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大调解”的创新与完善——以深圳市西乡大调解为考察中心
2024年街道办事处大调解工作总结

2024年街道办事处大调解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2024年是我们街道办事处着力推进调解工作的一年。
在过去一年里,我们充分认识到调解是一种高效、便捷、和谐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邻里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
因此,我们将调解工作放在了优先位置,制定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全力推进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二、调解机构建设为了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我们在2024年进行了调解机构的重要改革。
首先,我们增加了调解员的数量,通过招聘和培训,形成了一支素质优良、业务水平较高的调解队伍。
同时,还成立了街道办事处调委会,对调解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此外,我们还修订了调解规章制度,明确了调解机构的职责和权责,确保调解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三、案件调解2024年,我们在案件调解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措施的改革和创新。
首先,我们积极推行多元化解决方式,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调解方式。
在调解过程中,我们注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强调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纠纷。
另外,我们还加大了调解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广大市民了解和支持调解,为调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调解成果评估为了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在2024年开始进行了调解成果评估工作。
通过对一定比例的调解案件进行回访和评估,了解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和效果,为进一步健全调解机制提供参考。
在成果评估方面,我们注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通过调解成果评估,我们发现了调解工作的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和提升。
五、问题与对策2024年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纠纷案件数量的增多,调解员的工作量过大,可能影响了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其次,一些当事人对调解工作依然存在误解,不愿意接受调解,导致调解工作进展缓慢。
为此,我们将加强调解宣传工作,增强公众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创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基层人民调解制度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种解决社会纠纷的方式,基层人民调解制度一直以来都在不断创新和改革。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第一,改进调解赔偿机制。
传统的调解赔偿主要依靠调解员的个人经验和现实情况来决定,存在着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为了确保赔偿金额公正合理,一些地方开始尝试引入专业评估机构,通过独立第三方来评估损失并给出赔偿建议。
这样可以避免调解员个人主观判断的偏差,并提高赔偿标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二,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
调解员是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核心力量,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加强调解员队伍的培训和培养显得尤为重要。
一些地方通过设置调解大学和举办专业培训班等方式,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
同时,加强调解员队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也对吸引更多有才干的人才从事调解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三,推动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信息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
通过建立信息化平台,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和调解过程全程的数据记录、存储和查询。
这不仅有利于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还为后续的数据分析和研究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第四,加强社会组织参与。
在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中,社会组织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
一些地方通过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机构合作,扩大调解服务的覆盖面和专业化水平。
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更多元化、专业化的服务。
第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创新离不开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认识和了解,可以增强其对调解工作的信任和依赖。
同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也为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深圳人民调解表态发言稿

