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费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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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夏季的高温天气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公司决定对防暑降温费进行发放。

下面将详细说明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

一、发放对象。

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实习生。

二、发放标准。

1. 根据气温高低,公司将设定不同的发放标准。

一般情况下,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将发放防暑降温费。

2. 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人民币。

3. 防暑降温费将在每月工资发放日一并发放,不得以其他形式发放。

三、发放方式。

防暑降温费将通过工资卡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员工的个人账户中。

公司不接受现金发放。

四、申领流程。

1. 员工需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填写防暑降温费申领表,并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2. 填写申领表时,员工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当月受高温影响的工作时间。

3. 审批通过后,公司将在工资发放日将防暑降温费一并发放至员工个人账户中。

五、注意事项。

1. 员工需如实填写申领表,不得虚报或夸大受高温影响的工作时间。

2. 如发现虚报情况,公司将取消员工本月的防暑降温费发放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员工在领取防暑降温费后,应合理使用,不得私自挪用或转借给他人。

以上便是公司对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的详细说明,希望员工们在高温天气下能够合理利用防暑降温费,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

同时,希望员工们在填写申领表时如实填写,不得虚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发放,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共同维护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防暑降温高温费发放制度

防暑降温高温费发放制度

防暑降温高温费发放制度
一、发放对象
防暑降温高温费的发放对象包括公司员工、学生、老年人等。

二、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按照职级、岗位等进行分类,统一按照100元/天标准发放。

三、发放时间
防暑降温高温费的发放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一般安排在夏季高温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请流程
防暑降温高温费的申请流程如下:
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岗位信息。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名单由单位报送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对申请名单进行复核,并按照标准计算出每位申请人的应发金额。

财务部按照复核后的名单发放防暑降温高温费。

五、费用来源
防暑降温高温费的费用来源包括政府拨款、企业捐赠等。

六、违规处罚
对于违反防暑降温高温费发放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职、降薪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制度监督
为确保防暑降温高温费发放制度的严格执行,公司将设立监督小组,公开举报电话,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

八、制度更新与解释权
本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更新,并明确下一次更新的时间。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以上是公司防暑降温高温费发放制度的详细说明,各单位应认真执行,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同时,公司也将不断完善和改进制度,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福利待遇,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

江西省防暑降温费标准

江西省防暑降温费标准

江西省防暑降温费标准
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到来,为了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江西省政府制定了
防暑降温费标准,以确保职工在高温天气下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以下是江西省防暑降温费的相关标准。

首先,对于户外作业的职工,如果工作地点达到35摄氏度以上,雇主应当向
职工支付防暑降温费。

具体标准为35摄氏度至37摄氏度,每天支付15元;37摄
氏度至40摄氏度,每天支付20元;40摄氏度以上,每天支付25元。

同时,雇主
还应当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防暑降温用品。

其次,对于室内作业的职工,如果工作场所温度达到28摄氏度以上,雇主也
应当向职工支付防暑降温费。

具体标准为28摄氏度至30摄氏度,每天支付10元;30摄氏度至32摄氏度,每天支付15元;32摄氏度以上,每天支付20元。

同时,
雇主还应当采取措施,如安装空调、提供风扇等,以确保室内工作环境的舒适度。

除此之外,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职工,如建筑工人、送货司机等,由于工作环
境的特殊性,防暑降温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

总之,江西省防暑降温费标准的出台,旨在保障职工在高温天气下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同时,雇主也应当加强对职工的防暑降温措施,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下工作。

希望各企业和单位能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切实关心和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度过一个清凉舒适的夏季。

企业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企业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企业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到来,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我公司决定制定企业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以确保员工在高温天气下能够得到应有的关怀和照顾。

以下是我公司对企业防暑降温费的具体发放标准:一、发放对象。

1. 所有在职员工均可享受企业防暑降温费发放,包括劳动合同工、临时工和实习生等。

二、发放标准。

1.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将按照当地气温情况,每日向员工发放不低于10元的防暑降温费。

2. 对于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工作的员工,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防暑降温费标准,以保障其身体健康。

三、发放时间。

1. 企业将在每月工资发放日当天,将上一个月的防暑降温费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上。

2. 对于临时工和实习生等非正式员工,企业将在每月底统一发放防暑降温费。

四、发放方式。

1. 企业将采取线上转账的方式,将防暑降温费直接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上,以确保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管理和监督。

1. 企业将设立专门的防暑降温费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发放方案和管理细则,并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员工可通过公司内部渠道对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投诉,确保发放的公平和透明。

六、其他规定。

1. 员工应如实填写相关的防暑降温费领取登记表,确保发放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对于违规领取防暑降温费的员工,企业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回已发放的费用。

