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江堤海堤景观路)设计导则》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江堤海堤景观路)设计导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1.29
•【字号】通政办发〔2022〕15号
•【施行日期】2022.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
正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江堤海堤景观路)设计导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科学、规范指导我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江堤海堤景观路建设,在《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江堤海堤景观路)设计导则(试行)》(通政办发〔2021〕18号)基础上,结合导则试行版发布以来各地、各单位的实际实施效果,对导则试行版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江堤海堤景观路)设计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原《南通市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江堤海堤景观路)设计导则(试行)》(通政办发〔2021〕18号)同时废止。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沿海生态修复工程环境保护方案及措施

沿海生态修复工程环境保护方案及措施简介本文档旨在提供沿海生态修复工程环境保护方案及措施的详细说明。
通过采取合适的环境保护措施,我们可以确保沿海生态修复工程的顺利实施,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方案1. 生态评估:在沿海生态修复工程开始之前,进行全面的生态评估,包括植被分析、水质检测和环境调查等,以确定需要进行修复的具体区域和问题。
生态评估:在沿海生态修复工程开始之前,进行全面的生态评估,包括植被分析、水质检测和环境调查等,以确定需要进行修复的具体区域和问题。
2. 生态保护:在修复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现有的生态系统,避免进一步的破坏。
这可以包括建立保护区、限制人类活动以及加强监测和管理等措施。
生态保护:在修复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现有的生态系统,避免进一步的破坏。
这可以包括建立保护区、限制人类活动以及加强监测和管理等措施。
3. 植被恢复:为了促进沿海生态的恢复,我们应该重点恢复和保护海岸带的植被。
这可以通过种植沿海植物、防止侵袭性物种入侵以及控制土壤侵蚀等方式实现。
植被恢复:为了促进沿海生态的恢复,我们应该重点恢复和保护海岸带的植被。
这可以通过种植沿海植物、防止侵袭性物种入侵以及控制土壤侵蚀等方式实现。
4. 海洋污染防控:为了保护沿海生态系统的健康,我们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止海洋污染。
这可以包括加强废水处理、限制工业废料排放以及提倡环保意识等措施。
海洋污染防控:为了保护沿海生态系统的健康,我们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止海洋污染。
这可以包括加强废水处理、限制工业废料排放以及提倡环保意识等措施。
5.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沿海生态修复工程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这可以通过组织环保讲座、举办环保活动以及利用传媒等方式实现。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沿海生态修复工程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这可以通过组织环保讲座、举办环保活动以及利用传媒等方式实现。
措施1. 进行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估,确保修复工程不会对现有生态系统造成进一步破坏。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23•【字号】通政办发〔2022〕54号•【施行日期】2022.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其他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安市、如东县、启东市、海门区人民政府,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23日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我市沿海处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江苏沿海地区发展等多重国家战略叠加区,是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规范我市沿海海上交通、海上风电施工运维、港口施工和作业、海上观光游览休闲、海洋开发等活动秩序,促进海上活动安全责任落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70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压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进一步防范化解海上活动重大风险和隐患,规范海上活动秩序,增强监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一)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1.全面宣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积极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活动,切实加强船舶船员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保障制度,全面强化航行安全监管,完善海上搜救应急和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7•【字号】通政办发[2010]241号•【施行日期】2010.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政办发〔2010〕2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9号)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委〔2010〕19号),设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信息化的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关管理职责分别划给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农业委员会、市海洋渔业局;将组织实施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三)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有关能源规划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增加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职责。
(五)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等重大问题研究,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六)加强经济、资源、环境统筹协调,负责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以及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统筹协调全市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加强经济形势的监测和分析,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批意见-苏环计[97]18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批意见-苏环计[97]18号](https://img.taocdn.com/s3/m/69ca201f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f9.png)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批意见正文:----------------------------------------------------------------------------------------------------------------------------------------------------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批意见(苏环计[97]18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你委报来的《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南通市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收悉。
