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为进一步推进医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萍组字〔2014〕90号)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结合我院干部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医院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载体,以医院事业创新发展为目标,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业绩突出、德才兼备、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到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上来,实现干部岗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人尽其才,并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扩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中层干部管理队伍,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领导1、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卫计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干部选任工作小组,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四、选任职数本次干部选拔任用个,依据医院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具体岗位职务见附表1。
五、选任条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萍组字〔2014〕90号)中,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参选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有全局观念,熟悉我国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实事求是,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人民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规范我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颁布的一系列相关文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的适用范围、管理权限(一)全院所有科级干部均由医院党委按照本条例选拔任用。
本条例也适用于对护士长、副护士长的选拔任用。
(二)凡经医院正式发文任命的科级干部,均由医院党委统一管理,组织人事科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
三、选拔任用条件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良好的政治素养、思想品德和较高的政策水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勤政,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和技能,有一定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三)掌握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特点和工作规律,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四)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独立撰写重要的公文、文稿、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五)科级干部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六)提任科级党务干部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七)身体健康。
四、民主推荐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在本科室选拔任用的,本科室全体人员参加;推荐到他科任职的,由被推荐对象原科人员和拟任职科室及相关科室选派人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二)填写推荐表、测评表;(三)对不同职务的推荐表、测评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向医院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范文

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医院中层干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力量,选拔任用好的中层干部对于医院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建立对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选拔任用管理原则1.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的原则德才兼备是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基本要求。
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时,必须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避免任人唯亲、举旗帜、挂帅或拉关系等现象出现。
2.坚持五湖四海、知识面广的原则中层干部是医院重要的领导力量,为了更好地服务医院的发展,必须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时坚持五湖四海、知识面广的原则,择优选拔。
3.坚持学历与能力、持证上岗相结合的原则学历与能力是选干部的两大要素。
医院中层干部是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和专业素养的专业管理人员。
为了确保中层干部的整体素质提高,必须坚持学历与能力、持证上岗相结合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的程序1.确定选拔任用需要根据医院的发展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确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需要,并明确干部的岗位、职责、权限等事项。
2.制定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医院按照医院的管理需求和行业标准,列出中层干部的基本职责和能力要求,制定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构设置、候选人资格、候选人选拔和任用的程序。
3.候选人资格审查拟参加选拔任用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
必要时,还需投入专业筛选人员进行筛选。
对于无资质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要及时予以删除。
4.选拔候选人医院按照候选人的学历、专业相关经验、综合素质、岗位要求和任用组织设置制定具体的选拔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引进和选拔人才,尽可能保证选出中层干部的实力和潜力。
5.决定任用人员参加一系列筛选后合格的人员,经医院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和常务会议审议,经批准通过后由人事部门制定工作合同,并由医院签订。
对于未能通过选拔的候选人,应做好工作解释和意见反馈。
6.任命医院确认并公布中层干部任用后的具体任命事宜。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我们国家的医疗机构和医院规模、技术水平以及医护人员队伍等方面也在不断扩大和壮大。
要想让医院内部运转更加顺畅、提高整个医院的服务质量,选拔任用优秀的中层干部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规范化、科学化的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也决定了医院管理效能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状态。
本文主要对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分析,以期帮助广大医务工作者更好地了解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一、走向科学的考核方法作为医院中层管理的重要人物,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应该以实际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为主要评价标准。
因此,医院中层干部选拔必须采用科学、公正、透明的管理办法。
从评价标准的制定和量化指标的确定上,医院中层干部选拔管理也已经走向科学化的阶段。
具体来说,医院中层干部在考核过程中,既要注重定量的考核指标,也要注重定性的考核因素。
而这些考核因素要求中层干部具有扎实的理论素养、丰富的业务知识、广泛的社会人文知识水平以及优秀的感性和思维能力。
同时,中层干部要能够处理好医院内各部门和个体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工作上出现的问题和危机,确保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顺利运行。
与此同时,医院考核工作中还涉及到一些实际问题,如中层干部能否率领团队迅速解决突发事件、能否制定质量标准、制定工作计划、策划管理措施、协调各方面利益、建立高效执行的标准规范等,这些都检验着中层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因此,在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需要以实际考核结果为根据,综合判断中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从而最终确定中层干部的选拔与任用。
二、考虑前瞻性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办法,更多的是采取“阳光化管理”,也就是公开透明的方式来选拔和管理中层干部。
具体来说,医院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应该是一个经过层层强化的评估机制,包括公开考察、民主测评、目标测评等。
而对于现有的医院中层干部,应该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来帮助和提高其综合能力。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为进一步推进医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萍组字, 2014?90号)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结合我院干部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医院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载体,以医院事业创新发展为目标,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业绩突出、德才兼备、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到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上来,实现干部岗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人尽其才,并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扩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中层干部管理队伍,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领导1、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卫计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干部选任工作小组,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四、选任职数本次干部选拔任用个,依据医院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具体岗位职务见附表1。
五、选任条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萍组字, 2014? 90号)中,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参选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有全局观念,熟悉我国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实事求是,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
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通用5篇)

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通用5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文章5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第一篇: 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
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为促进中层管理干部的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和能力,保证医院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加快医院又好又快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对象全院所有中层干部,包括:职能科室主任、副主任,临床、医技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
