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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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者:刘红李寒冰高新国来源:《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25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法将两个或者两上以上行政机关行使的处罚权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原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已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执法制度。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我国行政机构改革的探索与尝试,是对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执法权的重新整合,目的在于精简机构,提高效能。

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源起及发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最先发端于联合执法与综合执法的实践。

1987年北京,率先从工商、公安等各行政执法部门和监察、法制等执法监督部门组建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执法检查队”,进行联合执法活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①此种执法形式,成效显著,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顶大盖帽管不了一顶破草帽”的怪现象。

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最初端倪,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法律制度的出台,奠定了实践基础。

1996年《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颁布,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加以规定。

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运作有了法律上的保障,此后,国务院先后发出三个文件以建立和推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形式,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6年10月到2000年9月为试点启动阶段。

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1996]13号文件)国务院法制办先后批准了天津、黑龙江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从2000年9月到 2002年7月为扩大试点范围阶段。

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63号文件)这一阶段,国务院法制办又先后批准了65个设区市开展试点工作,并初步统一了试点机构名称及行使的权限范围、内容等。

至此,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已建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

第三阶段,从2002年8月至今,为推广阶段。

浅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浅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浅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而实行的一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这是我国行政执法体制的创新,为我国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奠定了法律基础,是改革我国行政处罚体制、建立新的法律运行机制的重要里程碑。

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在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行政执法机构众多,行政执法队伍臃肿,“十个大盖帽管着一个小草帽”现象十分严重;二是相关部门之间职责交叉、行政执法权严重分散、重复处罚现象普遍;三是执法效率低下,难以形成有效的经常性管理。

同时,由于多年来行政机关的权力与利益没有完全脱钩,有的行政机关把执法权当作牟取本部门利益的手段,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不愿管,执法交叉、执法空白现象并存。

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败坏了行政机关的形象,降低了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威信。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以此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近年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在城市管理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一些部门仍存在着执法权分散、执法效率低下的问题。

源头和流通领域中产品质量的执法监管问题就产品质量的执法监管问题来说,产品质量的源头和流通领域中的产品质量,两者的关系就像一棵枝叶茂盛的大树中根与枝叶的关系,产品的生产———树根,即产品源头;进入流通领域中的产品———树的枝、叶。

只要树根不出问题,把好源头,枝叶自然茂密旺盛,进入流通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自然有保障;如果树根发生了病变,首先要反映在枝叶上,要通过枝叶的变化,查找病因,追根溯源,对症下药。

根、枝叶乃一整体不可分割,如果把两者分开,就会导致医治上的脱节、病变的严重,甚至树木的死亡。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内容概述PPT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内容概述PPT
降低执法风险
集中行使处罚权,有利于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 法行为,降低因执法不当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 纷,减少执法风险。
加强执法监督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助于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 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了执 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增强社会公信力和满意度
提高政府形象
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政府能够更加高效、公正地处理违法行 为,提高了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力。
02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 背景
行政处罚制度现状
01
02
03
行政处罚权分散
多个行政机关各自拥有处 罚权,导致处罚标准不一、 程序各异。
执法力量薄弱
部分行政机关执法力量不 足,难以有效行使处罚权。
处罚程序不规范
部分行政机关在处罚过程 中存在程序违法、不公正 等问题。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立法滞后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导 致行政处罚制度存在漏洞。
跨部门协作机制
通过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打破了部门壁 垒,提高了执法效率。
执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和程序,提高了 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国外成功模式剖析
美国模式
美国通过联邦和州政府的立法,明确了各部门在行政处罚中的职 责和权限,建立了完善的执法体系。
加强信息化建设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 执法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数据互通,提高执法效率和透明度。
规范执法程序和标准
制定统一的执法程序
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程序进行统一规范,确保各 部门在行使权力时遵循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明确执法标准
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明确界定,确保执法人员 在行使处罚权时能够准确把握尺度、做到公平公正。

《辽宁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

《辽宁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


(六)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
政处罚;

(七)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
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六、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如何监督?

