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办清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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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办考核管理制度范文

清欠办考核管理制度范文

清欠办考核管理制度范文清欠办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清欠办的考核管理,提高清欠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机构设置清欠办是一个独立的部门,直属于行政管理层。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1.清欠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范围内的清欠工作,并向行政管理层报告工作情况。

2.清欠办有权对各部门和单位进行考核,对履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向行政管理层报告。

3.清欠办有权制定并修订清欠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第四章考核指标清欠办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于已列入清欠计划的债务,清欠办要评估每个部门和单位的清欠进度。

清欠进度越快,得分越高。

2.清欠工作的质量:清欠办要评估每个部门和单位的清欠方式和方法,清欠方式和方法越合理,得分越高。

3.清欠工作的成果:清欠办要评估每个部门和单位清欠的实际效果,包括清偿了多少债务,减轻了多少负债。

清欠的效果越好,得分越高。

4.清欠工作的工作态度:清欠办要评估每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态度,包括是否积极主动地清欠,是否认真负责地落实清欠工作等。

工作态度越好,得分越高。

第五章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清欠办每季度对各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的内容包括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清欠工作的质量、清欠工作的成果和清欠工作的工作态度。

考核结果会以评分的形式进行通报。

2.不定期考核:清欠办可以根据需要对某个部门或单位进行不定期考核。

不定期考核的内容和方法与定期考核相同。

第六章奖惩措施对于在考核中表现优秀的部门和单位,清欠办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方式包括表彰、奖金等。

对于在考核中表现不佳的部门和单位,清欠办可以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如限制其贷款额度、暂停相关资金拨款等。

第七章责任追究对于在考核中表现差的部门和单位,清欠办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包括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并将处分结果报告给行政管理层。

第八章监督和检查行政管理层有权对清欠办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

施工项目清欠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清欠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清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项目中的清欠工作,维护建设市场的良好秩序,提高项目清欠效率,减少清欠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清欠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工程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清欠等环节。

三、清欠管理主体项目部为项目清欠管理的主体,负责对项目清欠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导。

四、清欠管理流程1、收集清欠资料:项目部收集工程款清欠相关资料,包括发票、收据、合同等。

2、筛选清欠内容:根据收集的资料,对工程款清欠内容进行筛选,确定清欠对象及清欠金额。

3、督促清欠:项目部通过书面通知、电话催款等方式,督促清欠对象进行清欠。

4、跟踪清欠进展:项目部及时跟踪清欠进展,及时处理清欠问题。

5、达成清欠协议:项目部与清欠对象协商达成清欠协议,明确清欠金额、清欠期限等内容。

6、监督清欠履约:项目部监督清欠对象按照清欠协议履行清欠义务。

7、结算清欠款项:清欠款项到账后,项目部及时结算清欠款项。

8、归档清欠资料:项目部将清欠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备查。

五、清欠管理要求1、加强清欠信息管理:项目部需建立完善的清欠信息管理系统,保障清欠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明确清欠责任人:项目部应明确清欠工作的责任人,落实责任到人。

3、加强清欠监督:项目部应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监督,确保清欠工作的正常进行。

4、保障清欠安全:项目部应加强对清欠资金的安全管理,避免清欠风险。

5、提高清欠效率:项目部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清欠效率,减少清欠周期。

6、建立清欠考核机制:项目部应建立清欠考核机制,对清欠工作进行评估,促进清欠工作的改进。

七、清欠管理责任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清欠管理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项目部各部门负责清欠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八、清欠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完善为保障清欠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项目部应定期对清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于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项目部所有。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完整版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完整版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清欠工作管理,确保债权回收,减少坏账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清欠工作管理。

三、职责
1. 财务部负责制定和维护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欠款原因,制定清欠方案。

3. 财务部负责跟踪清欠进展,记录清欠情况,并及时调整清欠方案。

四、清欠流程
1. 销售部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了解客户欠款情况,并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

2. 销售部根据应收账款明细表,制定清欠方案,包括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

3. 销售部与客户沟通,协商还款事宜,并签订还款协议。

4. 财务部根据还款协议,跟踪清欠进展,记录清欠情况,并及时调整清欠方案。

五、清欠风险控制
1. 销售部应建立健全清欠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清欠风险。

2. 财务部应定期与销售部核对应收账款明细表,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财务部应对清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债权回收。

六、监督检查
1. 财务部负责对销售部清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清欠管理规定的行为,财务部有权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清欠办规章制度

