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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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单一采购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单一采购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单一采购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单位面临着大量采购工作。

为了更好地规范行政单位的采购管理行为,提高采购的效率和公平性,特制定本《行政单位单一采购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行政单位的单一采购管理工作。

三、采购的定义采购是指行政单位为了满足自身业务需求,通过购买货物、服务或工程等方式,以合理的价格获取必需的资源。

四、采购的原则1.公平原则:采购活动必须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保证各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2.效益原则:采购活动应注重综合效果,以提升行政单位的整体效益为目标。

3.廉洁原则:采购活动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维护公正廉洁的原则,不得接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回扣或贿赂。

4.公告原则:行政单位应当通过适当的渠道发布采购信息,确保供应商获取采购信息的机会。

五、采购程序1.需求确定:行政单位根据业务需要确定采购的商品或服务,并制定采购方案。

2.编制采购文件:行政单位根据需求确定的采购商品或服务编制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

3.采购公告:行政单位将采购公告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需求描述、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4.投标报名:供应商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并缴纳保证金。

5.评标与定标:行政单位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6.签订合同:行政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约定采购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7.履行合同:行政单位与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采购活动。

8.结算支付:行政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购款项给供应商。

六、采购管理1.采购计划与预算:行政单位应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明确每个采购项目的金额及时间节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供应商资格审核:行政单位在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采购合同管理: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规定定稿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规定定稿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规定定稿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内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强化风险节点控制,确保采购行为公平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单位利益,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范围1、物品。

交通工具,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书籍,印刷品,办公耗材,车辆,仪器设备维护,会议接待等所需物品。

2、工程。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

二、采购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效益优先,质量第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原则上应实行集中采购。

三、采购程序1、采购申请:集中采购物品根据实际需要按季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每季度前10天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预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备案。

零星采购物品根据各站室临时需要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分管领导签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备案。

2、采购形式:①公开招标,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符合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及工程按照政府采购中心公共交易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

②自行采购,由办公室和使用站室人员按程序具体负责采购,同类单批超过5000元的需通过询价、磋商等形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确定必须公开进行,由使用科室、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人员(不少于3人)参加,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做好记录,签订的合同协议。

同类单批不超过5000元的零星采购由使用部门会同办公室协商购买;相关人员要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3、货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进行货款支付,对所购的设备和较大工程,一般扣5%--10%的质保金,严格按照财政集中支付制度通过直接支付或授权转账方式进行货款支付。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品采购行为,加强物品管理,节约经费开支,充分发挥物品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开发区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后勤服务物品和单位工作开展相关所需的各类采购。

凡属政府采购范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物品采购应按照服务工作的原则,既要及时周到,又要精打细算,避免损失和浪费。

第四条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爱护与珍惜国家财物,配合、支持管理人员做好物品采购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品采购、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全心全意地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章采购方式及流程第六条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和审批程序,按照先预算计划,并通过审批后购买的原则,未预算计划或未通过审批的不得采购。

第七条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需分类进行,采购办理流程如下:(一)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

一律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采购或在指定采购点签字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____元以内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审批后,分管副主任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____元以上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采购申请人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对采购物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时,采购申请人可提出详细采购要求或由申请采购部门的分管副主任派人一同采购。

(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

由采购申请部门预先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部门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和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通过后,根据采购金额分别报管主要领导或党工委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办公室安排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前往市财政局和交易中心申办采购。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精彩4篇)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精彩4篇)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精彩4篇)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篇一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用品的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购、发、用行为,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用品的采购1.本制度规定的办公用品是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包括耗材及软件、办公文具、卫生用具、照明用具等。

1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事前写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党政办安排专人购买;1000元以上的须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以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

2.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由乡各部门填写申购单,经主要领导批准后交党政办,由财政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到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采购手续,党政办统一领回发放。

3.不需在政府采购中心完成的采购,由党政办公室负责采购、管理、发放。

急用零散性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度。

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采购。

4.采购人员须尽职尽责,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所需购物品的性能、价格等情况,力求货比三家,购得质优价廉商品。

5.不属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的采购程序:需用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领导审批→党政办采购、发放→采购人在发票上经手签字→相关领导审核→乡主要领导审核→财政分局核销。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领取1.物品领用实行一次一领、专领专用原则。

2.领取人在领用办公用品时须在物品管理处《办公用品领取登记单》上写明日期、物品名称及规格、数量、用途等内容并签字。

3.大件物品领取后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序列,部门应明确使用管理责任人。

4.除党政办指定的专人采购外,其他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外单独购买办公用品或在指定采购点处签单。

5、到党政办借用物品(相机、录音笔、水壶等)需经得党政办人员同意方可借出,党政办人员要做好登记。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使用1.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

2.要爱护办公设备和相关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废置,严格执行注销制度。

要认真遵守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延长物品使用年限。

行政事业 采购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 采购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障采购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行政事业采购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公共资金进行采购活动时的相关管理。

三、基本原则3.1 公开、公平、公正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应公开采购需求、采购标准、采购过程等信息,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2 经济、合理、廉洁行政事业单位应审慎选择供应商,确保采购物品或服务的性价比最优,合理利用公共资金,杜绝任何形式的贪污腐败。

3.3 依法合规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四、采购程序4.1 采购计划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预算金额等,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4.2 采购发布行政事业单位应公开发布采购公告,向潜在的供应商广泛宣传采购需求,并接受供应商的报价和投标。

4.3 供应商评审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采购需求,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评审,包括供应商的资质、技术能力、信誉等方面的评估。

4.4 中标公示行政事业单位应公示中标结果,告知中标供应商,并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确保采购结果的透明和公正。

