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被监护人的监护工作,确保被监护人的安全和正常生活,制定本监护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执行监护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监护人、监护员等。

第三条监护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监护工作应高度重视被监护人的安全和保护,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杜绝任何形式的虐待、遗弃、忽略和侵犯。

第五条监护工作应注重教育培养被监护人的自理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引导被监护人走向独立自主的生活。

第六条监护工作应强化信息管理和沟通,确保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沟通畅通。

第二章监护安全管理体制第七条建立健全监护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组织职责和人员职责。

第八条监护工作的组织机构应包括监护部门和监护工作人员。

第九条监护部门应设立监护工作领导,负责监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监护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履行监护工作,保障被监护人的安全和权益。

第十一条监护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章监护安全管理要求第十二条监护工作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履行监护职责。

第十三条监护工作人员应定期回访被监护人,了解其生活状况和安全情况。

第十四条监护工作人员应建立被监护人档案,记录关键信息和监护过程。

第十五条监护工作人员应与被监护人的家庭、学校、医疗机构等建立联系,共同关注被监护人的发展和健康。

第十六条监护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发现的被监护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协助解决。

第十七条监护工作人员应严守监护工作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被监护人的个人信息。

第四章监护工作的奖惩制度第十八条对表现优秀的监护工作人员应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监护工作人员应给予相应的惩处,如警告、记过、撤职等。

第二十条监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疏忽大意、无视被监护人安全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并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监护工作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被监护人伤害或死亡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监护管理制度

监护管理制度

监护管理制度监护管理制度是一种社会保护制度,重要为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患者、肢体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供给保护。

它是指对这些群体进行社会保护和监管,保障他们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避开他们受到不法侵害。

本文将从监护对象的分类、监护费用的支出、监护人的选拔、监护责任的明确等方面进行讨论和阐述。

一、监护对象的分类监护对象可以按年龄、身体情形、精神情形等因素进行分类。

依据年龄可以分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

监护未成年人重要是为了保障他们的生命、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权益。

监护老年人重要是为了照料他们的身体和生活,防止他们受到不法侵害。

依据身体情形可以分为肢体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

监护肢体残疾人是为了保障他们的身体和生活的正常运转,防止他们受到欺凌或滥用。

监护精神病患者是为了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防止他们危害社会安全。

二、监护费用的支出监护费用是指监护人为监护对象供给照料和服务所需的费用。

监护费用的支出应遵从“谁监护谁负担”的原则。

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监护费用由监护人承当。

肢体残疾人的监护费用通常由监护人承当,当监护人无力承当时,可以由政府承当。

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费用由其家属或相关单位承当。

三、监护人的选拔监护人的选拔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考虑到被监护对象的身份特点和生活需要。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为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其父母或其他亲属。

假如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存在不利于被监护人的行为,可以由相关部门或法院指定其他合适的人担负监护人。

老年人和肢体残疾人的监护人应当具备相关的护理学问和技能,能够照料和服务被监护对象。

对于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具有相关的学问和技能,包括对精神疾病的理解和应对措施等。

四、监护责任的明确监护人的责任重要包括生活照料、健康护理、财产管理和法律代理四个方面。

生活照料包括为监护对象供给饮食、留宿、洗浴等生活必需品。

健康护理包括为监护对象供给必要的医疗护理和保健服务。

财产管理包括为监护对象管理财产和财务,妥当保管监护对象的财产和财务文件,并依照法律和监护对象意愿进行财产处理。

作业监护人管理制度(5篇)

作业监护人管理制度(5篇)

作业监护人管理制度1 监护人1.1在生产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设备内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必须设监护人,对作业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现场作业全过程实行监护与检查,对作业人员的行为进行安全监督与检查,负责安全协调与联系。

1.2监护人应由作业点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指派。

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系统停车计划检修必须增加监护人。

1.3在生产区域内进行重大的危险项目施工或作业(如抽堵盲板、带压堵漏等),需申请安全中心配合监护的,由各事业部向安全中心提出,安全中心派气体防护人员进行监护。

2 作业前职责2.1监护人必须参加作业前的安全教育,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和周围情况、作业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在作业证上签名,并配带“监护人”袖章标志。

2.2监护人必须随身携带票证,在作业前应逐项检查作业票证是否与作业内容相符和在有效期内,以及票证中各项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作业。

对作业票证办理手续不完备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应督促和协助作业人员落实;对相关安全措施有异议或认为不完善的应向作业项目负责人或事业部领导提出,在确认安全措施均可靠后,方可允许作业。

2.3监护人在作业前应根据作业性质和危险程度预备好应急救援处理工具和器材,并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2.4动火作业监护人,在动火前应重点检查系统置换、隔离、周围易燃物的清除、消防器材等的落实情况,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

现场备用的消防水管、蒸汽、灭火器材不准挪作他用,发生意外火险时应迅速组织扑救,并及时向事业部和安环部报告。

2.5设备内作业监护人,在作业前应重点检查置换、通风、电源有效切断、安全照明和防护措施等的落实情况,并与作业人员统一联系信号,时刻与设备内作业人员取得联系,了解作业人员情况。

如设备内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在做好自身防护后方可进入设备内。

2.6高处作业监护人,在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安全防护用品、脚手架跳板搭设绑扎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的落实情况,并视情况与作业人员统一联系方式。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安全管理,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此监护安全管理制度。

