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见

关于加强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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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本律师在与贵公司有关业务部门的接触中,了解到贵公司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感觉到如不能对这些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将不利于贵公司的经营管理,更有可能阻碍贵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合同行为并不局限于与合同相对人签署合同这样一个静态的时间点,而是一个动态、连续的过程,包括:合同样本的制定、合同条款的设立、合同相对人资信状况的调查、合同条款的谈判、特别条款的约定、合同的签订、合同内容的履行、争议事项的发生及解决等一系列环节。企业合同管理即是围绕这一系列具体环节而展开的风险预防和实时控制活动。

下面根据本律师以往的实践经验结合贵公司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谈几点意见,仅供参考。

一、目前贵公司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

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从贵公司的实际情况看,合同没有归口管理,销售、采购、研发等部门各自为战,各签各的合同,各自管理本部门的合同,甚至同样是采购,行政部门有自己的采购,研发部门有自己的采购,销售部门也有自己的采购等等。

2、合同档案管理不健全。前不久,贵公司采购的UPS电池出现问题(大概有几百块,价值三万余元),供货商认为是贵公司使用不当造成的,而贵公司认为是电池的质量存在问题。在讨论如何追索损失时,贵公司业务人员竟然未能找到当初签订的采购合同,有关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也找不到了。业务人员对本律师的解释是:当初签订采购合同的人已经离开公司,所以合同找不到了!不能不说这是贵公司合同档案管理的一大漏洞。虽然这样的漏洞可以通过加强责任人追究制度予以解决(现在看来,追究责任恐怕都不可能了,因为当初签订合同的人已经不在了。),但是在实际的管理中,业务人员难免按照供应商的重要性分类来分配自己的管理精力,所以由业务人员直接追索自己负责的供应商的合同档案明显不合理。

3、合同文本的审查不严格。本律师在参与贵公司相关合同的审查过程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业务人员要求审查的是一份对方单位提供的合同样本。一般说来,合同订立的双方都希望用本企业草拟的文本为合同样本,因为本企业起草的文本,基本用语,条款,格式大多对本单位有利,也较熟悉,谈判起来就方便一些。而用对方单位的文本,往往比较生疏,改动量较大。甚至有的单位故意将文本写得很

长,设置了很多文字陷阱,不咬文嚼字就会导致签订不利于本企业的合同。

4、合同文本中的条款有漏洞。本律师虽然对贵公司经常使用的

一些合同文本设计了范本,但是为了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需要,范本中的某些项目是空白的,或者内容是不固定的,需要在具体谈判后根据双方的共同意见填列。但是如果没有其他约定,或者不需要填写相关的内容就应该在此栏注明“此项空白”或“无其他约定”等字样。实践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不能肯定贵公司有这种情况),业务人员按照以往与对方公司签合同的惯例,或者为了节省时间,将合同版本拟定好经领导审批后,直接先办理了本公司合同章的签章,之后向对方寄出并要求对方盖章回寄,但此后却忘记了主动追回,导致未能拿到对方盖章确认的合同。此时,如果对方拿着有空白的其他约定条款的合同,就让欺诈行为有机可趁了,最终导致贵公司经营风险的加大。

另外,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也是常见的问题。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5、合同章管理不严格。从一般意义上讲,与客户签订合同,在

把握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主要以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为合同行为导向,具体表现为合同文本的使用,异地的合同谁先盖章等,而在和供应商的合作中,在供大于求的环境下,供应方是处于被动地位的。也就是

说,供应商在双方谈判的合同条件下,应该先在合同上盖章后再传递给购买方,因此,即使是需要购买方先盖章确认,也应该作为合同章管理中的一个特例来追索后续进展,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损失也是可以避免的。

6、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不强,对应当重视的诉讼证据重视程度不高。合同涉及诉讼的,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或者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签字确认的没有进行签字确认,当发生纠纷时可能因无法举证而败诉。被拖欠应收款的情况出现后,由于不能及时诉诸法律,当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这些法律意识不强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7、只有主合同没有合同附件。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某某系统建设合同等。合同附件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包括但不限于与主合同直接关联的的文件、说明、释义、样品等等。如明细表、说明书等等。我们的业务人员脑子里没有合同附件的概念,或者没有在主合同后面加列合同附件的习惯。主合同中某些条款后面虽然注明了“见附件”,但在很多时候,在主合同后面是没有附件的,或者虽有附件,但却没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实践中,合同附件大多是履行主合同的具体标准,没有附件或者没有双方的签字盖章确认,直接导致合同履行的不明确,很容易引发争议。

