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启示

合集下载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与劣势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与劣势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与劣势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河南地区的产业化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将政府和农民之间的连接者和桥梁,在如今高速发展的社会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对于河南地区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时间比较短,并且发展的速度是很快的,所以并没有得到很完善的发展,这样就造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了问题。

因此,我们要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有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充分的发挥,才可以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从而促进时代的发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1. 使得农民更加有组织性,促进农业的经济发展近阶段,一般农业都是以一家一户来进行生产和销售的,这样就造成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小和生产效益低的现象。

这样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直接收入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这种生产方式的抗风险能力也是很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将农村的农民进行组织,有规模有组织的进行生产,这样的生产不仅仅极大的提高了生产的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农业在经济上的规模形成,使得农业所取得更多的效益并且增加了产业之间的竞争力,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农业的发展更加的快速和顺利。

2. 增加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使农民能够联合起来,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有组织的生产和销售,这样就可以使得农民成为一个整体,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

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和好处主要都是针对于农民来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终目的就是使得农民获得更多的收益,使农民过上好日子从而促进农村的发展和进步。

3. 提高农民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社定期定点的进行社员大会,在大会中对于前段时间的经营情况进行一定的分析,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每个成员都对于实际的经营情况有所认识,并且在大会中还要进行一些重大决策的决定,学习相关的政策等等一系列的内容,这样可以使农民的思想得到提高和解放,增加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技能等,从潜移默化中提高了农民的自身素质。

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思考

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思考

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思考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然性和重要性(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

在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如何实现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增收致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积极培育和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随着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水平逐步提高,也要求产品必须标准化,农民必须组织化。

以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一种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不改变产权关系,不削弱农民独立自主经营地位,不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前提下,通过资本联合、劳动联合、销售联合等方式,把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共同发展和闯市场,较好地解决了目前集体经营在组织建设上比较薄弱的问题,实现了有统有分,统分结合,成为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农村经济有了较快发展。

但是,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农业生产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农产品流通不畅,转化能力低,出现卖难;农民增收滞缓的矛盾日益暴露出来,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严重地影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可以统一利用资源,使生产要素实现优化组合,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带动农民共同致富。

因此,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既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载体,带动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又可以扩大农业规模,促进农业结构规模化调整,带动农民增加收入,实现农业增效。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形式。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加盟,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格局,不仅能较好地填充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断层”,还可以有效地协调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降低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户的交易成本,大大消除广大农户与企业交易过程中不平等带来的种种问题,从而实现公司与农户利益的“双赢”。

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与扶持

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与扶持

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与扶持随着城乡发展不均衡问题的愈发凸显,农村经济发展成为了关注焦点。

为了推动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视为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和合作模式。

本文将重点论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作用以及政府对其的扶持。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的兴起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渐兴起并得到了广泛推广。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依托农村资源,形成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平台。

其最大的特点是专业化,通过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农村经济效益。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示范模式,具有广泛的示范作用。

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引导农民进行农业技术合作,推动技术创新,提升农村产业链水平。

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整合农村资源,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再次,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可以带动周边农户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三、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的扶持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起到了重要的扶持作用。

一方面,政府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例如,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提供贷款支持,免费提供场地等。

另一方面,政府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农民参与其中。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然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相对较小,缺乏整体竞争力。

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管理水平上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

此外,由于农民的素质和观念相对较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还需要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和商业技能提升。

五、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作用的措施为了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作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农民的专业素养和经营能力。

其次,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支持。

还可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企业的合作,形成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的成功案例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出现了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的成功案例。

合作社对乡村振兴发展的启示和建议

合作社对乡村振兴发展的启示和建议

合作社是乡村振兴发展中重要的合作组织形式,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前新时代下,如何进一步促进合作社在乡村振兴发展中的作用,提高合作社的效益和影响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作社对乡村振兴发展的启示和建议进行探讨。

1. 合作社对乡村振兴的启示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合作社能够整合资源,实现规模化经营,从而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合作社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状况。

合作社还可以带动农业产业链的延伸,促进农产品的深加工和销售,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

2. 提高合作社的组织管理水平为了更好地发挥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首先要提高合作社的组织管理水平。

具体来说,要加强合作社的农业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加强合作社成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增强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 加强合作社与政府、企业的合作合作社与政府、企业等各方面的合作也是乡村振兴中的重要环节。

政府应该通过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支持合作社的发展,提升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合作社也应积极参与政府的农村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合作社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的作用。

