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
承包商安全考核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落实,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承包商安全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则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 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考核结果与承包商的资质认定、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等挂钩。
三、考核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承包商及其分包单位。
四、考核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1)承包商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4)是否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2. 安全生产条件(1)施工现场是否满足安全作业条件;(2)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定期检查和维护;(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消防、通风、排水等设施是否完善;(4)施工现场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是否具备相应资质;(2)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3)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4)安全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4. 安全生产事故(1)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数量和类型;(2)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3)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和责任追究。
五、考核程序1. 考核准备(1)成立安全考核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等组成;(2)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安排;(3)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
2. 考核实施(1)安全考核小组对承包商进行现场检查,核实考核内容;(2)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分;(3)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 考核结果处理(1)安全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对承包商进行评级;(2)对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工程款支付;(3)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取消其在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格。
承包商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承包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承包商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诚信经营,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承包商准入与资质管理第四条承包商准入:1. 承包商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2. 承包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3. 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能力和施工经验;4. 承包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条承包商资质管理:1. 公司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符合准入条件;2. 公司与承包商签订合同前,应进行资质核查,确保其资质真实有效;3. 公司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动态管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予以调整或取消。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原则:1. 质量第一,安全第一;2.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3. 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第七条工程质量责任:1. 承包商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2. 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3. 发生质量问题,承包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工程质量检查:1. 公司定期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承包商应主动配合公司进行质量检查,不得隐瞒、阻挠;3. 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1. 承包商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 公司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3. 发生安全事故,承包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资金管理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2. 保障工程资金及时、足额到位;3. 严格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资金支付:1.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按期支付工程款项;2. 承包商应按规定开具发票,确保资金支付的真实性;3. 公司对资金支付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承包商QHSE管理规定(三篇)

承包商QHSE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环境,减少事故和安全风险,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QHSE(Quality, Health, Safety and Environment)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与本公司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承包商及其员工。
第三条:承包商在履行合同或协议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同时遵守本公司的相关规定,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四条:承包商应当按照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制定和执行相应的质量控制计划,确保产品或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条:承包商应当根据项目要求,确保材料和设备的合格性,并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清点、检验及验收,确保入场材料和设备符合规定。
第六条:承包商应当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给本公司的相关部门。
第三章:健康管理第七条:承包商应当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记录其健康状况。
第八条:承包商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并确保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九条:承包商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承包商应当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
第十一条:承包商应当对施工工地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承包商应当制定并执行应急处理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突发事件进行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十三条:承包商应当定期检查并维修施工设备及工具,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五章:环境管理第十四条:承包商应当制定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达到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承包商应当合理使用资源,减少能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推广节能环保技术。
第十六条:承包商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环境设施,确保其运行正常。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本公司将针对承包商的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
承包商安全管理考核标准

承包商安全管理考核标准一、安全禁令存在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扣除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50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承包商人员在生产区内吸烟;2.承包商人员酒后作业、冒险作业;3.承包商人员无作业许可进行特殊作业;4.承包商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事特种作业;5.承包商人员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6.承包商人员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进行有毒、腐蚀环节作业;7.承包商人员操作现场工艺阀门、仪表及其他设备设施;8.承包商人员私拉乱接电线、带电修理电气设备;9.承包商人员在厂区打架、斗殴;10.承包商人员瞒报、谎报事故。
二、承包商人员管理存在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扣除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200-10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健康体检信息、人员保险等资料弄虚作假;2.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培训弄虚作假;3.安排职业禁忌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进行作业;4.未按规定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劳保鞋和安全帽进入生产厂区;5.携带非防爆通讯工具进入生产厂区;6.特殊作业未安排监护人员或监护人员擅离职守;7.现场负责人或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擅自离开作业现场;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作业;9.作业前未核实现场安全措施、未开展安全技术措施交底;10.作业人员翻越二道门、围栏或在厂区内乱串。
