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七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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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浅谈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浅谈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以财利、兵革为先务,引用凶邪,排摈忠直,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

卒之群奸肆虐,流毒四海。

”——朱熹这句话是朱熹对王安石变法的评论,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他对变法的否定,责怪,甚至说其流毒四海。

在中国封建社会秦朝的商鞅、北宋的王安石、明朝的张居正,是封建社会初、中、后期著名的三大改革家。

而仅有王安石的变法最具有影响却最终失败。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要想知道变法失败的原因,首先要了解一下变法的背景和内容:一、变法背景北宋中叶以后国力衰弱,“三冗”冗官冗兵冗费、“两积”积贫积弱问题引起了严重的社会危机,革新除弊逐渐成为朝野共识。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时任参知政事的王安石出于“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良好用心,以“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的决心,推行新法。

二、变法内容机构改革:设“制置三司条例司” ,颁行市易法,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税赋改革:方田均税、均输法、青苗法、募役法兴修水利: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军队改革: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军器监法科举改革:三舍法、贡举法、三经新义(训释经义、恢复经文本义、阐明经文义理)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变法中的具体内容。

王安石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青苗法”,“青苗法”即由政府以低于私人利率向农民贷款,农民以地里的青苗为贷款抵押。

各地都有固定的贷款准备金,上级下达的任务是要全部贷出去,并完成百分之二十的增值。

有了硬指标,官员们就用硬手段。

他们根据农户的经济状况,将之分为不同等级,各自要承担不同的贷款额度,而不论你是否需要。

同时,为了保证还贷,又让富户与不同等级的农户结为利益共同体,由富户提供担保或抵押。

“青苗法”实行后连年自然灾害,官员逼债,农户纷纷破产,连富户也无法幸免。

“均输法”与“市易法”目的在于平抑物价,抑制大商人对百姓的垄断与盘剥。

但这项政策的实质是用官商代替民商,岂不知官商比民商更坏。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什么王安石变法是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

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希望大家喜欢!王安石变法失败原因一理财措施理财措施核心是这么一句话:“民不加赋而国用饶”。

不增加老百姓的负担,但是要增加国家的收入。

不打老百姓主意,国家又要拿钱,这摆明了就是从有钱人身上下刀子。

所以他这个改革既属于调整阶级关系,也属于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

首先是青苗法。

每年青黄不接时,分两次贷款给农民,收成后加息20%还官,免受高利贷盘剥,增加政府收入。

相对于现在来说,20%利息太高了,现在都是千分之多少。

你嫌高你可以不借,但是你要不跟政府借,只能向高利贷和地主借,那就是200%的利息。

所以这样一来的话,“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这一句话就把官僚地主搞惨了,这些人想盘剥百姓没法盘剥了。

募役法: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意服役的人收取免役钱。

雇人服役,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钱,减轻农民差役负担,保证生产时间。

这样一来,原来可以不服役也不交钱的官僚地主,现在不服役就得交钱了。

再次,农田水利法。

复次,方田均税法。

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每户的多少肥瘠收税,官僚地主不得例外。

官僚地主的土地肯定又多又肥,农民的土地又少又瘠,那就肥的多收,瘠的少收。

市易法:政府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这就限制大商人控制市场,有个成语叫“囤积居奇”,本来是商人的敛财之道,现在等于是政府在干这个事儿了。

这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又减轻了百姓的负担,增加政府的收入。

政府在夏季收购羽绒服二百块钱一件,以免你积压仓库,所以商人都把羽绒服卖给政府了。

到冬季政府以六百块钱卖出,然后政府挣四百对吧。

但如果商人卖,他可能卖八百,九百,一千。

因此这样造成的结果是政府得到了钱,老百姓物价也能够便宜点,然后商人吃亏了,就这个意思。

浅析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七个原因精选

浅析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七个原因精选

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是多种因素综合造成的,其最根本原因在于新法变法只是一场地主阶级内部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制度改进,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矛盾。

