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细则(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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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超源化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1 基本要求1.1 为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新疆超源化工有限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受压元件、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安全管理。

1.3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实行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制度。

1.4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按照设计审查、安装、改造、维修、运行与维护、检查与检验、安全附件进行控制。

2 职责2.1设备管理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附件的管理工作。

2.2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员技术培训、取证管理。

2.3安环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的安全监督管理。

2.4基层单位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使用、日常管理。

3 控制要求3.1 设计审查、安装、改造、维修3.1.1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应持有相应的资质证,施工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

3.1.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应按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机动部组织设计审查。

3.1.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与重大维修前,从事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向机动部书面告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3.1.4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大修方案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后,由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将施工图样和施工技术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1.5 新建、改扩建项目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完工后,由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验收合格后15日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将技术文件和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3.1.6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改造、大修工程完工后,由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合格后15日内,应将改造、维修方案或者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监督检验证书等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3.2 运行与维护3.2.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压力容器、管道管理制度(3篇)

压力容器、管道管理制度(3篇)

压力容器、管道管理制度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分级和定期检验工作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有关要求进行管理;2技术负责人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工作;3LNG低温储罐为第三类压力容器,必须在投入使用前和投入使用后____日内向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注册登记,领取使用证;4按照《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站内的工艺管道属于工业管道;按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站内的工艺管道为GC2级管道;5LNG低温储罐外部检查(指在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按规定周期进行;6压力容器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____个月应向压力容器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应停用;7在用工业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在线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是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在在用工业管道停车期间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8按照《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规定,压力管道的使用必须向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9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____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携带资料向受理使用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手续;10在用压力管道在定期检验完成后____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携带资料向受理使用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手续;11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____日内,必须向受理使用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办理换证手续;a.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的安全附件、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校验:b.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c.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d.温度计开罐检验时校验一次;e.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的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度防雷防静电测试时检测一次,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Ω。

中国XXX开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XXX开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XXX开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开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压力容器是指生产过程中在用的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内径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盛装介质为气体或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容器;本规定所称压力管道是指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压力管道和相关安全附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XXX开发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XXX开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锅炉压力容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XXX开发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XXX开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是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负责监督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安全规程、标准,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②负责XXX开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定、检测、维修,组织开展相关安全评估。

③按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上报。

④监督锅炉压力容器操作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监督检查锅炉压力容器操作运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第三章资质管理第六条在XXX开发公司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修理改造等工作的承包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并接受XXX开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的安全资质审查,办理“XXX开发公司安全资质证书”。

无有效资质证书的承包商,不得在XXX开发公司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方面的业务。

第七条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凡在XXX开发公司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制造、安装、检验、修理改造等工作的承包商,必须具有入疆许可证。

第八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制造、安装工程的监理机构和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工业生产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它们的高压工作环境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制定和遵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的正式版,以确保工作的平稳进行。

一、总则1.本规程适用于使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各类工作场所及设备。

2.企业应建立健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确保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

3.所有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相关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二、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1.检查和维护1.1每天开始工作前,对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漏气、无渗漏现象。

1.2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维护保养,更换损坏的部件。

1.3定期检验压力容器,保证其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2.运输和安装2.1严禁使用损坏或磕碰的压力容器。

2.2运输过程中,必须确保压力容器稳固,避免撞击和倾斜。

2.3安装时,应确保压力容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距离,避免受热源或火源影响。

3.操作和使用3.1操作前,必须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3.2操作时,严禁擅自调整工作压力和温度,应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3.3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进行检查和排除故障。

3.4定期对压力容器的操作状态进行检验,确保操作正常,无泄漏现象。

三、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1.安装和连接1.1安装前,应检查管道材料的质量和完整性,严禁使用损坏的管道。

1.2连接过程中,应采用合适的方法和材料进行连接,确保密封性能。

1.3连接时应进行漏气测试,确保连接处无漏气。

2.操作和使用2.1操作前,必须熟悉管道系统的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2.2操作时,严禁随意调整管道的工作压力和流量。

2.3操作结束后,应关闭管道阀门,并排空管道内残余压力。

2.4定期检查和维护管道系统,保证其正常运行。

3.检查和维护3.1定期检查管道系统是否存在裂纹、腐蚀等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要求

