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方案

合集下载

农产品检测工作方案

农产品检测工作方案

农产品检测工作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农产品检测工作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检测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农产品检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公众消费安全。

具体目标包括:1、完成年度农产品检测任务,检测样本涵盖本地区主要农产品种类和生产基地。

2、提高检测准确性和时效性,确保检测结果能够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者。

3、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监测和评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二、检测范围和对象1、检测范围涵盖蔬菜、水果、粮食、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

2、检测对象包括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

三、检测项目和方法1、检测项目(1)农药残留:检测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等常用农药的残留量。

(2)兽药残留:检测抗生素、磺胺类、激素类等兽药的残留量。

(3)重金属:检测铅、镉、汞、砷等重金属的含量。

(4)其他有害物质:检测亚硝酸盐、甲醛、三聚氰胺等有害物质的含量。

2、检测方法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认证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四、检测时间和频率1、生产基地(1)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在农产品上市前进行抽检,每个生产基地每季度抽检不少于 1 次。

(2)粮食生产基地:在收获季节进行抽检,每个生产基地每年抽检不少于 1 次。

(3)畜禽产品生产基地:每月抽检不少于 1 次。

(4)水产品生产基地:在养殖周期内抽检不少于 2 次。

2、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1)蔬菜、水果:每天抽检不少于 1 批次。

(2)畜禽产品、水产品:每周抽检不少于 1 批次。

五、检测流程1、抽样(1)制定抽样计划:根据检测任务和检测对象,制定详细的抽样计划,包括抽样地点、抽样数量、抽样时间等。

(2)抽样方法: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抽样,确保抽样的代表性和科学性。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9篇)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9篇)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____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____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一)国抽抽检任务、省级抽检任务(121批)由市局负责,我局负责协调配合,在样品采集、运输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

(二)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食用农产品全年抽检任务至少完成240批次,局食品科统筹安排全市抽检任务分配,各监管所负责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

1.抽样对象。

辖区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

可根据销售和消费特点,并结合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确定具体抽检品种。

2.抽样时间和频次。

根据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等农产品,全市每月至少抽检____个批次,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得少于140批,全年不少于240批次。

3.抽样场所。

重点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4.承检机构。

由局食品科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机构管理规定》和省食药监局的要求遴选确定第三方承检机构。

(三)本级其他食品品种抽检任务。

食品科应结合本局实际,相应开展节令食品、应急、执法检验及风险监测工作,抽样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确定抽样单位。

二、数据报送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上报省局“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再由省局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数据结果共享共用。

抽检单位完成抽检后应先行将抽样信息通过系统上报,承检机构检验完毕并复核确认后,将检验结果上报系统。

三、核查处置局食品科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应及时确定承办单位并转办。

各监管所应确定专人负责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向食品科报送核查处置报表,食品科按照附件1的要求向市局报送核查处置信息。

对于同一企业多批次产品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全部市场销售的产品,并监督企业彻查原因,督促进行有效整改。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实施方案•相关推荐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实施方案(通用5篇)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

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实施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实施方案1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和《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农业部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组长:孙才政农业部部长副组长:尹成杰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农业部副部长成员:农业部办公厅、人事司、政法司、市场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科教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渔业局、监察局、机关服务局等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专项整治期间,与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整治组合署集中办公。

二、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总体目标:通过农产品专项整治,到今年年底,全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主要开展以下六项行动:(一)高毒农药与种植业产品整治行动1.具体目标。

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农药,收缴产品做到100%销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农残抽检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

一是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相关部门,建立高毒农药和种植业产品监管的部门协调机制,确定并公布高毒农药定点生产企业、登记产品,研究制订高毒农药集中销毁方案。

2024年农业品质量监督抽检方案

2024年农业品质量监督抽检方案

2024年农业品质量监督抽检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农业品质量监督抽检是确保粮食、农产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

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增强和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日益提高,农业品质量监督抽检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2024年农业品质量监督抽检方案,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抽样对象与抽样指标2.1 抽样对象2024年农业品质量监督抽检的对象主要包括粮食、农产品和畜产品,具体抽检范围如下:1.粮食:包括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品种。

2.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等。

3.畜产品: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禽肉等。

2.2 抽样指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农产品质量抽检应包括以下指标:1.化学指标: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

2.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

3.生物指标:包括遗传修饰成分检测、基因变异检测等。

三、抽样方法与周期3.1 抽样方法为确保抽样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采用随机抽样方法进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