第十九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行政监察等部门对
行政处罚“先例”制度
• 行政处罚“先例”制度。即行政执法机 关对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 作为该行政执法机关以后对同类违法行为 进行行政处罚的先例。适用先例制度的对 象,应当是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 程度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主观过错相当的违 法行为。
行政处罚说明制度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就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
• 行政机关处理相同的行政事务,除法律 依据和客观情况变化外,应当参照本级政 府发布的典型案例。
五、如何规范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行为?

由于城管执法面对的管理对象基本都是收入不高、生存压力较大
的社会群体,因此,《规定》在规范执法时明确:

(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得超越、滥用或者不履行;

(二)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
《辽宁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 处罚权规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简要解读
一、什么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创设的
一项重要制度。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 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知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知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知识1、什么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答:所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又称综合执法权,是指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已经有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2、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有哪些答: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省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3、在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何重要意义答:目前,在我市城市管理部门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管理脱节及越位、错位、缺位,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扰民、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十几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三个和尚没水喝”、“龙多不治水”,就是所有问题的生动体现;管理见成效,靠突击整顿,抓一抓、好一阵,稍一放松,迅速回潮,风头一过就滑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改革的办法加以解决;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一是可以防止多头管理和扯皮现象发生;二是可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三是可以降低工作成本;四是有利于精简机构;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机制改革的必然选择,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创建文明城市的迫切要求;4、什么叫城市管理现代城市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是指以城市的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和良性运行为目标,以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资源为对象,对城市运行系统做出的综合性协调、规划、控制和建设、管理等活动;现代城市管理的基本内容是:城市社会管理、城市经济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城市的生态环境管理;5、原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哪些问题答:1职权交叉,相互扯皮,城市管理责任难以落实;2重复执法,多头收费,群众合法利益难以维护;3条块分割,政令不畅,政府工作难以贯彻到底;4投入不足,忽视管理,执法水平和队伍素质难以提高;6、如何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关系答:1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互相依存、互相促进;城市建设是基础,创造出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为城市管理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必要的技术条件,同时也对城市管理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由此促进城市管理的发展;没有城市的建设,就谈不上城市的管理;另一方面,城市管理是关键,是巩固城市规划建设成果、营造良好城市秩序、发挥城市功能的必要手段;实践证明,管理出效率,管理出效益,管理出财富;良好的投资环境蕴含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城市管理搞得好,可以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多办事;2城市建设与管理不协调,给城市发展造成巨大阻力;长期以来,城市管理与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平衡,导致城市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城市整体效能得不到体现,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3正确解决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矛盾,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城市建管并重的思想,理顺城市建设与管理体制,切实做到规划、建设、管理有机统一,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城市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路子,全方位经营城市;7、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应当正确处理好哪五个关系答:1正确处理好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关系;2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3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4正确处理好堵与疏的关系;5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社会监督的关系;8、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工作职责是什么答:1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管理和临时占用人行道的管理;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行道、楼群院落、店外无证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主要街道车辆停放点包括临时停放点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除承担以上行政执法职责外,对城市建设、规划、交通、市政、工商、环保、卫生、园林绿化等部门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张掖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相关单位、个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张掖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应当履行哪些职责答: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协助有关组织做好城市管理基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教育社区居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负责、协助、监督有关组织搞好街巷的建设与管理;二负责织搞好街巷保洁和卫生设施管理工作;三负责抓好“门前三包”工作,制止、举报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10、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原管理部门能否继续实施行政处罚权答: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在依法由执法局集中行使后,原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由执法局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继续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一律无效,并承担因违法行使职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11、什么叫城市市容答:是指城市容貌的整体水平,是城市形象和全民素质的综合反映;它包括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建筑物立面、市政设施、人文景观和夜景灯光等等管理的整体环境质量和美化程度等;12、什么叫户外广告户外广告的范围包括哪些答: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媒体直接或间接介绍商品或提供服务,以及要求公众知晓的在户外设置的商业或公益广告;户外广告的范围包括:1利用道路、桥梁、广场、车站等各类公共、自有或他人所有的场地、建筑物或空间设置发布的路牌、展示示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橱窗、招牌、实物模型、布幅、彩旗、拱门、护栏等广告;2利用交通工具和空中飞行物、空气物设置、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3利用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13、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当提交哪些资料答:设置户外广告,需提交下列证件、资料报批;1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场租合同、户外广告发布资格证书、广告内容真实性证明、广告登记证书;2户外广告设置方案及效果图;3在建构筑物上设置荷载较大的户外广告,应报原建筑设计部门核算,提供安全性证明;14、建筑施工现场防止扬尘污染应当采取哪些措施答: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4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散飞扬,以减少扬尘;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旅游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合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15、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城市规划理方面履行哪些处罚权答: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案件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违法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废渣垃圾堆场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主要街道设置广告牌、画廊、招牌、橱窗,占用人行道设置报刊亭、电话亭、固定摊点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16、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答: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17、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应当受到何种处罚答: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二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8、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有哪些答:主要包括:1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行为的行政处罚权;2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储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造成城市大气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3对