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犯罪及其防治策略之欧阳光明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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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诈骗犯罪的类型及其防范的毕业论文

论网络诈骗犯罪的类型及其防范的毕业论文

论网络诈骗犯罪的类型及其防范内容提要互联网的日益推进和迅猛发展已为我们建立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

互联网已深度介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网络购物、网络炒股、网络银行、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固定通话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随之而来的网络犯罪层出不穷。

其中,网络诈骗成为网络犯罪活动的主要形式,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案件日益增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当前网络安全问题已成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遭遇帐号或密码被盗、消费欺诈等网络安全问题以及各类信息泄露事件的曝光,严重影响到网民的网络安全感觉。

对此,应大力宣扬网络安全,不断增强广大网民网络安全意识,并营造网络安全人人有责、人人维护网络安全的网民意识。

还应不断创新网络安全监管机制和管理方法,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共同努力为我国网民营造出安全、稳定、可靠、有序的网络环境。

网络诈骗犯罪是在信息网络时代出现的新形式诈骗,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诈骗犯罪,是一种有别与普通诈骗的高科技犯罪,其隐蔽性强、渗透性强、危害范围广的特点也决定了应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

在而我国对其的立法缺失及其配套设施存在诸多问题,使得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难以操作,不利于网络诈骗的控制与预防。

为此,我们有必要对网络诈骗犯罪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归纳其方法和特点,找出防范和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对策。

因此,有必要从立法完善、执法改善、技术加强、社会各方协调等方面来构建网络诈骗的预防体系,以便更好地预防网络诈骗,减少经济损失。

本文从网络诈骗犯罪与传统诈骗犯罪的相同及不同之处入手,结合我国网络诈骗犯罪形势及执法现状,剖析了网络诈骗犯罪的犯罪构成,分析了网络诈骗的类型、特点及原因,,最后给出了网络诈骗的防范策略。

并从我国对网络诈骗犯罪的刑法规定出发,提出了我们必须明确刑法关于网络犯罪的规定,强化网络监管与监控,提高公众预防网络诈骗的自我保护能力与水平,以有效遏制网络诈骗犯罪。

论网络犯罪及其防控策略

论网络犯罪及其防控策略

19 9 4年 4月 2 0日中 国全功 能接 人 Itre, nent 打开 了互 联 网在 中 国发 展 的大 门 。也 从 那 时起 ,
①计算机 犯罪 与 网络 犯 罪 等 同说 , 即认 为计 算 机 犯 罪就是 网络 犯 罪 , 以计 算 机 资产 为 攻击 对 象 是 或利用 计算 机为工 具而实 施 的危害社 会并应 处 以 刑罚 的行为 ; 网络 犯罪 片面说 , ② 即是 以侵入 或者
cmmu i t n n te c ncl as o esei oio sc s S , t c ewok o n ai sadoh r eh i n , r h pc l s i c o t a me t a p t n(u ha P) at kn t r I a
i f r a in a d i f r a i n n t r s o t n o a in n t r s t o s a d i sr me t f nom t n no o m t ewo k r wi i f r t ewo k a o l n n tu n s o o h m o c i .a u e o h e t n t e i lme t t n o h n e e t p o e t d b a , a d s o l e rme b s r t r a e h mp e n a i f t e i t rs s r t c e y lw o n h ud b
益, 并应受到相关法律处罚 的行 为。认 为网络犯罪不 同于传统 犯罪 , 有特殊性 。并从 网络 犯罪 的概念 、 具 类 型、 特征人手 , 分析 了网络犯罪的成因 , 出现阶段网络犯罪 的防控策略 。 提
关 键 词 : 网络 犯 罪 ;成 因;防控 策 略

浅议网络犯罪与防范策略

浅议网络犯罪与防范策略

浅议网络犯罪与防范策略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极大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但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的同时,也产生了相应的负面作用,网络犯罪作为一种新的犯罪形式的出现,便对社会的稳定起到了很大的破坏作用。