以上即为我公司制定的企业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希望各部门和员工能够严格遵守,确保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让员工在高温天气下感受到企业的关心和关爱,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河北省防暑降温费标准

河北省防暑降温费标准

河北省防暑降温费标准夏季高温天气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河北省制定了防暑降温费标准,以确保员工在高温天气下能够得到适当的防护和补贴。

一、防暑降温费的适用范围。

防暑降温费适用于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地、矿山、冶金、化工、轻工、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劳动者。

二、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

1. 高温津贴标准。

根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应当按照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发放高温津贴。

2. 高温工作补贴标准。

对于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按照工资的百分之十发放高温工作补贴。

3. 高温津贴和高温工作补贴不重复发放,以高额标准为准。

三、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

防暑降温费应当按月发放,确保劳动者及时得到补贴。

四、防暑降温费的管理和监督。

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费发放管理制度,保证费用的及时、准确发放。

劳动者对防暑降温费有权监督,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处理。

五、防暑降温费的保障措施。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高温天气的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安排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等,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六、防暑降温费的执行机构和责任。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防暑降温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标准的执行和落实。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防暑降温费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七、防暑降温费的宣传和培训。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防暑降温费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防暑降温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总之,河北省防暑降温费标准的出台,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确保防暑降温费的及时发放和落实,为劳动者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湖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湖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湖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湖北省气候炎热,夏季高温天气持续时间较长,为了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湖北省制定了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以确保职工在高温天气下能够得到适当的防暑降温费用补贴。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是湖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的具体内容:一、发放对象范围。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在岗职工,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

2. 发放对象,在岗职工指的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正常上班工作的员工。

二、发放标准。

1. 高温津贴,当气温达到35摄氏度及以上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高温津贴。

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

2. 防暑降温费,当气温达到37摄氏度及以上时,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防暑降温费。

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

三、发放时间。

1. 发放频次,防暑降温费应当按月发放,每月发放一次。

2. 发放期限,发放时间一般为每月的20日之前,确保职工在高温天气下及时获得防暑降温费的补贴。

四、发放方式。

1. 工资发放,防暑降温费应当与职工的工资一同发放,纳入职工的正常工资福利待遇中。

2. 个人账户发放,单位可以选择将防暑降温费直接发放到职工的个人银行账户中,确保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发放监督。

1. 监督机构,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对各单位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发放标准的执行。

2. 职工监督,职工可以通过单位工会、人力资源部门等渠道,对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投诉,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六、其他规定。

1. 职工权益,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少发防暑降温费,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确保规定的执行。

以上就是湖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各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职工在高温天气下能够得到应有的防暑降温费用补贴,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北京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北京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北京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
规定,结合北京市的气候特点和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了北京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办公室人员、生产人员等各个岗位。

二、标准金额。

1. 室内员工,在室内工作的员工,每月发放防暑降温费100元。

2. 室外员工,在室外工作的员工,每月发放防暑降温费150元。

三、发放时间。

防暑降温费将于每月工资发放日一同发放,直接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上。

四、发放标准。

1. 严格按照防暑降温费标准发放,不得私自调整或减少。

2. 对于因工作需要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公司将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用品,如防暑药品、防暑饮料等。

五、其他事项。

1. 员工在领取防暑降温费后,应当妥善使用,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2. 对于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或滥用防暑降温费的员工,公司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
进行处理。

3. 公司将定期对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公平。

以上就是北京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希望各位员工遵守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防暑降温费,公司将不断努力为员工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共同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

谢谢大家的配合!
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防暑降温费管理规定

防暑降温费管理规定

防暑降温费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规范防暑降温费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发放对象
防暑降温费适用于以下员工:
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
在露天场所工作的员工;
其他需要特殊防暑降温措施的员工。

二、费用标准
防暑降温费用标准如下:
高温津贴: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每月可获得不超过200元的高温津贴;
露天津贴:在露天场所工作的员工,每月可获得不超过100元的露天津贴;
其他特殊防暑降温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经公司审批后发放。

三、发放时间
防暑降温费用每月发放一次,具体时间为每月的20日。

四、报销程序
防暑降温费用的报销流程如下:
员工在指定时间内,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部门审核后,将申请报至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财务部将费用发放至员工个人账户。

