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县级医院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县级医院预算业务管理,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预算业务活动。
第三条预算业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预算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公开透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科学合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项目设置科学合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权责明确:明确各级预算责任,确保预算执行过程中权责分明。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预算编制部门: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
第五条预算编制依据:(一)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
(二)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历史财务数据。
(四)预算编制原则。
第六条预算编制内容:(一)收入预算: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医疗业务支出、药品支出、设备购置支出、其他支出等。
(三)资本性支出预算: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房屋及构筑物购置、无形资产购置等。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七条预算执行部门: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执行。
第八条预算执行要求:(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确保预算资金合理使用。
(三)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四章预算调整第九条预算调整部门: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预算调整。
第十条预算调整条件:(一)因政策调整、医院发展规划等因素导致预算收入或支出发生重大变化。
(二)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预算执行出现重大困难。
第十一条预算调整程序:(一)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二)经医院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进行预算调整。
第五章预算决算第十二条预算决算部门: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预算决算。
第十三条预算决算要求:(一)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机关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机关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机关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
机关预算是指政府机关编制、审议、执行和监督的财政预算,是政府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机关预算业务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机关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的流程和程序,保证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三、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
四、制度内容
1. 预算编制
每年初制定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编制预算;
预算编制应合理确定支出预算总额、项目明细和预算调整机制等;
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项目需求、财政收入及收支平衡等因素。
2. 预算审批
预算应按程序经过单位内部审批,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预算审批应严格遵守规定程序,确保合法合规。
3.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应按照批复的预算数额和用途进行执行;
预算执行应监督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预算监督
预算监督部门应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估;
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提出合理建议。
五、制度执行
各级机关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及各项工作职责;
预算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对违反预算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处理,确保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六、制度评估
本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适应国家和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以上就是机关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级机关能够严格执行,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机关预算业务管理制度(3篇)

机关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机关预算业务管理,确保预算安全、合法、高效进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对机关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的详细介绍,共____字。
一、总则机关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机关预算业务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确保预算的安全、合法、高效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的预算业务管理。
二、预算编制制度1.预算编制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确保预算的合法性。
(2)科学性原则:预算编制必须科学合理,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稳定性原则:预算编制必须确保预算的稳定性,避免频繁调整预算。
(4)透明性原则:预算编制必须公开透明,确保各方对预算情况的了解和监督。
2.预算编制的程序(1)确定预算编制时间表和任务分工。
(2)收集和整理各部门的预算编制数据。
(3)审核预算编制数据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编制预算报告和预算明细表。
(5)预算编制报告和明细表的审核和审批。
(6)公布和执行预算。
三、预算执行制度1.预算执行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预算执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确保预算的合法性。
(2)科学性原则:预算执行必须科学合理,确保预算的执行效果和效率。
(3)节约性原则:预算执行必须节约开支,合理控制预算支出。
(4)监督性原则:预算执行必须严格监督,确保预算的执行情况得到监督。
2.预算执行的程序(1)执行预算计划和预算安排。
(2)执行预算时,需按照预算准确填写预算执行单。
(3)预算执行单由预算部门审核后,报批领导审批。
(4)将执行情况反馈给预算部门,做好预算执行情况记录和分析。
四、预算监督制度1.预算监督责任(1)机关领导要把预算监督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落实预算监督责任制。
(2)预算部门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机关内部各部门要配合预算部门做好预算的监督工作。
2.预算监督的方式(1)内部监督:通过内部审计和财务部门的监督,对机关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辽宁省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辽宁省预算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加强辽宁省财政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业务流程,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辽宁省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的预算业务管理活动。
(三)预算业务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预算编制(一)预算编制主体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和单位预算的编制工作。
(二)预算编制内容预算编制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应当按照收入来源和政策规定进行编制,支出预算应当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进行编制。
(三)预算编制程序预算编制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进行。
各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计划,编制预算草案并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预算控制数,各部门和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调整预算草案并再次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形成本级政府预算草案,报经本级政府批准后,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四)预算编制方法预算编制应当采用零基预算、绩效预算等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预算执行(一)预算执行主体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预算的执行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和单位预算的执行工作。
(二)预算执行内容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执行和支出预算执行。
收入预算执行应当按照收入政策和征收管理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各项收入。
支出预算执行应当按照预算安排和支出进度,合理安排支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三)预算执行控制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本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的自我监控和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和支出标准使用资金。
(四)预算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加强财务管理, 健全财务制度, 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增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本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 是单位管理重要构成部分, 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重要手段。
单位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内部监控制度, 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挥霍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单位财务管理包括: 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财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构成。
第六条依法获得各项收入, 获得各项收入(包括实物), 要据实及时入账, 不得隐瞒, 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第七条编制支出预算, 应当保证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题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预算, 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
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 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应加强对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申报、论证、实行、评审及验收制度, 保证项目顺利实行。
专题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 专款专用, 不得虚列项目辜出, 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挥霍、套取、转移专题资金, 不得进行二次分派。
单位应建立专题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 完善内部支出管理, 强化内部约束, 不停减少单位运行成本。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五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科学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预测和分析。
(三)全面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涵盖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包括收入、成本、费用等。
(四)灵活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经营策略的调整。