二、贵公司在合同管理中应有的对策:

为了更好的防范合同管理风险,减少潜在的合同管理可能引起的经济损失,结合上述合同管理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本律师认为,贵公司在合同管理中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文字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只是为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创造了环境,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以及执行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

3、从法律角度对合同管理的风险点进行严格审查和控制。建议考虑设立法务部门或者合同管理岗位,此部门或者此岗位对公司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包括对格式化合同文本的订立,合同条款的检查,违约责任的合理设定,其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等。法务部门或者合同管理岗位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开始,监督、检查并指导当事人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合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减少合同纠纷中公司的损失,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加强合同管理档案和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档案管理是企业

档案管理的一部分,同时又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一部分,贵公司将合同档案交由经办合同的业务人员管理或其所在部门管理,本律师认为这种做法欠妥,首先是业务人员本身事务繁杂,对于档案管理工作要求的严谨细致等可能无法兼具;其次是按照内部控制中的牵制原则,由业务经办者负责其经办合同的档案管理并不能有效的控制漏洞。因此,建议合同档案应由公司设专人管理,或由合同章管理人员监管,并建立起严格的审核、登记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凡是经公司加盖了合同专用章的合同或其他文书都必须在公司有备案资料或登记,绝不能再出现找不到合同等漏洞的出现。

5、及时处理违约纠纷。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

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岗位的人员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

纠纷处理条款就显得十分重要。合同一旦发生违约情形,企业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合同管理企业对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变更、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职能活动的总称,是企业的一种自我管理行为,它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只有实施有效的管理把好合同关,才能维护公司的良

好信誉、合理规避市场风险、保证顺利实现预定的经营目标,进而促进公司事业不断发展和完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XXX

二○一X年四月二十一日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范文 法律意见书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范文法律意见书(范文) 致:公司 湖南君信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依据本所与签订的《股权并购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指派我们(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其股权并购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 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及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股权并购的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目标公司的《审计报告》; (4)资产评估公司关于目标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5)《公司股权并购方案》; (6)《公司股权并购合同(草案)》; (7)转让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声明如下:(1)关于法律意见书出具的法律依据的声明; (2)对本法律意见书真实性的声明; (3)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证据材料的声明; (4)对委托方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5)对本法律意见书使用目的的声明。 本所律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提供的文件和相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主体资格 1.关于转让股权的目标公司 2.关于股权的转让方(为公司时) 3.关于股权的受让方(为企业时) 本所律师认为:(就各方主体的合法存续发表意见,略) 二、关于公司的股权经本所律师查证: 转让方(为公司时)持有目标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该证核发日期为年月日,核定的股权为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就并购标的的合法有效发表意见,略) 三、公司股权并购的授权或批准经本所律师查证: 公司作为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年月日召董事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并购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关于公司股权并购的方案》。本所律师认为:(就股权并购的程序和批准程序发表意见,略) 四、《公司股权并购方

新版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重庆市司法局 监制 重庆市律师协会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常年法律顾问)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 人代表: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因工作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顾问服务期自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选择乙方所指派的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岀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既包括向 甲方提出口头建议意见,也包括向甲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审査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提供有关法律方面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増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査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规避或防止潜在风险;

4、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谈判或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甲方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讨;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法律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

