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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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学习

劳动合同法的学习

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劳动合同法是指明劳动双方权利和义务、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法规。

对于雇主和雇员来说,了解并学习劳动合同法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对雇主和雇员的影响。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素: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和劳动报酬。

其中,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包括雇主和雇员;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等;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报酬指的是雇主向雇员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等。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1. 劳动合同的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签订,但是用人单位应当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关系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况进行。

常见的解除情况包括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期满、解除有正当理由等。

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履行对方提前通知或者支付经济补偿等相关规定。

三、劳动合同中的权益保障1. 工资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2. 劳动时间和休假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权益。

3.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劳动者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四、雇主和雇员的责任和义务1. 雇主的责任和义务雇主应当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雇主还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的重点条款

劳动合同法的重点条款

劳动合同法的重点条款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2.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等条款。

3.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1.变更的条件:劳动合同期满或终止,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变更的方式:书面形式变更,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字或者盖章。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1.解除的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提出解除。

2.解除的条件: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需要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并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提出解除没有强制性要求,但是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应当支付赔偿金。

3.解除后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四、经济补偿金1.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五、社会保险1.社会保险的范围: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2.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六、竞业限制条款1.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限制条款仅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时间:竞业限制条款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二年。

3.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七、劳动争议的解决1.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全文内容

劳动合同法全文内容

劳动合同法全文内容
劳动合同法全文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立法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发生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合同原则是公平、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第四条工会、劳动者代表和雇主组织代表有权参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

第五条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经营地址;
(二)劳动合同期限;
(三)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四)劳动报酬和支付办法;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七)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八)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第一份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第七条雇主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雇主与劳动者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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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关系着我国成千上万的劳动者权益,当然同时也保障⽤⼈单位的合法权益,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对准确适⽤法律解决问题具有重要作⽤。

下⾯,店铺⼩编摘取了《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供⼤家阅读参考,和店铺⼩编⼀起看看吧。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内容1、《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如下:第⼀章总则第⼀条【⽴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当事⼈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条【适⽤范围】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单位)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订⽴、履⾏、变更、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适⽤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履⾏、变更、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

第三条【基本原则】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愿、协商⼀致、诚实信⽤的原则。

依法订⽴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规章制度】⽤⼈单位应当依法建⽴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劳动义务。

⽤⼈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保险福利、职⼯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事项时,应当经职⼯代表⼤会或者全体职⼯讨论,提出⽅案和意见,与⼯会或者职⼯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会或者职⼯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事项决定公⽰,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协调劳动关系三⽅机制】县级以上⼈民政府劳动⾏政部门会同⼯会和企业⽅⾯代表,建⽴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问题。

第六条【集体协商机制】⼯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单位依法订⽴和履⾏劳动合同,并与⽤⼈单位建⽴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宣传劳动合同法简报(3篇)

宣传劳动合同法简报(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为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进行简要宣传。

二、主要内容1.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 劳动合同的履行(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权利。

(2)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 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过错解除三种。

(2)劳动合同的终止分为自然终止、法定终止和约定终止三种。

5. 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1)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4)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5)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

三、宣传意义1. 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增强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民法典中劳动合同法内容

民法典中劳动合同法内容

民法典中劳动合同法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
劳动关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促进公平劳
动竞争,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
建立书面劳动合同。

当事人可以以订立长期劳动合同的方式保障劳动
者的利益。

【第三章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劳动者应当遵守本法、规章、工作规则和合同约定,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接受用人单
位安排的工作和职责,完成用人单位定下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劳动保护】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保护:(一)怀孕期间
的保护;(二)婴儿期一定范围内的保护;(三)伤残者的就业保护;(四)劳动报酬的保护;(五)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的保护;(六)安全和卫生的保护;(七)参加工会运动的自由和其他权利的
保护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未履行义务,损害
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负责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
规定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处以3倍以上
10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的解释

劳动合同法的解释

劳动合同法的解释
劳动合同法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和详细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主要涉及以下内容的解释:
1.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订立合同,明确劳动关系的内容和条件,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和休假等。

2. 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规定了劳动报酬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3. 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包括每日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休息日、法定假日和年假等。

4. 劳动条件、保护和福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提供法定福利待遇。

5.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的情形和程序,包括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雇和辞职等情况。

劳动合同法的解释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正。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旨在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二、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有明确开始和结束时间的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设定具体结束时间的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完成某项具体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都应当与对方协商。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和劳动者解除三种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的终止则包括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解散等情形。

六、经济补偿与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特殊群体的保护劳动合同法对未成年工、女职工和残疾职工等特殊群体的劳动权益给予特别保护,禁止用人单位歧视这些特殊群体的劳动者。

九、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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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劳动合同法共8章、97条,对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和期限第一,就是要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这里有一个例外情况,即非全日制用工,比如家里用钟点工,也可以用口头劳动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关系的载体,又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凭证,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遵循上述原则订立,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第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首先需要明确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有关的必备内容主要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等其它事项。

第四,劳动合同的三种不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总结实践经验,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什么时候合同到期没有明确。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里比较多,一开始请你来,这个工程结束,合同就结束了。

这里需要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

在调查过程当中,有些用人单位,甚至有些劳动者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的用人单位不愿意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订了,就要对劳动者长期、终身负责,如果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毫无办法;有的劳动者,特别是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也认为如果是无固定期限,自己就受约束,终身捆绑在企业中,就丧失了选择的机会。

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

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稳定。

在什么情况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还有几种法定的情形,劳动者只要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主要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第二种情形,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第三种情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并应在此前的11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五,劳动合同的无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关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同工同酬的权利。

所谓同工同酬,是指在相同或者相近的工作岗位上,付出相同的劳动,应当得到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是劳动合同法确立的一条原则。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或者对劳动报酬约定有争议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及时获得足额劳动报酬的权利。

及时获得足额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劳动合同法将“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并规定:劳动合同中缺少“劳动报酬”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拒绝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对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我国法律一直是明确禁止的。

为了保障劳动者拒绝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权利的实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有强迫劳动和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权利。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过程中,经济补偿可以有效缓减失业者的实际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形成社会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经济补偿也是国家调节劳动关系的一种经济手段,可以引导用人单位进行利益权衡,谨慎行使解除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赋予了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权利,并对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形和补偿标准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

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劳动者在行使法定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

(三)关于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全国人大财经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同工同酬是《劳动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但多数企业对本单位职工做到了同工同酬,但对被派遣劳动者实行不同的工资福利标准、社保标准和分配办法。

用人单位享有依法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的权利。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通过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来检验劳动者是否符合本单位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要求的制度。

这对双方互相了解、双向选择,具有积极意义。

在国际上,这也是劳动合同制度的普遍做法,试用期的长短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不同,有长有短。

同时,为了防止有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是现代企业的普遍做法。

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防止劳动者通过专门培训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后“跳槽”以获得更高的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依法约定竞业限制的权利。

竞业限制是在劳动关系结束后,要求劳动者(主要是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在法定时间内继续保守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在现实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况:某一行业由于竞争激烈,劳动者特别是技术人员相对短缺,同业之间相互“挖人”的现象相当普遍,这种恶性竞争直接影响企业发展。

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关乎企业的竞争能力,不仅关系企业的发展,有时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我国法律一贯重视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有相应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赋予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权利,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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