正确认识网络犯罪,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予以防治,将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网络犯罪的基本情况及侦查网络犯罪的主要困难(一)网络犯罪的概念及基本特征网络犯罪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产生的一种新的犯罪形式,是指犯罪分子通过运用计算机编程、加密等操作技术和手段,或通过利用互联网基本信息供应商,以及应用服务提供商等,在网络上或者计算机操作系统上实施的一种犯罪行为。

网络犯罪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犯罪手段的复杂性和先进性。

网络犯罪犯罪分子往往借助最先进的技术手段,以利用原有技术无法察觉的有利时机实施犯罪,因而具有先进性特点。

造成的损失多达几十亿元,由于网络犯罪60%以上发生在金融行业,所以每次犯罪活动又往往涉及很大的金额,因而,具有极强的破坏性。

龄在35岁以下的案件占了七成以上,这与计算机盛行的时间和熟悉计算技术人员的4.隐蔽性。

网络犯罪活动能在几分钟甚至数秒内就可以完成,很难被察觉,因而具有很好的隐蔽性。

5.跨地域性。

地球村的建成,网络四通八达地遍布于全球,使得网络犯罪不存在国界性,且跨国性的犯罪往往会牵涉到很多国家,具有更大的破坏性。

(二)当前侦查网络犯罪存在的主要困难网络犯罪作为一种出现较晚的特殊的犯罪形式,相比于普通的犯罪,由于其作案手段的高智能化以及作案方式的复杂化,因而更难以侦破,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带来一定困难。

国务院发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来,已先后又颁布数项行政法规对网络犯罪予以防治,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等,在19972.网络犯罪十分复杂,犯罪主体不易确定。

由于网络犯罪是利用高科技进行的犯罪,且犯罪手段多样,犯罪证据又可以被删改,因而使得网络犯罪十分复杂,较难处理。

论网络诈骗犯罪及其预防对策

论网络诈骗犯罪及其预防对策

论网络诈骗犯罪及其预防对策
网络诈骗犯罪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社交网络等手段进行欺骗,从而非法获取被害人的财产、账户密码等信息的行为。

该犯罪具有
时效性强、难以追溯、风险高等特点,极大地危害了公民的财产安
全和个人隐私。

预防网络诈骗犯罪的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

公民应当尽可能提高对网络诈骗的认知,并落实好基本的网络安全措施,如使用独立密码、不泄露个人
资料等。

2. 强化互联网平台监管。

互联网平台方应当对用户实名认证、
发布的信息的审核、相关行为的监管等加强管理,建立预防欺诈的
机制。

3. 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犯罪。

国家应加大对网络诈骗
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相关部门的技术能力和反欺诈技术应用水平,加强合作打击跨境网络诈骗犯罪。

4.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国家应扎实推进相关法律
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以规范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严惩犯罪分子,
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预防网络诈骗犯罪需要加强公民的安全意识、平台
方的监管、有关部门的打击力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等多方面措施。

只有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才能从根源上减少网络诈
骗犯罪的发生。

网络犯罪防范与监控策略

网络犯罪防范与监控策略

网络犯罪防范与监控策略一、网络犯罪的威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犯罪日益猖獗,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网络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如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网络盗窃等,给人们的财产和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二、网络犯罪防范策略1.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要加强对网络安全的认识,提高人们的网络安全意识,不轻信陌生人的信息和链接,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避免成为网络犯罪分子的受害者。

2.使用安全防护软件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等安全防护软件,及时更新软件补丁,加强对电脑和手机等设备的安全防护,防止恶意软件的攻击和侵入。

3.加强密码管理设置复杂的密码,定期更换密码,不使用简单的密码,不在公共场所输入密码,确保个人账号的安全性。

4.谨慎使用公共Wi-Fi在使用公共Wi-Fi时,要注意网络安全,不随意连接不明来源的Wi-Fi,避免在公共网络上进行重要信息的传输和操作。

5.加强网络监控建立完善的网络监控系统,对网络流量、访问记录等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防范网络犯罪的发生。

三、网络犯罪监控策略1.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研究加大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投入,提高网络安全防护的能力,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种网络威胁。