三、施工作业管理存在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扣除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200-10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施工设备设施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2.施工现场未做到安全、文明作业,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3.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或工器具作业,电线裸露;4.未按施工方案施工,擅自变更施工方案;5.特殊作业不按作业票规定的范围、地点、时间、人员作业;6.动火作业距离动火点10m范围内或动火点上方及下方同时进行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7.动火作业气瓶未采取防倾倒、防晒措施,混存、混装混用,作业用气瓶超量存放,乙炔气瓶未安装防回火装置,气瓶间距及到动火点间距不满足安全距离;8.动火作业电焊机未做到可靠接地,焊钳、电源线及二次线绝缘老化严重;9.高处动火作业时未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10.高处作业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不符合安全规定或在非承重物上作业;11.高处作业随意踩踏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工艺阀门及管线;12.高处作业孔洞、临边未做防护或安全带未高挂低用;13.高处作业上下抛掷工具或检修材料;14.高处作业上下交叉作业时未设置可靠隔离措施;15.临时用电线路穿越道路或其他易受机械损伤的区域未采取防护措施;16.临时用电作业配电盘、箱未设置有防雨措施、未可靠接地;17.临时用电作业用电设施未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18.临时用电作业完成后未及时切断电源;19.吊装作业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强行起吊;20.吊装作业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21.吊装作业旋转半径内有人或吊物下有人;22.受限空间作业气割(焊枪)动火完成后未及时移出受限空间外,严禁气瓶放入受限空间使用;23.受限空间作业易燃易爆物料设备内使用非防爆工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具不符合要求,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24.射线探伤作业未事前通知;25.损坏安全、消防设施。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一、承包商准入管理
2.承包商守法信誉评估:对承包商的信用记录进行评估,包括合同执行情况、违法行为等,确保承包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承包商合同管理
1.合同签订:制定标准合同模板,明确项目目标、工期、费用、质量要求等,确保双方权益。
2.合同履约:对承包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并进行相应的验收。
三、承包商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承包商在工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等,确保项目安全进行。
2.安全培训: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承包商员工的安全意识,熟悉工程安全规范,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
四、承包商质量管理
1.质量标准制定:制定项目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明确承包商在项目中的质量要求。
2.质量监督检查:对承包商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承包商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3.质量验收:对承包商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达到预期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五、承包商绩效考核
1.绩效评价指标:制定考核指标,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合同履约等方面的要求。
2.绩效考核程序:定期对承包商的绩效进行评估,以便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或调整。
六、承包商沟通协调
1.沟通渠道建立:建立承包商与项目团队之间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流畅。
2.协调解决问题:定期召开项目会议,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及时反馈承包商的意见和建议。
总结:承包商管理制度是项目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合理的承包商管理能够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承包商准入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绩效考核和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规定,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制度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制度一、承包商资质和注册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法定文件,进行注册登记;2.承包商需具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满足合同要求;二、合同管理1.承包商需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义务,包括工期、质量、安全等;2.涉及合同变更的,需提前与甲方协商,并经双方书面确认;3.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商需定期向甲方提供工作进展报告和质量检验报告;三、施工管理1.承包商需按照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保障施工安全、环保和质量;2.施工中需合理布局施工人员和设备,确保施工进度;3.施工现场需具备清晰的安全警示标识,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4.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风险,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四、质量管理1.承包商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规定;2.施工过程中需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3.甲方有权对承包商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承包商需配合工作,并及时整改不合格项;五、安全管理1.承包商需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安全;2.施工人员需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3.承包商需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六、考核制度1.承包商综合考核分为质量、安全、进度、服务等几个方面;2.考核结果将纳入以后项目合同评审参考;3.考核结果优良的承包商可优先考虑在以后项目中中标;七、违约责任1.承包商如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如违约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相应的法律追责;以上所述仅为一份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制度的模板,实际的制度和考核指标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施过程中,甲方和承包商应相互配合,确保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对外包工程的规范管理,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外包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二、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确认,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管理,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
相关部门: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安全部门: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对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三、内容与要求(一)承包商的选择1、承包方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并将相关的文件提报安全环保部审查,存留复印件备案。
审查项目应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管理机构、业绩表现、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2、项目需要招投标时,由安全环保部发布含有安全要求的招标通知书,投标单位需要出具含有安全方案的投标书,作为选取合格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二)承包商的进厂备案1、承包商进入公司施工须进行备案。
(附表1)2、承包商进入公司施工须进行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由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意。
3、由安全环保部协调其他部门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结合本公司实际,讲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危险因素、危险源重点告知。
4、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外来人员入厂证》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5、施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由施工部门对其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教育。
(三)对承包商的施工监控1、在施工过程中除应按施工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外,并应遵守本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2、在承包工程中,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3、在承包工程期间,应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相关考核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商。
4、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时,承包商应听从本公司的统一指挥。
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及考核细则

11.