二、职位设置及任职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章,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以发展的眼光统领科室工作,注重人才培养,团结带领全科员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打造名医、名科。
3、职能科室主任、副主任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行政、后勤或临床、医技、护理管理工作5年以上,综合能力较强。
男性年龄不超过58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3周岁。
4、临床、医技科室主任须具备本科学历或高级职称,工作成效显著,任期目标完成良好。
男性年龄不超过58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3周岁。
享受十堰市级政府特殊津贴或荣获十堰市级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等十堰市级以上荣誉,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经院支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可延续任职至正式退休年龄。
5、临床、医技科室副主任岗位按科室所设专业确定职数。
6、护理管理干部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新任职务者年龄不超过38周岁。
7、临床、医技科室设置主持科室工作的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岗位一个。
床位40张以上的科室,可根据专业设置及业务发展需要增设副护士长岗位Q各科室在任护士长年龄不超过48周岁,在任未主持工作副护士长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任免办法1、中层干部的产生分公开竞聘和组织任命两种形式。
2、公开竞聘由院务办公室公布岗位要求,竞聘者自愿报名,根据竞聘程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两种任职形式均由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任用。
3、中层干部一般任期为3年。
重用提拔新职务的仍须在原职务岗位任职期满考核后任用,通过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破格提拔任职的除外。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为进一步推进医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萍组字〔2014〕90号)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结合我院干部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医院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载体,以医院事业创新发展为目标,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业绩突出、德才兼备、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到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上来,实现干部岗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人尽其才,并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扩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中层干部管理队伍,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领导1、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卫计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干部选任工作小组,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四、选任职数本次干部选拔任用个,依据医院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具体岗位职务见附表1。
五、选任条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萍组字〔2014〕90号)中,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参选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有全局观念,熟悉我国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实事求是,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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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XX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所有领取医院干部津贴的人员)。
第三条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4.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
5.激励和约束相结合;
6.坚持民主集中制;
7.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
8.能上能下。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第四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1.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
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3.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4.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5.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6.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8.新选拔担任中层干部应该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职能科室正职:原则上应当具有二年以上副职或相当于副职的任职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职能科室副职:应当具有3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科室主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正高技术职称;医技科室主任应当具有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2周岁);
科室副主任:应当具有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
护士长: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9.中层干部任职年限要求:
职能科室干部参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年龄不超过57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护士长年龄不超过50岁。
(注:以上年龄均以档案年龄实岁为界限)
10.在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三章中层干部任免(聘任、解聘)程序
第五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职程序: 1.医院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公布竞聘信息;
2.报名、资格审查、候选人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3.竞聘答辩与民主推荐。
参加人员范围可设在院领导班子、部分中层干部、干部设岗科室及业务相近科室职工中进行。
4.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将竞聘结果提交医院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5.对中层干部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
6.公示无异议并经任前谈话后,由医院下发任命文件。
7.按干部管理程序,签订《干部任期目标责任书》。
第六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去、解聘其职务:
1.考核被确认为不胜任现职工作;
2.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3.因科室撤销、合并而失去职位;
4.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5.因违规违纪、超计划生育受到相应处理的;
6.因其它原因需要免去、解聘职务。
第七条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因个人或其它原因主动提出辞去职务的,需写出书面申请提交人事科,由人事科提交办公会研究,未经批准,不得离职。
第八条中层干部因退休等原因职务发生变化时,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解聘手续。
第九条根据有关规定,财务、人事、设备、药剂、行政等重点或经济岗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定期轮岗制,医院根据情况2-3年轮换一次。
第十条中层干部聘任应当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及聘用程序聘任,特别优秀或确因岗位需要的可破格聘任,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四章中层干部职责与权利
第十一条实行科长(科主任)负责制,职能科室科长对院长负责,接受分管领导管理。
第十二条科主任、护士长、副主任除接受相关职能科室的管理外,行政上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
第十三条完成医院下达的中心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第十五条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门诊部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
第十六条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和岗位职责、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科主任的管理及具体职责详见医院文件《科主任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护士长享有本科室内护理人员的行政管理权。
督促、检查科内各项护理工作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护士长享有对科内护理人员的分工和排班权,对科内药品、器械、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管理、保管等职能。
具体负责管理、领用、报废工作。
第十九条护士长享对科内消毒灭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指导职能,负责健康教育、卫生宣教等工作,对病区内病人陪护管理,协助科主任进行科室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条中层干部享受相应标准的干部岗位津贴,津贴标准由医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章中层干部考核
第二十一条严格中层干部考核制度,由人事科牵头负责中层干部考核的组织工作,医务科、护理部及各相关职能科室协助。
第二十二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使考核工作更具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第二十三条考核分为任职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等形式。
1.任职考核是指对拟任职人选进行的任职前的专项考核;
2.平时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进行的日常性考核,医院领导和人事部门经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了解考核中层管理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3.年度考核是指以岗位目标责任为依据,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中层管理者年度述职评议结果进行的综合考核;
4.任期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调动、任期届满的全面考核。
第二十四条考核内容。
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的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考核德、能、勤、绩、廉的情况,重点考核其工作业绩。
德:主要是政治态度和立场、政治理论素养、组织观念、思想品质和作风、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能:经过学理论、学业务,改进知识结构,提高知识水平的情况,抓质量、抓安全、抓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等。
勤:主要是在全面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措施、完成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