2.建立网络犯罪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网络犯罪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形成网络犯罪的联防联控机制,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3.加强网络犯罪打击力度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各类网络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网络犯罪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加强网络犯罪的防范和监控。

只有通过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使用安全防护软件、加强密码管理、谨慎使用公共Wi-Fi等措施,才能有效防范网络犯罪的发生,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稳定。

希望广大网民能够提高警惕,共同为网络安全作出贡献。

网络违法犯罪预防与打击

网络违法犯罪预防与打击

网络违法犯罪预防与打击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违法犯罪也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网络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非常重要。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促进网络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构建网络违法犯罪预防与打击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网络违法犯罪的特点是隐蔽性和跨地域性,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技术手段的研发和运用,提高网络防护和监控能力。

同时,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管理力度,加强对重点网络企业的监管,确保网络平台的合法性和正常运营。

三、加强执法力度和打击力度对于涉及网络违法犯罪的行为,必须依法从严快速打击,坚决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们需要加强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

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加强公众教育和意识提高预防网络违法犯罪离不开公众的积极参与和个体的自觉抵制。

我们要加强公众教育,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教育,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引导人们正确使用网络,提高对网络违法犯罪的识别和辨别能力。

五、加强国际合作网络违法犯罪具有跨国性、跨地域性的特点,需要加强国际合作来共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联合行动,分享信息,合作调查,追查犯罪嫌疑人和资金的流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秩序。

最后,预防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企业、公众等各方面都要发挥积极作用。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我们才能更好地预防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构建一个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

大学毕业论文之网络犯罪及其防治写作提纲

大学毕业论文之网络犯罪及其防治写作提纲

毕业论文(提纲)论文题目:论网络犯罪及其防治学生姓名学号类型网络教育专业层次指导教师日期1 引言1.1研究目的和意义1.1.1研究目的伴随着现代经济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技术的应用已经普及到了千家万户。

利用网络技术,人们便可随时随地实现视频、语音的及时交流,随时随地掌握社会发展动态,足不出户便可以“尽知天下事”。

但是,在人们享受着网络技术所带来的便捷时,网络犯罪却紧随而来。

据相关数据的统计,我国的网络犯罪增长率在2001年增长了70%左右,透过这个数据我们便知晓网络犯罪的发展速度之快,因此,我们必须充分重视网络犯罪的问题。

本篇论文通过对网络犯罪的内涵、社会危害性的综合性的综合研究分析,得出一些具体的网络防治的措施,借此希望唤起人们对于网络犯罪的重视,全社会共同努力,为防治网络犯罪献计献策,共同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的安定发展。

1.1.2研究意义本篇论文通过对网络犯罪及防治的研究分析,得出了关于网络犯罪的内涵和防治措施的基本的结论,有助于人们更全面深入地了解网络犯罪的相关知识,认识到网络犯罪的危害性,同时还从经济、政治、文化三个层面上为社会对于网络犯罪的防治措施提供了几项建议,为构建安全的网络环境贡献了力量!2 网络犯罪的内涵2.1网络犯罪的定义2.2网络犯罪的特点2.2.1隐蔽性2.2.2专业性2.2.3复杂性2.2.4国际性2.2.5犯罪主体的多元性和低龄化2.3网络犯罪的构成2.3.1网络犯罪的主体2.3.2网络犯罪的主体方面2.3.3网络犯罪的客体2.3.4网络犯罪的客体方面2.4小结3 网络犯罪的社会危害性3.1网络犯罪在经济层面所产生的危害3.2网络犯罪在政治层面所产生的危害3.3网络犯罪在文化层面所产生的危害3.4小结4 网络犯罪的防治措施4.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法律打击力度4.2加强法制知识的宣传与教育4.3进行网络犯罪的研究,维护网络的安全4.4进行国际合作,共同应对网络犯罪4.5小结5 结论6 参考文献7致谢。

论网络犯罪动向及防范措施

论网络犯罪动向及防范措施

论网络犯罪的动向及防范措施【摘要】当今的网络犯罪已经涉及到许多的社会犯罪现象,网络犯罪几乎涵盖了现有的犯罪类型。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犯罪已经逐渐的成为了严峻的社会问题。