合同管理办法格式

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合同的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其他法人或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等,公司参股、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应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合同管理办法。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Q/GDCF A101.001-2003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 Q/GDCF A202.002-2003 《采购管理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合同管理实行业务管理原则和法律归口管理的原则,公司范围内各种经济活动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均应签订经济合同。 4.2 物资部、综合管理部以及计划部是合同主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商务谈判、起草合同、组织评审及提交公司领导签订合同等。 4.3 工程部或生产准备部负责提出或审核有关合同中工程技术质量要求、设备的规格型号和质量要求以及工程及物资的验收标准等。 4.4 计划部对合同经济条款进行审核。 4.5 财务部可参与重要合同的商务谈判,并进行财务审核。 4.6 综合管理部(审计)或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公司经济合同条款等进行审计。 4.7 综合管理部(法律事务)或委托法律顾问对合同与协议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计划部、物资部以及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合同的范围: 5.1.1 物资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设备、原辅材料购销合同;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 ——非标设备加工承揽合同; ——货物仓储保管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保险合同; ——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5.1.2 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劳动合同; ——专业技术培训合同; ——法律咨询合同; ——审计事务采购合同; ——广告、宣传合同; ——后勤管理合同; ——绿化维护合同; ——行政管理涉及的不形成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工程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2012 ]补充合同审查、修改法律意见书 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的委托,现就贵公司与工程承包方签订的总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提出以下法律分析及修改意见,谨供公司参考: 一、关于《第一部分协议书》的法律分析及意见 存在的问题1:合同工期约定不够明确; 法律分析:通用条款所规定的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这里的绝对或相对与前一问所说的开工日期相同。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均分为约定日期和实际日期,示范文本里定义的日期是约定日期,实际日期是指承包人实际完成约定的工程的日期。实际工期的确定对于工期违约责任的确定具有最直接的作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 定,当事人对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 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解决方案: 鉴于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在合同中标明以下条款: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

工通知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 准(可以开工令等证明);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存在的问题2:质量标准约定模糊 法律分析:“合格”并非法律术语,容易产生歧义,因为没有具体 的对照标准规范,不具有可操作性。 解决方案:将工程质量标准表述为: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标准可以有工程师和律师协商制定,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二、关于专用条款部分的法律分析及修改意见 60、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1:未明确约定固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法律分析:固定单价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 和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 调整,但在结算时工程量据实予以调整。 目前,河北省建筑市场主要采用建筑面积平方米包干的方式,如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0元固定单价一次性包定的形式等。2003年和2008年国家分别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这种计价方式是以综合单价固定的形式来确定和表达的,它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允许单位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市场价格的,与国际惯 例接轨的价格模式。 针对固定单价合同的特点和司法实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 实践,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标准版)协议书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协议书

编号:FS-DY-20120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协议书 有关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_____ 乙方:_____律师事务所 为了甲方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____律师为责任律师,负责处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务。甲方若遇到专业法律事务或甲方认为宜由责任律师以外的律师办理的事务,由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或与责任律师共同办理。 二、乙方承诺所派责任律师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法律服务 1.就甲方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

问题提供建议和有关法律依据,使甲方依法办事,保证其决策的合法性; 2.草拟、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涉及合同、协议书、决定、章程等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3.协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企业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 4.协助甲方开展对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活动; 5.指导甲方单位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 6.对甲方重大经营项目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责任律师直接面对第三人的法律事务; 8.参与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机构的设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务; 9.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 10.处理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如发生复杂的法律事务(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诉讼、仲裁等预计投入工作超过____小

企业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企业合同管理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企业合同管理之风险 (2012-11-27 14:45:58) 转载▼ 分类:财会与税务 标签: 转载 原文地址:企业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企业合同管理之风险作者:注册税务师齐洪涛 作者:迟彦杰律师时间:2012-11-14 企业的经营活动始于合同、终于合同,所有的相关管理活动都属合同管理。合同内容或签订及履行中的作为或不作为,都有可能使企业因违反法律规定、违约、未充分行使法定权利,而使合法利益受到不利影响。这种可能性,就是合同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是企业最频繁面临的法律风险。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分析 (一)常见误解的纠正 1.合同事务并非等同法律事务 企业签订、履行合同是经济目的,力争实现交易利益,法律只是确保交易目的及利益实现的辅助手段。 2.合同的公平性往往由市场交易主体的优劣地位决定 掌握稀缺资源的主体,肯定处于强势低位。但争夺到较好的风险转移点、履行时间、支付方式也可以弥补劣势主体的“安全性”。 3.合同工作重点并非合同条款本身 无法实现经济目的的合同,再完美的条款也是废品。企业行为宜从交易目的、市场主体态势、隐患大小、法律保护等多角度进行权衡合同条款的设置。 4.合同内容远远大于合同文本本身