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抽样地点:根据农产品种植分布和市场流通情况,结合历年抽检数据,确定抽样地点。

2.确定抽样数量:根据抽样对象的种类和数量,计算出相应的抽样数量。

3.随机抽样:利用随机数方法确定具体的抽样对象。

4.抽样操作:根据抽样对象的特点,采取适当的抽样方法,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3.2 抽样周期为保证抽检工作的连续性和及时性,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的周期为每季度一次,共四次。

具体抽检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份,以确保对当季农产品的抽检。

四、抽样机构与人员要求4.1 抽样机构2024年农业品质量监督抽检的工作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确保抽检工作的专业化和统一性。

4.2 人员要求1.抽样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抽样经验,能够熟练操作抽样设备。

2.实验人员:具备相关实验技术和经验,能够准确分析和检测抽样样品。

3.质量监督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能够对抽检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二篇)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二篇)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要求,确保及时发现和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据省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一、工作任务本年度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总计1759批次,具体分布如下:食品生产环节909批次(含风险监测10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500批次,食品消费环节350批次(含风险监测115批次)。

其中,食品生产环节重点监测粮食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油、茶叶、肉制品等品种;食品流通环节重点监测婴幼儿配方乳粉、豆制品、糕点、炒货、节令食品(粽子、绿豆糕、月饼)等品种;食品消费环节重点监测熟肉制品、凉拌菜、盒饭等品种。

保健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将另行安排。

二、工作分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风险管理科室负责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及方案制定,汇总相关信息,并负责考核全市食品抽检工作。

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国家、省、市三级抽样、送样统筹工作,并负责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的核查与查处。

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本辖区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的抽样任务。

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有关承检机构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抽样和检验工作。

三、抽样检验(一)时间安排:全年均衡分配,国家级、省级抽样时间拟安排在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首月进行,市级抽检则按季度、月度分别安排。

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

季节性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一个半月开展。

(二)区域分布:抽样区域应覆盖全市各县区(开发区)以及规定比例的乡镇和行政村。

重点区域包括食品生产聚集区、集中交易市场、问题多发区、大型餐饮场所等。

(三)样品规定:采样应遵循省级规范和实施细则,确保样品量满足检验需求。

具体抽样量按照规定执行。

食用农产品抽样工作实施细则

食用农产品抽样工作实施细则

食用农产品抽样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通知》,抽样单位在食用农产品抽样时,除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常规开展抽样任务外,要把握以下流程及要点:一、行政监管人员抽样注意事项(一)事前准备:市场监管部门自行抽样,应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

监管人员应熟悉抽样过程规范和取样技术要求,带好相关抽样文书和抽样设备(容器工具等),需要冷藏及低温保存的样品,应该配备冷冻车辆或者车载冰箱。

监管部门也可邀请相关抽检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抽取样品。

监管部门配合受委托承检机构抽样的,可结合检查计划,和机构协商确定抽样时间、线路和“双随机”抽样食品单位、品种等。

(二)事中检查:现场抽样时,监管人员应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证照齐全。

同时检查抽样农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进货凭证等。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进货凭证或产品真实合法来源的,监管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

检查发现销售者无证照,或者进货查验、进货凭证不齐,同时销售食用农产品存在问题隐患的,可在依法查处同时,进行执法抽样检验。

二、检验机构抽样前准备(一)对接监管部门。

根据委托方要求,检验机构抽样人员要制定详细的抽样计划,并告知抽样辖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确定陪同监管人员。

抽样计划需明确抽样的品种、批次数量、抽样时间段等。

根据日常抽样速度确定辖区里本次任务的抽样主体数量,并预留几家抽样主体防止出现被抽样单位无样品、无合法资质等情况的出现。

(-)细化过程要求。

明确抽样计划后,及时对接辖区监管人员,进一步细化线路、时间及注意事项等,并明确监管靶向:如辖区内有大型农贸市场是否需要增加抽样品种,辖区内经营主体连续出现不合格信息等。

(三)确定抽样路线。

确定完计划后,要沟通记录陪同监管人员的行程安排,如明确是否基层所或抽样地碰头,事前是否开会协商抽样靶向,中午是否休息、如何就餐等。

三、抽样时关注事项(一)确认同行人员数量。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6篇)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6篇)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隐患,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监管计划。

一、工作任务本年度,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共计1759批次,其中:食品生产环节909批次(包括风险监测10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500批次,食品消费环节350批次(包括风险监测115批次)。