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一、该环评及环保规划,编制依据充分,目的明确,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准确,预测结果基本可信,符合南通开发区特点,据此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及规划措施可行,可作为开发区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开发区应按规划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布局、避免引进制革、化工等重污染项目,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保证开发区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大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开发区应抓紧实施区内集中供热,提高气化率及区内植被覆盖率;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应体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控制措施,但对污水深水排江方案须做进一步论证,并保证排江污水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同时不得影响狼山水厂及洪港水厂水质。
四、开发区应将环保规划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切实增加对环保的投入,同时应尽快建立健全区内环境管理机构及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保证各项环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请南通市环保局加强对开发区执行规划情况珠监督检查。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六日——结束——。
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南通市人民政府二○一三年十二月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编制组织机构(1)南通市测绘院有限公司组长:黄向阳副组长:袁春东王柳成员:朱燕燕金莉杨健健童秀梅沈书铭王晓利才震宁(2)南通市环境保护局组长:谢晓军副组长:孙国林成员:万华蔡佳辰目录1 总则 (1)1.1 规划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规划原则 (1)1.4 规划范围及目标 (2)2 区域分类 (3)3 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4)4生态红线区规划 (6)4.1 自然保护区 (6)4.1.1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6)4.2 风景名胜区 (8)4.2.1南通濠河风景名胜区 (8)4.2.2 石港风景区 (8)4.2.3 南通滨海园区海洋旅游度假区………………..…………………………..…... ..84.2.4水绘园风景区 (8)4.2.5龙游湖风景区 (8)4.2.6江海风景名胜区 (8)4.3 森林公园 (10)4.3.1 南通狼山省级森林公园 (10)4.4 湿地公园……………………………………………………………………………….. .12 4.4.1 老洪港湿地公园………………………………………………..…………….... .124.5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4 4.5.1 老洪港应急水源保护区 (14)4.5.2 长江洪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4)4.5.3 长江狼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4)4.5.4 长江李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4)4.5.5南通滨海园区平原水库水源保护区 (14)4.5.6 新通扬运河(海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4.5.7 如海运河如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4.5.8 长江长青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4.5.9 长青沙应急水源保护区…………………….………………………..……....…. .154.5.10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4.5.11 启东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6)4.6 海洋特别保护区 (19)4.6.1江苏小洋口国家级海洋公园 (19)4.6.2 蛎岈山牡蛎礁海洋特别保护区 (19)4.7 重要湿地 (21)4.7.1 长江(通州区)重要湿地 (21)4.7.2海安县里下河重要湿地 (21)4.7.3如东县如泰运河入海河口重要湿地 (21)4.7.4如东沿海重要湿地 (21)4.7.5 长江(海门市)重要湿地 (21)4.7.6启东沿海重要湿地 (21)4.8 清水通道维护区 (24)4.8.1 九圩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 (24)4.8.2 通吕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 (24)4.8.3 通启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44.8.4 遥望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4)4.8.5新通扬-通榆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4)4.8.6 焦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 ..244.8.7 如海运河(如皋市)清水通道维护区 (24)4.8.8 如泰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 .244.8.9 拉马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0 立新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1四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2 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3十八匡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4 三余竖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5 新三和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6 蒿枝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7 头兴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6)4.9 生态公益林 (31)4.9.1南通滨海园区沿海生态公益林 (31)4.9.2如东县沿海生态公益林 (31)4.9.3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 (31)4.9.4海门市沿海堤防生态公益林.......................................................... . (31)4.10 特殊物种保护区 (33)4.10.1 东社特殊物种保护区 (33)4.10.2 大公镇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区 (33)4.10.3 李堡镇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区 (33)4.10.4 雅周镇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区 (33)4.10.5 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33)4.10.6 如皋特殊物种保护区 (34)4.10.7 长青沙特殊物种保护区 (34)4.10.8 柴湾特殊物种保护区 (34)4.10.9 如城(东陈)特殊物种保护区 (34)4.10.10如东大竹蛏、西施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34)4.10.11如东县特殊物种保护区 (35)4.10.12 海门市特殊物种保护区………………………………..…………………. ... ..355规划实施保障建设 (38)5.1 生态红线区规划、建设的保障措施 (38)5.1.1 区域政策 (38)5.1.2 法律法规 (38)5.1.3 规划体系 (38)5.1.4 绩效考核与评价制度 (38)5.1.5 宣传教育 (38)5.2 组织保障........................................................................................ (38)5.2.1 市级人民政府的职责 (38)5.2.2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 (38)5.3 实施方案 (39)6附图集注: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南通部分)划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龙游湖风景区、拉马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立新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东社特殊物种保护区、如皋特殊物种保护区、长青沙特殊物种保护区、柴湾特殊物种保护区、如城(东陈)特殊物种保护区、如东县特殊物种保护区、海门市特殊物种保护区10个生态红线区域,在文本中以下划线标注。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查意见-苏环计[97]34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查意见-苏环计[97]34号](https://img.taocdn.com/s3/m/e4c3f0f4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c0ada5e.png)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查意见正文:----------------------------------------------------------------------------------------------------------------------------------------------------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查意见(苏环计[97]34号)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你委报来的《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及《补充材料》收悉。
