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分工及措施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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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幼儿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幼儿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幼儿园是孩子们的第二个家,在幼儿园,孩子们享受着快乐的童年。

然而,幼儿园也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安全的地方。

幼儿园作为托管和教育孩子的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以保护幼儿的安全。

首先,幼儿园应该建立明确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这个制度应该包括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要求以及追究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责任主体应该包括幼儿园的负责人、教师和保育人员,以及与幼儿园合作的外部机构。

责任范围应该包括幼儿园内、幼儿园周边以及幼儿园出行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责任要求包括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心理安全和环境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追究方式可以包括通报、警示、处罚以及相关部门的介入等。

其次,幼儿园应该建立全面的安全管理机制。

这个机制包括了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预防控制、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事后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安全风险评估是对幼儿园内各种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安全预防控制是针对幼儿园内的各种安全风险进行预防控制,例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加强教职工的安全培训等。

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是指在发生安全事件后,幼儿园要迅速采取措施,保障幼儿的安全,并及时向家长通报事件和处置情况。

事后处置是幼儿园要对安全事件进行彻底排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然后,幼儿园应该注重安全宣传教育。

安全宣传教育是加强幼儿园内外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

幼儿园可以进行一些活动,如安全示范演练、安全知识竞赛等,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安全知识,并养成安全的生活习惯。

同时,幼儿园还应该定期举行家长会,向家长传递幼儿园的安全责任和措施,并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孩子们的安全。

最后,幼儿园应该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安全责任得到落实。

监督机制可以包括幼儿园的自我监督和上级监督等方面。

幼儿园可以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也可以邀请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幼儿园的安全责任得到落实。

总之,幼儿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保障幼儿的安全,确保幼儿园成为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幼儿园是孩子们的第二个家,家长们对于幼儿园的安全和教育质量都非常关注。

然而,偶尔会发生一些离谱的安全事故,给家长们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

为了保障孩子们的安全,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应当建立起来。

本文将从立法依据、责任主体、追究方法和前期预防等方面,对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论述。

一、立法依据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法》,幼儿园应当保障儿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当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另外,还可以参考国际上关于儿童安全的相关公约和协议,以提升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

二、责任主体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主体包括幼儿园管理者、教师、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

首先,幼儿园管理者应当承担最主要的责任。

管理者应当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

其次,教师、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安全管理制度,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

同时,家长也是责任主体之一,应当关注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安全管理,通过与幼儿园保持有效的沟通合作,共同保障孩子的安全。

三、追究方法在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中,应当采取合理、公正的追究方法。

首先,对于轻微的安全事故,可以采取口头批评、书面警告等行政处罚措施,以提醒相关责任人引以为戒。

其次,对于严重的安全事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受伤或遭受损失的儿童或家长还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追求合理的赔偿。

此外,对于故意造成幼儿园安全事故的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严厉的法律制裁。

四、前期预防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遏制事故发生,减少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

因此,在事故发生之前,幼儿园需要加强前期预防工作。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5篇)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5篇)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幼儿园治安管理,确保孩子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避免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为教学、科研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幼儿园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1、对不认真贯彻上级治安管理规定和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安全管理不健全,措施不落实,秩序混乱的班级、部门,园部将给予严厉批评并限制整改。

2、经检查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提出整改仍迟迟不落实,以至发生事故的班级、个人,由学校给予负责人、责任人以行政或经济处罚。

3、对发生案件、损失较大金额财物,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及发生集体上访、非法旅行、罢课、罢教、罢餐行为的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得参加各类评比、奖励、晋职、晋级等。

4、对于人为责任事故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确保幼儿的身心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幼儿园的管理人员、教职工、家长和幼儿。

第三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四条:幼儿园应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消防设施维护,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

第六条: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和处理安全事故。

第七条:幼儿园应建立安全事故预案,提前制定应急措施,确保安全救援能力。

第八条: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教职工和幼儿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九条:对于因幼儿园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幼儿园应负责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章:责任追究第十条:幼儿园负有安全保障的主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二)加强教职工安全教育,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三)规范幼儿活动,做好幼儿的安全防护工作;(四)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教职工和幼儿的应急反应能力;(五)及时上报和处理幼儿园的安全事故,落实安全预案。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经典完整版)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经典完整版)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幼儿园幼儿的安全,规范幼儿园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幼儿园的所有工作人员、幼儿及其家长。