五、监督执行
防暑降温费用管理规定的监督执行机构为人力资源部,具体职责如下:审核防暑降温费用申请;
检查防暑降温费用使用情况;
定期对防暑降温费用进行评估和调整;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六、违规处理
如有以下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虚报防暑降温费用;
私自挪用防暑降温费用;
擅自调整防暑降温费用标准;
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七、附则
防暑降温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防暑药品、空调使用费、遮阳设施、防护用品等;
员工应注意防暑降温安全,避免发生中暑等情况;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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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费发放范围篇一:防暑降温费管理规定防暑降温费管理规定(院政字〔2011〕5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职业健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陕人社发[2011] 7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院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省外单位防暑降温费发放期限和标准应参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室外作业是指不在办公室、房间、厂房形式的露天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各单位(部门)负责根据本单位(部门)员工出勤情况编制防暑降温费发放清单,并确保清单准确无误。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发放本单位防暑降温费。

第六条工会和监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发放范围、期限与标准第七条享受防暑降温费人员范围为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岗员工。

第八条防暑降温费发放期限: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

第九条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6元。

第四章发放办法与要求第十条发放办法(一)对本单位(部门)在岗人员按照实际考勤结果进行统计,编制防暑降温费发放清单。

(二)每月正常工作考勤时间按22天计算。

第十一条发放时间防暑降温费按发放期限逐月随工资发放。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减少高温时段作业,普及防暑知识,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积极采取隔热、通风等技术措施。

并可根据具体工作环境条件,免费提供给员工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解暑饮料和防暑降温药品等劳动保护物品。

第十四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暑降温费发放政策,不能用发放降温品等实物来替代防暑降温费,必须以现金的形式来发放。

第十五条对虚报冒领防暑降温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防暑降温费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由院安委会办公室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院《关于发放2007年度防暑降温费的》(院政字〔2007〕28号)文件同时废止。

篇二:20XX高温津贴发放办法及标准20XX高温津贴发放办法及标准随着20XX年炎热夏季的到来,高温补贴又成了职业人士讨论的热门话题。

那用人单位该不该给员工发高温补贴呢,该怎样发呢?国家对高温补贴费又有没有相应的规定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我国高温补贴标准—气温40℃停露天作业:新办法明确,高温天气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用人单位应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

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对于温度上下限,办法明确,所称“以上”摄氏度(℃)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我国高温补贴标准—孕妇高温禁露天作业:办法还规定在高温天气来临前用人单位应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此外,在高温或有强烈热辐射等条件下作业的劳动者权益也被重点考量。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

我国高温补贴标准—超35℃室外作业享高温津贴:新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同时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最大限度保障高温津贴切实使用到高温劳动者身上。

我国高温补贴标准—中暑诊断为职业病享工伤保险: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办法强调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明确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

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

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我国高温补贴标准—各地区高温补贴标准:广东、重庆、福建发放时间最长为5个月,江苏率先调至200元每月。

江苏今年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有所调整: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60元调至20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日前,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

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

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

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

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

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

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统计显示,广东、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

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专家表示,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

国家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

我国高温补贴标准—高温补贴发放条件:露天35℃、室内33℃:重庆最严格比各地高2℃本报记者统计发现,在14个省份中,除了火炉城市重庆外,各省份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几乎一样,均是露天35℃、室内33℃,只有火炉城市重庆的高温津贴条件要求最为严格,最低温度为37℃。

14个省份的高温津贴发放办法基本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特定的月份发放,如北京每年的发放时间为 6月至8月,这种方式有8个省份采用。

另外6个省份执行的是按日补。

高温津贴·金额高温津贴金额苏浙湘领头京鲁等居第三档在执行月补的省份中,津贴金额可分4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高温作业人员每月津贴160元。

在8个省份中,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并列第五,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 120元。

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

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

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 元 /日。

如果按照每月21个工作日计算,这也是14个省份中最低的标准,有评论指出,在城市里,2元钱也就能买一块雪糕。

上述内容就是我国法律法规对高温补贴的相关规定,从高温的气温到高温的补贴标准都有相应的介绍,大家可以适当进行参考。

篇三:关于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管理办法签发:关于下发《防暑降温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为了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今下发《防暑降温工作管理办法》,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防暑降温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xxxxxx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XX年5月31日北京xxxxxx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二0一五年六月一日印发防暑降温工作管理办法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不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三、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职工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以上的(不含33℃),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属于职工工资组成部分,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现场(包括车间)生产人员、检维修人员、检验分析人员、现场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等每人每月9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元。

防暑降温费发放条件:在岗人员按照考勤结果进行防暑降温费发放,不足半月(不含半月)的按半月发放,不足一月的按全月发放。

凡休假人员不享受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每年统一发放一次。

在防暑季节内员工缺勤一天需扣回已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扣除标准为3元/天。

四、公司除发放防暑降温费外,免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解暑饮料和防暑降温药品等。

五、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

北京xxxxxx有限公司办公室20XX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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