1、变法的超前性与社会现实的落后性差距过大,变法没有适应的土壤王安石变法主要是应对危机的政治冲动,而不是经济开展的内在需要。

对这次变法的经济内容,黄仁宇评论道:“在我们之前九百年,中国即企图以金融管制的方法操纵国事,其范围与深度不曾在当时世界里其他地方提出。

但现代金融是一种无所不至的全能性组织力量,它之统治所及既要全部包含,又要不容与它类似的其他因素分庭抗礼。

〞而宋朝的封建政体是其面临的难以逾越的困境,结论不言而喻,变法的走样与失败是不可防止的。

2、新法的“敛财〞实质导致社会根底的丧失变法的真正兴奋点是富国,而不是富民。

王安石的“理财〞,实际上主要是在分配领域内损下益上,夺商人、地主、农民之利归国家财政,做到的不过是利益的重新分配而已。

这使他几乎把整个社会作为“取财〞的对象,因而在新法推行时,它损害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利益,导致变法的社会根底丧失。

变法中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不是依靠开展生产,恰恰正是以青苗、免役等名目“加赋〞的结果。

3、变法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王安石明知改革“缓而图之,那么为大利;急而成之,那么为大害〞,却在变法中操之过急。

他只认定一个目标,却忽略了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必然会连带产生一系列问题。

在短短数年间将十几项改革全面铺开,恐怕当时的社会各阶级都不见得有这种精神和物质承受能力,于是变法反而陷入了欲速那么不达的困境。

4、政策执行不力动机与效果的背离,条文与执行的偏差,使一系列变法措施从安民走向扰民。

如政府把青苗法利率规定为百分之二十,官员擅自提到百分之三十;政府要抑制私商,官员用更坏的官商代替私商;政府要用交钱代替差役,官员就拼命敛钱。

无论哪种措施当初的动机有多好,执行的地方官员都可以把自己的私货塞进去,都完全违背了变法初衷。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及影响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及影响
明代把军队纳入文官系统,初步缓和了战斗 力与政治忠诚的矛盾,但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 是在毛泽东时代。
军队的首要问题是政治忠诚,而不是单纯的 战斗力大小。岳飞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只能 作为旧时代的陪葬品。
政治重心永远停留在朝庭上层,自由和民主也无 从谈起,而北宋初年的政策,原本是要消灭封建化因 素,将政治重心下移的。
商鞅变法之所以成功,一是因为战争的大背景, 二是打击贵族,有进步的因素。
六、变法失败的后果
贵族政治彻底终结。 春秋以前标准的贵族政体, 汉至唐为准贵族政体,宋朝开始彻底平民化的时代。 王安石变法其实是旧式统治的回光返照,但它造成 的政策性党争,宣告士大夫已经成为帝国政权的实 际拥有者。 忠奸之辩具有巨大的宪法学意义。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及影响
2008年3月30日
欢迎王安石同志讲话!
北宋疆域图
宋初为巩固统治,遏制权力封建化,并养官养兵笼 络民心,结果大大削弱了朝庭动员资源的能力。
一、王安石变法的背景:
(1)土地兼并严重,农民起义。北宋“不抑兼 并”,加速了土地集中的过程,出现了“富者有弥 望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尖锐对立。
为宋明理学的兴起扫清了障碍 。平民政治的成 熟有两个必备条件,一是非个人化的政治组织手段, 二是非掠夺式的人生目标。这个两条件都需要长时 间的禁欲主义训练,理学走上历史舞台。
政治力量的自我收缩为经济转型提供了可能。 变法的失败证明,没有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政治上 的困境不可能摆脱。
七、经济转型的条件
社会保障资源被用于商业,不但不能救助 灾民抑制兼并,反而由于国家失去存粮, 使灾害的后果更为严重。
五、变法的本质
短缺经济条件下,经济行为的核心 就是掠夺,王安石不但不尝试予以改变, 反而以政权的力量直接参与掠夺。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导语:北宋神宗年间,开国百年来的积弊终于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