深圳人民调解表态发言稿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今天,我代表深圳市人民调解表态发言,首先要向大家介绍我们的工作情况,然后和大家一起交流一下我们对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看法。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和纠纷解决机制,已经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也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探索与创新,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目前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首先,我要介绍一下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始于1986年,目前已经建立了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市、区两级,各区设立了专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构。
此外,人民调解工作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涉及到的纠纷种类繁多,是一项需要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工作。
在实践中,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承担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责:一是协助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调解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与纠纷;三是推动社会诚信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在这些工作中,我们的人民调解员们付出了很多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他们有的是专业的法律人员,有的是社会各界杰出的人士。
但是,这些并不足以支持我们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得更好、更强。
其次,我想和大家交流一下我们对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看法。
虽然我们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从我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来看,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目前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不足。
由于我国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推广不足,社会大众仍然对人民调解的认识程度不够,对人民调解的重要性和作用理解不深。
有些人会认为人民调解只是处理一些小事小纠纷,不重要,而实际上,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是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不够。
“大调解”行动与“大调解”机制——以成都市大邑县为观察样本

对象进行研究分 析 , 探究 当今大调 解工 作机制 的运
作 情 况 及 实 际效 果 。
筹城乡 、 灾后重建 、 应对 金融 危机 等新形 势的 出现 ,
一
、
大 邑 县 大调 解 联 动 工 作 机 制
副组长 , 综 治 办 、 稳 办 、 法 局 、 访 局 、 县 维 司 信 民政 局、 劳动局等十几家单位 为成员的“ 大调 解” 动机 联 制工 作领导 小组 , 由综 治 办 牵头 , 成立 县 矛盾 纠 纷
联 动 排 查 调 处 中心 。
部 门共 同参 与 , 合 各种 调 解资 源 , 整 对社 会 矛盾 纠
收 稿 E期 :0 9—0 t 20 7
作 者 简介 : 伊 川 ( 9 6一) 女 , 北 唐 山 人 , 南 政 法 大 学 潘 18 , 河 西 法 社 会 学 与法 人 类 学 研 究 中心 研 究 人 员 , 理学 专 业 硕 士 生 ; 磊 法 洪 (9 5一) 男 , 庆 人 , 川 省 成 都 市 大 邑县 人 民 法 院 院 长 , 律 16 , 重 四 法
20 0 9年 1 2月
面南放 幢 毒学报
J u n lo o twe tU ie s y o oi c lS in e& L w o r a fS uh s n v ri fP l ia ce c t t a
De e.. 0 2 09
第 1 卷 第 6期 1
V0 . No. 1 11 6
事人 而言, 多的人倾向于法院调解 , 较 大调解机 制的运行效果不够理 想。改进的措施在 于, 充 分发 挥 其 他 调 解作 为 自发 秩序 的 自治 力量 , 强化 其 作 用 。 关键 词 :大调 解 ; 纷 解 决 ; 解机 制 ; 纠 调 自发 秩 序
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范文5篇

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范文5篇篇1一、引言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大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式,其意义重大而深远。
本报告旨在总结过去半年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情况、成果成效、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对未来的工作进行展望。
二、工作内容概述1. 矛盾纠纷排查在过去的半年里,我们组织开展了多次矛盾纠纷排查行动,重点对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排查。
2. 调解案件处理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我们按照轻重缓急进行了分类处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调解。
3. 调解队伍建设为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我们加强了调解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了调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 调解机制完善结合工作实践,我们对现有的调解机制进行了优化和完善,使之更加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三、重点成果1. 成功调解案例在过去的半年里,我们成功调解了多起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 调解队伍建设成果调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形成了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调解队伍。