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环境的行政处罚权;4对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5对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6对沿街饮食烧烤行为的行政处罚权;19、无照商贩怎样界定答:无照商贩是指挤街占道、无固定门店、在街道或者居民区随意摆摊设点或者走街串巷流动经营,未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属无照经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2无须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3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4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而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5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20、公安城市管理治安大队履行哪些职责答:公安城市管理治安大队履行以下职责:支持保障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处理涉嫌以暴力,威胁方式阻挠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处理涉及限制执法对象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案件等;2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现场进行调查或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二查阅、调阅或复制被检查单位或个人与检查事项有关资料;三依法采用录音、录摄像等手段,取得有关证据材料;四依法对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工具、物品、证件以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查封、扣押或对证据进行登记保存;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22、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主要有哪些答:1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2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3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4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乱倒垃圾、粪便的;5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6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7临街工地不设置围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8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9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10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的;11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12建造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的;13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23、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行法律依据有哪些答: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行法律依据有: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甘肃省广告监督管理条例等;2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3市政管理方面的法规;包括: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等;4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规;包括:城市绿化条例等;5城市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6工商管理方面的法规;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7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规;有道路交通安全法;24、市民持有残疾人证就可以随意摆摊设点吗答: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虽然对残疾人劳动就业作出了许多优惠照顾的法律规定,但没有规定允许残疾人随意摆摊设点;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残疾人以为有残疾人证就可以为所欲为,这种观点是对残疾人保障法的一种误解;法国法学家孟德斯鸠说过,公民的任何自由都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自由,当个人想要不服法律约束的时候,那么,他也就开始失去自由;在我国,残疾人持有残疾人证只是在劳动就业、享受教育等方面享有优惠,但还必须履行一定审批手续,残疾人证绝不意味着不受法律的约束;残疾人如果想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也必须要到所在地的城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否则,违章占道经营也同样要受到行政处罚;残疾人证不是“特权证”;1、什么是城市管理答:从广义上讲:城市管理是指城市人民政府对整个城市的工业、商业、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公安交通、城建环保、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公用事业等各项工作的综合管理;从狭义上讲: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的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以及城市规划、房地产等行业的管理;我们通常所讲的城市管理主要是指狭义上的城市管理;2、什么是行政执法答: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机关和经授权或受委托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的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3、什么是市容什么是市容市貌答:市容,主要是指与城市环境密切相关的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场所、临街景观等容貌;市容市貌,是指由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园林绿地、户外广告及标志、夜景灯饰、施工工地、水域环境和环境卫生等所构成的城市景观;4、“门前三包”责任是什么答:门前三包是指:1包卫生保洁;负责清除门前垃圾、痰迹等污物;制止他人在门前乱吐、乱丢、乱倒污物;保持门清洁;2包绿化;负责保持门前花草树木,制止攀折花草树木,不准任何人占用公共绿地;对损坏绿化设施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街道办事处处理;3包秩序;制止在门前乱摆摊点、乱停放车辆、乱堆杂物、乱贴乱挂、发出高大声响等行为;5、什么是市政什么是市政管理答:狭义地理解,通常认为市政是指工程技术方面的事,比如像给水排水、路灯电话、道路建设等的城市工程和物质设施,因而市政管理就是管理城市的公用设施与建设;广义地理解,市政是指城市管理的各种业务的总称,它包括城市经济方面、社会方面、基础设施和建设方面的综合管理,这不仅仅是市政工程业务方面的事,也可把市政或市政管理理解为城市管理;6、什么是城市道路答: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中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具体包括:车行道、人行道、高架路、公共广场、街头空地、路肩及其附属的配套管理设施和己经征用或划拨的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建设用地;7、什么是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如何做到依法行政答: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必须要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不得超越其规定的范围;否则,即为违法;行政机关要做到依法行政,首先,必须加强法规、规章的起草制定,做到有法可依;其次,行政机关使行政权时,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再次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即必须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必须依法定内容、程序和形式进行行政活动,必须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最后,对违法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8、如何执法才不违法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决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来进行,而不得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具体地说,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1)行政执法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只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妥托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才能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执法行为必须在其法定职权或委托范围内,不行越权;代表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活动的执法人员必须是该机关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2)行政执法的内容必须合法,即行政执法机关所实施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都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明文规定的;(3)被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定条件;(4)行政执法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形式;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实施拘留、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必须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实施罚款,必须出具罚款收据;没收财物,必须制作清单;9、行政执法的主体有哪些答:行政执法的主体,是指有权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1国家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如治安联防队基于公安机关的委托行使某些治安管理权;其行政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10、什么是行政许可答: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准许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力能力或法律资格的行政处理决定;在形式上有两个特征:一是证书形式;二是直接规定许可从事的活动;在世界范围内,行政许可都是一种使用很广泛的法律制度,即许可证制度;许可是禁止的解除,行政许可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赋予;11、什么是行政处罚答: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实施的惩戒性制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种:(1)诫罚,即对违法者进行谴责的处罚形式,如警告,通报批评;2自由罚,即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处罚形式,如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限期出境、驱逐出境;3财产罚,即强迫违法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实物或货币,或者剥夺其某些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价出售、强制收购;4能力罚,即限制违法者某种特定的行能力的处罚形式,如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过程中,处理违法行为最常用的手段之一,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此,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花和国行政处罚法均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12、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答: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为了维护和保障行政职权的正确、。

