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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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

农业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

贮 藏库 和果 蔬烘 干等三 类共 1 8种 规 格 的设 施 。 项 目 实 施 区 域 包 括 河 北 、 内 蒙 古 、辽 宁 、 吉 林 、 河 南 、
四川 、云 南 、陕 西 、甘 肃 、 宁 夏 、新 疆 等 1 个 省 区 1
及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主 产 马 铃 薯 、苹 果 和 其 他 特 色
工 作 ,努 力 确 保 奖 补 设 施 当年 建 设 、 当 年 使 用 、 当
年 见效 。
合 印 发 了 ( o 2年 农 产 品产 地 初 加 工 补 助 项 目实 施 ( 1 2
指 导 意 见 》。 这 是 两 部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今 年 中 央 一 号 文 件 精 神 、加 大 对 农 业 支 持 保 护 力 度 的 重 要 举 措 。 2 2年 , 中 央 财 政 安 排 资 金 5亿 元 ,按 照 不 超 过 单 01 个 设  ̄ a- 建 设 造 价 3 % 的 定 额 补 助 标 准 , 采 取 l均 z 0 “ 建 后 补 ” 的 方 式 ,扶 持 农 户 和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先
要 进 一 步 提 高 思 想 认 识 ,加 强 组 织 宣 传 , 明 确 任 务
分 工 ,抓 紧 做 好 项 目审 核 、 技 术 培 训 、竣 工 验 收 等
促 进 增 收 的 目标 ,今 年 中 央 财 政 安 排 专 项 资 金 , 补
助 农 产 品 产 地 初 加 工 项 目 , 推 广 普 及 科 学 适 用 的 初 加 工 设 施 ,大 幅 度 减 少 农 产 品 产 后 损 失 ,进 一 步 提 升 农 产 品 有 效 供 给 水 平 。 近 日 ,农 业 部 、 财 政 部 联
日前 ,农 业 部 印 发 《 业 部 关 于 加 强 农 产 品 质 农 量 安 全 监 督 抽 查 工 作 的 通 知》 ( 下 简 称 以 《 通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31•【文号】农办计财〔2019〕54号•【施行日期】2019.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近年来,各地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17〕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发展,加快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推动了服务规模经营和农业绿色发展。

但在项目任务落实过程中,部分地方和单位还存在认识不够到位、重点不够突出、操作不够规范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推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2019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强调,要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小农户生产托管促进工程,不断提升生产托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

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以下简称“项目任务”),支持小农户通过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广泛接受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意义重大。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8.17•【文号】农办农〔2017〕18号•【施行日期】2017.08.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7〕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落实《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和《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GB/T 33469-2016)要求,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信息发布制度,提升耕地质量管理水平。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工作主线,强化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坚持科学布点、持续调查、规范评价,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及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基石。

二、重点任务(一)建立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制度。

科学布设耕地质量调查点位,分区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按年度开展全域耕地质量主要性状调查与数据更新工作。

及时掌握不同区域耕地质量等级现状及演变趋势,分析影响耕地生产的主要障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措施。

(二)建立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发布制度。

按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要求,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基础上,建立每5年发布一次全国和省级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制度,为制定耕地质量保护与粮食安全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三)构建耕地质量数据平台。

按照农业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耕地质量数据库建设,逐步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数据平台,提升耕地质量信息化管理水平。

农业部发布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

农业部发布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

的颁布和 实施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入 了新阶段 。为尽快构建与《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 管体 系, 面提 升 我 国农 产 品质 量 安 全监 管 能力 。 意见提 出: 全