第三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幼儿园安全。

第四条幼儿园应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处理流程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幼儿园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幼儿园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度和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主体,应严格按照幼儿园的安全规定和工作流程,履行好职责,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七条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负责安全风险评估、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工作,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安全事故分类及责任追究第八条幼儿园安全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类。

一般事故是指对幼儿园人员和财产造成一定伤害或损失,但无重大不良影响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对幼儿园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失,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事故。

第九条对于一般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为事故直接责任人;对于重大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为事故直接责任人第十条事故直接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幼儿园教职工:指在事故发生现场或者在事故中直接参与工作的教职工。

2.幼儿园管理人员:指具有管理职责的幼儿园工作人员,包括园长、副园长、行政人员等。

3.监护人:指在幼儿园期间负责照看、照顾幼儿的人员,包括班主任、保育员等。

第十一条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方式如下:1.事故直接责任人应立即报告事故,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伤者的安全和及时就医。

2.幼儿园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责任主体和责任程度。

幼儿园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幼儿园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幼儿园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事故报告程序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或上级管理人员。

2.幼儿园负责人或上级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3.幼儿园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处理流程1.幼儿园应成立事故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2.事故处理小组应立即展开调查,了解事故经过、原因和结果,并形成调查报告。

3.根据调查报告,幼儿园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幼儿园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救治和善后处理。

三、责任追究与处罚1.对于因疏忽大意或故意行为导致的事故,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幼儿园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对于事故处理不当或隐瞒不报的行为,幼儿园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预防措施与安全培训1.幼儿园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2.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幼儿园应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

五、事故记录与报告存档1.幼儿园应建立事故记录制度,对每次事故的发生、处理和结果进行记录。

2.幼儿园应将事故记录和调查报告存档备查,以便日后查阅和参考。

六、沟通与协作机制1.幼儿园应建立与家长、社会等相关方面的沟通机制,及时通报事故情况和处理结果。

2.幼儿园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幼儿园应加强与周边社区的协作,共同维护幼儿园的安全和稳定。

七、应急预案与演练1.幼儿园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2.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3.在应急情况下,幼儿园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

幼儿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幼儿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幼儿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一、总则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为了规范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本制度旨在明确幼儿园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追究程序,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促使各方共同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幼儿园的安全。

二、安全责任的明确1. 幼儿园园长(1)确保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2)制定相关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确保幼儿园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及时修缮和更新设备。

(4)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

(5)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2. 幼儿园教职工(1)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2)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严禁组织或参与危险违规活动,不得采取任何损害幼儿园安全的行为。

(4)及时发现和报告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查和处理。

(5)配合幼儿园的安全检查,积极配合相关人员的工作。

3. 家长(1)积极配合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工作,帮助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

(2)及时向幼儿园反馈孩子的安全情况和问题,密切关注幼儿的安全情况。

(3)配合幼儿园的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学习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法和技巧。

(4)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安全活动,加强家园合作,共同保障幼儿的安全。

三、安全责任的追究程序1. 预防阶段(1)幼儿园负责人根据安全管理需要,组织开展幼儿园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2)负责人定期检查幼儿园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教职工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4)家长通过家校互动平台了解幼儿园的安全状况,并积极参与幼儿安全教育。

2. 追责阶段(1)一旦发生安全事件,幼儿园及时组织应急处理,保障幼儿的安全。

(2)幼儿园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追责查找责任人。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概述为了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环境,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制定本《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该制度旨在明确幼儿园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幼儿园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操作,并对幼儿园安全事故发生时的责任追究做出明确安排。

二、责任分工1. 幼儿园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担负全面负责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的职责。

具体包括:(1)组织制定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2)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3)负责落实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日常检查工作;(4)对幼儿园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和消除;(5)建立事故快报制度,确保事故的及时上报和处理;(6)负责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2. 幼儿园教师幼儿园教师是幼儿安全管理的重要责任方,具体职责包括:(1)按照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开展日常工作;(2)负责监督幼儿的安全行为,确保幼儿不发生流于形式的安全事件;(3)参与安全管理培训,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4)及时上报和处理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5)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3. 幼儿园保安人员幼儿园保安人员是维护幼儿安全的重要角色,职责如下:(1)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和处理幼儿园的安全隐患;(2)维护幼儿园的安全秩序,确保安全出入;(3)配合幼儿园负责人进行安全巡查和安全培训;(4)参与事故应急处理工作;(5)配合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4. 幼儿家长幼儿家长是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参与方,其职责包括:(1)配合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幼儿的安全教育;(2)向幼儿园及时提供幼儿的相关健康和安全信息;(3)亲自接送幼儿,并关注幼儿的安全状况;(4)配合幼儿园的安全巡查和安全培训;(5)配合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三、安全事故的分类和责任追究1. 轻微安全事故轻微安全事故是指幼儿园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生的轻微事故,一般不会对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产生重大威胁。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最新版)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最新版)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幼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将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纳入到教学管理和一切教育活动中,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责任界定: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造成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未检查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负责人负全责;上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分管领导负全责。

