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条例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2

公司员工考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强化工作纪律,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下列情形为本条例所称“员工”,适用本条例:(一)与公司或下属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二)虽未与公司或下属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主要工作场所在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劳务派遣的员工,不包括厂家员工。
第二章劳动时间第三条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实行不同的工作时间,但每日或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条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除用餐时间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并按照如下规定作息:(一)就职于各单位部室的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9:00至11:40,13:00至17:30;(二)就职于门店卖场的员工施行三班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分别为:早班9:00至15:30,中班11:00至18:00,晚班15:30至21:30;(三)遇大型促销活动、重点工作跟进、公司经营性调整等情况,在符合本条例第三条的前提下,公司将相应调整上下班时间。
第五条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岗位特性自行拟定,并依如下规定报备或报批:(一)自行拟定的工作时间符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七日内或单位设立之日起七日内报行政人事中心备案;(二)自行拟定的工作时间超出本条例第三条范围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三日内或单位设立之日起三日内报行政人事中心批准。
第六条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欲安排员工加班的,必须由加班员工的岗位负责人以《加班申请单》形式提出申请,报请单位负责人批准。
各单位应严控加班时间和人数,具体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下列时限:(一)每日加班时长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不超过3小时;(二)每月累计加班时长不超过36小时。
第三章出勤管理第七条各单位所属部室(楼层)的岗位负责人是本部室(楼层)出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依据本条例对所辖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条例一、目的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条例适用于事业单位内所有在编、聘用、借用、实习等人员(以下统称“员工”),包括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工作时间1. 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2. 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部门的工作时间,但需保证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 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
4. 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加班时间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员工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5. 员工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经批准。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日需进行签到,以记录出勤情况。
签到方式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纸质签到表、电子签到系统或其他科技手段。
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管理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签到时间为:上午:08:30-09:00下午:14:00-14:30(3)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超出签到时间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员工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立即补签。
补签需注明外出事由和时间,经上级确认后视为正常出勤。
4、忘记签到处理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经上级核实后,可在当天内进行补签。
补签次数每月不得超过两次,超出部分按迟到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考勤管理制度,监督考勤工作的执行,处理考勤异常情况。
员工考勤管理规则

员工考勤管理规则一、考勤概述考勤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监控,可以实现对员工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和管理。
良好的考勤管理能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效率,有效控制劳动成本,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二、考勤制度1.上下班时间(1)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不得迟到。
(2)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下班,不得早退。
2.异常情况处理(1)员工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交请假申请,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办理。
(2)未经批准离岗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3.出勤记录(1)公司将使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员工出勤记录,员工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签到和签退。
(2)员工需注意保护个人考勤卡的安全,不得代签或代打卡。
4.迟到早退(1)迟到超过10分钟的,视为一次迟到,迟到次数累计达到三次的,将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2)早退超过10分钟的,视为一次早退,早退次数累计达到三次的,将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5.请假制度(2)请假一天内的,需提前3天提交申请;请假一天以上的,需提前7天提交申请。
(3)员工请假应遵守公司的请假条例,未经批准离岗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三、考勤管理1.考勤统计(1)每月底将进行考勤统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整理并向各部门通报考勤情况。
(2)员工有异议,应在通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逾期将视为默认考勤结果。
2.考勤奖惩(1)全勤奖:连续一个月无迟到、早退和请假的员工将获得全勤奖。
(2)迟到、早退和请假扣款:根据员工考勤记录,迟到、早退和请假次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将扣除相应的工资或奖金。
(3)旷工处罚: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离岗的,将扣除相应工资,并计入员工档案。
3.考勤异常处理(1)如发生员工考勤异常,应及时调查处理,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员工,将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2)对于经常迟到、早退或请假的员工,应进行个别谈话和督促。
四、其他规定1.休假管理(1)员工休假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直接上级审批后方可生效。
考勤制度管理规定(5篇)

考勤制度管理规定1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分公司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员工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四、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
人力部统计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为: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五、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人力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
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六、员工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人力部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
工作人员事先未向人力部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七、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员工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
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1、因公出差的;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各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
各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公司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同意,事后一概不认。
八、员工个人考勤记录由人力部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人力部查询。
九、本制度与《____分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运用于员工当月绩效,并作为员工工作评价、人员进退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如下:(1)每迟到、早退一次,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____元____月内累计迟到、早退____次以上的,按分公司待岗管理办法实行待岗;(2)旷工期间扣发工资。
考勤管理条例

