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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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务顾问协议

基金财务顾问协议

基金财务顾问协议1. 引言本协议签订于 [签订日期](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共同参与:•[基金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基金公司”)•[财务顾问公司名称](以下简称“顾问公司”)本协议旨在规定基金公司聘请顾问公司为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相关事宜。

双方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合作,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 服务范围2.1 顾问公司将为基金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财务分析与预测:根据基金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市场状况,对其未来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预测,并提出相应的建议;•资本运作策略:为基金公司制定资本运作策略,包括资本募集、投资决策、资产配置等;•风险管理:为基金公司提供风险管理咨询,帮助其降低投资风险;•其他财务顾问服务:根据基金公司的需求,提供其他相关财务顾问服务。

2.2 顾问公司在履行上述服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尊重基金公司的意愿和决策。

3. 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3.1 基金公司应向顾问公司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如采取分期支付方式,双方将协商确定具体的支付时间和金额。

3.3 如果因基金公司原因导致服务费用延迟支付,顾问公司有权要求基金公司按约定支付滞纳金。

4.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彼此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4.2 本保密条款的保密义务将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5. 协议终止5.1 本协议自 [起始日期] 签署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另有约定或协议解除的情况。

5.2 任何一方有权提前 [提前终止期限]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 [提前终止期限] 通知对方。

6.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国法律。

6.2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契约型基金合同范本

契约型基金合同范本

契约型基金合同范本合同编号:甲方(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公司名称]乙方(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银行名称]丙方(投资者): [投资者姓名或机构名称]鉴于甲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基金管理公司,具备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资格;乙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具备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资格;丙方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投资者。

各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契约型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金的基本情况1.1 本基金的名称为:[基金名称]。

1.2 本基金的类型为契约型基金。

1.3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详见招募说明书。

1.4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开放式/封闭式]。

1.5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具体期限]。

第二条基金的募集2.1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

2.2 本基金的募集方式为:[公开募集/非公开募集]。

2.3 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具体金额]。

2.4 募集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第三条基金的运作3.1 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运作管理。

3.2 乙方作为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财产的托管。

3.3 丙方作为投资者,享有基金份额,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第四条基金的申购与赎回4.1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每个交易日。

4.2 申购与赎回的价格以当日基金净值为基础。

4.3 申购与赎回的具体规则详见招募说明书。

第五条基金的费用5.1 本基金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5.2 费用的计提方式、费率等详见招募说明书。

第六条基金的收益分配6.1 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为:[具体原则]。

6.2 收益分配的方式为:[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

6.3 收益分配的时间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

第七条风险揭示7.1 甲方应充分揭示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7.2 丙方应仔细阅读风险揭示书,并确认自身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

基金公司自购基金排行

基金公司自购基金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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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 -21.69 7.69 9.78 6.70 -12.32 -11.74 4.10 3.60 1.00 -22.36 1.80 3.50 7.70 -12.11 19.93 1.50 -21.51 0.40 -30.01 7.29 2.46 -12.70 -5.02 -3.28 -23.79 0.73 -6.60 7.40 -38.90 -8.90 0.90 -26.89 3.50 -22.84 -10.90 9.90 -0.10 -10.65 0.00 2.22 12.20 -18.33 0.60 -16.80 -28.42 -10.80 -14.19 6.80 -0.40 -23.98 -19.66 -14.17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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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18.SH长信一带一路B 1,001.48 1 001569.OF泰信国策驱动 1,000.13 1 001600.OF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C 500.00 1 001589.OF天弘中证800C 500.00 1 501005.SH汇添富中证精准医疗A 999.99 1 001468.OF广发改革先锋 1,000.26 1 001729.OF银华逆向投资 1,000.10 1 001736.OF圆信永丰优加生活 499.90 1 001728.OF银华战略新兴 1,000.10 1 001673.OF红塔红土优质成长A 1,000.01 1 001587.OF天弘中证100C 500.00 1 001586.OF天弘中证100A 500.00 1 001617.OF天弘中证电子A 500.00 1 150320.SZ交银环境治理B 1,999.99 1 001405.OF东方红策略精选A 1,000.10 1 001073.OF华泰柏瑞量化收益 1,000.24 1 001552.OF天弘中证证券保险A 500.00 1 001723.OF华商新动力 2,000.00 1 501002.SH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 999.95 1 001469.OF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ETF联接 1,000.00 1 001933.OF华商新兴活力 1,000.00 1 001558.OF天弘中证大宗商品A 500.00 1 001555.OF天弘中证全指运输C 500.00 1 001553.OF天弘中证证券保险C 500.00 1 001861.OF富安达健康人生 999.90 1 001609.OF平安大华鑫享A 999.90 1 001577.OF嘉实低价策略 2,001.34 1 001641.OF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 1,000.72 1 001594.OF天弘中证银行A 500.00 1 001896.OF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 1,000.08 1 001599.OF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A 500.00 1 001004.OF新华稳健回报 1,000.04 1 002250.OF红土创新改革红利 1,000.00 1 001773.OF招商丰庆A 1,000.95 1 150319.SZ交银环境治理A 1,999.99 1 001620.OF嘉实新机遇 1,000.00 1 502016.SH长信一带一路 1,001.48 1 165315.OF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 1,000.00 1 001769.OF易方达瑞惠 1,000.00 1 150334.SZ建信中证申万有色金属B 1,000.44 1 150331.SZ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A 1,000.00 1 001485.OF华安添颐养老 1,000.00 1 001672.OF国寿安保智慧生活 1,250.06 1 001959.OF华商乐享互联网 1,000.00 1 002341.OF招商招瑞纯债A 1,000.00 1 184801.SZ鹏华前海万科REITs 1,000.00 1 002152.OF华宝兴业核心优势 19.76 1 001695.OF泓德泓业 1,000.17 1 001751.OF华商信用增强A 2,000.00 1 001180.OF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ETF联接 1,000.02 1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契约型基金合同模板

