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_规章制度_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医院)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
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1)民主推荐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医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

医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9年4月17日,经院党委常委会研究,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在《关于***医院处级干部任职条件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医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补充规定》等文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㈠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㈡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㈢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㈤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㈥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条件㈠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7、熟悉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善于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8、熟悉和掌握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及本部门工作中的有关规定、制度,处理问题时有较强的政策性、全局性。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XX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所有领取医院干部津贴的人员)。
第三条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4.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5.激励和约束相结合;6.坚持民主集中制;7.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8.能上能下。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第四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1.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3.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4.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5.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6.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8.新选拔担任中层干部应该具备以下任职资格:职能科室正职:原则上应当具有二年以上副职或相当于副职的任职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职能科室副职:应当具有3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科室主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正高技术职称;医技科室主任应当具有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2周岁);科室副主任:应当具有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护士长: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范文

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医院中层干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力量,选拔任用好的中层干部对于医院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建立对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选拔任用管理原则1.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的原则德才兼备是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基本要求。
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时,必须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避免任人唯亲、举旗帜、挂帅或拉关系等现象出现。
2.坚持五湖四海、知识面广的原则中层干部是医院重要的领导力量,为了更好地服务医院的发展,必须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时坚持五湖四海、知识面广的原则,择优选拔。
3.坚持学历与能力、持证上岗相结合的原则学历与能力是选干部的两大要素。
医院中层干部是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和专业素养的专业管理人员。
为了确保中层干部的整体素质提高,必须坚持学历与能力、持证上岗相结合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的程序1.确定选拔任用需要根据医院的发展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确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需要,并明确干部的岗位、职责、权限等事项。
2.制定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医院按照医院的管理需求和行业标准,列出中层干部的基本职责和能力要求,制定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构设置、候选人资格、候选人选拔和任用的程序。
3.候选人资格审查拟参加选拔任用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
必要时,还需投入专业筛选人员进行筛选。
对于无资质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要及时予以删除。
4.选拔候选人医院按照候选人的学历、专业相关经验、综合素质、岗位要求和任用组织设置制定具体的选拔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引进和选拔人才,尽可能保证选出中层干部的实力和潜力。
5.决定任用人员参加一系列筛选后合格的人员,经医院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和常务会议审议,经批准通过后由人事部门制定工作合同,并由医院签订。
对于未能通过选拔的候选人,应做好工作解释和意见反馈。
6.任命医院确认并公布中层干部任用后的具体任命事宜。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7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0岁。
(8)提拔科护士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称。
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加;实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参加人数的80%。
(2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察。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行:
(3)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副代正。
(4)提拔中层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工作经历。
别优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干部可适当放宽。
5.降职、免职
(1)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的。职能能科室负责人(含党支部书记记)男一般为年满55岁周岁岁12全文查看
④拟继续聘任干部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时进行。
(3)讨论决定定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党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决。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进行。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部,应当呈报《干部任免备案案表》。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为促进中层管理干部的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和能力,保证医院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加快医院又好又快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对象全院所有中层干部,包括:职能科室主任、副主任,临床、医技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
二、职位设置及任职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章,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以发展的眼光统领科室工作,注重人才培养,团结带领全科员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打造名医、名科。
3、职能科室主任、副主任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行政、后勤或临床、医技、护理管理工作5年以上,综合能力较强。
男性年龄不超过58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3周岁。
4、临床、医技科室主任须具备本科学历或高级职称,工作成效显著,任期目标完成良好。
男性年龄不超过58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3周岁。
享受十堰市级政府特殊津贴或荣获十堰市级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等十堰市级以上荣誉,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经院支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可延续任职至正式退休年龄。
5、临床、医技科室副主任岗位按科室所设专业确定职数。
6、护理管理干部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新任职务者年龄不超过38周岁。
7、临床、医技科室设置主持科室工作的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岗位一个。
床位40张以上的科室,可根据专业设置及业务发展需要增设副护士长岗位Q各科室在任护士长年龄不超过48周岁,在任未主持工作副护士长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任免办法1、中层干部的产生分公开竞聘和组织任命两种形式。
2、公开竞聘由院务办公室公布岗位要求,竞聘者自愿报名,根据竞聘程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两种任职形式均由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任用。
3、中层干部一般任期为3年。
重用提拔新职务的仍须在原职务岗位任职期满考核后任用,通过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破格提拔任职的除外。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是医院为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而制定的一套规定。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保持内外人员对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任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包括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聘用合同签订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公正公平。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每个应聘者都有平等的机会。
(二)职业能力优先。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以职业能力为基础,突出实际工作业绩和潜力。
(三)岗位需求导向。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根据岗位需求,选用最合适的人才。
(四)综合评价。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通过多方面、多指标的综合评价,确保选拔和任用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选拔任用程序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分为甄别、考核、公示、任用等环节,具体程序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
第二章干部甄别第五条甄别的目的和方式医院干部提拔的第一步是甄别。
甄别的目的是对干部进行初步筛选,明确哪些干部具备进一步选拔任用的条件。
甄别方式包括考查干部的履职情况、发展潜力、绩效评价等,并可以适当运用面试、笔试等方式。
第六条甄别的标准甄别应当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的岗位要求,参照医院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标准等,制定相应的甄别标准。
甄别标准应当明确任务和业绩要求、岗位学历和资历要求、职业能力和潜力要求等。
第七条甄别结果的公示和复审甄别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内,接受干部及其他人员对甄别结果提出复审申请。
复审由医院设立的干部选拔任用专责部门负责组织,对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评定。
第三章干部考核第八条考核的目的和方式对甄别合格的干部进行考核,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
[全]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
![[全]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7799ee8c281e53a5902ff1b.png)
医院行政管理工作制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队伍,实现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XX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XX委组〔XXXX)XX号)、《XX区卫生与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XX卫健委(XXXX)XX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注重实绩、干部职工和群众公认原则;(四)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五)干部党性品行、能力素质与任职岗位相匹配原则。
(六)能上能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层干部包括以下职务:(一)医院职能科室正职、副职;(二)医院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的正职、副职、护士长;(三)分院院长、副院长。
(四)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四条医院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二)具有胜任中层干部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基层工经验;(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情服务,乐于奉献;(四)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工作实绩明显;(五)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正确行使职权,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廉洁自律, 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得到群众认可;(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七)原则上是医院中层后备干部,外聘或挂职干部例外。
(八)身心健康,无影响履职的疾病或隐患。
第五条担任医院中层干部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职能科室正职、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中层副职2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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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
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1)民主推荐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
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
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员工的意见。
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
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
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进行。
(3)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呈报《干部任免备案表》。
(4)聘任:实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对拟任干部公示一周。
聘任期一般为2年。
职能科室中层干部、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二级科室正副主任、科护士长由院长聘任;党群部门干部由党委任命或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正副护士长由院长委托护理部主任聘任。
4.干部交流: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者应尽可能进行交流;对特殊岗位的中层干部,按上级要求任职3年以上者,要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