清欠办规章制度

清欠办规章制度一、引言针对目前社会上广泛存在的欠款现象,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国家和地方政府先后成立了多个涉欠机构,例如清欠办。

作为一种政府机构,清欠办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以确保公正、透明、高效地完成任务。

本文旨在对清欠办的规章制度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提高清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清欠办简介清欠办是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专门负责处理欠债纠纷的机构。

其职责主要包括:接受欠债申报、调解欠债纠纷、追缴欠债、受理债权、债务的转让或让与等工作。

同时,清欠办还可以对逾期不还款的债务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如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以实现欠债清理的目标。

三、清欠办的规章制度清欠办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机构清欠办按照职能分设机构,其中包括领导机构、调解与追缴处、催收处、执行处等。

清欠办的领导班子应当包括主任、副主任等,他们负责全面领导清欠工作。

2、人员配置清欠办应当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其具体数量应当根据业务需要来确定。

工作人员应当进行专业培训,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操作技能,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3、案卷管理清欠办应当建立严格的案卷管理制度,包括案卷的归档、管理、借阅、销毁等。

同时,清欠办还应当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案卷管理意识。

4、信息管理清欠办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机制,包括信息采集、信息登记、信息分析等。

这样有利于清欠办做好欠债人的信用评估、问题分析和决策制定。

同时,清欠办还应当保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5、工作流程清欠办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包括欠债申报、调解、追缴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这样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打造一支高效、专业、责任心强的清欠工作团队。

四、建议为了进一步加强清欠办的规章制度,我们建议:1、加强政策宣传。

政府应当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公众对清欠办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他们申报欠债的意识。

清欠办日常管理制度

清欠办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清欠办日常管理工作,提高清欠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债权债务的及时清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清欠办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清欠办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开展清欠工作;(二)公平公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三)高效务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清欠目标的实现;(四)保密原则: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清欠办在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债权债务的清收工作。

第五条清欠办下设以下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文件处理、会议组织等工作;(二)业务部:负责债权债务的清收、分析、协调等工作;(三)法务部:负责债权债务纠纷的调解、诉讼等工作;(四)财务部:负责债权债务的核算、统计、分析等工作。

第六条各机构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清欠办日常工作,保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二)业务部:负责债权债务的清收、分析、协调等工作,确保清欠目标的实现;(三)法务部:负责债权债务纠纷的调解、诉讼等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四)财务部:负责债权债务的核算、统计、分析等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清欠办日常工作流程如下:(一)接单:业务部门接到债权债务清收申请后,应及时上报清欠办;(二)分析:业务部门对债权债务进行初步分析,确定清收策略;(三)协调:业务部门与法务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协调,制定清收方案;(四)实施:业务部门根据清收方案,开展清收工作;(五)反馈:业务部门将清收情况及时反馈给清欠办;(六)总结:清欠办对清收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清收效果,改进工作方法。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八条清欠办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三)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四)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清欠办清欠管理制度

清欠办清欠管理制度

清欠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职责分工 (3)第三章清欠管理规定 (3)第一节以物抵债管理规定 (3)第二节坏账核销管理规定 (4)第三节清欠档案建立及保管规定 (5)第四节清欠预警管理规定 (5)第四章附则 (6)附件 (7)附件1:清欠管理流程 (7)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清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集团公司不良资产得到有效追偿,最大限度减小集团公司的损失,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清欠工作能够在协调、有序的环境中顺利进行,使集团公司不良资产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清欠工作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对集团公司清欠工作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清欠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的整体清欠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清欠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2、负责制定清欠规则和措施并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建立清欠档案;4、负责组织建立和实施清欠预警机制;5、负责停业公司财务核算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清欠工作中的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清欠工作中有关业务的财务核算规则并组织实施;2、负责建立公司信用管理政策;3、负责清欠工作中相关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监督职能。

第五条技术工程部负责集团公司清欠工作中的非货币资产鉴定评估工作。

1、负责组织成立非货币性资产鉴定评估小组并组织实施;2、负责聘请有资质的行业专门机构进行鉴定评估。

第六条经营管理部负责协助实施清欠预警机制。

1、负责合同期限的管理工作;2、负责督促有关分子公司催收应收帐款。

第三章清欠管理规定第一节以物抵债管理规定第七条所谓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转让其非货币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

第八条对于确实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或难以收回需要以物抵债的债权,不论数额大小,必须将清单(财务存货盘点表)上报公司清欠办、技术工程部、财务部各一份。