承包商在进行吊装、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活动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及办理相关安全许可证件,不得私自进行作业。
1000
12.
承包商应遵循我公司保密条例,严禁私自藏匿、向外泄露我公司设备设施、技术文件、相关说明书及其他文件等。
1000
现场方面
1.
承包商进入现场作业,必须统一着装,并印有明显的公司名称。
96.
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200
97.
不得坐在氧气瓶上休息。
200
98.
电气作业时应合理使用安全工器具,不应将其用作检修工具。
200
99.
叉车无货物运输时,叉子不得停在半空中停车或前行。
200
100.
电焊带接头铜线裸露应及时处理。
200
101.
钻孔时不得用手抽钻头上的铁屑;
200
102.
高处作业应搭设检修平台;搭设检修平台应有安全护栏必要时应设置安全网。
400
23.
不得在设备、管线上行走,跨越传动设备等。
400
24.
不得在包装线码垛机不加安全销和安全支撑的情况下,到升降盘下方处理故障。
400
25.
夜间占道应设警示灯和围栏等安全设施。
400
26.
驾驶的叉车不得在横向斜坡上作业。
400
27.
应在有监护的情况下使用用电设备
400
28.
电气作业时应按规定采取佩戴绝缘手套、护目镜、穿绝缘鞋、使用绝缘隔板、站在绝缘垫上等安全措施。
38.
棱刃物体应采取衬垫措施的情况下再进行吊装作业。
400
39.
不得吊拉埋在地下的重物。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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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
标准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1 目的
为做到承包商管理规定的规范化和完整性,便于有关规定的操作和执行,现对已颁发的《承包商责任考核和信誉评价办法》、《承包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评价办法》、《严格承包商管理的若干规定》、《承包商档案管理规定》和《承包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进行了整合和完善。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和考核细则适用于承建安庆石化集中管理工程的所有承包商。
3 内容
劳保着装(包括劳保鞋)规定
3.1.1 承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统一穿着本单位的劳保着装。
3.1.2 劳务分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也须统一着装,着装颜色可不与本单位的着装颜色一致。
3.1.3 工程分包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要穿着本分包单位的统一着装。
3.1.4 上述各类人员劳保着装要有代表本单位的醒目标志。
3.1.5 本单位上级人员现场检查、外请专家现场指导等特殊情况或特种作业人员除外。
佩戴安全帽的管理规定
3.2.1 承包商、分包商(包括劳务分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统一佩戴安全帽。
3.2.2 安全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达到报废期限的一律更换。
3.2.3 佩戴的安全帽要印有本单位的标志,并统一编号。
3.2.4 上述各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需携带上岗证,上岗证的编号要与安全帽的编号一致(本单位上级人员现场检查或外请专家现场指导等特殊情况除外)。
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规定
3.3.1实行承包商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的报告制。
为便于现场的检查和核实,各承包商应按年度将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报送到工程部。
3.3.2 如因承建工程量的大小而发生劳务分包人员的变化,要做到及时变更上报。
3.3.3 各承包商报送的《花名册》实行统一格式。
样式详见附件一。
工程专业分包的规定
3.4.1实行工程专业分包报审制。
承包商因特殊原因需进行工程专业分包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审批程序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再报送工程部综合计划部门审查,然后报经工程部部长批准。