食品生产环节以粮食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油、茶叶、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流通环节以婴幼儿配方乳粉、豆制品、糕点、炒货、节令食品(粽子、绿豆糕、月饼)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消费环节以熟肉制品、凉拌菜、盒饭等为重点品种。

保健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将另行安排。

二、工作分工市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科室负责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方案制定,收集、汇总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后续处置情况及结果等相关信息,负责全市食品抽检工作考核;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负责涉及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及抽检工作的协调、落实,收集、汇总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相关信息。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国家省市三级抽样、送样统筹工作,收集填报抽样信息和检验数据;汇总全市监督抽检结果,形成分析报告;组织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的核查与查处;负责县区级(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业务指导、培训。

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本辖区食品流通消费环节抽样、送样任务。

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有关承检机构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抽样,并实施相关样品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稽查支队做好相关抽样工作。

三、抽样检验(一)时间安排。

原则上全年均衡分配,国家级、省级抽样时间拟安排于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首月即____月、____月、____月三个月抽样(节令性食品,如绿豆糕、粽子、月饼除外),市级抽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分季度安排,食品消费环节分月度安排。

2024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方案(2篇)

2024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方案(2篇)

2024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方案____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____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方案,旨在保障食品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本方案的目标是:1.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2.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3.提高监测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4.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二、抽检监测对象和范围____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的对象包括:1.农作物类:包括谷物、蔬菜、水果、油料、糖料、饲料等;2.畜禽养殖类:包括家禽、家畜、水产等;3.加工食品类:包括粮食加工品、肉类制品、水产品等。

抽检监测范围需要涵盖到全国各个省、市、县的农产品产地、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等环节。

三、抽检监测方法和指标1.抽样方法:(1)随机抽样:通过随机数生成器抽取样本,确保样本的随机性和均匀性。

(2)定向抽样:根据前期监测结果和风险评估,选择有风险和易受污染的区域和品种进行抽样。

2.监测指标:根据食用农产品的不同类型和特点,制定相应的检测指标。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重金属:如铅、镉、汞等。

(2)农药残留:对主要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进行监测,包括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杂环氮农药等。

(3)兽药残留:对畜禽养殖类产品进行兽药残留的监测。

(4)微生物指标:对食品中的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等进行检测,确保食品无致病菌污染。

(5)其他指标:如营养成分、食品添加剂、真实性等。

四、实施步骤和措施1.组织实施:(1)建立____年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2)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2.抽样和检测:(1)按照随机抽样和定向抽样的原则,选取样品进行抽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以“问题导向”统领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责任,完成本区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任务。

通过分析检验结果,及时了解我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评估食用农产品安全形势,科学地做到风险预判,预防食用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升食用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成立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局长任组长,副局长、食品安全总监、机关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为成员。

下设办公室,吴忠兼任主任。

三、工作任务
包括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工作任务,总任务435批次。

(一)监督抽检任务16批次:食品销售领域,2个品种,5批次;餐饮服务单位5个品种,11批次。

抽检实施的时间、方式另行确定。

(二)快速检测工作任务419批次:食品销售领域2个品种,400批次,每月抽检至少1次,重大活动、传统节假日期间增加抽检次数。

餐饮服务单位3个品种,19批次,每月抽检至少1次。

(三)抽检主要对象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大型超市。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对叶类蔬菜抽检和禁限用农兽药抽检。

具体抽检品种及样品名称、数量详见附件1。

四、实施方式
监督抽检由区局统一安排,分别由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组织实施,直属分局和各监管所配合实施;
快速检测任务由机关股室、直属分局和各镇乡监管所共同承担,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2.
所需设备、经费由区财政安排,区局统筹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抽检程序,确保抽检质量。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开展抽检工作,坚决避免和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误差,并注意保存各种原始记录。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上报。

(二)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抽检监测依法、科学、客观和公正。

(三)及时核查处置,强化监管执法。

对监督抽检采用实验室方式检测的样品,相关单位收到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报告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处置。

对不合格样品检出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
险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启动。

对采用快速检测方式开展监测发现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立即书面告知经营者检验结果,并告知其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同时责令经营者立即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合格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每月24日前,各单位、各环节要安排专人负责,汇总整理当月样品基本信息表和不合格样品一览表(请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公众服务—在线下载”中下载《食品抽检信息统计样表(XX年)),报送区局业务股室。

区局业务股室要安排专人负责,在每月25日前汇总整理当月样品基本信息表和不合格样品一览表,上报市局对口业务科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