经技术工程部做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成立鉴定小组或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清欠办管理制度

清欠办管理制度

清欠办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清欠工作流程,提高清欠效率,防范风险,保障企业信誉,建立清欠办管理制度。

第二条清欠办是指专门负责企业清欠工作的部门,负责制定清欠计划、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监督清欠过程并做好清欠记录归档工作。

第三条清欠办的职责包括:制定清欠计划、分配清欠任务、监督清欠进度、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清欠事务、处理风险事件等。

第四条清欠办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提升清欠工作管理水平,确保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清欠办设立专职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清欠工作。

第六条清欠办设置清欠分析组、清欠执行组、清欠监督组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互相配合、协同作战。

第七条清欠办下设清欠专员,负责具体的清欠工作,按照清欠计划执行清欠任务。

第八条清欠办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清欠风险管理组,负责清欠过程中的风险把控和风险处理工作。

第三章清欠流程第九条清欠办应当制定清晰的清欠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清欠资料登记、清欠资金核对、清欠预警处理、清欠协商谈判、清欠法律诉讼等环节。

第十条清欠资料登记环节包括将最新的清欠数据录入系统,建立清欠档案,为清欠工作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清欠资金核对环节包括核对欠款金额、核实债务人身份、核对还款计划等工作,确保清欠过程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清欠预警处理环节包括对即将到期的欠款进行预警处理,提前采取行动,避免欠款逾期。

第十三条清欠协商谈判环节包括与债务人进行沟通,协商还款计划,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清欠法律诉讼环节包括在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欠款纠纷。

第四章清欠监督第十五条清欠办应当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监督,确保清欠任务能够按时完成。

第十六条清欠办应当定期对清欠进度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清欠办应当建立清欠记录归档制度,对清欠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留存清晰的证据。

第五章清欠风险管理第十八条清欠风险管理是清欠办的重要职能之一,应当建立清晰的风险管理制度。

清欠公司管理制度

清欠公司管理制度

清欠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欠款人的监督管理,提高清欠效率,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清欠公司作为公司的一个重要部门,负责处理对公司的欠款人的清欠工作。

清欠公司的任务是通过各种方式向欠款人讨回欠款,确保公司的资金流动平稳运转。

第三条清欠公司应当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清欠程序,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清欠程序第四条清欠公司在收到公司下达的欠款清单之后,应当对欠款人进行核实,确保欠款信息的真实性。

第五条清欠公司应当制定清欠计划,根据欠款人的情况和金额大小制定不同的清欠方案。

第六条清欠公司应当根据清欠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对欠款人进行催收。

催收手段可以包括电话通知、信函催收、上门访问等。

第七条清欠公司应当及时向公司汇报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对于不同情况的欠款人,提出不同处理建议。

第八条清欠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能采取非法催收手段,保障欠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清欠措施第九条清欠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对欠款人进行清欠,可以与欠款人协商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清偿。

第十条清欠公司可以向有关部门查询欠款人的信用记录,借此了解欠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

第十一条清欠公司可以委托专业的法务公司进行诉讼催收,对拒不还款的欠款人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第十二条清欠公司可以通过采取法律风险分析,确定最佳清欠方案,提高清欠效率。

第四章清欠目标第十三条清欠公司的工作目标是建立清晰的清欠制度,提高清欠效率,保障公司的利益。

第十四条清欠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清欠措施,不断提高清欠收入。

第十五条清欠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的力量,不断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五章清欠考核第十六条清欠公司应当建立清晰的清欠考核制度,根据清欠工作的完成情况和效果对清欠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清欠公司应当及时对清欠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清欠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清欠公司应当认真总结清欠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制度,提高清欠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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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职责分工 (3)
第三章清欠管理规定 (3)
第一节以物抵债管理规定 (3)
第二节坏账核销管理规定 (4)
第三节清欠档案建立及保管规定 (5)
第四节清欠预警管理规定 (5)
第四章附则 (6)
附件 (7)
附件1:清欠管理流程 (7)
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清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集团公司不良资产得到有效追偿,最大限度减小集团公司的损失,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清欠工作能够在协调、有序的环境中顺利进行,使集团公司不良资产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清欠工作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对集团公司清欠工作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清欠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的整体清欠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清欠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清欠规则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建立清欠档案;
4、负责组织建立和实施清欠预警机制;
5、负责停业公司财务核算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清欠工作中的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清欠工作中有关业务的财务核算规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公司信用管理政策;
3、负责清欠工作中相关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监督职能。