第六条预算编制的程序:(一)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计划,制定预算编制的初步方案。
(二)各部门根据初步方案,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预算草案。
(三)财务部门汇总各部门的预算草案,形成公司的预算草案。
(四)公司领导层对预算草案进行审议和修改,形成公司的正式预算。
(五)公司正式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七条预算执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应当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变更。
(二)动态调整原则:公司应当根据市场变化和经营情况,对预算进行动态调整。
(三)责任追究原则:公司应当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对违反预算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预算执行的程序:(一)财务部门根据正式预算,制定预算执行的具体方案,包括资金筹措、资金分配、资金使用等。
(二)各部门根据预算执行方案,制定本部门的执行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配等。
(三)各部门按照执行计划开展工作,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四)财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章预算调整第九条预算调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必要性原则:预算调整应当基于市场变化和公司经营策略的调整,确有必要时方可进行。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预算业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的预算业务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务的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考核等制度,明确责任,确保预算业务的规范运作。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五条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计划。
第六条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预算编制范围和目标。
(二)预算编制时间计划。
(三)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第七条事业单位年度预算编制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预算的真实、准确,并经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项目可行性和资金来源等因素,提出合理的经费预算,并经有关部门审核。
第九条事业单位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强化机制和约束,确保各部门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加强协调和沟通。
第十条事业单位年度预算编制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评审和备案,确保预算的实施和监控。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按照年度预算执行,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预算执行过程中,事业单位应解决预算使用中的问题和困难,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考核,评估预算执行的效果和成果,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预算监督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建立预算监督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预算监督工作应涵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预算使用的内部监督和审计。
第十八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事业单位的预算进行检查和审计,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五章预算考核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建立预算考核制度,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追踪和调整。
预算业务管理决算管理制度

预算业务管理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预算业务管理决算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我国国情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预算业务管理决算管理制度适用于预算编制、实施、决算的相关业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预算业务管理决算管理是指对预算编制、实施、决算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有效管理。
第四条预算业务管理决算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决策、合理安排、审慎经营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决策效率,增强资源配置效益。
第五条预算业务管理决算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保证因公决策的公开透明,加强预算管理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做到真实、准确、全面。
第六条预算业务管理决算管理应当紧贴国家和地方实际,不断完善,提高决策水平,加强风险防控,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章预算编制管理第七条预算编制管理是指对各级各部门年度预算计划的组织和协调管理活动。
预算编制管理应当坚持逐级报备原则,各级单位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或者主管机关提供的预算编制指标和要求,编制预算计划。
第八条预算编制管理应当依据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决策,根据企业或者部门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预算编制的范围和内容,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九条预算编制管理应当注重制度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流程和审核程序,保证预算编制的规范和公开。
第十条预算编制管理应当依据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和完善,保证预算编制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预算实施管理第十一条预算实施管理是指对年度预算计划的执行和管理活动。
预算实施管理应当坚持预算权限、责任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合理保证预算执行的严格性和灵活性。
第十二条预算实施管理应当依据年度预算计划,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和收入,并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预算实施管理应当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定期报告机制,及时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并加以分析。
第十四条预算实施管理应当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与预算绩效目标相衔接的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保证预算执行的效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预算是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支出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三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
预算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四条我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财务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
具有下列职权:
(一)具体负责做好当年预算的编制工作;
(二)组织实施已经由主管部门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
(三)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
(四)根据职能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五)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根据单位下达的经费指标,制定本部门开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专项经费由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配合财务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八条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
第九条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三)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首先保证经常性支出,然后根据单位财力安排建设性支出。
在经常性支出中,必须先保证基本的人员经费开支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确保投入的日常经费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
(四)日常预算支出以各职能部门为预算单位,专项经费预算支出以项目为预算单位。
第十条预算的编制方法
(一)预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认真分析基期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工作,充分考虑计划期的各种可变因素;
2.结合单位发展整体规划、事业发展计划,充分考虑计划年度的资金供给状况,做好计划年度经费收支的预计和分析。
(二)收入预算编制
1.行政收入,主要是财政性拨款,由财务测算;
2.其它收入,单位获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及其它零星收入;根据往年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活动测算;
(三)支出预算编制
经费支出是指单位开展单位各项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专项支出;
1.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伙食费、聘用人员费用;按照单位人员编制计划和工资标准测算;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支出、医疗费、住房补贴等;按照核定的人数及支出标准确定;
3.日常公用支出:包括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网络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
4.专项支出:包括畜禽调查经费、限下贸易经费、城乡一体化调查经费、一套表经费和普查支出等;
第四章预算审批与分解下达流程
第十一条每年年底财务根据国家有关预算法规、政策及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在认真分析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变化因素,结合单位的发展规划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提请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县财政局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控制与调整
第十二条预算年度开始后,单位正式预算在未批复前,为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财务可以先按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支出,正式预算批复后,按正式预算执行。
第十三条预算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变更,单位及各部门都应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全面责任,要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第十四条为强化预算控制,财务对无计划、无预算或超计划、超预算的开支可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确需调整、追加的,由部门提出追加预算申请报财务,经财务审核、论证后,提出追加预算方案,提请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县财政审批。
第六章决算与绩效评价
第十六条每年度结束,应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转账业务和年终决算,所有收支均纳入决算,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为了如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保证年终决算数字的准确、完整,财务要认真做好年终清理工作。
(一)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
(二)清理本年度预算应收应付款项;
(三)清查财产物资;
(四)进行决算数字的对帐工作。
(五)开展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八条财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地编制年终决算,并综合分析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和经费绩效自评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