特种设备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要求
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 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 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 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特种设备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一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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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
一、特种设备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3年6月29日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 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二、固定式压力容器危害
压力容器爆炸是指极其迅速的物理的或化学的能量释放过程。压力容器破裂分为物理爆炸现象和化学爆炸现 象。 所谓物理爆炸现象是容器内高压气体迅速膨胀并以高速释放内在能量。 化学爆炸现象还有化学反应高速释放的能量,其爆炸危害程度往往比物理爆炸现象严重。容器破裂时的危害, 通常有下列几种: (1)碎片的破坏作用。高速喷出的气体的反作用力把壳体向破裂的相反方向推出。有些壳体则可能裂成碎块或 碎片向四周飞散而造成危害。 (2)冲击波危害。容器破裂时的能量除了小部分消耗于将容器进一步撕裂和将容器或碎片抛出外,大部分产生 冲击波。冲击波可将建筑物摧毁,使设备、管道遭到严重破坏,远处的门窗玻璃破碎。冲击波与碎片的危害 一样可导致周围人员伤亡。 (3)有毒介质的毒害。盛装有毒介质的容器破裂时,会酿成大面积的毒害区。有毒液化气体则蒸发成气体,危 害很大。一般在常温下破裂的容器,大多数液化气体生成的蒸汽体积约为液体的二、三百倍。如液氨为240 倍,液氯为150倍,氢氰酸为200~370倍,液化石油气约为180~200倍。有毒气体在大范围内导致生命体的 死亡或严重中毒。如一吨液氯容器破裂时可酿成8.6×104 m3的致死范围,5.5×10 6 m3的中毒范围。 (4)可燃介质的燃烧及二次空间爆炸危害。盛装可燃气体、液化气体的容器破裂后,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遇 到触发能量(火种、静电等)在器外发生燃烧、爆炸,酿成火灾事故。其中可燃气体在器外的空间爆炸,其危 害更为严重。液态烃气化后的混合气体爆炸燃烧区域,可为原有体积的6万倍。例如一台盛装1600m3乙烯的 球罐破裂后燃烧区范围可达直径700m、高350m。其二次空间爆炸的冲击波可达十余公里。这种危害绝非蒸 汽锅炉物理爆炸所能比拟的。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4篇)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4篇)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压力管道是指在内部超过0.1兆帕(MPa)的压力下工作的管道。

由于这些管道运行在高压下,一旦发生泄漏、爆炸或其他事故,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压力管道管理规定的样本范文,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超过0.1兆帕的压力管道。

第三条压力管道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压力管道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括设计、施工、使用、维修等环节。

第五条压力管道管理应遵循科学技术进步、规范管理、安全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压力管道管理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压力管道设计第七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八条压力管道设计应明确管道的工作参数、材料选用、安全阀的设置等关键问题。

第九条压力管道设计应科学合理,结构牢固,确保可靠安全运行。

第十条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应保存至少10年,并随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供。

第三章压力管道施工第十一条压力管道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

第十二条压力管道施工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压力管道施工材料应符合标准要求,并进行必要的检测验收。

第十四条压力管道施工过程应进行严格的自我检查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五条压力管道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压力试验,确保无泄漏。

第十六条压力管道施工完成后,应向有关部门申请验收,并颁发验收证书。

第四章压力管道使用第十七条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保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二十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制度。

第二十一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管道设备的维修和更换情况。

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防止压力管道使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管控为辅、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应坚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适度的原则。

第五条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设立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压力管道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八条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

第十条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要求第十一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拆除,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压力管道的设备、仪表和阀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第十三条压力管道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压力管道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设置安全阀、监测仪表等。

第十五条压力管道使用过程中,禁止超过设计压力和使用温度,禁止超载和操作失误。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压力管道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工作的安排。

第十七条压力管道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和仪表的维修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压力管道使用人员应及时上报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并组织处理和整改。

第十九条压力管道使用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实地考核,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条压力管道使用人员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推广安全知识和安全文化。

第五章安全检查第二十一条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二篇)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二篇)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范本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设备,但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功能,所以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运行。

下面是一份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的范本,包括了一些基本的要求和流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促进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企业内部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操作、维修和保养等活动。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的内容包括: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安全操作流程、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第四条所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五条对于操作规程的违反,将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第六条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岗位培训证书,并定期进行复审。

第七条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安全知识,掌握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工作原理,了解相关的安全规程。

第八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无禁忌症。

第九条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

第十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业纪律,不得饮酒、吸烟或者其他可能引发事故的行为。

第三章安全操作流程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在进行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操作之前,必须进行仔细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并留意设备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必须保证操作区域的清洁,防止杂物堆积、防止容器周围存在易燃易爆物质。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防爆装置,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的动作和姿势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第十六条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设备周围的安全距离,不得随意靠近容器或管道。

第四章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第十七条当容器或管道出现泄漏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操作,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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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细则(最新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细则(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及适用范围1.1为进一步加强大连东方昆仑不锈钢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确保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合法运行(减少人员伤害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和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