4.5 合同签订行政事业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采购物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具体内容。

4.6 采购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执行,保证采购物品或服务的交付和使用符合预期。

4.7 采购验收行政事业单位应对采购物品或服务进行验收,核实其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并及时处理不合格的情况。

五、监督管理5.1 内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管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5.2 外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活动应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回应各方关注和质疑,并做好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5.3 审计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活动应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监督,确保采购过程合规、规范,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内部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内部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内部管理办法一、采购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1 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的过程和操作,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并严格控制采购过程中的风险,保证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

1.2 原则1.公平原则:采购过程中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利益输送、内外勾结等行为。

2.透明原则: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公开,以确保供应商和其他相关方都能够了解采购项目的需求、规则和要求。

3.经济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最具经济效益的供应商和产品。

4.合法原则:采购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

5.效益原则:采购的决策应当以实际需求和成本效益为基础,最大程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风险控制原则:采购活动应当合理评估和管理风险,采取必要措施防范采购项目的风险。

二、采购组织和责任2.1 采购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或采购小组,负责组织和管理采购活动。

采购部门或采购小组应当具备采购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能够独立执行采购活动。

2.2 采购责任采购部门或采购小组的主要责任包括:1.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方案。

2.开展供应商的招标、评审和合同谈判。

3.监督采购过程中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4.协调采购过程中的各方利益,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5.编制采购报告和采购决策的相关文件。

三、采购流程和程序3.1 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或采购小组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需求,制定年度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3.2 供应商选择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和金额,采取适当的供应商选择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询价等。

供应商选择过程中应当公正、公平、透明,并充分考虑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和价格等因素。

3.3 合同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在确定供应商后,应当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详细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制度

⾏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制度⾏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在社会⼀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需要⽤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动的⼀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表彰着⼀个社会的秩序。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是⼩编整理的⾏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家分享。

⾏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制度1 第⼀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交通部⾏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为,提⾼政府采购资⾦的使⽤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条纳⼊交通部部门预算管理的部机关、部属⾏政事业单位和部管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使⽤财政性资⾦以及与财政性资⾦相配套的单位⾃筹资⾦实施的政府采购,适⽤本办法。

财政性资⾦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资⾦、国债专项资⾦、车购税交通专项资⾦、各项⾏政事业经费、政府性基⾦、预算外资⾦等各项财政拨款和国家有关部门拨⼊的专项经费。

与财政性资⾦相配套的单位⾃筹资⾦是指采购⼈以对外创收等形式取得的各种资⾦,包括经营收⼊,⾮税收⼊以外的事业收⼊,其他收⼊等单位可⽀配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采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式和程序,使⽤财政性资⾦和与之配套的单位⾃筹资⾦,采购国务院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程和服务的⾏为。

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采购实⾏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录中的政府采购项⽬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

政府集中采购⽬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按国务院确定公布的范围、标准执⾏。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由交通部统⼀组织实施部门集中采购项⽬的采购活动。

部门集中采购项⽬和部门采购限额标准,按国务院确定公布的范围、标准执⾏。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文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是指为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采购任务,通过公开、竞争性的招标、拍卖、询价等方式,选定供应商以获取商品、工程或服务的过程。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注重节约、透明、高效的原则,促进合理、规范、经济、用途相当的采购。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应采用电子化管理手段,实现电子招投标、电子采购、电子支付等全过程的电子化。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需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活动的责任、权限和程序,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制定年度采购计划,明确本年度需采购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及预算金额。

第八条采购计划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需求,结合合理预算安排,经过合理评估和论证。

第九条采购计划应提前至少三个月提交行政机关或上级单位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相关采购活动。

第十条采购计划应根据采购金额大小划分为不同等级,确定采购方式及具体程序。

第三章采购方式及流程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以及单一来源采购等。

第十二条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供应商较多的情况下,申请方需在媒体上公示相关信息,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供应商较少的情况下,申请方需选择适用范围内的供应商进行邀请,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工程、技术复杂或设计需求不明确的情况下,申请方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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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强化风险节点控制,确保采购行为公平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单位利益,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范围
1、物品。

交通工具,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书籍,印刷品,办公耗材,车辆,仪器设备维护,会议接待等所需物品。

2、工程。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

二、采购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效益优先,质量第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原则上应实行集中采购。

三、采购程序
1、采购申请:集中采购物品根据实际需要按季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每季度前10天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预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
批备案。

零星采购物品根据各站室临时需要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分管领导签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备案。

2、采购形式:①公开招标,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符合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及工程按照政府采购中心公共交易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

②自行采购,由办公室和使用站室人员按程序具体负责采购,同类单批超过5000元的需通过询价、磋商等形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确定必须公开进行,由使用科室、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人员(不少于3人)参加,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做好记录,签订的合同协议。

同类单批不超过5000元的零星采购由使用部门会同办公室协商购买;相关人员要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3、货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进行货款支付,对所购的设备和较大工程,一般扣5%--10%的质保金,严格按照财政集中支付制度通过直接支付或授权转账方式进行货款支付。

四、使用管理
1、办公室负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办公耗材、书籍、印
刷品,会议接待,办公用品,及车辆维修的管理。

2、后勤负责办公家具、设备维修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管理。

采购货物到单位后,经后勤负责人验收先入库后使用,固定资产由财务建立固定资产账,使用站室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领用使用。

使用科室要加强管理、爱护公物、科学使用,由财务和后勤定期盘点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对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损坏的公物,视其情况给予赔偿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废旧物品,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按有关程序报废,各站室不得擅自处理。

五、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采购结合具体项目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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