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中央厨房产销模式案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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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宣传推介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宣传推介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宣传推介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8.31•【文号】农办加〔2017〕23号•【施行日期】2017.08.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宣传推介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的通知农办加〔2017〕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农发〔2017〕1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5〕13号)精神,2017年上半年我部宣传推介了第一批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供各地学习借鉴,取得了显著效果。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我部决定开展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宣传推介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是指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主产物。

目前,我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仍然很低,农产品副产物的粗放利用,加工副产物的低值化使用、随意排放,造成了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了农业可持续发展。

大力提升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对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引导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农业增值增效,建设生态农业等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开展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宣传推介工作,建立一批典型模式企业,以点带面、创新办法、积累经验,有利于引导和促进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的产地资源化利用,化害为利、变废为宝,培育壮大更多的以低成本、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的加工业态,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化发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首场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的通知-农办市〔2018〕16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首场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的通知-农办市〔2018〕16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首场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的通知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首场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的通知农办市〔2018〕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产业扶贫要在扶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上拿出管用措施”的指示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我部决定开展2018年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并于6月下旬在北京举行启动仪式暨首场对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时间:6月25日下午至26日(6月24日至25日上午布展)地点:全国农业展览馆二、活动内容(一)举行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启动仪式;(二)产业扶贫在行动——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大型公益活动;(三)展示推介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四)组织产销对接贸易洽谈活动并签约。

三、主办、承办单位主办:农业农村部承办: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村杂志社、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四、参加人员(一)农业农村部部领导,部内有关司局负责同志、部属单位负责同志;(二)相关部委司局负责同志;(三)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2个扶贫任务重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特色农产品生产、流通、品牌处室负责人(每省2—3名);(四)部分深度贫困县或集中连片贫困县政府负责同志(每县1名);(五)部分贫困县农产品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代表若干;(六)全国农产品采购商、批发商、电商、商超、食品企业、加工企业等代表;(七)邀请有关媒体。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3.19•【文号】农办企[2012]8号•【施行日期】2012.03.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企[2012]8号)北京市、山西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也主管部门,各有关科研单位:为落实《农业部关于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确保提升行动的顺利实施,现就做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启动活动的组织工作我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将于9月6日在河南省联合举办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的启动活动,启动活动与2012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同步举行。

其间,在驻马店市会展中心,举行启动仪式,组织主食加工技术、装备、产品的展示和推介;在驻马店市柏林建国国际酒店,举行现代农业发展论坛,将提升主食加工业发展水平作为主要内容之一,进行研讨、交流。

同时,考察相关企业。

我部农产品加工局负责统一组织各有关省级地方管理部门、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有关科研单位参加活动。

北京、河南、山西、广西等省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示范企业参加活动。

请各有关省级管理部门、科研单位做好报名工作,省级管理部门、科研单位、示范企业,每个单位正式代表2人。

将报名表(见附件1)于8月15日前分别传真至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和河南省乡镇企业局。

二、主食加工技术、装备、产品展示和推介工作在2012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展示和贸易区,设立主食加工业展区,展示、推介主食加工技术、装备、名品、精品,为北京、山西、河南、广西四个地区及有关科研单位提供特装展位。

展示布展由本次活动组委会统一组织,各有关省级管理部门、科研单位分头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布展和施工。

技术成果及产品的发布工作,请各单位提前编印发布材料,现场统一安排进行发布推介。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目录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目录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8.22•【文号】农办加〔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目录的通知农办加〔2018〕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构建绿色生产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营养丰富、量大面广,直接废弃,既造成资源浪费,又产生环境污染。

党的十八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加工企业加大农业副产物、加工副产品的开发力度,不断推出新产品,形成新产业,涌现出一大批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企业。

总结推广一批综合利用典型模式,有利于引导建设绿色加工体系,有利于增强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

为此,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审核把关,遴选出一批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见附件),进行宣传推介,供各地学习借鉴和推广。

这批典型模式生产工艺先进,产品市场竞争力强、前景广阔,企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保效果显著,对当地农民增收作用明显,是推动当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

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并切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农产品及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工作。

及时跟踪和动态评估典型模式运用企业的发展情况,加强指导和扶持,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及时将采取先进的提取、分离与制备技术,采用经济高效的收集处理方式,实现农产品副产物及粮油薯、果蔬、畜禽、水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的新产业新模式,总结梳理成典型案例,加以宣传推介;及时引导行业协会、创新联盟等社会机构加强综合利用政策、技术、市场等各类信息咨询服务,营造社会关注、媒体支持、多元化主体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农办垦[2013]25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农办垦[2013]25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农办垦[2013]25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热作)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农业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重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垦[2013]19号)精神,为夯实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发展基础,近期,在企业自愿申请、省级主管部门推荐确认基础上,经我部农垦局组织审查,确定北京首农物流有限公司等77个单位为2013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单位(以下简称“创建单位”);确认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200个企业为继续开展追溯创建工作单位。

