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2020)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08•【字号】深科技创新规〔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推动深圳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6月8日深圳市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创业资助项目第三章创客交流活动项目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深圳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规范创业项目组织管理,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科技计划中设立创业项目。
根据资助对象不同,创业项目分为创业资助项目和创客交流活动资助项目两类。
第三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是创业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具体管理制度,编制发布项目申请指南,受理项目申报,审查申报材料,组织项目审计或评审以及项目监督管理等工作。
获得创业项目资助的单位,应当履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配合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对财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创业项目的组织实施遵循统筹布局、市区联动,协调推进、竞相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创业资助项目第五条创业资助项目是以培育具有核心创新能力、高成长性的源头企业为目标,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深创赛)、广东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以下简称省赛)、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以下简称市赛)的参赛企业和参赛团队企业予以资助。
按照资助对象不同,创业资助项目分为参赛企业资助项目和参赛团队资助项目两类。
第六条参赛企业资助项目的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在参赛时注册时间不满5年;(二)参加上年度深创赛并晋级半决赛及以上,或者参加省赛并获奖;(三)申报项目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四)申请单位为深创赛参赛企业的,上一年度的销售收入应当不超过2亿元。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一、申请内容(一)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支持1.多项目晶圆直接流片资助;2.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资助。
(二)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IP(硅知识产权)支持对于企业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给予IP购买费用资助。
(三)对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支持对于从事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的企业,给予EDA研发费用资助。
二、设定依据(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深府〔2019〕28号);(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19〕4号)。
(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五)《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5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按照审计结果确定资助额度,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一)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支持1.对于使用多项目晶圆进行研发的企业,给予2019年多项目晶圆直接流片费用最高70%、年度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2.对于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的企业,给予2019年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费用最高50%、年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
(二)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IP支持对于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的企业,给予2019年IP购买实际支付费用最高20%的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对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支持对于从事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的企业,给予2019年EDA研发费用实际支出最高30%的研发资助,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
四、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1.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2.申请单位应在深圳具备研发的场地、设施、人员等;3.申请单位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4.申请单位无逾期未办理验收的项目;5.申请单位同一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请和重复申请;(二)专项条件:1.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支持(1)申请单位应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申请单位应为流片产品的知识产权所有方;(3)未申请市发展改革委集成电路设计流片扶持计划。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7.16•【字号】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一百五十九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2019年7月16日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府规〔2018〕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以下简称科技研发资金),是指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的并且纳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预算,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专项用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以及其他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活动的资金,适用于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平台和载体专项、人才专项、创新创业专项和协同创新专项等领域。
第三条科技研发资金管理遵循公正透明、科学规范、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分工第四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科技研发资金的管理及执行,负责开展以下工作:(一)制定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发文字号】深财规[2015]7号【发布部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5.25【实施日期】2015.05.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5〕7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深圳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5年5月25日深圳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统筹安排的,用于支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产品推广应用、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推动产业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的资金。
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5亿元作为专项资金,包括市财政新增安排的资金,以及现有市科技研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资金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支持资金,具体预算按照实际扶持项目需要,报经市人大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坚持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科学管理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绩效评价模式。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1.02•【字号】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施行日期】2012.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制定了《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深圳质量,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活动。
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三条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划,每年在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收支计划中设定深圳市科技计划及其项目类别,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市政府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科技计划主要资助研究开发、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应用推广、科技交流合作等科技创新活动。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主要采用无偿资助、奖励和投融资资助(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贷款贴息、无息借款、科技保险、再担保、股权投资等)方式。
第四条市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稳定支持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机制,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05•【字号】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我委制定了《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并经市政府六届一百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9年7月5日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确定、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活动遵循坚持科技发展规律与深圳创新实际相结合、规范管理、科学高效、市区联动、部门协同、信息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可以自行组织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开展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活动。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优化完善科技业务系统,对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市科技计划项目,是指由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专门用于支持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以及其他与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相关的活动。
第六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和政策,在本市科技研发资金计划中设定本市科技计划及其项目类别,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市政府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设立和实施科技重大专项。
第七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机制。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04•【字号】深科技创新规〔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和加强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完善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特点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成果评价和人才激励机制,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6月4日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三章项目实施与验收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完善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特点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成果评价和人才激励机制,营造科学研究宽松环境,根据《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办法》《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础研究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采用事前无偿资助方式:(一)面上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研究期限为3年。
(二)重点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者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者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重点项目应当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
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研究期限为3年。
第三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指南;(二)受理项目申请;(三)组织或委托项目评审;(四)批准项目立项;(五)监督项目实施并开展绩效评估。
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

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是指深圳市政府为了促进和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而制定的一项政策措施。
这个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加强对集成电路产业链的支持,提升深圳市在集成电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深圳市成为世界级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
深圳市作为中国的创新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一直以来都致力于打造集成电路产业的核心区域。
该市政府发挥优势,积极引导和支持集成电路相关企业的发展。
为此,深圳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提供财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物质和技术支持,扶持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深圳市提供了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
针对集成电路企业,政府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支持。
此外,对于新兴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的研发和应用,深圳市还设立了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进行创新和科技研究。
深圳市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政府通过设立技术创新基金、科技创新园区等方式,支持企业进行研发和创新。
深圳市还与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共同组建研发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
深圳市也着重培养集成电路人才。
政府加大对集成电路相关专业的教育和培训投入,积极引导高校和研究机构加强与企业的合作。
同时,深圳市还鼓励企业自主培养人才,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晋升机会,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深圳市还加强了对集成电路产业的产业链支持。
政府引导和支持集成电路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提升整个产业的竞争力。
此外,政府还建立了集成电路产业对接平台,加强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促进创新和技术进一步发展。
通过以上种种政策措施,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为集成电路产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这也为深圳市在集成电路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相信随着这个计划的实施,深圳市将会成为中国乃至全球的集成电路产业重要中心之一,为推动中国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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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2020)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
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9月9日(截止24:00)。
申报单位申报时需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按业务流程获得项目入库时,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我委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仅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和购买IP(硅知识产权)、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等事项给予资助,对集成电路领域获得国家科技项目配套、国家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等事项按照我委发布的《国家和广东省项目配套申请指南》、《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指南》的流程申请资助。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2.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
3.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模板)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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