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管能力建设是各级农业部 门履行法律职责、 一)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紧迫任务。 农产 《 品质量安全法》 予农业部 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职能 , 赋 迫切要求各级农 业行政主 管部 门尽 快 实现从 以生 产领域监管为主, 向产前、 中、 产 产后全程监营转变; 以行政推动为主。 安全监 营机构队伍不健 全、 监管制度不完善、 监管手段落后 , 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 新任务的要 求。 面加强 全
理布局、 稳妥推进 。 二是依法监 管、 严格把关。 依法监管必须做到有法必依 、 违法必究。 以事实为依据 , 以法律 为准绳, 制定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规定、 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整合 资源、 开拓创新 。 要根 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3 -
作的客 观要 求 , 放 思 想 , 断创 新 , 强分 工 与协 调 , 扬 互助 合作 精 神 , 进 农 产 品 质 量安 全监 管 资 源有 效 整 合 , 解 不 加 发 推
明确一个归口管理机构 。 综合协调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 认真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 和方针政策 , 制定并 实施
农产 品质 量安 全 工作 规 划 或计 划 , 法监督 和 管理 农 业标 准 化 、 产 品产 地 环 境 、 依 农 包装 和 标 识 、 测 机 构 考核 认 定 、 检 农
构建合力推进的监 管机制。四是强化服务 , 促进发展 。以起好 的作风 ,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管能力建设 。结合我 国 农业生产 实际, 法的各 项要 求落到实处, 把 对农户重在 引导、 育和技 术指导 , 教 对农民专业合 作经济组 织、 生产企业 、 批发市场等组织化程度较 高的主体 , 重在健全制度 , 范行为。 规 ( 主要 目标。 六) 力争用 5年左右的时间, 明确职责 , 充实人员, 完善法规 , 逐步建立起科学、 正、 公 高效和保 障有力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工作规程》及相关文书格式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工作规程》及相关文书格式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工作规程》及相关文书格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3.10.09•【字号】粤农[2013]241号•【施行日期】201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工作规程》及相关文书格式的通知(粤农〔2013〕241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市场安全监管局,有关农产品检测机构:现将《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工作规程》及相关文书格式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电子文档可从广东省农业信息网()-质量安全处-综合信息栏下载。

广东省农业厅2013年10月9日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依法对种植养殖环节,以及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农产品(不含水产品、林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广东省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应当遵守本规程。

第二章监督抽查的组织第四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监督抽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监督抽查方案应包括监督抽查的时间、抽查产品品种、数量、检测参数、检测方法、判定依据、抽样单位、被抽查人、检测结果报送时间等内容,并报本级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具体工作情况汇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具体工作情况汇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下午好!按照《关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主题教育活动要求,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了《XX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情况在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活动当中,我局积极落实辖区监管职责,克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执法能力不足等困难,全力配合自治区、市级检测机构,做好针对蔬菜、畜禽产品、禽蛋、猪肉、水产品的抽样检测工作,全力协助农业执法部门做好问题线索跟进及查办处理工作。

截至目前,配合采集奶牛散养户生鲜乳样品8个;采集畜禽产品样品8个(其中羊肉1个、牛肉1个、猪肉2个、鸡肉2个、鸡蛋1个);抽取农药样81批次。

(三)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和培训。

通过微信群、信息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义和注意事项,形成推进农业绿色环保发展的良好氛围。

加大对XX家农资经营店和农业生产者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培训XX场次,培训人员XX人次,确保投入品的使用安全。

二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经销和使用的监管。

针对重点投入品,结合各类项目工作的开展,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教育引导工作,在生产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按照采收间隔期(休药期)生产和上市;优先推广使用生物制剂农药,应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农业防治等技术。

三是开展农药定性清除工作。

加强限制性农药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对辖区内的XX家农药经营店(无农药生产企业)的X个批次的常规化学农药(重点以除草剂为主)的成分及隐性成分分批次进行抽检,从初级农产品的源头严格把关。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88号(农业水利类1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88号(农业水利类1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88号(农业水利类165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7.17•【文号】•【施行日期】2019.07.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88号(农业水利类165号)提案答复的函穆可发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多个文件推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管任务、提高监管能力。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都对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出了部署。

我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制定建设规划。

编制《“十三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建设规划》和《全国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规划(2016—2020年)》,提出了“十三五”期间监管能力建设的目标、方向和措施。

二是健全人才队伍。

出台了《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指导各地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检测人员培训、考核、执证上岗制度,推进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资格制度建设。

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计划中,专门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课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培训。

三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印发《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及技术标准,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四挂钩”机制。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6.08•【字号】鲁农法字〔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6月8日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管理,推进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市场主体(以下简称“市场主体”),是指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经市场管理机构注册,从事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采用规范的程序和方法,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第四条市场主体信用评价遵循政府推动、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行业监督、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征集、信用状况评定、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机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指导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组织审定并发布相关制度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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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副产品
【发文字号】农办质[2013]44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3.08.28
【实施日期】2013.08.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农办质【2013】44号)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与简报工作的通知》(农办办[2012]4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实现“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工作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是交流情况、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各地农业部门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质量安全信息工作逐步得到强化,但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也存在重要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编报质量不高、信息报送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随着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工
作,十分必要和紧迫。

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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