3. 调解机制创新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我们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机制,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1. 问题一:部分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知度不高。
解决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2. 问题二:调解队伍人才短缺,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解决方案: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开展定期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
3. 问题三:部分矛盾纠纷涉及复杂法律问题,调解难度较大。
解决方案:加强与法律专业机构的合作,邀请法律专家参与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五、自我评估/反思在过去的半年里,我们在大调解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如部分群众的认知度不高、调解队伍人才短缺等。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六、未来计划1. 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确保无重大矛盾纠纷事件发生。
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创新实践分析——基于三个典型案例的考察

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创新实践分析———基于三个典型案例的考察曾志伟,覃颖玲摘要: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是维持国家稳定的关键。
基层社会需求、矛盾治理短板、国家制度供给共同驱动着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创新实践的探索,由此应运而生的四川“诉源治理”、浙江“矛调中心”、陕西“两说一联”成为创新实践典范,并在提升矛盾化解质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树立品牌经验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对这三个中国本土案例的考察,发现中国基层经验不仅在理论上丰富了新公共服务理论、敏捷治理理论、社会冲突理论的内涵,在实践上还提供了可供借鉴与推广的经验范本:“诉源治理”构建追本溯源与未然防范的感知机制、“矛调中心”搭建部门集成与功能协作的灵活机制、“两说一联”创建集体动员与主体协同的回应机制,整体性视角下的三项机制融合,均为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带来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关键词: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创新实践;典型案例;实践价值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07(2024)01-0119-10基层往往是矛盾最集中最复杂且最不易化解的场域,新时代我国基层社会矛盾在产生根源、矛盾类型、跨域属性、演化进程、政策工具等方面都发生了重要变化。
[1]因此,如何更好地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稳定,既是学界着重探讨的学术问题,也是基层社会所重视的实践问收稿日期:2023-11-02作者简介:曾志伟,南华大学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副书记,南华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公共伦理、核伦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覃颖玲,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乡村基层治理。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数字乡村敏捷治理的理论建构和实践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2JD03。
员员怨题。
在国家顶层设计之下,不少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有关探索也开始涌现,为进一步发扬和丰富“枫桥经验”,基层地区因地制宜探索出不少创新性基层社会矛盾化解模式,如四川“诉源治理”、浙江“矛调中心”、陕西“两说一联”。
论基层司法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论基层司法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摘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全面开创和推进新世纪司法行政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扎实抓好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筑牢社会“第一道防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维护社会稳定等一系列政策而采取的一项重大的举措。
特别是在2006年博乐市开展基层司法调解“一案一补”工作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基层司法调解员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有纠纷去调解,有上访找司法”的作用,同时基层司法系统积极加强与法院、公安、劳动与保障、信访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初步建立以基层司法调解为基础,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社团调解、仲裁调解相互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博乐市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混乱地区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回顾博乐市基层司法调解工作走过的历程,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只有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创新,才能确保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对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走访、调研、分析,当前在博乐市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成为创新发展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司法调解;执法为民一、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现状(一)基层司法调解组织网络逐步健全目前,博乐市共有调委会186个,全10个乡镇(街道、场)村队都建立了调委会,组建率达100%。
