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通用版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范文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一、背景洪水是在埸地与天气因素共同作用下形成的一种灾害。
暴雨洪水可引发各种安全隐患,并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确保企业资产的完整,建立一套针对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的制度非常必要。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降低灾害对企业造成的损失,规范洪水期间企业的应急响应措施。
三、制度内容1.停产措施(1)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洪水警报时,企业应立即通知员工暂停工作,停止生产活动;(2)企业应对生产设备、电力设备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3)企业应及时采取防水措施,保护企业重要资产的安全。
2.撤离员工(1)企业应建立明确的员工撤离流程,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撤离工作;(2)在发生洪水前,企业应提前做好撤离预案,包括指定安全集合点和撤离路线;(3)企业应提前制定员工撤离名单,并在洪水来临前通知员工做好撤离准备;(4)企业应及时向员工提供撤离所需的应急物资,如护目镜、雨具、食品和饮水等。
3.沟通与指导(2)企业应为员工提供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员工如何应对洪水灾害;(3)企业应向员工提供防洪应急预案,并提供指导员工如何安全撤离。
四、执行流程1.预警阶段(1)企业负责人负责收集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洪水预警信息;(2)企业应立即通知员工停工,并向员工发布撤离通知。
2.防御准备阶段(1)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2)企业应采取防水措施,保护企业重要资产;(3)企业应制定员工撤离名单,并通知员工做好撤离准备。
3.应急撤离阶段(1)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员工撤离工作;(2)企业应确保员工按照预定撤离流程有序撤离,指导员工避免过于拥挤的撤离路线;(3)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安全应急物资,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五、制度宣导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制度宣传,向员工传达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的重要性和应急知识,提高员工的应对能力。
企业还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相关制度文件,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够了解和遵守制度要求。
煤矿大洪水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大洪水停产撤人制度(1)为避免暴雨洪水致淹井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4109条“煤矿应建立轨道系统,在暴雨洪水致淹井等紧急情况下,及时疏散井下人员”制定本轨道系统。
(2)煤矿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产撤人:1.当天气预报显示天气在“蓝色暴雨预警信号”以上或连续降雨达到50个姐妹以上或天气预报为“暴雨”时,公司将立即停产撤人。
2.老采空区发现奇怪突水,立即停产疏散人员。
3.相邻煤矿发生水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停产、撤人。
4.如果影响生产场所的排水设施出现故障,无法处理,将立即停止生产,并转移人员。
5.当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透水前兆时,立即停止生产,疏散人员。
1a前体:(a)煤层变得潮湿和松软;煤侧表现为滴水淋水现象,淋水由小变大。
有时煤侧有铁锈色的水痕;(二)工作面温度下降,或呈现雾气或硫化氢气息;(3)有时能听到水的“咝咝”声;(4)随着矿压的增大,会发生片帮、冒顶和底鼓。
工作面底板灰岩含水层突水前兆;(1)当工作面压力增大时,底板隆起,底板隆起量可达500姐妹以上;(2)工作面底板出现裂缝,并逐渐增大;(3)沿裂隙或煤侧向外渗流,随着裂隙的增加,水量增加。
当底板渗水量增加到一定程度时,煤侧渗水可能停止,此时水色清澈浑浊。
(4)地板破碎,高压水沿裂缝喷出,伴有“咝咝”声或不愉快的声音;(5)“底爆”发生在地板上,伴有巨响,大量地下水涌出,水色变为乳白色或黄色。
多孔含水层突水前兆;(a)突水部分开始变湿、滴落并逐渐增大。
经过仔细检查,可以发现水中含有少许细砂;(2)局部冒顶,水量骤增,流沙,常为间歇性,水色清浑。
趋势是水和沙会增加,直到大量流沙涌出。
(3)屋顶有水和沙子破裂。
(3)退出程序。
1.煤矿发生重大水灾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现场指挥、应急救援等部门。
负责撤人过程中的第一笔交易,以便及时采取控制和处理措施。
2.现场指挥人员指令关闭全部或部分地下设备设施,配合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指挥受水威胁区域人员撤离。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概述暴雨洪水是一种自然灾害,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房屋倒塌、道路损毁等直接损失,还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
在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条件下,企业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保护设备的完好、维护品牌形象,往往会选择暂停生产,并采取撤离员工等安全措施。
为了规范这一行为,需要制定相应的停产撤人制度。
制度内容1.该制度适用于遇到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条件下,为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企业设备及其他财产而采取的停产撤人措施。
2.在事件发生后,企业应当第一时间启动该制度,并通知相关部门及员工。
3.企业领导应指派专人负责协调紧急应变事宜,并与政府、社会救援等有关机构保持沟通。
4.员工应当安排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并且听从企业安排,及时撤离。
5.如果员工无法及时离开,企业应当为其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6.企业应当对停产撤人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总结,为今后遇到同类事件做好准备。
制度实施1.企业在制定该制度之前,需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天气条件、公司员工数量、工厂区域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对员工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本制度的意义、应对方法、企业的安排以及员工在该制度下的个人安全等议题。
3.设立社会旁听机制,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确保该制度能够得到全面执行。
4.安装监控设备,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启动该制度,确保员工安全。