合同的各种附件(补充协议、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介绍等)以及合同签订后的各种变更、补充(含解除、终止、电子邮件等)内容,甚至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相对方的承诺签章,都属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 合同事务中的证据以多种形式存在,并非合同签订后就结束。 5. 合同管理不能仅限于“审查、盖章、归档” 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属合同管理范围,企业还要重视调研交易方资质,跟踪履行程序,事后评估经验等方面的管理。 6.合同工作不宜过于强调“制式模板” 制式模板合同并非万能,且存在“有效期”,须随着法律法规的修订、企业业务的变化而变化。 7.合同没有约定就会丧失部分权利 法律不足以全面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利,须“个性化”约定具体事项。 8.没有证据就没有“事实” 证据事实是确定各方责任,追究过错方责任的依据。“以事实为依据”是指能以有效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而非客观事实。 9.合同争议并非纯法律问题 应围绕交易目的、交易内容、交易程序细节等内容进行理解,并加以书面证据支持。 10.合同法律问题远远大于《合同法》本身的内容 具体合同要结合全国人大法律(包括《合同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来综合解释。 例如,现阶段的买卖合同关系,至少要考虑以下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合同管理的措施及方法

第七章合同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7.1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都会遇到很多不可预见因素,从而出现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甚至引起合同纠纷。因此合同管理的监控实际上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实行合同跟踪管理,主要合同纠纷监控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合同跟踪管理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工地例会和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计量支付等合同管理程序,保证合同顺利执行,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机率。 2、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项目监理部通过日常巡视和工地例会,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及其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使合同管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针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及时报告业主,并进行协调,通过监理月报,定期将当月合同执行情况及风险分析和预控措施上报业主。 3、工程变更的管理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①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②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A、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B、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C、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④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模板(律所自用)

完美WORD格式 客户编号:【】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客户信息 全称: 联系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EMAIL: 大成信息 业务负责人: 电话: 传真: EMAIL:[ ]@https://www.360docs.net/doc/3b16583809.html, 南京市北京西路72号2—4楼,210024 2—4/F, 72West Beijing Road Nanjing 210024, China Tel: 86-25-83755100 Fax: 86-25-8375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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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聘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聘请乙方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该聘任并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律师之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为甲方(含分支机构)及(列于附件的)甲方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为此,双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法律顾问服务 1.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1法律风险监控报告 1.1.1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每服务年开始的一个月内对甲方进 行一次法律风险调查,并在完成调查工作后的1个月内向甲 方提交《法律风险监控报告》。 1.1.2工作成果:每年一次的《法律风险监控报告》(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法律事务现状说明、分析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原因、需要 采取的控制措施建议、结论)。 1.1.3时间计算:《法律风险监控报告》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入法律 顾问工作时间。 1.1.4为避免疑问,本条约定的法律风险监控报告系指甲方与乙方 就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 履行完毕后的第一年开始实施。

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在合同起草、审核、签定、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均可以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采取相应合同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在企业合同方面出现风险。措施包括: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 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 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是好事。但一定要对合同性质要了解,不要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 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为了确保价款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回,必须把好合同签订中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的关,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

5、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 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 7、合同条款必须对等 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对于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因为一旦出现纠纷,本方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8、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 在合同中一般约定,若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解决。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不能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而应写具体的名称。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尽量选择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若对方不同意,可改为双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尽量不要选择对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3491 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厂长、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信用(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公司分管信用(合同)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信用(合同)负责人及信用(合同)管理员定期

合同法律意见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法律意见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欢迎借鉴与阅读! 合同法律意 见书 我单位拟以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与单位签订关于项目的 《合同》,合同文本已由我单位法律事务机构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审查经我单位审查,合同对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信用良好,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义务,具备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项目合法性审查经我单位审查,本合同项目属合同对方所有,该项目已通过必要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不存在影响本合同效力及可能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因素。 三、招投标手续合法性审查经我单位审查,本合同的招投标手 续合法,中标有效。 四、合同条款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经我单位审查,在本合同中尚存在以下不能在签订合同前通过谈判消除的问题,并且有可能导致集团公司利益受损,需要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化解,现分述如下:(一)协议书部分 1 、协议书第条约定:“ 。”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该条约 定可能导致等后果。经我们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 解措施是: 2、…