博乐市共有基层司法人民调解员618人,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普遍有成员2-3人,村(社区)人民调委会普遍有基层司法人民调解员1-3人。
(二)基层司法调解业务范围基层司法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
基层司法调解组织不仅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同时结合博乐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主动参与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人身损害赔偿等容易引发上访的社会矛盾的调解工作。
并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化解土地承包、工伤事故、生产经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社会突出矛盾。
(三)基层司法调解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博乐市各级基层司法调解组织的共同努力,基本实现到将纠纷化解在基层的工作目标。
浅析大调解机制——以司法调解为切入点
手段 , 与现代司法形式主义有机结合 , 实现 了人 民法院 、 公安 机关 、 司法行政机关 等多部 门的联动 , 为传 统调解 注入 了新 的生机与活力。有学者认为 , 与传统调解相 比, 大调解具有如 下 特征 : 1 ) 调解观念 由传统 到现代 ; 2 ) 调解 对象 由狭小 到扩 大; 3 ) 调解 的主体 由单 一到复 合 ; 4 ) 调解 的方法 由简单到 复
关键词 : 大调解 ; 司法能动 ; 多元化 纠纷解决机制 中图分类号 : D 9 2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编 号: 1 6 7 3 — 2 9 1 X ( 2 0 1 3 ) 0 3 — 0 2 6 8 — 0 2
一
、
关 于 中国大 调解 机制 的概 况
查 和处 理各种 矛盾的机制 。虽然每 个视角 的侧重 点有所 不 同, 但 总的来说 , 大调解 强调各种 调解方式 的 内部 完善 与外
合。 ( 3 ) 本文 的探讨 视角—— 司法 调解 。 正如 上文指 出的 , 大 调解是 一个不确 定的概念 , 可以从多角度理 解 。 本 文主要 以 司法调解 为切 入点 , 在 大 调解 这 个框 架 下 , 着 重探 讨 司法 调 解 的社 会 化 与 强 制化 趋势 , 适 当阐述 其他 的 调解 方式 , 以期 以 司法调解 为 主线 , 辅 之以司法外调解 , 从而 了解大调
理 念 上 相 互 影 响 衔 接 以形 成 一 个 完 整 的 纠 纷 解 决 机 制 。 ( 1 )
1 . 社会 自我消解纠纷能力下降 。社会 的 自我解纷能力是
不 同角度 审视大调解。对于大调解机制 , 我们可 以从 多个视 角进行理解 , 主要是从主体上进行 区分 。首先站在法 院的角 度, 对 内所称 的大调解是全员 、 全程 的司法调解 , 除法 院 自己
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
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正文:----------------------------------------------------------------------------------------------------------------------------------------------------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二号)《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3月28日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2022年3月28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源头治理第三章调解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人民调解第三节劳动争议调解第四节商事调解第五节行政调解第四章仲裁第一节劳动争议仲裁第二节民商事仲裁第五章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第一节行政裁决第二节行政复议第六章衔接机制第七章保障和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指通过和解、调解、信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活动。
第三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公平合法、非诉优先、高效便捷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法治城市建设规划,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建设,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健康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并提供必要的财政保障。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024年基层司法调解经验工作总结
2024年基层司法调解经验工作总结在2024年,基层司法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经验。
以下是对这一年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总结:
1. 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基层司法调解组织的建设,建立了更加完善和规范的机制和机构,提升了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