制度执行显示制度执行的好坏,不仅会影响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还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能力以及品牌形象。
在执行该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酒店和招待所的选择有很大的考量:如果员工没有住宿条件,企业应当优先选择下榻于内部的住宿条件好的酒店或招待所,同时保障员工的伙食和安全。
2.撤离过程中,需要保证通讯快速畅通,员工知情后能够快速集中起来,并带上必要的物品。
3.返岗过程中,企业需要进行物资检查,防止不能对设备和产品造成影响的死角。
4.建立应急联系协调机制:在停产撤人措施启动的过程中,应当与社区、消防队、市政部门、疾控中心等企业应急合作伙伴建立协作机制,确保员工安全,并快速反应。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

强降雨停产撤人制度山西阳城阳泰集团白沟煤业有限公司强降雨停产撤人制度为了减少强降雨、洪水灾害引起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在强降雨来临时(强降雨是指24小时降水量大于或等于50毫米的降水),能够安全、迅速、有序的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机构及职责组 长:负责强降雨撤人时全面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矿长负责井下人员安全、有序的撤出;成 员:组织井下工作人员按照指定的路线,按顺序逐一安全撤离井下,并封堵井口。
组长:李新虎调度室梁学兵副组长:王同炼、姬安虎、董新魁、赵陆锋地测科赵家屯安全科 燕东亮技术科 赵亮机电科 王晋强机电队 王 未锁运输队 姬 青社采煤队 梁二学抽放队史呆勤掘进队 宋红社二、强降雨期间停产撤人制度1、当强降雨来临时,调度室首先要向矿长及值班矿长汇报降雨情况;并请示矿长是否撤人。
2、各队组得到矿长撤人指令后,马上通知井下负责人员做好撤人准备,并由跟班矿长、队长等负责人协调井下所有人员的撤离。
3、在撤出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听从负责人的指示,安全、有序的向地面撤出。
4、当井下所有人员安全撤到地面后,切断送往井下的所有电源,防止损坏井下电器设备。
5、组织部分人员用防治水备用物资(沙袋、铁锹等)设施尽围堵井口,防止雨水灌入井下,导致井下设施、设备、巷道等受到损坏。
6、另一部分人员分组检查矿区内的所有排洪渠道,若有堵塞应及时疏通,并对地面建筑周围山体进行排查,防止洪水造成山体滑坡给建筑带来危害;对井田所有地面进行排查,保证所有排洪渠道的畅通。
三、强降雨停产撤人路线1、高档工作面撤人路线:13108下分层回采工作面(靠近进风侧人员)——进风顺槽——轨道大巷——副斜井(主斜井)——地面13108下分层回采工作面(靠近回风侧人员)——回风顺槽——联络风门——副斜井(主斜井)——地面13107上分层掘进工作面(正巷)——轨道大巷——副斜井(主斜井)——地面13107上分层掘进工作面(负巷)——联络巷——轨道大巷——副斜井(主斜井)——地面。
暴雨灾害期间巡视及井下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灾害期间巡视及井下停产撤人制度
为了做好雨季期间出现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情况下的矿井防治水工作,防止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制定本制度。
⑴、矿井每年雨季前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对周边小窑以及废弃井筒和地表拔缝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⑵、当出现连续降雨情况时,技术科要及时进行雨情观测并保持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当出现24小时降雨量达到50mm时应立即向矿“雨季三防”指挥部汇报。
⑶、当本地区在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mm时,必须撤出井下除泵房开泵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
⑷、撤人命令由矿“雨季三防”指挥部做出,矿调度室负责执行。
⑸、雨季期间井下各生产地区要保持与矿调度室通讯联系畅通,并安排专人接听电话。
⑹、当井下各生产地区接到矿调度室撤人通知后,本地区的跟班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所有人员立即沿矿井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出。
特大暴雨洪水危及矿井安全时及时撤人制度

特大暴雨洪水危及矿井安全时及时撤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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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暴雨洪水危及矿井安全时及时撤人制度
1、遇特大暴雨或洪水可能引发淹井或其它危及矿井安全时必须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2、地面生产调度部门,必须详细了解天气变化情况,雨季时必须每天公布一次近期气候变化及当日气象预报,以提醒各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3、遇到暴雨时,地测防治水科必须指定专人对降水量进行估算,并根据降水量和雨季三防排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综合分析,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联络员为值班调度员。
4、矿井停产撤人标准:
(1)井口进水且排堵比较困难时;
(2)暴雨引起通讯设施损坏不能短时恢复时;
(3)暴雨引起供电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又短时不能恢复时;
(4)暴雨引起矿区有地质变化现象时;
(5)与特大暴雨且雨季三防抢险物资不到位时。
5、遇特大暴雨或洪水可能引发淹井或其它危及矿井安全时必须及时撤人时,地面生产调度作为调度中心要统一指挥,有序进行。
6、遇特大暴雨或洪水可能引发淹井或其它危及矿井安全时通知撤人时,必须听从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严格执行撤人程序,撤人程序是:电话通知井下安全员及值班领导排查各施工地点电话通知生产一线工作人员运输队机电队确定各个施工地点人员撤出后中央变电所值班电工、泵房司泵工、井底信号工及安全员值班领导方可撤出。
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制度

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制度为有效预防雨季期间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的要求,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特制订本制度。
一、暴雨洪水一旦涌入井下,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地面,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
二、当井下发生水灾时,水灾较轻时施工队应立即停止生产,现场跟班队长(或班长和安全员)应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在出水点3至5m段进行加固支护。
同时派人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水情情况,并指定专人在电话旁等待矿调度的指示。
三、水灾较严重时,现场跟班队长(或班长和安全员)应立即停止生产将作业现场人员,按水灾避灾路线撤离至安全地点。
撤人前必须切断电源,以免发生其他事故。