(二)专用条款部分(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验收、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险、担保、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合同解除、合同生效与终止、补充条款) 1、合同第条约定:“ 。”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该条约定可能导致等后果。经我们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解措施是:。 2、…… (三)保修协议书部分 1、协议书第条约定:“ 。”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该条约定可能导致等后果。经我们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解措施是:。…… 2、…… 五、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审查经我单位审查,合同双方约定的争 议解决方式是(诉讼、仲裁),诉讼管辖地选在。选择的理由是: 。我们认为该争议解决方式不违反民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集团公司权益。 六、审查结论综上所述,本合同主要内容合法公平,无文字错误,不存在严重违法和可能危及集团公司重大利益的情形。在协议书、专用条款(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2020最新版)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2020】东莞顾字第DG 号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2020】顾字第DG 号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住所地/通信地: 邮编: 电子邮箱: 手机及接受短信号: 微信号: 受托人(乙方):北京市XX(东莞)律师事务所 住所地:东莞市XXXX号XXXX楼 邮编:523000; 承办律师电子邮箱: 手机及接受短信号: 微信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等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在东莞市东城区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接受聘请及指派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依法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律师助理、实习律师配合完成法律顾问的辅助工作。若所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接替现指派律师的工作。 第二条乙方法律服务内容(以下内容律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乙方受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义务,是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2.1 就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决策,从法律上予以必要的分析,提供法律依据,降低决策风险;必要时,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高层会议、企业策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2.2 帮助、指导甲方建立人事管理体系制度、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

完善、规范甲方目前的管理及运营制度。 2.3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2.4 若甲方产品拟申请著作权保护等,应甲方的要求,乙方提供初步的法律意见并协助甲方就其产品申请著作权等。 2.5 就甲方遇到的民商事纠纷(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或诉讼)、行政纠纷等诉讼事务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若甲方涉及诉讼或仲裁案件、需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代理出庭等处理的,则需按本合同第五条第5.4款的规定处理】。 2.6 根据甲方的授权,就甲方有关债权债务等事项,起草、签发律师函或代甲方起草有关催告函件等【所发出的函件内容,事先须经甲方确认】。 2.7 为甲方民商事合同项目谈判提供初步意见,从法律角度分析谈判项目的可行性,并对民商事合同项目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查【但有关专项或重大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则甲方需另行委托乙方处理、计付律师费】。 2.8 向甲方提供有关日常管理和业务运营等法律咨询【一般以口头或电邮方式提供,若遇较重大的事项且必要时、则提供书面咨询意见】。 第三条双方的工作原则 3.1 乙方应依法维护甲方的权益,协助甲方预防或避免纠纷的发生,并协助甲方妥善处理纠纷。 3.2 甲、乙双方应相互信任,相互尊重,乙方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甲方应及时征询乙方律师的意见,采纳乙方律师的合理化建议、法律意见。 3.3 甲方应向乙方真实、全面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同时,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予以保密。 由于甲方提供的情况及文件、资料有误,而导致乙方出具不恰当的法律意见,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3.4 甲方有权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若甲方基于其他考虑或者未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作出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5 甲方应对办理的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并给予乙方合理的工作时间;若需要乙方律师参加有关会议、审查合同,事先需提交必要的材料,以使受指派律师有一定的时间准备【甲方一般应提前1-2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特殊情况除外】。 3.6 为使乙方受指派律师能依法执行职务,更好地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应向受指派律师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影印件。 证据等材料原件在双方之间的交接,以经双方签字的材料移交清单为准。 3.7 乙方及受指派律师对于在上述工作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或隐私等,负有

合同管理中的法务审核规范

合同管理中的法务审核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合同管理工作,维护集团合法权益,完善合同的法律审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集团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各分公司、中心负责人对合同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合同具体经办和保管部门承担直接责任;集团法务部对合同内容的合规性和风险性承担审核和监督责任。 第三条各分公司、中心对外进行的任何经济活动,除确为小额、即时结清等不宜或无必要订立合同的情况外,均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第四条为保证公司重点合同的法律审核工作,采购类合同、工程项目类合同和销售类合同必须进行法律审核;其他合同不作强制性要求,但如经办部门认为确需法务部审核法律风险的,也可提交法务部审核。 第五条各分公司、中心应做好涉及合同及相关材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并保证材料的齐备性和真实性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更新。 第六条集团法务部应做好合同文本的归类和统一工作,原则上要求各分公司、中心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如确需使用合作方提供的合同文本或对我方文本做出较大修改的,必须交由法务部审核,未提交法务部审核的,不得签署;法务部审核提出异议的,但客观上无法执行法务部意见的,合同审批人在评价法务部意见的基础上,有权综