现将名单公布(见附件),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一、强化工作指导,做好动态监管。

各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开展业务培训,落实创建任务,通过监管平台对创建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根据监管情况不定期对创建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努力探索适合本垦(热)区特点的农产品生产信息记录、报送和监管有效模式。

二、规范监测行为,强化信息分析。

各部级质检中心要加强与创建单位沟通,重点指导创建单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薄弱环节的管理,规范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创建单位及时整改。

同时,要结合创建单位报送的信息,开展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析,为不断提高垦(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三、健全生产记录,确保真实完整。

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积极参加省级培训,配置必要计算机网络设备,健全生产档案记录,及时做好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关键信息的采集、录入、核对、上传等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为实现农产品生产质量追溯管理做出积极的努力。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农业绿色优质高效技术模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农业绿色优质高效技术模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农业绿色优质高效技术模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5.07•【文号】农办垦〔2018〕7号•【施行日期】2018.05.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农业绿色优质高效技术模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垦〔20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我部关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相关部署,决定在农垦系统组织开展农垦农业绿色优质高效技术模式提升行动,现将《农垦农业绿色优质高效技术模式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农业农村部农垦局2018年5月7日农垦农业绿色优质高效技术模式提升行动方案“十二五”以来,农垦系统组织开展了农垦粮棉油糖绿色高效模式示范提升、全国农垦现代化养殖示范场创建提升、农垦畜牧高产高效攻关、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等活动,对重点作物、奶牛、生猪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技术攻关,集成并推广了一批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有效促进了农垦现代农业的发展,辐射带动作用凸显。

为更好地发挥农垦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绿色农业发展技术模式的集成创新与推广,为全国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018年,我部决定在农垦系统组织开展农垦农业绿色优质高效技术模式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

为切实保证提升行动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总体思路发挥农垦组织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优势,适应新时代农垦绿色农业发展新要求,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大力推进绿色发展,重点围绕农垦粮、棉、油、糖、茶、乳、肉等优势主导产业开展绿色优质高效提升行动,加强绿色农业发展技术的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形成一批区域性强、标准化程度高的优质高效发展模式,努力提高农垦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批农业部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名单的通知-农办垦〔2014〕25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批农业部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名单的通知-农办垦〔2014〕25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批农业部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名单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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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批农业部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名单的通知
农办垦〔2014〕25号
广东、海南、云南、广西、福建、四川、贵州、湖南省(自治区)农业厅(委员会),广东、海南、云南省农垦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根据《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管理办法(暂行)》(农办垦〔2010〕64号),我部组织开展了第五批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认定工作。

依据《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域布局(2011-2015年)》(农办垦〔2011〕76号),经自主申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和公示,现确定广东省廉江市石城镇荔枝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等49个示范园为第五批农业部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名单见附件)。

我部将严格按照《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加强对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的监督和动态管理。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对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

各示范园要进一步推进思路和制度创新,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打造全产业链,切实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和一体化经营水平,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31日
——结束——。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粮棉油糖高产模式示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粮棉油糖高产模式示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粮棉油糖高产模式示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农办垦[2014]8号【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14.03.12【实施日期】2014.03.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粮棉油糖高产模式示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垦[20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进一步增强先进实用技术的先行先试和集成应用,提高农垦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流动、绿色“大粮仓”,推进农垦“两个率先”目标任务实现,充分发挥农垦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我部决定在农垦农业高产攻关基础上,组织开展农垦粮棉油糖高产模式示范提升行动。

现将《农垦粮棉油糖高产模式示范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农业部办公厅2014年3月12日农垦粮棉油糖高产模式示范提升行动方案从2008年开始,农业部在农垦系统组织开展了农业高产攻关活动,对重点作物、薄弱环节和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形成了一批高产高效生产技术,有效促进了农垦粮棉油糖大面积均衡增产,为我国粮食“十连增”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进一步增强先进实用技术的先行先试和集成应用,提高农垦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流动、绿色“大粮仓”,推进农垦“两个率先”目标任务实现,充分发挥农垦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从2014年起,在农垦农业高产攻关基础上,组织开展农垦系统粮棉油糖高产模式示范提升行动。

为切实保证高产模式示范提升行动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总体思路发挥农垦组织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优势,适应农垦现代农业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产提质增效为目标,推进农机农艺信息技术相融合、良种良法良田相配套,重点围绕粮棉油糖生产,开展高产模式示范提升行动,形成区域性、标准化的高产高效模式,提高农垦粮棉油糖生产水平,提升农垦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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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中央厨房产销模式案例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办加[2017]2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7.02.22
【实施日期】2017.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中央厨房产销模式案例的通知
(农办加[20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关于“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的要求,我部将总结推广一批中央厨房产销典型模式,深入开展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

请你省(区、市)报送中央厨房模式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1.企业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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