2. 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司法调解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注重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良好调解能力的人才,提高了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3. 理论创新:积极探索和研究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理论和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和机制,提高了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4. 公众宣传:加大对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公众对司法调解的认知和理解,增强了社会对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5. 纠纷化解:加强对各类纠纷的调解工作,提高了纠纷化解的效率和解决率,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和纠纷。
6. 案件管理:加强对基层司法调解案件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了严格的案件管理和评估机制,提高了工作的规范性和规范性。
7. 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提高了调解工作的信息共享和效率。
总体而言,2024年基层司法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如调解人才的稳定性和队伍建设、纠纷多元化和复杂化等。
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和人才引进,加大对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作,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 治 建 设
基层 “ 调 解" 大 的创 新与完善
— —
以深圳市西 乡大调解为考察 中心
刘振 宇 , 陈金全
(冲 央 民族 大 学, 1 北京
108 ;. 南政 法大 学 , 00 12西 重庆
403 ) 00 1
[ 摘要 ] 面对社会 纠纷激增且 日趋复杂化 的形 势,深圳 市宝安 区西 乡街道在 实践 中探 索建立 了以 人 民调 解为依 托 , 民调解 、 人 行政调 解、 司法调解联动 配合 的大调解机制 。西 乡基层 大调 解的创新举措 包括 : 构建组织 网络 , 出调解 的权威性 ; 突 抓好 队伍 建设 , 出调解 的专业性 ; 突 创— 3
法 治 建 设
《 理论探索} 0 2 2 1 年第 2 ( 期 总第 14期 ) 9
理 承 受 能 力 脆 弱 , 之 失 业人 员 、 地农 民 、 加 无 外来 民 件 、 恶性 案件 、 体性 事件 转化 。 群
工等弱势群体 的存在 , 纠纷如不能迅速平息 , 很可能
的联 动性 。 西 乡基 层 大调 解 存在 的 问题 是 : 大调 解 的 设 计 定 位 和 价 值 目标 过 度 行 政 化 ; 大调 解 解 纷 方 式
之 间界 限不 明、 衔接 不畅 ; 大调 解的 自身建设和 外部支撑有待加 强。进一步 完善基层 大调解机制 , 要在
发展趋 向上科 学定位 , 系架枸上理顺 内部 关系, 体 强化机制上形成有效衔接等 。 [ 关键词 ] 基层 大调解 , 乡, 西 纠纷解决 , 民调 解 人
调解 中心具 体 负责 、 职能 部 门共 同参 与 , 合 基层 各 动争 议 、 整 交通 事故 、 医患争 议 等新 型纠 纷 。二 是 纠纷
种解纷资源调处矛盾纠纷。 【 本文试图通过对西乡大 动 因利益 化 。 以往 的基层 纠 纷多 是 围绕 家长 里 短产 1
调解 这一个 案 的考 察 , 析其 实施过程 中的创 新经 验 生 的小 事 , 剖 当事人 闹矛 盾更 多地 是 为争个 面子 。 随着
[ 收稿 日期 ]o 2 O 一 8 2 1一 l 2 [ 基金项 目]0 8 西南政 法大学与深圳 市宝安 区西 乡街道横 向课 题“ 解 、 20 年 调 法制 与基层 治理——人 民调解 ‘ 乡经验 ’ 西 研 究” 负责人 陈金 全。 , [ 作者简介 ] 刘振宇(9 2 )男, 1 8 - , 山西霍州人 ,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2 0 09级博士生。 陈金全(9 2 )男, 1 4 一 , 四川渠县人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 图分 类 号 3 9 3 ( 献 标 识 码 ] [ 章 编 号 ]0 4 4 7 ( 0 20 — 1 7 ( 中 D1 文 A 文 10 — 15 2 1 )2 0 3 一I 5
当前 , 中国正处 于重要 战略发 展机遇 期和社 会矛 有 着较 为深 刻而 复杂 的社 背景 , 确地 说 , 社会 准 是 盾凸显期 , 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新时期社会纠纷 纠 纷呈 现 出的新 特 点和 基层 既有 纠纷 解 决 机制 存在 出现新 的特 征 ,数 量激 增 且呈 现 出 日益 复杂 化 的态 的问题 催生 了大 调解 模式 。 势 。与这 一新 特征形 成鲜 明对 照 的是 , 既有 纠纷 解决 ( ) 会 纠 纷呈现 的新 特 点 。西 乡街道 位 于深 一 社 机制 出现 了一 系列 问题 , 特别是 在基层 表现 得尤 为突 圳 市宝 安 区南 部 , 面积 16平方 公 里 , 总 0 是特 区 工业
一
领域 广 , 如企 业 改 制 、 地 征 收 、 区改造 引发 的群 土 城 体性 纠纷 。 四是 纠纷 冲 突易 激化 。 会转 型 即是对 原 社
、
基层 大调 解 的产 生背 景
基层 大调 解模 式 始 于西 乡并 不 是偶 然 的 ,而 是 先利 益格 局 的调整 ,这 种 调整 带来 的阵痛 使 民众心
建立 了一套 多元 化纠纷 解决经 验一
大调 解模式 , 即 出现 一 系列新 变 化 : 是 纠纷类 型多 样化 。 统 的婚 一 传
家 邻 产 物 劳 在基 层党 委 、 统一领 导下 , 政府 由政法 综治部 门牵 头 、 姻 、 庭 、 里 纠 纷 逐 渐让 位 于 合 同 、 权 、 业 、
以及存 在 的主要 问题 ,并 提 出有针对 眭的应 对措施 , 民商 事 活动 的频 繁 ,围绕 经 济利 益产 生 的 冲突大 量 希冀 能 够为新 时期我 国基层 纠 纷解 决 的路 径探 索 贡 涌现 。三是 纠纷 结构 复杂 化 。某些 纠纷 涉及 部 门多 、 献一点 力量 。
出。社会 纠纷 主要发 生在基层 , 化解 纠纷 的重心 也在 布 局最 密集 、 流物 流最 繁 忙 、 来人 口最集 中的地 人 外
基层 , 而基 层恰 恰 又是 各种 司法 资 源 相对 匮乏 、 纷 区。 为一个 以外来 劳务 工 为主体 的移 民社会 , 解 作 西乡
能力 相对脆 弱 的地方 。 为有效 应对基 层解 决纠纷 的现 经 济 的飞速 发展 、社 会结 构 的分 化重 组 以及 陌 生人 实需 求 , 东省 深圳市 宝安 区西 乡街 道在实 践 中摸索 社会 下 人 际关 系 的疏 远 ,导 致社 会 纠纷 数量 激 增并 广
成 为 突发 性社 会 问题 的重要 诱 因。
主要包 括 :
二、 基层 大调 解 的创 新举 措
从 20 开 始 , 乡党 委 、 府 直 面 转 型 时 期 06年 西 政 解 为依托 , 合 民问 的 、 政 的 、 整 行 司法 的解纷 力 量 , 优
( ) 层现 有 纠 纷解 决机 制 存在 一 定 问题 。这 基层 纠 纷解 决 面临 的各 种新 问题 新 情 况 ,以人 民 调 二 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