经研究,审查意见如下:一、该环评及环保规划编制依据充分,指导思想明确,环境现状调查资料翔实,选用的预测模型正确,评价结论基本可信,据此提出的环保规划可作为开发区经济建设与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南通市人民政府应根据省政府即将下达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结合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核定分配港闸开发区的排放指标,并督促实施。
开发区应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三、在扩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时,需对处理厂的规模和尾水排放方式作进一步论证,以确保不对不游芦泾港水厂取水口和下游南通港水厂取水口的水质产生威胁。
四、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关于自行车总厂含铬、氰废水限期治理的建议。
同时,开发区应按南通市环保局的要求,尽快搬迁磷肥厂或根治其含砷废水,以保护南通港水厂的水源水质。
五、开发区应提高气化率及区内植被覆盖率。
生活垃圾经中转站集中后由南通市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六、请南通市环保局加强对开发区建设的环境监督管理。
一九九七年六月三日——结束——。
资源环境保护与沿海开发——以南通为例

济 的新增长极 。 这是一个国家 战略视野的大开发, 是一个 以世界眼光 、 站在时代高峰平 台上的大开发, 实 行 的是资源 开发与保护并举的方针。 为此《 江苏省沿海发展规划》 以下简称 《 ( 规划》 和 嫡 通市沿海开发 )
规 划》 此 作 了明确 的规 定 。 《 划》 出: 通沿 海 地 区开 发 , 对 规 指 南 要严 格 按 照 《 江苏 省 国 民经 济 和 社会 发 展
上 海 市 经 济 管 理 干 部 学 院 学 报 Junl f hn hi cn mcMa ae et ol e o ra o a ga E oo i n g m n l g S C e
第 8 第 5期 2 1 卷 0 0年 9月
Vo . . e .2 1 1 No5 S p 0 0 8
止 开 发 区域 ” 总体要 求 , 的 明确 沿海 地 区禁止 开发 区域和 限制 开发 区域 。规 划》 指 出: 区 内各 级 自然 《 还 本 保 护 区 、 景 名胜区 、 产 资源 ( 山采石 ) 风 矿 开 禁采 区、 森林 公 园、 地质 公 园 、 山公园 、 矿 地质 遗 迹保 护 区等 均 属 禁止 开 发 区域 , 类 区域 要按 照 规定 实行 强制 性保 护 , 禁 不符 合 区域 功 能 定位 的 开 发建 设 活动 , 这 严 本 区 内基 本农 田和 生态 环 境脆 弱 、 灾害频 发 且威胁 大 、 水资源 供 给严重 不足 、 境 容量 较小 的 区域 , 环 以及 入 海 河流 口区域 和 重要 生态 功 能保 护 区为 限制 开发 区域 , 类 区域 要 加 强生 态 环境 整 治 , 行 保护 优 先 , 这 实 适度 开 发 。
收 稿 日期 : 0 9 1 _ 9 2 0 — 1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爱护规划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南通市环境爱护局二○○八年十一月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一、投标人条件及投标形式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国家环境爱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阻碍评判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者建设部颁发的都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证书;3、投标人以单位为投标主体,组建许多于5人的课题组进行投标,课题组应具有环境爱护和环境规划等有关专业知识的高级工程师各2名,能够由两个以上的单位联合投标;二、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和要求。
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可能导致投标书被拒绝。
3.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传真、电报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形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咨询题(但不标明咨询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修改4.1 在投标截止时刻前,招标人不管出于自己的考虑,依旧出于对投标人提咨询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在规定时刻内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4.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确实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4.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刻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组成5.1 投标函5.2 投标人单位课题负责人资格审查表5.3 投标书5.4 投标书附件附件一:投标单位承诺函附件二:协作单位合作协议附件三: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复印件附件四:开标一览表6.投标内容填写与编制6.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纳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的有关数据必须一致、准确。
6.2 投标文件用A4纸,按投标文件的顺序装订成册。
6.3投标书附件按规定格式编制,无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编制。
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统一编目装订。
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7.1 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那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在专门情形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电报的形式进行。
投标人能够拒绝同意延期要求。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8.1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资料,应有投标单位印章和法人代表的签字。
8.2 投标文件一式3份。
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3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注明“正本”字样。
副本能够用复印件。
8.4 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签字。
8.5 投标文件因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9.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
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9.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早启封概不负责。
10.投标截止时刻10.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刻前送达指定地点。
截止时刻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0.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刻时,将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在这种情形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益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1.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刻前送达招标人者,招标人能够予以同意,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11.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1.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招标人。
如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
撤回投标的时刻以送达招标方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11.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五、开标及评标12.开标12.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刻、地点主持公布开标。