浅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街道制度

浅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街道制度

浅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街道制度摘要: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制度是对行政主体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调整,调整的对象不仅包括行政处罚权,还包括与此相对应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该制度的出台,也促进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发展,为推进街道一级综合执法提供了基础。

关键词:行政处罚;街道;建议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概述执法权中的行政处罚权与公民及其他行政相对人的利益最为密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文化事业的飞速发展,社会上的关系也开始变得复杂,由此产生的行政事务也相应增加。

由于我国行政立法的落实环节尚不成熟,习惯于新的立法搭配新的执法部门,导致行政机构膨胀冗杂,权责不清,缺乏效益与服务观念,使得公民及其他行政相对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近些年发展起来的行政执法改革措施。

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旨在解决行政管理领域中比较混乱的行政处罚行为,根源于行政机构精简和行政处罚执法法治化的要求。

1996年《行政处罚法》提出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概念,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已经统一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这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概念的普遍定义,是对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进行的初次分配,在宏观上规定了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主体要件。

同时,这一规定也为行政处罚权的调整提供了便利条件。

根据这一规定,国务院或经其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可以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进行适当的调整,以增加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事务的灵活性。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关键点在于行政处罚权体制的改革,通过对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进行统一,使得原先的管理权与执法权相分离。

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推进城市依法管理

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推进城市依法管理

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推进城市依法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是指一个行政机关通过法律程序,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几个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制度,作为国务院推广的一项试点工作,自1997年5月启动以来,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大中城市和3个直辖市开展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探索性工作。

为了加快我市经济发展,促进城市化进程,建设现代化城市,我们人大组织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就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调研,供市委、市政府参考。

一、当前我市城市管理现状近年来,在市委高度重视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市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城市管理工作力度,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生态示范市等工作,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城市形象得到了整体提升。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在经历了由农村集镇向城市聚变的过程中,我市确立“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管教并举”的理念,实施城市管理的“三个转变”,即由单一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由突击整治活动向长效管理转变;由依靠行政命令向依法管理转变。

同时确立经营城市理念,按照产业化发展、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方向,对一些养护维修作业逐步实行产业化经营,积极推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2、改革体制,理顺关系。

为了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我市抓住机构改革契机,成立了城市管理局,明确了其管理方面的职责和任务,改变了过去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一个部门的模式,实现了建管分离,形成了城市新的管理格局,依法管理城市有了良好的开端。