合作社还应积极开展与企业的合作,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产品品牌知名度,促进农产品更好地走出乡村,走向国际市场。

4. 加大合作社对农民的服务力度合作社的发展还需要更加注重对农民的服务。

合作社要以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更好的收入分配机制,增强农民对合作社的信任和依赖。

合作社还应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的生产资料供给和市场信息反馈机制,为农民创造更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5. 推动合作社在农村基层自治中的作用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还表现在推动农村基层自治和组织建设中。

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起来进行经济活动的重要形式,是农村社会治理的基础性组织。

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及启示

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及启示

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及启示作者:陈轶丽来源:《金融经济·学术版》2011年第11期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建设现代农业的迫切需求。

当前在党和政府的引导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长足发展,各地都涌现出一批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总结这些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对今后促进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此,我们对浙江、河南的一些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调研,并将其成功经验总结如下:一、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一)领导重视,政府推动。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落实,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项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例如我们调研的商丘民权县,县委、县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扶持和加快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经济能人、种养大户和企业、协会领办专业合作组织;还将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了全县争先晋位目标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同时争取财政资金扶持,近两年该县累计评出先进专业合作社10余家,发放以奖代补资金达20余万元,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扶持、落实各类政策性资金达400余万元。

(二)注重宣传,强化培训。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要调动各利益主体参与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因此宣传引导非常重要,注重宣传引导是很多地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之一。

例如我们调研的商丘柘城县就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各种会议,大力宣传、普及合作经济的基本知识、政策措施、工作经验和优秀带头人的先进事迹,营造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社会氛围。

另外,要使农民由过去的“单兵作战”到适应专业合作社的“军团作战”,必须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这也是一些地方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

例如柘城县农业局就充分利用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等项目,重点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以及社员的培训工作。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展分析与展望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展分析与展望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展分析与展望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51年,是河南最大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主力军和“金融豫军”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3年,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中,国家把农村信用社交由省级政府负责管理。

2005年2月河南省成立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农信联社),履行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

全省农村信用社成为一个垂直管理系统,进入了联合发展壮大的新时期。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发展,河南省农信社已成为全省机构网点最多、服务区域最广、存贷款规模最大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截至2017年末,省农信联社下设12个派出机构,共有139家法人机构,其中农商银行98家,县级联社41家;机构网点5277个、员工6万多人。

近年来,全省农信社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有效防控风险、增强支农实力、发展普惠金融等措施,逐渐成为推动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重要力量。

本文认真回顾并总结了全省农信社2017年总体发展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2018年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 2017年发展回顾2017年,河南省农信社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突出主业,发挥优势,在服务“三农”、脱贫攻坚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有力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各项业务快速发展2017年,省农信联社统筹把握规模、质量、速度、效益之间的关系,组织引导全省农信社强化市场意识,抓好市场营销,存贷款业务明显加速,经营利润稳步提升,“金融豫军”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巩固。

截至2017年末,全省农信社资产总额15110.9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1895.6亿元,较年初增加1344亿元,增幅12.7%,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1300亿元)的103%;各项贷款余额6758.4亿元,较年初增加贷款924.2亿元,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650亿元)的142.2%;存贷款余额、新增额及市场份额稳居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见图1、图2)。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公平合理、自愿互利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规模经营、产品共建共享、利益共同体的协作企业。

自2016年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得到了加速发展,成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也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状况如下:一是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的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越来越大,不仅在农村地区发展迅速,在城市周边也得到广泛关注和支持。

二是类型更趋多样化。

不同行业、领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花八门,涉及到农林牧渔业、农村旅游、生态环保等多个领域。

三是组织形式多样。

为了适应不同地区、行业及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了不同的组织形式,如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

然而,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合作社法规仍不够完善,有些监管缺位,合作社成员权益保护还有待加强。

二是金融机构支持不足。

由于资金等层面支持不足,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融资难的问题,也影响了其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拓展。

三是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不规范、专业能力不足,市场竞争力不强,以至发展乏力。

因此,应提出相关对策,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法规建设。

完善合作社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策支持和监管措施,增强合作社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促进金融支持。

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低利率贷款、风险补偿和资本投资等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降低合作社的融资门槛。

三是提升管理水平。

加强合作社管理和人才培养的力度,提高其专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有效地推动各项业务的有效开展。

四是积极营造发展环境。

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降低办理手续,提高支持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不断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征及其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征及其对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合作组织的一种形式,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