契约型基金合同模板

契约型基金合同模板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投资于乙方管理的契约型基金,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投资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金名称及类型本基金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基金,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共同参与基金的运作。

第二条基金的设立与运作1. 本基金由乙方设立,甲方作为投资者参与。

2. 基金的运作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

第三条投资范围与策略1.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投资范围)。

2. 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投资策略)。

第四条基金份额的认购与赎回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认购基金份额。

2. 甲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第五条基金管理费与托管费1. 乙方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___%收取基金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___%收取基金托管费。

第六条收益分配1. 基金的收益分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

2. 收益分配的具体时间和方式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风险揭示与承担1. 乙方应对基金运作的风险进行充分揭示。

2. 甲方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乙方不保证投资本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

第八条信息披露1.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披露基金运作的相关信息。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基金运作的相关信息。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合同书

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合同书

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合同书第一条:缔约方1 .甲方(投资人) :-名称: [投资人名]-地址: [投资人地址]-代表人: [投资人代表姓名]-联系人: [投资者联系人]2 .乙方(运营公司) :-名称: [运营公司名称]-地址: [运营公司地址]-代表人: [运营公司代表人姓名]-联系人: [运营公司联系人]第二条:基金的设立和目的1 .本合同是为了设立私募型股票投资基金(以下称“基金”)而签订的,目的是甲方将自己的财产按照合同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并进行股票投资等运用。

2 .基金进行以股票投资为主的运用,目的是将投资成果分配给投资者。

第三条:投资范围和期限1 .基金主要进行股票投资,也可以在适当条件下进行其他投资。

2 .基金的运作期限为成立后[期间]。

第四条:出资和利润分配1 .甲方以现金出资形式向基金出资,以[金额]元为一单位,最低出资[单位数]单位。

2 .基金利润按操作成果公平分配给各投资人。

第五条:管理和监督1 .乙方对基金资产进行集约管理,独立决策和运用。

2 .甲方有权随时确认基金运用情况并进行监督。

第六条:风险和责任1 .本基金不约定保本或最低收益,具有投资风险。

投资者确认自己的风险承受力,并同意本合同。

2 .乙方充分注意基金的运用,履行对投资人诚实勤奋的义务。

第七条:解决争端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首先尝试甲乙双方进行友好协商。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对[指定法院名称]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名印章甲方(投资人) :-代表签名-印章-日期乙方(运营公司) :-代表签名-社印-日期。

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签署备案名单

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签署备案名单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浦发-国元定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宝安银固定收益组合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齐鲁金债基1号分级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齐鲁锦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齐鲁锦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齐鲁金泰山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齐鲁金泰山2号抗通胀强化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现金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信托新风1号债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新时代信托新风3号债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新时代信托新风8号债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南京银行固定收益组合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磐信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利稳健收益集合信托计划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利稳健收益集合信托计划(2期)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稳健增利结构化债券投资(二期)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银稳富(第一期)单一信托 国海证券-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工行稳健优选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 国海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金贝壳4号(创新优选)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国海证券-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金贝壳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国海证券-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金贝壳8号(策略稳健)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国海证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内需增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国海证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债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国联证券建设银行国联金如意1号-债券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国联证券招商银行国联金如意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国联证券交通银行国联金如意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国联证券浦发银行国联玉玲珑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民生惠富达避险回报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基金-农业银行-物美1号投资组合 长信-浦东-申万1号投资组合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A/B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油气能源(QDII-FOF-LOF)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上证新兴产业ETF联接基金 诺安上证新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信用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双利债券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名录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国泰淘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积极 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开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海富通内需热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农银汇理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恒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全额宝货币市场基金 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保证金理财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 国投瑞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通用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投资基金 上投摩根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优秀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双债丰利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 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薪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医药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 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认购交易协议书

基金认购交易协议书
尊敬的(基金公司名称):
兹确认本人愿意认购贵公司所设立的基金产品,按照以下条款进行认购交易:
一、基金认购
1. 认购金额: (具体金额)
2. 认购日期: (具体日期)
3. 认购份额: (具体份额)
4. 认购价格: (具体价格)
5. 认购费用: (具体费用)
二、认购交易费用支付
1. 认购费用将在认购款项结算时支付至贵公司指定账户。