撤至安全地点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水灾情况,并在离水害事故点较远的安全位置设立岗哨。
四、矿调度室接到井下水灾电话后,应掌握事故地点、事故性质、遇险人数及位置、事故所影响的范围,及时向矿防治水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报告。
矿防治水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电话后立即作出反映,按事故级别启动《矿防汛应急预案》并立即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通知领导组成员进入应急状态。
五、井下人员撤离严格按井下水灾避灾线路指示撤离人员。
六、人员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矸石和物料伤人。
七、如在撤退过程中,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八、人员安全撤离出地面后应立即清点人数。
九、矿必须组织对全矿职工进行水灾避灾知识培训,让全体职工熟知井下水灾避灾线路,并在井下设置水灾避灾线路指示牌。
十、矿各级管理人员和调度人员必须熟悉《矿防汛应急预案》、《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井下水灾避灾线路。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暴雨洪水期间矿井安全生产,防止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保障矿井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措施1.成立防洪防汛指挥部,负责矿井防洪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设立防洪防汛工作小组,负责矿井防洪防汛的具体实施工作。
3.防洪防汛指挥部和防洪防汛工作小组成员要熟悉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井下布局和设备设施情况,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4.防洪防汛指挥部要制定防洪防汛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应急措施、责任人和应急资源配置等内容。
5.防洪防汛工作小组要负责矿井防洪防汛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6.防洪防汛工作小组要定期组织防洪防汛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7.防洪防汛工作小组要加强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井下水位、涌水量等信息,为防洪防汛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8.防洪防汛工作小组要建立健全防洪防汛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职责,确保防洪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三、停产撤人规定1.遇到暴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所有受威胁区域必须停工撤人。
2.汛期期间,地处水库、河道、湖泊、低洼地带、泄洪区范围内的矿井,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生产,否则必须停产撤人。
3.发现井下有异常的滴水、淋水、渗水以及煤壁挂汗等突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5.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6.瓦斯监控不到位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7.井下瓦斯涌出异常的,或井下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8.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9.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人身安全险情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四、应急处理1.发生淹井事故时,指挥机构成员必须立即组织撤出井下作业人员,迅速到矿总调度室,掌握灾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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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94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期间可能引起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预报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加强组织,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应急措施,配足设备物资,明确报告程序,强化调度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保证矿井汛期安全。
二、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山体滑坡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防洪沟泄洪情况。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黄色预警天气、大雨持续
40分钟以上、暴雨持续10分钟以上的;
2、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3、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4、汛期凡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的;
5、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的;
6、矿井处在低凹、低洼根据雨量大小,可以随时决定停产撤人;
7、突然停风停电,暂时恢复不了正常的,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需要停产撤人的。
四、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公司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五、应急处置
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六、具体要求
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
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雨季“三防”指挥部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
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雨季“三防”指挥部要组织各单位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4、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调度室、水害防治中心在雨季“三防”期间,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建立气象台账。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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