合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签署。 第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对合同内容或主体等重大情况进行修改或订立补充协议的,同样适用上条规定。 第八条合同法律审核的要求。 1、对合法性的审核; 2、对可行性的审核; 3、对公司利益保护的审核。 第九条为促进企业经营行为的高效性,下列合同无须法务部进行法律审核。 1、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的,或虽有修改,但主要条款未进行变动的; 2、虽未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但拟订立的合同系属于经过法务部审核合同的续签情形,且基本条款与原合同保持不变的; 3、使用相同类型及相同条款合同,其中一份已经过法务部审核,后续同其他方签订的; 4、采购类合同(不含物流合同)标的金额低于5万元的;工程项目类合同标的金额低于10万元的;销售类合同标的金额(含销售目标)低于20万元的。 第十条合同的履行应遵循审慎原则,在合同履行中取得的材料应尽可能要求原件,且应做到合同的履行进度、状况等均有相关材料证实(如送货单、对账单、催款函等)。 第十一条合同在有效期内或有效期结束后,合作方合同义务未

英文版法律顾问手册合同管理办法

Contracts Management Procedures 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 Article 1 These Procedures have been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P.R.C Contract Law and other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actual conditions of the company in order to make the contracts management of the Company standardized and procedural to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contracts management and to protect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Article 2 Contracts management referred to herein means a series of such activities as the planning, organization, control, mediation, litigation and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by the Company as a subject to the economic legal relationship pursuant to law, in relation to the signature, performance, modification and rescission of and disputes over contracts. Article 3 Contracts management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management system integrating the

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论文.doc

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论文 摘要: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备受关注本研究认为,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需要立足现实问题,寻求突破路径。在具体策略上,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进一步细化合同履行管理,还要建立法律事务机构,完善合同审批机制。同时,加强员工法律培训,建立信用客户档案,完善对授权代理人的保护,明确风险责任的界限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积极推进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实施过程的控制。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止 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一直是广泛关注的实践点和研究热点。有效的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不仅有助于企业降低风险成本,也是企业健康经营的重要保证。笔者在文献和具体实践的基础上,对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的基本现状进行了总结和梳理,旨在为后续研究提供依据和参考。 1: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基本情况 现阶段,关于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很多,出现了许多新的措施,促进了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一般来说,企业在管理中更注重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在行为和理念上得到充分的保护和支持,许多企业设立了专门机构来处理这类问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取得了长期的进步和有力的推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态势。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领域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通过对现状的进一步关注,笔者做了总结和提炼,发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合

同管理的初始环节对合同签订重视不够,合同履行管理不细致二是一些企业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完善的合同审批机制第三,员工的法律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客户诚信也缺乏相应的基础。第四,授权或代理的保障机制不健全,各部门和专门机构之间存在严重的交叉现象。风险责任的界限需要进一步梳理和澄清。第五,过于强调静态管理,需要加强对实施过程的控制。这些都是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的现实困境。 2: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策略分析 1:重视合同签订和详细的合同执行管理合同签订是合同管理的初始环节,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后续工作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因此,为了有效降低法律风险,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合同的签订,把握好开头,严格规范。有两个具体保证:一是注重合同签订的程序和内容,遵循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合同签订程序,充分展示合同内容的措施和表达,确保不存在或尽可能消除法律风险二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注意态度,坚持谨慎态度,判断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不要因粗心大意而导致法律风险的突然增加。同时,要重视合同履行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细化合同履行程序,并将其纳入合同内容,贯穿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以确保法律风险最小化本部分以作者所在单位下属企业的对外投资为例,根据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做的工作进行简要说明。企业签订外商投资合同时,要注意准确审查用户主体资格,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手册,确定用户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及相关法规.