考勤管理条例考勤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管理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员工。
第三条考勤是指企业对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工作的一种管理措施。
第四条考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考勤管理应以科学、规范、高效为目标。
第六条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考勤检查,提出改进建议,并加以落实。
第二章考勤方式第八条公司采用电子考勤方式进行考勤管理。
第九条员工在上班前,需要使用员工卡刷卡打卡,并确认打卡成功。
第十条若员工忘记使用员工卡刷卡打卡,需要到人事部门申请请销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员工在下班时,需要再次使用员工卡刷卡打卡,并确认打卡成功。
第十二条若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打卡,需要事先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假时长不得超过审批人员所批准的时间。
第十三条员工在加班时,需要使用加班卡刷卡,并提供加班申请表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员工在外勤工作时,需要使用外勤打卡系统进行打卡,并提供外勤报告进行登记。
第三章考勤异常处理第十五条若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连续三次未打卡,将被视为旷工,应扣除相应工资,并必须请销假手续。
第十六条若员工迟到次数累计超过三次,每次迟到超过15分钟,将扣除相应工资。
第十七条若员工提前离岗、早退、擅自离岗或私自外出,将扣除相应工资。
第十八条若员工未请假擅自缺勤,将按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
第十九条公司将定期进行考勤统计,在每月结束时进行审核。
第二十条若员工一年内考勤不合格次数超过六次,将被员工关系部门进行调查,情节严重者,将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章考勤奖惩制度第二十一条公司将设立考勤奖励制度,对多次考勤出色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第二十二条员工因特殊原因导致的考勤异常,如提前离岗或擅自离岗,将扣除相应的奖金、福利和补贴。
第二十三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考勤情况,调整年假和其他福利待遇。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时间,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支付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出勤管理细则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时间:员工上班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3、打卡时间:员工出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工作日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及下班离岗时间,每天打卡两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考勤监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须登记。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须到公司前台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视情况按事假/旷工处理。
5、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能及时打卡的员工,由公司前台做好记录,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6、综合管理部前台及薪酬专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与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门/分公司的考勤统计汇总,经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核算工资,考勤及工资资料上报总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核查,最后经公司领导签批后交财务部复核并下发工资。
7、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四、缺勤规定1、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及时在公司前台登记,忘记打卡一次取消当月全勤奖;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经前台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执行打卡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2、迟到或早退:员工未按工作时间规定到岗或离岗视为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取消当月全勤;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5元/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罚10元/次;迟到1小时以内扣罚20元/次,超过1小时扣罚半天工资。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3篇)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员工考勤管理,优化企业运营效率,提高员工工作纪律和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并具有强制性。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第四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相应的考勤管理系统,用于员工考勤记录和统计。
第二章考勤时间第一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表进行工作,不得私自调整工作时间。
第二条上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30到下午5:30,中午12:00到1:00为午休时间。
第三条员工上班迟到超过15分钟将视为旷工半天,超过30分钟将视为旷工一天。
第四条员工下班早退超过15分钟将视为旷工半天,超过30分钟将视为旷工一天。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并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进行无关工作和非工作活动。
第三章考勤记录第一条公司应建立考勤管理系统,用于员工考勤记录和统计。
第二条员工每天上班前应打卡,并在下班后再次打卡。
第三条员工在中午午休结束后应及时返回工作岗位。
第四条员工请假时应在考勤系统中填写请假记录,务必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
第五条员工外出时应在考勤系统中填写外出记录,务必注明外出事由和外出时间。
第六条员工在考勤记录中不能存在任何人为篡改或欺骗的行为。
第七条员工应配合公司进行随机的考勤核查,如发现考勤异常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考勤奖惩第一条公司将以员工的考勤表现和工作表现为基础,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第二条优秀的考勤表现将获得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奖品、加班调休等。
第三条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工资、降级、辞退等。
第四条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员工将被取消年终奖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一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工作时间或请假等事项,员工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示。
第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相关制度。
劳动法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劳动法考勤制度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员工以及试用期员工。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上午:09:00 - 12:00下午:13:00 - 18:002. 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3.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4. 员工加班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填写加班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加班。
5. 公司提倡高效工作,员工应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避免无效加班。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公司实行电子签到制度,员工需使用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
(2)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窜签。
(3)签到记录将作为员工出勤、加班、请假等考勤管理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签到时间为:上午上班签到:08:30 - 09:00下午下班签到:17:30 - 18:00(3)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超出签到时间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员工因公外出无法按时签到,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备,并在外出结束后补签。
(2)员工需提供外出公干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干单、客户拜访记录等,以便考勤管理人员核实。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因忘记签到,需在当日内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考勤管理人员将根据员工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补签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本考勤制度,并对全体员工的考勤进行监督、管理。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遵守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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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条例
第一条总则
为明确我司员工之作息、休假、值班等规定,并使管理有章可循,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考勤部门和考勤人员
公司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考勤。
销售中心各办事处有商务助理的由商务助理负责考勤、无商务助理的由办事处最高领导或指定专人负责考勤。
考勤流程按本规定相关内容执行,每月 5 日前由各中心/区域考勤人员统一将考勤统计数据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考勤人员处核查处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
(一)行政、销售人员
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不分春夏时间)。
(二)生产现场管理人员
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原则上同行政销售人员上班时间保持一致,具体由生产中心执行。
第四条指纹打卡
(一)除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凡公司员工每日上下班均应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
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外出须填写《出勤管理卡》向总经理请示。
(二)上班打卡后不到工作岗位工作者,经核实当天作旷工论处,并视情况公示通告。
(三)因交通车延误,当次集体考勤时间以行政部核实为准,其他不变。
(四)员工按规定上班时间正常到岗,因打卡机无法识别导致无法正常打卡者,应于当时(30 分钟以内)或(因晨会时间耽误)在晨会结束后至前台先填写《签到表》,后在当日下班前在OA 办公系统中填写《出勤管理卡》选择“未打卡”栏说明情况,并经1 名以上证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