于是一场北宋统治集团内部图强求变的改革开始了,这就是著名王安石变法。

然而很不幸,这场变法不但没有富国强兵,反而把北宋王朝沉重的病体折腾得灯枯油尽。

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欢迎阅读!1、前言盘点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原因,估计能总结出一本书。

但纵观王安石变法,王安石用人失察、多用小人绝对是不争的事实,王安石变法很大程度上毁于小人之手。

回过头来看历史,王安石固然是一个道德君子,然其所重用的改革干将,如吕惠卿、邓绾、蔡京之流,虽各具才干,但多是无耻小人,正是这些奸佞小人令改革沦为党争,最终毁了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罢相后,北宋王朝的改革完全走了板,变成了小人们捞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直接断送了北宋王朝。

回望这段历史,不难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小人擎不起改革的大旗。

2、王安石变法的背景与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北宋中期以后,国家危机重重。

一是土地兼并日益严重,阶级矛盾异常尖锐。

二是西夏等外敌虎视眈眈,民族矛盾十分突出。

三是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加剧,特别是三冗问题(冗官、冗兵、冗费)导致政府出现严重财政危机。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到了不改革就要完蛋的地步。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受命于危难之时,强制推行变法,涉及政治、经济、军事、选人用人、文化等各个方面,力图通过改革,富国强兵,拯救危局。

应该说,王安石的初衷是好的`,改革也确实在一定程度达到了“富国强兵”的效果,如国家财政状况改善、王韶收复河湟故地等。

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出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竟遭到社会各阶层的普遍反对。

最后,这场变法不但没有收到应有的结果,反而成为官僚集团搜刮地皮、扰民害民的工具,引发了更大的社会矛盾。

当时,王安石变法从理财入手,提出了“民不加赋而国用饶”(《临川先生文集》)的口号,但实际上,在新法推行过程中,大部分改革措施如青苗法、免役法、均输法、市易法等等,恰恰加重了对百姓的剥削,产生了种种弊端。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浅析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七个原因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浅析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七个原因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浅析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七个原因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是多种因素综合造成的,其最根本原因在于新法变法只是一场地主阶级内部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制度改良,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矛盾。

1、变法的超前性与社会现实的落后性差距过大,变法没有适应的土壤王安石变法主要是应对危机的政治冲动,而不是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

对这次变法的经济内容,黄仁宇评论道:“在我们之前九百年,中国即企图以金融管制的办法操纵国事,其范围与深度不曾在当时世界里其他地方提出。

但现代金融是一种无所不至的全能性组织力量,它之统治所及既要全部包含,又要不容与它类似的其他因素分庭抗礼。

”而宋朝的封建政体是其面临的难以逾越的困境,结论不言而喻,变法的走样与失败是不可避免的。

2、新法的“敛财”实质导致社会基础的丧失变法的真正兴奋点是富国,而不是富民。

王安石的“理财”,实际上主要是在分配领域内损下益上,夺商人、地主、农民之利归国家财政,做到的不过是利益的重新分配而已。

这使他几乎把整个社会作为“取财”的对象,因而在新法推行时,它损害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利益,导致变法的社会基础丧失。

变法中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不是依靠发展生产,恰恰正是以青苗、免役等名目“加赋”的结果。

3、变法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王安石明知改革“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却在变法中操之过急。

