苏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学位授予仪式上,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校、院、所长)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前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

三、学位袍
博士学位袍为黑、红两色、硕士学位袍为蓝、深蓝两色,校长服为红、黑两色。

空穿着学位袍,应自然得体。

学位袍外不得加套其他服装。

四、垂布
垂布为套头三角兜,饰边处按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标为粉、灰、黄、绿、白、红颜色、垂布佩戴在学位袍外,套披在后背处,匍平过肩,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面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

垂布按授予学位的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佩戴。

五、附属着装
内衣:应着白或浅色衬衫。

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

裤子: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裤子或深、素色裙子。

鞋子:应着深色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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