3、建章立制,加强管理。

在政策措施上研究制订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程序》等10个制度;在市容管理上建立了“四定” 和“五有”制度:即定区域、定岗位、定责任和定考核制度,有人员负责、有三包方案、有奖惩办法、有工作标志和有管理责任制度;在临街容貌管理上,规定了“十要十不要”;在行政执法责任上,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在检查监督上,实行日监、月评和季度汇总制度。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行政处罚在维护社会法治和保护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行政机关施加对违法行为的制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专属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定义、适用范围、程序和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二、定义及相关概念1.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定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在某一特定领域或行业中,由特定行政机关或部门行使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在行政法规或法律授权的基础上确认的,以确保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专业性。

2. 相关概念释义:-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政相对人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制裁措施的活动。

- 行政机关: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和个人。

- 违法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等行政法律文件明文规定的行为。

-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针对某一特定领域或行业内的违法行为,特定的行政机关或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为。

三、适用范围和法定依据1.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适用范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适用于特定领域或行业内存在明确的违法行为,并由特定行政机关或部门负责行政执法和处罚的情况。

其适用范围应明确规定,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行政执法程序。

2. 法定依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行使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定行政机关或部门应依法取得行政处罚权。

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特定行政处罚法》等。

四、程序和规范1. 立案程序: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法合规的立案程序。

首先,当事人或举报人应向执法机关报案或举报;执法机关根据案情立案,并进行调查取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确定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 处罚程序: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明确处罚的依据、事实、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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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与综合行政执法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与综合行政执法(65分)
一、单选(共10小题,总分:40分)
1.从1997年到20xx年,经国务院批准试点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城市共几个?a.8200.00%b.7900.00%
c.8300.00%
2.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开展情况良好,它的领域已从__逐步扩展到了文化市场、旅游、矿藏安全、农业、林业和水利等领域。

a.社会生产领域
b.行政管理领域
c.城市管理领域
3.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意义十分重大,从__上看,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也有利于推进地方政府的机构和
体制改革。

a.立法
b.管理体制
c.执法情况
4.到哪一年底经过国务院批准的82个城市这些以外,还有190个市一级的政府,也就是设区的市的政府,还有就是804个县级政府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a.20xx
b.20xx
c.20xx
5.《行政处罚法》规定,是否有权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要由国务院或者是__来决定。

a.中央的监察部门
b.国务院授权的省一级人民政府
c.省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
6.20xx年11月18号《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规定,北京市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是几种?a.7b.14
c.10
7.以下哪一个不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a.法定的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
c.中央管理部门
8.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第_条最早在法律上确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制度。

a.14b.16
c.17
9.相对行政处罚权行使机关是__。

a.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
b.公安机关
c.国务院
10.20xx年10月11日,国办发20xx年几号文里面对这个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原则、具体内容和组织实施做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a.56
b.23
c.4
二、多选(共6小题,总分:20分)
1.大部分行政执法职能都是由区县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来负责,比如北京市有300多个行政处罚权,其中200多项是由___行使。

a.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小组
b.人民政府行政部门
c.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d.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执法一个新的机制是一种重要的措施,必须做到___。

a.统一规划
b.统一组织
c.统一部署
d.统一落实
3.行政机关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a.各级政府的附属机关
b.执行法律的机关
c.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d.中央赋予独立权利的自治部门
4.综合行政执法的原则有哪些?
a.坚持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
b.坚持扩大执法领域
c.坚持分工明确、权责一致
d.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相统一
5.各级编制机构管理部门能决定以下哪些问题?
a.机构的设置
b.部门的职责权限
c.人员编制
d.执法的法律效果
6.以下哪些是行政处罚的种类?
a.警告、罚款
b.暂扣、吊销许可证
c.没收非法所得财产
d.刑事拘留
三、判断(共12小题,总分:40分)
1.省一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只能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决定对城市管理领域其他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正确
错误
2.综合行政执法能取得如此的成效原因之一是综合行
政执法机构的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到位。

正确
错误
3.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就是指的将若干行政机构的行
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构统一行使,有关行政机构不再行使已经统一由一个行政机构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正确
错误
4.综合行政执法则是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基础上对
执法工作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不仅将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实时处罚等职能统一起来,进一步综合起来,而且据此对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进行相应调整。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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