他只认定一个目标,却忽略了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必然会连带产生一系列问题。

在短短数年间将十几项改革全面铺开,恐怕当时的社会各阶级都不见得有这种精神和物质承受能力,于是变法反而陷入了欲速则不达的困境。

4、政策执行不力动机与效果的背离,条文与执行的偏差,使一系列变法措施从安民走向扰民。

如政府把青苗法利率规定为百分之二十,官员擅自提到百分之三十;政府要抑制私商,官员用更坏的官商代替私商;政府要用交钱代替差役,官员就拼命敛钱。

无论哪种措施当初的动机有多好,执行的地方官员都可以把自己的私货塞进去,都完全违背了变法初衷。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doc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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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摘要】王安石变法以失败而告终,历来对其原因议论纷纷。

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权力集团的支持,具体操作的失误,变法前卫性远远超过其社会承受力,新法脱离实际,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

还有就是宋代灾异盛行,用人失误和顽固派的阻挠。

【关键词】王安石变法失败原因【正文】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抚州临川人,因后来被封为荆国公,所以人们又称他王荆公。

是北宋中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和改革家。

自幼聪明好学,加之受到良好教育,所以学识渊博。

庆历二年(1042)考中进士,他长期任职地方,对社会下层比较了解,且为以后变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北宋中期,土地兼并严重,人民赋税沉重,民不聊生,国家积贫积弱。

宋神宗是个有抱负的皇帝,他在做太子时已经读过王安石的《万言书》、《上时政书》等政论文章,感到他是个人才。

因此于1069年起用王安石为相,开始变法。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目的是“富国强兵,抑制兼并”、“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新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财、整军、科举学校三个方面。

其中重点是理财。

而理财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青苗法。

每年青黄不接时,政府以低息贷款给农民,帮助农民“赴时趋事”,发展生产,收获后再偿还,从而限制地主富商放高利贷盘剥农民。

(2)农田水利法。

按当地户等高下出资、兴修水利,鼓励农民开垦荒田,以发展农业生产。

(3)方田均税法。

以四边各千步为一方,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多少和肥瘦征收税,使赋税负担与实有土地相符,确保政府的田赋岁入。

(4)免役法。

按照田产多寡交纳“免役钱”,政府用免役钱募人服役,以减轻农民徭役负担,增加农业生产的劳动力。

(5)均输法。

将朝廷向地方征调财物的征调权统归发远使,责成发远使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调运,以节省调运的费用,减轻农民的负担。

(6)市易法。

国家在京师开封和其他大城市设立市易务平抑物价,控制商品流通,抑制豪商大贾对市场的垄断和对小商贩的欺压,促进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

浅论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与失败原因

浅论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与失败原因

浅论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与失败原因1【摘要】王安石变法又称“熙宁新发”是中国历史上针对北宋“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优,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整个社会积贫积弱的现实,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而掀起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

王安石以天下百姓和江山社稷为重,从经济上、军事、文化等方面采取了许多非常有远见的改革措施。

王安石也被称为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改革家之一。

然而变法终以失败而告终,究其原因主要有保守势力的强烈反对、变法派内部分裂以及变法靠山(宋神宗)的动摇和去世等。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一、为“富国”而推行的新法(一)均输法王安石在任参知政事的前几天,曾和司马光争论理财问题时,提出了“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的“富国”方针,均输法就是贯彻这一方针的第一个新法。

原先的发运使根本不管开封的物资储存和需要情况如何,只要把诸路“上供”的“定额”物资,督运到开封了事。

所以“丰年便道,可以多致而不能赢;年俭物贵,难于供亿而不敢不足”。

由于供求关系脱节,经常是化了巨额运输费用,却运来了许多过剩物资,只得在开封“半价”抛售。

而遇上军事或其他重大开支时,“则遣使刬刷(收括),殆无留藏”。

各路官吏又“往往巧为伏匿”,不报告物资的实有情况,并且为了所谓预防“年计之不足”,采用“支移”、“折变”的办法,进一步剥削民户,以至民户纳税“倍其本数”。

宋王朝调用物资时,又根本不管该地是否生产这种物资,是不是生产季节,一味强征。

所有这些,都为大商人屯积居奇、控制市场提供了方便,民户则深受其害。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均输法,命淮南、两浙、江南东西、荆湖南北路发运使薛向推行新颁布的均输法。