第一章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概述 招投标与合同签订是工程造价活动中的重要环节,是每个造价人员必须掌握的工作。就造价工作而言,工程建设招投标,是建设单位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招投标机制的建立也是我国建筑市场逐渐趋向规范化、市场化的重要举措。 第一节招标投标的概念和性质 (一)招标投标的概念 1、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依据法定程序,以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鼓励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通过评定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 2、建设工程投标:指有合法资格和满足招标文件能力要求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条件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投标书,参与应标竞争的一种经济活动。 (二)招标投标的性质 1、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2、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则是一种要约,它符合要约的所有条件,如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一旦中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投标书的内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等。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属于承诺。 3、通俗的说,招标实际上是邀请投标人进行报价,投标实际上是对标的物进行报价,中标通知书,是对投标人报价的认可。 (三)招标投标的意义和内容 1、实行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基本形成了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使工程造价更加趋于合理。 2、实行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能够不断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使工程价格得到有效控制。 3、实行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便于供求双方更好地相互选择,使工程价格更加符合价值基础,进而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 4、实行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有利于规范价格行为,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贯彻。 5、实行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能够减少交易费用,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进而使工程造价有所降低。 (四)我国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框架 我国从1984年开始推行招标投标制度,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起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的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5月日发布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7月5日发布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1年,79号令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01年,107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5月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2007年11月1日 第一节建设项目招标的范围、种类与方式 (一)建设项目招标的范围 1、我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建设项目招标的范围均做了规定(见表1)。 文件名称强制招标范围 《招标投标法》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

(完整word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管理 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也是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施工合同因其标的物——建设工程的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合同具有特殊性、合同履行具有长期性、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这导致了施工合同存在着高风险,如因地质地基、水文气象条件、工程设计变更等引起的环境和技术方面风险。除此外,施工合同还存在着许多法律风险,尤其在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因承发包交易过度向发包人倾斜,使承包人处于不利的地位,承担着过多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如果能够有效地分析施工合同潜在的法律风险,通过强化合同管理做好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合理转移风险,就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防止减少企业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赢得企业生存。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法律风险 1、施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风险。 工程施工合同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颁规章中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强制性规范有很多,这是因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关系着千千万万个人的人身安危。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经营,确实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否则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就施工合同而言,根据2004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如果存在以下五种情形: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将会被认定无效,得不到法律保护,甚至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签订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中处于不利的地位,施工合同文本草稿也往往是由发包方提供的,如果施工企业接到发包方提供非示范合同文本草稿后,不做

合同法律意见书

合同法律意见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欢迎借鉴与阅读! 合同法律意见书 我单位拟以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与单位签订关于项目的《合同》,合同文本已由我单位法律事务机构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审查 经我单位审查,合同对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信用良好,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义务,具备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项目合法性审查 经我单位审查,本合同项目属合同对方所有,该项目已通过必要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不存在影响本合同效力及可能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因素。 三、招投标手续合法性审查 经我单位审查,本合同的招投标手续合法,中标有效。 四、合同条款合法性、合理性审查 经我单位审查,在本合同中尚存在以下不能在签订合同前通过谈判消除的问题,并且有可能导致集团公司利益受损,需要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化解,现分述如下: (一)协议书部分 1、协议书第条约定:“。”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该条约定可能导致等后果。经我们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

解措施是:。…… 2、…… …… (二)专用条款部分(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验收、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险、担保、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合同解除、合同生效与终止、补充条款) 1、合同第条约定:“。”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该条约定可能导致等后果。经我们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解措施是:。…… 2、…… …… (三)保修协议书部分 1、协议书第条约定:“。”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该条约定可能导致等后果。经我们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解措施是:。…… 2、…… …… 五、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审查 经我单位审查,合同双方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是 (诉讼、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律所自用)

客户编号:【】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客户信息 全称: 联系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EMAIL: 大成信息 业务负责人: 电话: 传真: EMAIL:[ ]@https://www.360docs.net/doc/3b16583809.html, 南京市北京西路72号2—4楼,210024 2—4/F, 72West Beijing Road Nanjing 210024, China Tel: 86-25-83755100 Fax: 86-25-83755111 https://www.360docs.net/doc/3b16583809.html,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聘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聘请乙方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该聘任并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律师之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为甲方(含分支机构)及(列于附件的)甲方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为此,双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法律顾问服务 1.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1法律风险监控报告 1.1.1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每服务年开始的一个月内对甲方进 行一次法律风险调查,并在完成调查工作后的1个月内向甲 方提交《法律风险监控报告》。 1.1.2工作成果:每年一次的《法律风险监控报告》(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法律事务现状说明、分析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原因、需要 采取的控制措施建议、结论)。 1.1.3时间计算:《法律风险监控报告》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入法律 顾问工作时间。 1.1.4为避免疑问,本条约定的法律风险监控报告系指甲方与乙方 就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 履行完毕后的第一年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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