批准后的报审表交工程部综合计划部门备案。
《工程专业分包审批表》样式详见附件二。
3.4.5工程专业分包单位需在安庆石化建设工程资源单位中选择。
特殊专业需分包安庆石化建设工程资源库以外单位的,应先行报告、同意后,再按程序报批。
工程劳务分包的规定
3.5.1 工程劳务分包要符合有关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
3.5.2 如有劳务分包,除按规定报送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外,同时将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和资信文件及时向工程部报告、备案。
承包商档案管理规定
3.6.1档案管理内容
a、承包商按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供所需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业绩、劳动力状况、生产装备以及其它等有效资质、资信文件和复印件;
b、按照《承包商责任考核和信誉评价办法》进行的每半年一次对承包商的《责任考核和信誉评价表》;
c、按照《承包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评价办法》进行的每半年一次对承包商承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评分表》;
d、依据《安庆石化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的监理单位责任考核结果;
e、按照要求报送的《花名册》、劳务人员名单、审批的专业分包手续,以及按要求送交的劳保着装的影册;
f、建立违禁人员档案资料。
3.6.2安庆石化资源市场单位须于每年11月份向工程管理部综合计划科提供相关的资信文件和资料。
3.6.3承担安庆石化工程设计、勘察、监理、检测以及承担专业工程的其他承包商,根据承接任务,在合同洽谈之前提供相关资信文件和资料。
3.6.4工程管理部每年12月份组织建设单位科技发展部、财务部、审计部、安全环保部、法律事务部、质监站、万纬公司等单位和部门对有关资质、资信文件进行审查,出具审查结果。
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
3.7.1一般规定
a、各施工承包商每年度1月20日前,到本企业财务部门交纳年度安全风险保证金。
b、每年度交纳的安全风险保证金金额为50000元,采用年度结转和差额补交方式(不计利息)。
c、日常工作中,对承包商的安全责任考核结果,经与承包商签认后由工程管理部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接收和保存,年终送交财务部门一次性在承包商交纳的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扣除金额列入企业营业外收入。
d、工程建设资源市场中内部单位和部门,其安全责任考核结果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e、安全风险保证金仅作为安全责任考核专用,不作为安全事故造成的安全责任追究和损失的抵押。
3.7.2评比和奖励
a、依据每年度对承包商的考核结果,对本企业工程建设资源市场中各承包商安全工作进行评比,评选三名优胜单位进行兑现奖励,并颁发优胜单位奖牌。
优胜单位奖励,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4000元。
在优胜单位中,对全年未发生处罚的承包商,增加奖励10000元。
b、评比方式
①安全责任考核处罚年度累计费用在6000元(含)以内的参与评比,超出6000元不列入评比范围。
②凡进入评比范围之内的,按年度处罚费用的大小,处罚费用最少的为第一名,依次排序,取前三名。
③奖励分配,优胜单位负责人占奖励金额的50%,分管安全负责人占奖励金额的3 0%,专职安全员奖励20%。
3.7.3兑现奖励费用,由工程管理部专项申请。
承包商信誉评价的规定
3.8.1按照《承包商责任考核和信誉评价办法》和《承包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评价办法》,实行每半年一次对承包商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信誉评价等级。
3.8.2信誉评价列入工程技术标的评价内容,按照不同的信誉评价等级设置不同的分值,上一次的信誉评价等级作为下一批(次)工程技术评标的依据。
4 承包商责任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三)
5 说明
本规定和考核标准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如有相同之处以本规定和考核标准为准。
附件一:《花名册》样表
附件二:《工程专业分包审批表》
承包商(公章):
附件三:《承包商责任考核标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