它是在中国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产业化、农村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兴起的一种农民自发组织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资源整合能力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了大量农民的生产要素和经营主体,具有资源整合的能力。

通过合作社,农民可以共同利用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各种资源,使得资源得以合理配置和集中化利用,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了经济效益。

二、规模经营效益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农户聚集在一起,形成了规模化的生产经营,规模效应明显。

规模经营能够减少单位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风险,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规模经营还能够降低产品交易和运输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技术创新能力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整合和引进各种技术和专业人才,促进技术创新和升级。

合作社依托政府和社会资源,能够引进更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理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

合作社还能够组织农民进行技术交流和学习,提高农民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

四、市场营销能力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整合农产品供应链和市场销售渠道,拓展市场营销网络。

通过合作社,农民可以共同参与农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实现农产品的增值和品牌化。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特征是多方面的,它集合了资源、规模效益高,技术创新和市场营销能力强等特点,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

一、政策扶持和激励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和激励机制,例如资金补贴、税收减免、政策倾斜等方面的支持。

政府还需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合作社设立和经营管理的法律制度,为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政策环境。

二、专业技术培训和管理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专业技术培训和管理服务,提升农民的专业素养和组织管理水平。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与发展经验总结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与发展经验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已在我国农村地区得到广泛发展。

在实践中,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当地农民增加了收入,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本文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与发展经验进行总结,以期对更好地推动农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参考。

一、合理选址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选址选择是决定其发展的基础。

选址选择要考虑到当地的土地资源、交通便利程度、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因素。

优选地理位置得当的地方,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扩大销售渠道,提升合作社的竞争力。

二、合理规划组织结构一个良好的组织结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组织结构建设中,应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合作社应重视会员的参与度,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激励会员积极投入合作社的发展中。

三、优化产品结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结构决定了其市场竞争力。

合作社在产品结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产品附加值,制定出符合消费者口味的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

此外,还可以通过引进新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等方式优化产品结构,增加产品附加值,实现产品升级。

四、加强市场开拓市场开拓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关键环节。

合作社应在产品销售方面加强宣传推广,拓展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此外,可以通过开展农产品展销会、电商平台等方式加强市场开拓,拓展市场空间,增加销售额。

五、建立稳定供应链建立稳定的供应链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至关重要。

合作社应与当地农户、合作方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同时,可以逐步建立完善的仓储物流体系,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稳定性,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六、加强管理与培训良好的管理与培训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合作社应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同时,合作社还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及启示——浙江、河南优秀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优 秀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的成 功 经 验
土壤 消毒 、 一供应 苗木 、 统 统一供 应化肥 农药 、 统一嫁 接技术 指
( ) 导重 视 , 一 领 政府 推动 。随着 《 民专业 合作 社法 》 农 的贯 彻 落实, 地方 政府 特别是基 层政 府把发 展农 民专业 合作 社作 为一项
政府 工作 的重要 内容 , 如我们 调研 的商 丘 民权 县 , 例 县委 、 县政府 先后 下发 了 《 于加快农 业 产业化 经 营工作 的意见 》 《 于加 快 关 、关
畜 牧产业 发展 的意见》 一系 列扶持 和加 快专业 合作 组织 发展 的 等 优 惠政策 , 鼓励经 济能人 、 种养 大户 和企业 、 协会 领办 专业 合作组
例 如我们 调研 的商丘柘 城县 就充分 利用 广播 、电视 及各 种会议 , 大力 宣传 、 普及合 作经济 的基 本知识 、 策措施 、 政 工作 经验 和优 秀 带 头人 的先进事 迹 , 营造 关心 支持农 民专 业合 作社发 展 的社会 氛
围 。另外 。 要使 农 民由过去 的“ 单兵 作战 ” 到适应专 业合作 社 的“ 军 团作 战 ”必 须做好 相应 的培训 工作 , , 这也 是一 些地方 发展 农业 专 业合 作社 的成功 经验 。例 如柘 城县农 业局 就充 分利 用 阳光工程 、
标管理 、 统一按 标准包 装( 品牌 ) 统一价格 销售 。 、 尤其 在病虫 害的 防治上 , 坚持预 防为 主 、 综合 防治 的原则 , 以生态 调控 为主 , 物 、 生 物理 、 化学防治 相结合 , 实施健 康栽 培 ; 少用农 药 或使用环 保低残
留农药 , 符合无 公害农 产品质 量要求 。 ( ) 五 品质驱动 , 品牌 引领 。在 产品质量 先行的前提 下 , 重品 注 牌 的开发宣传 也是一 些农 民专业 合作社 成功 的重 要经验之 一 。 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启示
论文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模式的出现,标志着单一的传统的以农业经济为主体的乡村经济格局的解体,一个多元化的、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农村社会开始形成,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它的产生和发展,是对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充分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是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河南作为全国的农业大省,中部崛起的战略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中部地区农村的繁荣、农业的发展。