拨给钱五百万贯、米三百万石以供周转之用,并使“周知六路财赋之有无而移用之”,还令预先知道首都开封的库藏情况,以及一年开支的数量和所需物资的情况,使“得以从便变易蓄买”,并可依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节省购价和运输费用。

这是王安石想用调整供求关系,将东南地区的物资有条不紊地供应首都开封的皇帝、官僚和大量军队的消费,以达到“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庶几国可足用,民财不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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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七个原因 王安石 变法的失败是多种因素综合造成的, 其最根本原因在于新法变法只是一场地 主阶级内部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制度改良, 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 不可能从 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矛盾。

1、变法的超前性与社会现实的落后性差距过大,变法没有适应的土壤 王安石变法主要是应对危机的政治冲动, 而不是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

对这 次变法的经济内容,黄仁宇评论道:“在我们之前九百年,中国即企图以金融管 制的办法操纵国事, 其范围与深度不曾在当时世界里其他地方提出。

但现代金融 是一种无所不至的全能性组织力量, 它之统治所及既要全部包含, 又要不容与它 类似的其他因素分庭抗礼。

”而宋朝的封建政体是其面临的难以逾越的困境, 结 论不言而喻,变法的走样与失败是不可避免的。

2、新法的“敛财”实质导致社会基础的丧失 变法的真正兴奋点是富国,而不是富民。

王安石的“理财”,实际上主要是 在分配领域内损下益上,夺商人、地主、农民之利归国家财政,做到的不过是利 益的重新分配而已。

这使他几乎把整个社会作为“取财”的对象, 因而在新法推 行时,它损害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利益,导致变法的社会基础丧失。

变法中财 政收入的增长主要不是依靠发展生产, 恰恰正是以青苗、 免役等名目“加赋”的 结果。

3、变法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王安石明知改革“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却在变法 中操之过急。

他只认定一个目标, 却忽略了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必然会连带产 生一系列问题。

在短短数年间将十几项改革全面铺开, 恐怕当时的社会各阶级都 不见得有这种精神和物质承受能力,于是变法反而陷入了欲速则不达的困境。

4、政策执行不力 动机与效果的背离, 条文与执行的偏差, 使一系列变法措施从安民走向扰民。

如政府把青苗法利率规定为百分之二十, 官员擅自提到百分之三十; 政府要抑制 私商,官员用更坏的官商代替私商;政府要用交钱代替差役,官员就拼命敛钱。

无论哪种措施当初的动机有多好,执行的地方官员都可以把自己的私货塞进去,


都完全违背了变法初衷。

5、用人不当 变法派中, 除王安石个人操守尚无非议, 而他最重要的支持者与助手吕惠卿、 章惇、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薛向等人个人品质多有问题, 有的当时就被视为小人。

以王安石为代表的变法派只看重死的法制, 而忽视了活 的人事, 于是应该由行政技术层面解决的议题便转化为道德层面的问题。

变法派 在后一层面上与保守派相比,立即陷于劣势。

6、变法派内部分裂 首先是变法核心人物宋神宗和王安石不能协调一致。

当王安石再次担任宰相 后,宋神宗对他的态度已经有所变化,即所谓“意颇厌之,事多不从”。

王安石 看到变法停滞不前,被迫再次辞职。

其次是变法派内部出现反对派。

许多变法派 只从自己利益考虑, 而不以改革大局为重, 结果使参与变法的人员闹得四分五裂。

7、保守派强烈反对 以王安石为代表的改革派和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之争本质上并不是权 力之争,而是政策性的争议;并不是要不要改革的争论,而是怎样改革的争论。

保守派人才济济,如司马光、韩维、文彦博、欧阳修、富弼、韩琦、范缜、苏轼 等。

元丰八年(1085 年),宋哲宗即位初,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 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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