幼儿课堂内和幼儿园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幼儿意外伤害事故:任课教师和活动组织者负管理不力之责;幼儿园集体活动,班主任负管理不力之责;体育课或体育活动,任课教师和活动组织者负管理不力之责,教师采取保护措施不力,造成意外伤害的,由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共同承担学生的医疗费用,还要给予记过处分,问题严重者将停职查看甚至开除。

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幼儿造成伤害事故的由体罚者负全部责任,承担幼儿的医疗费,给予记过或行政处分。

幼儿课间休息、课间活动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带班教师负教育不力和课间管理不力之责。

在幼儿接送期间发生的事故,带班教师负全责;在园门口发生的事故,值日教师和门卫,负全责,班主任负教育不力之责。

幼儿擅自离园,在路上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儿园负责人负责教育不力之责。

幼儿在节假日期间发生交通、触电、溺水、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燃放爆竹、受到不法侵害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儿园负责人负教育不力之责。

幼儿在幼儿园食堂购买饭菜食用后发生中毒症状,经检验由食堂饭菜引发,食堂管理人员负全责,食堂人员负次要责任。

对于因不明原因引起的幼儿伤害事故,要及时由幼儿园行政、教师、保育员及保健医生,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同时依据法律、法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教师组织幼儿外出宣传、社会实践、旅游、夏令营等活动,不听从教师指挥,造成的伤害,由教师负全部责任。

在园内活动中,由客观原因(如灯具、课桌凳、体育器材、教学用具等)而引发的事故,由幼儿园负责处理解决,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幼儿园主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罚款、解聘,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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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分工及措施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园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特制定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的细则。

一、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魏玉昌副组长:王月红孔祥梅成员:孔祥燕徐欢高蓉吕忠萍辛忠辉徐龙张鑫各班班主任
二、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安全职责幼儿园内的安全工作由幼儿园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由园长负责管理安全工作。

体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如下:
1、幼儿在班级里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师与保育员共同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

2、幼儿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目老师负责,科目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3、幼儿在户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负责,并共同为第一责任人。

4、食堂食品卫生的安全工作由保健老师负责,保健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5、安全工作检查有保健老师负责,财产、消防、食品、锅炉、餐梯的安全工作由后勤总务全面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6、园内各部门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三十分钟之内向园长室或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7、在岗位上,各人员职责范围内,以谁分管谁负责为原则划定责任范围。

8、老师责任的划定:
A、教师一人当班时,发生责任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B、在两位教师同时上班时,发生责任事故的教师每人承担50 %的责任;
C、按规定两教师应同时进班,而一人擅自离岗者承担80 %的责任(因公离岗不算);
D、幼儿在户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由各班教师负责;
E、幼儿午睡时,各班教师各负其责,应将本班幼儿安全的交给值班教师,期间所发生的安
全事故由当班教师负责;
9、伙管员、采购员、炊事员,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五四”制、《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造成了幼儿及教职工食物中毒的,追究其直接责任。

10、医务人员对流行病没有有效的预防措施、监督、指导不到位,给幼儿服错药,该消毒的用具没按时消毒等,造成传染病蔓延,引起中毒的,追究其直接责任。

11、各班教师不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口杯、毛巾、水果等消毒制,造成幼儿被冒领、丢失、中毒等事件的,追究直接责任。

12、基建、维修、园翻建、维修园舍等不严格按有关质量标准监督施工,造成所建房屋是危房或被维修的墙面瓷砖脱落等,砸伤教师、幼儿等的,支出与实际工作量明显不附的,追究具体工作者直接责任。

12 、平时检查大型玩具、炊事机械、电器设备等不到位,检修不及时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具体工作者直接责任。