现实当中如何实现中部农村兴旺、农业发达牵扯着许多问题,河南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显示出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村产业化经营水平
已成为必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及特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业从业者为了谋求、维护和改善其共同利益,按照自愿、公平、民主、互利等原则,通过共同经营活动建立起来的经济组织。

河南通过标准制定、典型引路等措施,建设示范专业合作社544个,其中80个被列入全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

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更显非同寻常的现实价值。

这样河南省
各地市就将合作社的发展列入了发展计划。

河南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实践已经显示出主体多元化,合作共赢;经营广泛,优势突显;品牌战略,以优取胜;优势互补,增产增收等特点。

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治的合作经济组织,它按照民主自治原则组织起来。

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产权(包括由社员的会费、股份,接受的馈赠,以及公共积累形成的所有产权)由社员共享,同时,每个社员在合作社中的个人产权边界独立清晰。

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经济实体,是享受国家各种优惠政策的特殊的工商法人。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及其取得的成效
具体来说,将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归结为四种模式:郑州模式、焦作模式、开封兰考模式、南阳社旗模式。

概括有以下三种经营模式:
品牌化经营模式。

通过合作社为农户提供种子种苗、化肥农药、栽培技术等产前、产中、产后的统一服务,努力创品牌产品。

产业化经营模式。

大多数合作社走产业化经营之路。

一般都实行“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的经营体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农民可以得到加工销售利润,这是值得提倡的。

规模化的经营模式。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了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启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模式的出现,标志着单一的传统的以农业经济为主体的乡村经济格局的解体,一个多元化的、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农村社会开始形成,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启示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是对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

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成为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农民与市场的关系更加紧密,扩大农业生产和经营规模,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户与市场的连接,就成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当务之急。

人多地少的国情,使增加土地面积十分困难,更现实、更有效的办法就是走合作生产经营的道路。

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开展生产经营合作的重要组织形式。

农民群众总结的“生产在家,服务在社”,形象地说明了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

实践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很好地解决家庭经营与市场经济的衔接问题,有效地解决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干”不了的难题,是对农村经营体制的丰富、发展、完善和创新。

启示之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是农民自
己的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维护成员的财产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依法成立、依法登记、依法经营,入社农民的财产权利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承认成员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前提下,共同使用成员的出资,既保障成员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又保障组织的占有使用权。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民主管理。

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严密的运行制度,按照章程开展各项活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合作社的成员可以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参与对合作社的控制、决策和管理。

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向成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每个成员都享有一人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合作社的重大事务都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确保成员参与决策的民主权利。

启示之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产品的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目的是通过农业生产各参与方的合作,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业产业的一体化经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引导和组织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具有独特
的优势。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在带动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能够有效地解决“龙头企业+农户”、“协会+农户”、“专业市场+农户”等产业化模式所存在的分散农户缺少发言权、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等问题。

从许多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的历程看,农民合作社在逐步壮大后,直接兴办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贮藏、运输等活动的企业,是一个必然趋势。

启示之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基础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间合作的基础是劳动而不是资本,这一基本特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决定了其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基础。

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会促进第一产业的发展,还会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促进农民素质提高。

由于具有较强的经济基础、组织功能和凝聚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善乡风民俗、建立和睦邻里关系、形成文明的生活方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同时,对于推动基层政府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也具有很大的作用。

启示之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农民专业合
作社的健康发展
当今世界,合作社发展已经从农业到工业、从生产到消费,全方位地深入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从国外的实践看,发展最快、覆盖最广的合作社是农民合作社,已占全球各类合作社总数的36%。

在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农民都参加了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合作社的立法也受到高度重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部规范合作社
发展的法律。

它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实践出发,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创立了一套有别于其他市场主体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制度,填补了我国市场主体立法的一项空白。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各地农业发展水平不一,农民对合作的需求多种多样,现实中存在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必然的,决不能因为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就要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整齐划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