第五条技术工程部负责集团公司清欠工作中的非货币资产鉴定评估工作。

1、负责组织成立非货币性资产鉴定评估小组并组织实施;
2、负责聘请有资质的行业专门机构进行鉴定评估。

第六条经营管理部负责协助实施清欠预警机制。

1、负责合同期限的管理工作;
2、负责督促有关分子公司催收应收帐款。

第三章清欠管理规定
第一节以物抵债管理规定
第七条所谓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转让其非货币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

第八条对于确实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或难以收回需要以物抵债的债权,不论数额大小,必须将清单(财务存货盘点表)上报公司清欠办、技术工程部、财务部各一份。

经技术工程部做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成立鉴定小组或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各分子公司对以物抵债收回的物品,应详细列出清单(财务存货盘点表),由该公司经理、财务主管及保管、验收人员签字,交集团公司财务部、技术工程部、清欠办各一份,以备检查核实。

第十条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鉴定报告按照总公司财务部有关财务核算要求列账。

第十一条以物抵债坚持“谁抵债谁变现”的原则。

对各分、子公司以物抵债物品的处理,原则上应不低于所抵债权额。

如因物品贬值,需降价处理时,应报公司技术工程部进行质量鉴定(必要时可成立鉴定小组或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技术工程部做出鉴定意见后,该公司写出书面报告,说明降价原因和理由,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各分子公司根据批准的报告处理相关抵债物品,同时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报告及有关单据按照总公司财务部有关财务核算要求列账。

第二节坏账核销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坏账损失是指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

第十四条确认坏账的条件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一般指3年以上)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对于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收款项,将有关检察机关证明、邮局存证信函及债权凭证、法院和解笔录、申请调解的裁决凭证、破产宣告裁定等有关证件以及坏账核销申请报告上报公司清欠办审核确认。

第十六条公司清欠办审定后报请总经理批示,按照公司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总经理会议批准作为坏账损失。

第十七条各分、子公司根据会议批准文件报总公司财务部备案。

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总公司财务部财务核算要求列销账项。

第十八条各分、子公司对已作核销处理的坏帐,应建立坏账核销档案,报总公司清欠办备案。

同时各公司应建立辅助账薄,不要放弃追索。

第十九条对于已做坏帐核销而又重新收回的债权,应按照总公司财务部财务核算要求列账。

任何公司一律不准借此机会转移、隐匿已提足坏账准备金或已做坏账核销的对方单位的所欠债务。

若有转移、隐匿情况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严肃处理。

第三节清欠档案建立及保管规定
第二十条清欠档案建立的指导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为公司负责,为历史负责的原则,以“建档”为载体,理清事件的“来龙去脉”,为决策、处理相关问题提供详实的依据和资料,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二十一条总公司清欠办根据清欠台帐对历史遗留的不良资产进行全面建档,清理结清一笔封档一笔。

各分子公司清欠专职人员在总公司清欠办的指导下,根据统一的建档流程逐一建档,清理结清一笔封档一笔。

第二十二条建档步骤
1.对不良资产形成原因、运作状况、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搜集钱、物支出及回收的原始凭证和其他原始资料。

3.形成结论性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4.对全部处理完毕的不良资产进行封档。

第二十三条清欠档案保管要求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全部清欠工作结束后,清欠档案移交总公司办公室归档。

第四节清欠预警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清欠预警机制是公司为加强债权的监管力度,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运营,而制定的一种监管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财务部从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角度加强对债权的账龄分析以及时效性控制,定期组织对债权进行书面签认,以确保债权追索上的法律时效性。

第二十七条公司经营管理部从经营的角度加强对债权账龄分析及授信额度分析,确立债权保险帐龄期限和保险额度,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据此建立债权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八条公司经营管理部加强对保险账龄期、保险额度以及合同期内
的债权的监管,对即将到达保险账龄期、授信额度以及合同期限的债权进行预警。

第二十九条公司清欠办加强对超过保险帐龄期、授信额度以及合同期限的债权的监管,如无特殊原因,对超过保险帐龄期、授信额度以及合同期限的债权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实施追讨。

第三十条建立债权定期清理制度,落实清欠责任制。

对超过保险账龄期限和授信额度的债权如无特殊原因,必须落实业务发生时的经办人、责任人的违规责任,同时承担清欠责任,直至清回,清欠办将全过程跟踪清欠进度。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清欠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附件1:清欠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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