2. 与认购交易相关的费用(如银行转帐费、税费等)由认购方承担。

三、认购款项结算
1. 认购款项应在认购确认日之前支付至贵公司指定账户。

2. 如认购失败,认购款项将在认购失败确认后返还给认购方。

四、基金投资权益
1. 认购方拥有相应的基金份额,并享有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权益。

2. 基金份额按照认购份额和认购价格进行确认。

五、风险提示
1. 认购方应充分了解基金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并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2. 基金单位净值可能上升或下降,投资者可能获得的投资收益也存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认购方和贵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特此确认并同意以上条款。

认购方:基金公司:
(签名)(签名)。

基金购买合同书

基金购买协议书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行:目录一、基金购买份额确认及相关风险承责总则二、基金当事人及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四、基金收益与分配五、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六、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七、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九、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十、《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一、基金购买份额确认及相关风险承责总则(1)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认购乙方发起设立的基金____份,基金每壹份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资者ⅹⅹⅹ身份证编号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于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向上海高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立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金城道支行的公司唯一资金账户310066331018010015689 汇款,入帐资金为ⅹⅹⅹⅹ(大写)元整,该笔款项用且仅用于购买上海高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已由上海高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妥。

有效确认购买合同编号为第ⅹⅹⅹ号,当日该基金交易价格(基金净值)为ⅹⅹⅹⅹ元,此次申购费费率为ⅹⅹ%,有效确认购买份额为ⅹⅹⅹⅹ(大写)份整。

(2)投资者现住址为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联系方式(固定电话):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手机: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3)本基金投资者承诺该笔投资资金为正当来源,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如有不实,资金来源不正当引起的一切风险均由投资者本人承担。

(4)上海高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润来源为基金盈利后净利部分30%比例的投资报酬,当且仅当上海高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募集到的客户资金盈利后才可提取相应报酬(提成对象为基金净值价格高于1元部分)。

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利润分成比为三比七,基金未盈利状况下,基金管理人无权提取任何管理报酬或投资报酬。

(5)上海高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为中国大陆地区A股市场股票,不进行中国大陆以外境外投资市场投资,当且仅当中国A股进入熊市市况时,才允许公司资金仅为保值目的进入股指期货市场,且期货资金建仓比例上限为公司账户总资金的2%比例,投资目的仅为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不得以追逐投机利润为投资目的。

26131397_基金动态

第9期基金动态责任编辑:田磊基金动态银华基金2月27日发布公告称,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增聘黄颖女士为该基金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2月25日,其2003年至2008年先后在西南证券、元大京华证券、富国基金从事研究工作。

2008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

与其共同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经理为王华先生。

融通基金2月27日发布公告称,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基金自3月4日起至3月22日止公开发售,该基金基金经理为张李陵,CFA ,清华大学经济学硕士、理学学士,6年证券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财通基金2月27日发布公告称,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基金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2月20日可供分配利润为599.49万元,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分红比例应分配金额为149.87万元,本次分红方案为0.3元/10份基金份额,现金红利发放日为3月5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2月28日发布公告称,交银施罗德理财60天债券型基金3月4日起至3月8日公开发售,该基金基金经理为胡军华女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

华安基金2月28日发布公告称,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将进行2013年第2期收益支付,该基金收益累计期间为1月30日至2月26日止。

光大保德信基金2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基金增聘魏晓雪为该基金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2013年2月28日,与其共同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经理为高宏华。

富国基金2月28日发布公告称,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3月11日至2013年4月9日开发售,该基金基金经理为袁宜先生,生于1978年,博士研究生。

大成基金3月1日发布公告称,大成优选股票型基金(LOF )现由刘明先生、汤义峰先生共同担任基金经理。

鉴于刘明先生将于2013年3月2日至2013年6月4日期间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出国学习,期间由汤义峰先生单独履行该基金的基金经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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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八年十月目录一、前言 (3)二、释义 (4)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9)四、基金份额的发售 (10)五、基金备案 (12)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3)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22)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1)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41)十、基金的托管 (44)十一、基金份额的登记 (44)十二、基金的投资 (45)十三、基金的财产 (54)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55)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3)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5)十七、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67)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68)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4)二十、违约责任 (78)二十一、争议的处理 (79)二十二、基金合同的效力 (79)二十三、其他事项 (80)一、前言(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不一致或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不一致或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二、释义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1.基金或本基金:指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管理人:指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招募说明书:指《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5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16.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自然人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23.直销机构:指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26.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27.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28.基金账户: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39.《业务规则》:指《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47.元:指人民币元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5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三、基金的基本情况(一)基金的名称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基金的类别混合型(三)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四)基金的投资目标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点关注中国在经济崛起的过程中带来的结构性变化,及时把握宏观的投资趋势,通过准确的主题配置和精选个股,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回报。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1.2%,具体费率情况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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