所以,应当高度的重视网络犯罪的趋势和动向,并且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来打击和防范网络犯罪,以便于充分的维护互联网的安全运行、社会的稳定以及国家的安全。

本文详细的论述了当今网络犯罪的发展趋势,并深入的探讨了防范网络犯罪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网络犯罪;发展趋势;防范;措施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许多的便利,人们在对网络广泛应用的时候,网络犯罪也随之而产生。

网络犯罪指的是犯罪人员借助自身解码、加密以及编程的工具和方法,或者借助自身特殊的应用服务供应商、互联网信息供应商与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等地位或者其它方式,在互联网中实行有悖于刑法且对社会有严重危害性的行为。

当今的网络犯罪不但对网络本身有一定的破坏,与此同时,网络作为信息产生和传播的重要途径,一旦被不法分子控制或者利用,都会对国家的科技、政治、军事、社会以及文化等领域的正常秩序造成无法估量的负面性影响。

所以,应当密切的对网络犯罪的发展趋势进行关注,并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打击并防范网络犯罪,充分的确保互联网运行的安全、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及信息安全。

一、当今网络犯罪的发展趋势当前的互联网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传递非常大的信息,互联网在给人类带来便捷与高效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因此,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犯罪也逐渐有了新的发展趋势。

1.网上的不健康网页和网站泛滥现如今,网络当中各种各样的色情网页和色情网站十分的泛滥,借助于互联网进行色情方面犯罪的现象也非常的常见。

这种类型的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一部分借助于网络非法的提供一些色情网页以及网站的链接,一些直接构建黄色与色情的网页和网站,还有一些通过网络来销售黄色与色情的影像,相关权威机构所公布的这种犯罪案件的比例已经占全部网络犯罪案件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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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论网络犯罪及其防治策略欧阳光明(2021.03.07)一、网络犯罪的概念及其特征(一)网络犯罪的概念:网络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利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或利用其居于互联网服务供应商(ISP)、互联网信息供应商(ICP)、应用服务供应商(ASP)等特殊地位或其他方法,在因特网上实施触犯刑法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其犯罪种类为:1、在计算机网络上实施的犯罪种类: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表现形式有:袭击网站;在线传播计算机病毒。

2、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种类: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罪;利用计算机实施盗窃罪;利用计算机实施贪污、挪用公款罪;利用计算机窃取国家秘密罪;利用计算机实施其他犯罪:电子讹诈;网上走私;网上非法交易;电子色情服务及色情、虚假广告;网上洗钱;网上诈骗;电子盗窃;网上毁损商誉;在线侮辱、毁谤;网上侵犯商业秘密;网上组织邪教组织;在线间谍;网上刺探、提供国家机密的犯罪。

(二)网络犯罪的法律特征1、犯罪主体确定的困难性网络是世界的网络,没有一个标准的时空限制,因此计算机网络犯罪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犯罪行为的实施地和犯罪后果的出现地可以是分离的,甚至可以相隔千里,而且这类作案时间短、过程简单,可以单独行动,不需借助武力,不会遇到反抗。

由于这类犯罪没有特定的表现场所和客观表现形态,有目击者的可能性很少,而且即使有作案痕迹,也可被轻易销毁,发现和侦破都十分困难。

因而,对犯罪主体的确定就很困难。

2、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分析人士认为到21世纪,电脑入侵在美国国家安全中可能成为仅次于核武器、生化武器的第三大威胁。

国际计算机安全专家也认为,网络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取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社会作用,取决于社会资产计算机网络化的程度和计算机普及应用的程度,其作用越大,计算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也越来越大。

随着社会网络化的不断发展,包括国防、金融、航运等国家各个部门都将实行网络化管理,整个社会对网络的依赖日益加深,一旦这些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后果将不堪设想。

①3、犯罪的隐蔽性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世界,网络参与者的身份也是虚拟化的,每个人都可以带着面具在网上有所作为。