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有关单位代表、投标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2.2投标人不能参加时,可书面托付代理人。
12.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形,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2.4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以投标文件送达时刻的先后为序公布投标人、投标项目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及有关声明等。
12.5开标过程将记录在案,招、投标人的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或盖章。
13.评标13.1评标委员会组成13.1.1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选择评判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由3人或以上的单数专家组成。
13.1.2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是保密的。
13.2 投标文件初审13.2.1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有不良信誉行为的;投标文件印刷不清、字迹模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不符;投标文件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重要条件。
13.2.2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3.3 综合评判13.3.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判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性评判比较。
依据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向招标人举荐中标候选人。
13.3.2综合评判标准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的条件进行。
定标以评标报告为要紧依据。
要紧内容如下:(1)投标人的规划方案先进性、创新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20)。
(2)投标人承担能力与工作基础(20分)。
(3)所用经费的合理性(40分)。
分析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
报价分运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运算:×40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独依据。
(4)投标人编制的环境爱护规划的业绩(20分)。
13.3.3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有执行合同的能力。
(3)综合评判最优。
14.评标的质疑14.1评标委员会能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地点进行必要的澄清、讲明或答辩。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刻、地点进行澄清、讲明或答辩。
14.2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讲明或答辩时,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畴;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阐述与咨询题无关的内容;未经承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新的材料。
澄清、讲明或答辩的内容用书面形式记录。
15.评标过程的保密15.1开标之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涉及评标的任何资料、信息,有关参与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15.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妄图阻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必要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授予合同16.确定中标人16.1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对评标委员会举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性考察,确定中标人。
16.2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否决所有投标。
招标人按照本方法重新进行招标。
16.3招标人开标之日后5天内完成定标工作。
17.中标和招标结果通知17.1定标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据此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17.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18.签定合同18.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刻内按其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签定书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1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七、中标项目治理19. 项目执行中标项目执行期间,南通市环保局对项目进展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合同执行,未达到时期考核目标或未按投标书承诺去做的,有权终止合同。
20.验收评估项目完成后,项目进行验收评估。
八、其他21. 其它事宜21.1项目所涉及的有关成果及知识产权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1.2本招标文件由市环保局讲明,在执行过程中可补充修正。
第二部分投标项目标的投标项目标的是编制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爱护规划,内容上要把握体系的科学性、进展的前瞻性、依据的客观性、规划的可达性、措施的可行性。
具体要求如下:1、规划差不多年:2007年2、规划目标期:2015年3、规划的范畴南通市沿海开发的区域范畴包括市区和拥有海岸线的海安县、如东县、通州市、海门市和启东市,考虑到产业进展的关联性和区域进展的整体性,将沿海开发的阻碍范畴拓展到全市。
4、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内容针对南通市的地域特点,深入分析南通市沿海地区环境爱护现状和生态差不多状况,综合评判生态环境系统,按照环保优先、生态优先的原则,分析制约南通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可连续进展的瓶颈,确定区域环境容量及生态承载力,提出区域可连续进展的总体目标。
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南通为目标,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爱护的良性互动,把南通打造成江苏沿海生态走廊的重要节点。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推测,研究提出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要紧任务和保证措施,重点突出目标实现的措施和计策,如建立生态经济体系、生态建设和环境爱护的重大工程、建立有效的环保投入机制和科学的决策、治理机制等。
5、规划成果要求2008年12月20日前分不提交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爱护规划的初步成果《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爱护规划研究报告》和《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爱护规划文本》(送审稿),规划通过南通市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后15天内提交最终成果《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爱护规划研究报告》(报批稿)和《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爱护规划文本》(报批稿)。
6、经费本项目合同金额中包括评审所需一切费用。
本项目研究经费支付方式:研究成果通过南通市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额的50%,中标单位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合同额的40%,本规划通过南通市政府批准后支付合同余款。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编制一、投标函送:南通市环境爱护局按照贵局200 年月日公布的公布招标的公告,我决定参加《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爱护规划》项目的竞标,并作出如下法律承诺:1、对全部招标文件认可,并无异议。
情愿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技术经济指标,提供下列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书投标书附件2、情愿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已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