14 、较大的外出集体活动,组织者没有组织好,造成人员伤亡的,追究领导责任。

安全事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追究问题提出如下的实施意见。

责任分解园长:建立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制。

安全分管副园长:主管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他各线老师:负责各线的安全工作;教务主任:负责教学活动安全;德育主任:是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的责任人,应利用各种机会适时进行安全教育;总务主任:负责幼儿园建筑物、用电设施、幼儿园财产、食物食品安全;班主任:负责班级幼儿的学习活动安全,
任课教师:负责所承担的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幼儿安全;值周教师和值日教师:是值班期间的安全防范责任人。

保育教师:是寄宿生分管时间段的安全防范具体责任人。

厨工:是幼儿就餐饮食卫生安全的具体责任人。

门卫、保安工作人员:负责幼儿园白天园门口进出安全、夜间的安全和幼儿接送高峰期的秩序维持。

二、事故责任的认定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安全事故的,幼儿园教师应当承担相应的责
任:
(一)幼儿园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幼儿园使用的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
(三)幼儿园对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等管理、使用不当的;(四)幼儿园向幼儿提供的食品、药品、饮用水、教学用具及其他物品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
(五)幼儿园组织幼儿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社会实践等园外活动,未按规定对幼儿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或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的;
(六)幼儿园组织幼儿从事有危险性的活动或者在有危险性的活动场所活动的;
(七)幼儿园知道幼儿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者某种活动的特殊体质、异常心理状态、特殊疾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八)幼儿园发现幼儿突发疾病或者受伤害,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九)教师及其他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幼儿的;(十)教师及其他职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者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十一)教师及其他职工在负有组织、管理幼儿职责期间,发现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二)教师及其他职工患有可能对幼儿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身心疾病,或者具有其他对幼儿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倾向,幼儿园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三)幼儿园发现幼儿应到园而未到园、擅自离园或者获知幼儿身心异常及其他可能危及幼儿人身安全的相关信息,未及时告知幼儿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十四)师生在园就餐,若有3人以上9人以下同时出现肚痛、腹泻呕吐现象的为食堂工作人员的责任事故,10 人以上的为严重责任事故;
(十R五)图书资料、电脑及软件资料、食堂财产、体育器材及其他幼儿园财产失窃或无
故遗失的,均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事故;(十六)其他应当依法由幼儿园承担责任的情形。

三、幼儿园不须承担的责任: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安全事故,幼儿园尽了管理义务并无过失的,幼儿园不承担责任;事故的责任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和承担:
(一)幼儿自行上学、放学、离园、返园途中发生的;
(二)幼儿不服从管理擅自外出或者自行组织活动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幼儿违反幼儿园规定自行滞留幼儿园或者自行到园活动
期间发生的:
(四)幼儿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共行为准则,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与纪律,经幼儿园教育拒不改正,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五)幼儿有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态、特殊疾病,幼儿园不知道,幼儿、幼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告知幼儿园的;(六)幼儿园发现幼儿有行为、身体、情绪上的异常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后,及时告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但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七)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八)幼儿之间的意外行为造成的;
(九)幼儿园和幼儿自身原因以外的突发性、偶发性因素造成的;
(十)幼儿自杀、自伤、突发疾病或者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十一)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十二)不可抗力造成的;(十三)其他依法不应当由幼儿园承担责任的情形。

四、责任追究在职责范围内因管理疏漏、督查不力导致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幼儿园视其情节轻重对管理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考核扣分、赔偿经济损失或建议上级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刑事处分。

责任考核扣分,由幼儿园根据责任事故的情节轻重确
定,一般性责任事故,每个责任人酌情扣分;造成严重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责任事故采用连珠方式,相关的人员都将受到责任扣分。

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株连方式一般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一处室负责人一主管副园长严重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一处室负责人一主管副园长一园长财产安全的责任事故的连珠方式:一般责任事故:直接责任T 处室负责人T主管副园长严重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一处室负责人一主管副园长一园长(财产损失千元以上)
五、责任考核:
(一)考核方法:设定基数分,并采用倒扣形式。

学期考核初评,学年考核总评,幼儿园给予适当奖励。

(二)考核分比例设置:园长、分管安全副园长1:2.5 ;教学线班主任、分管后勤的副园长、幼儿管理处主任、总务主任、教务主任、德育主任1:2 ;生活管理教师、体育教师1:1.5 ;其他教职工1:1。

(三)对每次责任事故都由园务会讨论后作出相应的裁决。

(四)对责任事故隐瞒补报的事故责任人,将采取从重处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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