犯罪的隐蔽性主要表现在:(1)时间、地点的隐蔽性:作案范围一般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到某省、某市甚至某国作案;犯罪人对犯罪结果发生的时间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作案时间短,长则几分钟,短则几秒钟。

(2)犯罪手段的隐蔽性:犯罪不留痕迹,没有特定的表现场所和客观表现形态,不易识别,不易被人发现,不易侦破,犯罪系数高。

4、犯罪主体的年青化当今社会,青少年的智力开发越来越早,他们对高科技的运用能力越来越高。

因此计算机网络犯罪的作案人员年龄越来越小和低龄的人占整个罪犯中的比例越来越高。

青少年网络犯罪中,不经允许侵入他人网络是经常发生的,而且在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比较大,他们多没有商业动机和政治目的,更多是为了追求刺激,类似富有挑战性的攻关游戏,以取得满足感为目的。

比如,美国国防部被黑客侵入,联邦调查局、司法部、航空航天署等很多有关部门会同国外警方经过很长时间的追踪,终于在以色列将黑客抓住。

这名18岁的以色列少年,和两个美国加州的嫌疑人,曾数次进入美国防部的电脑系统,但没有进行实质性破坏。

犯罪嫌疑人称,他们还为该系统弥补了几个安全上的漏洞。

5、犯罪存在“欺骗”性传统的犯罪往往比较直接,犯罪行为往往直接针对国家保护的社会关系。

而网络犯罪不同于传统的犯罪,一般都披上了一层文雅的面纱,使得人们并不将其视为一般的、真实的犯罪。

网络犯罪通常不附加暴力,犯罪者大多文质彬彬,喝着咖啡,坐在计算机前敲打几下键盘就可以实施犯罪。

网络犯罪一般不直接针对公众,使得其社会危害性一定程度上被屏蔽。

网络犯罪的这一特征,极易导致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判断上的偏差,很多青少年对网络犯罪投以崇敬的目光。

网络犯罪的温柔面纱朦胧了许多人的眼睛,人们不仅看不清网络犯罪及其严重的危害性,自觉地同网络犯罪作坚决斗争,反而对它报以“崇敬”的心理,甚至崇拜网络犯罪分子。

6、法律制约的相对滞后性当前,国家对网络立法还不完善,网络犯罪行为与立法跟进还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

而且在社会上有许多人对高技术有一种盲目的信任,以为一旦使用了高技术设备就会万无一失地实现科学管理、达到高效率。

而社会原有的监控管理和司法系统中的人员往往对高技术不熟悉,对高技术犯罪的特点、危害性认识不足,或没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相应的管理措施来对付它们。

二、网络犯罪的原因网络犯罪的产生原因是多元性的,可从多个角度来分析。

这里本人从黑客文化、法制建设滞后、司法力量的薄弱和社会观念误区等方面作些探讨。

1、黑客文化在网络犯罪中举足重轻的地位网络黑客有独道的道德准则,其内容包括:对计算机的使用应该是不受限制的和完全的;所有的信息都应当是免费的;怀疑权威,推动分权;你可以在计算机上创造艺术和美;计算机将使你的生活变得更美好;这些道德准则来源于60年代青年人自由不羁、反抗既有体制的观念和精神。

他们一方面创造出了电子计算机事业飞速发展的奇迹,另一方面又留下了独立不羁、反对一切既有规制和挑战一切技术禁限的黑客精神。

[1]例如,1988年11月2日,美国康奈尔大学计算机系研究生罗伯特·泰潘·莫里斯在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署网中释放的一个病毒程序,在8小时之内侵入了6000台运行Unix操作系统的VAX和Sun计算机,使它们全部瘫痪。

1990年1月,莫里斯被判处3年缓刑、1万美元罚款和400小时的社会服务。

莫里斯原初的设想是要设计一种能揭示Unix系统中sendmail程序和finger程序中的漏洞的无害的病毒程序,目的在于对既有计算机程序技术提出挑战,以促进技术的改善。