1.3编制本办法的主要依据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3.2《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1.3.3《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1.3.4《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1.3.5《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定义和术语2.1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2.2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3、管理职责分工3.1管理部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3.1.1负责制订本管理办法;3.1.2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业务指导;3.1.3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档案;3.1.4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3.1.5参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事故调查分析。

3.2生产部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其职责如下:3.2.1(关键控制活动)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备管理工作,参加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的技术交流及方案的审查;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编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3.2.2(关键控制活动)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人员证书”,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证书”,做到持证上岗;3.2.3(关键控制活动)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对验收合格的压力容器,必须在投用前填写当地压力容器登记卡逐台办理使用证,对验收合格的压力管道在投用前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严禁无证运行;3.2.4(关键控制活动)负责根据定期检验报告及本单位的检修计划编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并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次年的检验计划报管理部并组织实施;负责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压力管道的在线检验,并作好相应的记录;3.2.5(关键控制活动)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技术档案并进行动态维护。

档案内容应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明、出厂技术资料、安装竣工验收有关资料、检测检验技术资料和报告、修理改造方案、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安全附件校验报告、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和调查分析报告等。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管理4.1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职责分工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细则和流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随意变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工艺参数。

4.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操作规程,了解操作设备的技术特性、结构、工艺流程、参数,可能发生的事故的防范措施、事故处理方法等。

4.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保持安全附件的有效、齐全、灵敏、可靠,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处理。

4.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发现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使用单位规定,及时向生产和管理部门报告。

4.4.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4.4.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4.4.3安全附件失效。

4.4.4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4.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停用时,使用单位应做好维护保养及检查工作,采取防腐措施,有条件的应采用氮气封存。

再次运行前必须对其全面检验,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严禁原因不明、措施不力、盲目投运。

4.7压力容器的移装、过户、报废须经原发证单位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内部移装或调出的压力容器应由调出单位提供设计、制造、安装的原始资料和检验、改造、修理、事故等资料。

4.8压力管道的色标按照GB7231-200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执行。

如:空气管道为浅灰色,颜色标准编号为B03;氧气管道为浅蓝色,颜色标准编号为PB06。

5、安全附件管理5.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按规程要求,分别装置安全附件,并在使用中加强维护和定期校检,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5.2选用的安全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校验记录。

5.3安全阀、压力表每年至少校验1次,校验结束应进行铅封挂牌,并标明有效期或下次检验期,校验报告应及时归档。

6、气瓶管理6.1使用单位的营销部门负责所用气体的采购并委托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运输单位负责运输。

6.2使用单位的生产部门应设专用库房或储存间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使用单位应明确各种气瓶存放数量并严格执行。

6.3使用单位的生产部门应对气瓶的品种、数量、颜色、气瓶的有效期及附件完好情况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6.4气瓶贮存应符合如下要求:6.4.1乙炔气瓶6.4.1.1现场使用乙炔气瓶,原则上储存1瓶备用。

气瓶应直立贮存并设置防倾倒装置。

设置“乙炔气瓶存放点”、“严禁烟火”等安全标志。

6.4.1.2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点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气瓶要避免阳光直射,在其附近设置消火栓,并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6.4.1.3严禁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储存。

6.4.2氧气瓶等6.4.2.1氧气瓶必须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如氢气、乙炔气等分室贮存或间距大于5M,并设有相应的灭火器材。

6.4.2.2在现场或车间内用带门的铁框架作为贮存间,气瓶应直立贮存并设置防倾倒装置。

设置“氧气瓶存放点”、“严禁烟火”等安全标志。

6.4.2.3贮存间不得靠近热源,且在周围10米内严禁火种。

附近禁止存放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

6.4.2.4存放瓶装氧气、乙炔气应定点隔离存放,两者间距至少为5M,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

7、压力管道末端挂牌7.1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摸清各类管道末端端口数量,统一制作压力管道末端标牌。

7.2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各类管道末端端口的阀门及时落实挂牌。

7.3指定专人负责,在管道末端端口的阀门处实施挂牌的标牌上,必须标明各种介质的名称(中文)、压力、编号、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7.4标牌制作做到文字醒目、悬挂牢靠。

7.5定期对管道末端端口的阀门标牌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标牌脱落、破损或字迹模糊时,应及时重新悬挂标牌,确保标牌的完好。

7.6标牌制作的材料为铁(铝)皮,黄底加黑字;规格为66×56mm。

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处理8.1按照修改后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8.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和评估。

8.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宝钢国际工厂管理部(转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8.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或者泄漏,在抢险救援时应当区分介质特性,严格按照相关预案规定程序处理,防止二次爆炸。

8.5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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