他未料到,他精心设计的病毒程序一放进计算机网络之中就造成了计算机网络的大灾难。

尽管黑客行为对于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已经只是意味着破坏,但“黑客们都是病态的电脑瘾君子,他们无法控制自身的不负责任的强迫性行为”。

[2] 并且,按照传统,黑客们习惯于把自己看作是敢于超越规则的精英分子,个个胸怀大志,都自认为是新的电子世界的拓荒者。

还有,黑客们对当今电子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有背于他们的理想强烈不满。

我们看到,他们的理想并未实现。

计算机系统完全控制在大企业和政府手中,用以丰富人类生活的神奇工具变成了奴役人类的武器。

对大企业和政府来说,人还没有硬盘容量重要,它们没有用计算机来帮助穷人,而是用其控制核武器。

它们将现代化的设备用高价和官僚主义的铁墙包围起来。

使之远离人群。

正因如此,黑客诞生了 (3)一方面热衷于炫耀自己的电子技术才华,一方面蔑视所有的法规,黑客精神的这两个方面正是针对计算机犯罪和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犯罪的思想观念根源。

2、滞后的法制建设使网络犯罪钻了法律空子世界各国政府为保护计算机电子信息系统和电子信息网络的安全,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已经进行了一系列有关法制建设工作。

从1965年,美国政府就采取措施保护计算机安全,1973年,美国首次召开计算机安全与犯罪会议。

198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计算机诈骗与滥用法》。

同年,联邦德国对刑法作了修正,加入了有关防制计算机犯罪的各项规定,1987年,美国颁布《联邦计算机安全处罚条例》,日本修正刑法,新增第234条关于“电子计算机损害业务妨害罪”的规定。

1988年,美国成立了由计算机安全专家组成的行动小组,研究违法犯罪程序的威胁和对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同时,美国国防部也成立了计算机应急特别行动小组。

到了90年代,世界各国的有关计算机犯罪的法规皆已经比较成熟,这些法规基本上都是针对黑客性质的犯罪的。

我国有关计算机的立法始于1991年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但这只是个保护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法规。

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才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进行保护的法规。

1996年国务院发布《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作了修正),1997年公安部发布《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国家保密局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

这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已构成了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97刑法典的第285条、第286条和第287条则对某些计算机犯罪作出了规定。

第285条规定的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今年2月份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中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的基础上增加了“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应受刑法处罚”的规定。

第286条规定的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287条规定的则是几种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即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等犯罪行为。

这些规定基本囊括了美国《计算机滥用修正案》所规定的6种犯罪行为,并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目的在于在打击防控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发挥积极的作用。

但不可否认,这些规定还比较粗略,在利用计算机犯罪、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犯罪越来越普泛化的今天,这样较粗略的规定还不能完全适应打击和防控犯罪的需要,而且会因规定内容中的具体列举过少,妨碍对利用计算机系统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实施的其它各种犯罪的打击。

法制建设工作滞后的另一重要原因是程序法上的。

目前,刑事司法中原有的那些证据规则、侦查原则以及管辖制度如何适用于办理计算机犯罪和网络犯罪案件的许多问题都没有能很好地解决。

对付计算机犯罪和网络犯罪需不需要建立新的证据规则、侦查原则或管辖制度,如需建立,则新的证据规则、侦查原则和管辖制度该有怎样的内容,到目前为止还存是一定空白。

3、司法网络技术力量的薄弱对网络犯罪防控还存在局限性法律虽然对网络犯罪作了一定的立法,并规定了刑事责任,然而这种追究工作却非常困难,“真正成功的计算机侵入不会留下任何追踪线索,监控记录会被删除或修改,文件的读取时间会被改变,被读取的数据不会受到任何破坏。

没有追踪线索,也就没有犯罪证据。

正因为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根本无法估计这样‘完美无缺’的犯罪行为已经发生了多少次,尽管计算机安全系统工业内部认为这样的犯罪行为曾发生过很多次。

”[4] 正因为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很难发现,很难获取到犯罪证据,所以,美国国防部承认,其能够完全侦破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性破坏案件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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