二、对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被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病患人群等,无论是家庭监护还是社会监护都要遵守本制度。

三、监护责任(一)家庭监护:家庭监护人应当履行法定监护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的安全。

他们应当负责被监护人的生活照料、教育保育、医疗卫生、财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

(二)社会监护:社会监护机构应当制定监护计划,确保被监护人的安全。

他们应当提供被监护人所需要的生活照料、教育培养、医疗护理、社会交往等服务。

四、安全管理措施(一)家庭监护的安全管理措施:1.监护人应当了解被监护人的身体状况,及时进行体检,发现问题及时治疗。

2.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3.监护人应当制定被监护人的日常行为规范,让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社会监护的安全管理措施:1.社会监护机构应当与被监护人建立良好的沟通与信任关系,关心他们的需求和心理状态。

2.社会监护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切实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

3.社会监护机构应当制定防范性侵犯、虐待等安全保护措施,培训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安全意识。

五、工作流程(一)家庭监护的工作流程:1.监护人应当安排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包括起居饮食、学习娱乐等,确保其身心健康。

2.监护人应当及时了解被监护人的学习、生活情况,与被监护人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

3.监护人应当定期与学校、社区等相关机构保持沟通,了解被监护人的学习情况和社交状况。

(二)社会监护的工作流程:1.社会监护机构应当制定监护计划,包括被监护人的基本信息、服务内容、工作目标等。

2.社会监护机构应当与被监护人的家庭成员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

3.社会监护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监护人员开展工作会议,评估被监护人的状况,及时调整监护计划。

4.社会监护机构应当与社区卫生机构、教育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

监护的管理制度

监护的管理制度

监护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被监护人的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被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对被监护人的监护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三条监护工作由具备相关资格的监护人负责,监护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监护责任。

第四条被监护人享有人身尊严和合法权益,监护人应该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生活和健康安全。

第五条如果监护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到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单位监护委员会。

第二章监护委员会的组建和职责第七条为了加强对被监护人的管理和监督,设立监护委员会,由我单位相关部门的领导、专业人士、社会公益组织等人员组成。

第八条监护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监护工作的执行情况,对监护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监护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监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对监护工作进行评估。

第十条监护委员会对监护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奖励和表彰,对监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十一条监护委员会可以根据监护工作的需要,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监护人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三章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二条监护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能够履行监护责任,热爱被监护人,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成长。

第十三条监护人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监护制度,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第十四条监护人应该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和选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的同时,尊重他们的个性和需求。

第十五条监护人应该合理安排被监护人的生活和教育,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监护人有权享受相关待遇和福利,有权要求单位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四章监护措施的执行和监督第十七条对于监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监护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监护措施,确保被监护人的生活和安全。

监护人员的管理制度

监护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护人员的管理,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监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监护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教师、社会工作者、医疗机构人员等。

第三条监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确保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监护人员的职责:1. 负责对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学习、健康等方面进行关心和照顾;2. 监督被监护人遵守校规校纪、法律法规,引导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3. 及时发现并报告被监护人的异常情况,协助解决其遇到的问题;4.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矫治工作;5. 定期向上级报告监护工作情况。

第五条监护人员的权限:1. 对被监护人的行为进行合理指导和纠正;2. 在必要时对被监护人进行必要的限制和保护;3. 向被监护人家长或监护人反馈监护工作情况;4. 参与制定被监护人的教育矫正方案;5. 对监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六条监护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熟悉监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

第七条定期对监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其监护工作能力。

第八条建立健全监护人员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和责任心;2. 业务知识和技能;3. 工作成效和被监护人满意度;4. 考勤和纪律。

第四章监督与问责第九条建立健全监护工作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护工作规范、有序。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监护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理。

第十一条对在监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监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XXX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备注:1.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2. 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在监护工作中,为保障被监护人的安全、权益和福祉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被监护人的生活环境、个人安全、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妥善的保护。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监护人资质要求:规定监护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包括年龄、教育背景、道德品质、经济状况等方面。

2. 监护工作程序:明确监护工作的流程和步骤,包括申请、审批、培训、跟进等环节,确保监护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进行。

3. 监护人培训和考核:要求监护人进行相关培训,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确保其监护能力和素质达到一定要求。

4. 被监护人安全保障:明确被监护人的权益和福祉保障措施,包括生活环境、个人安全、饮食营养、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安排和保障。

5. 监护工作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对监护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监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6. 信息管理和保密:要求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和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7. 紧急处理机制:制定相应的紧急处理机制,如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紧急联系方式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被监护人权益和福祉的重要保障措施,它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安全和幸福至关重要。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儿童、老年人和其他特殊群体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制定本监护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监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

第二章监护安全责任一、监护工作主体应当明确监护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度,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监护工作主体应当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三、监护工作主体应当加强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安全意识,增强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装备一、监护工作主体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门、监控摄像等,确保监护场所的安全。

二、监护工作主体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包括急救箱、灭火器等应急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人员管理一、监护工作主体应当合理安排人员,并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二、监护工作主体应当加强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进出登记、教育培训等,提高人员的纪律和责任心。

三、监护工作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人员轮岗制度和考核制度,确保监护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第五章安全意识教育一、监护工作主体应当开展相关安全意识教育活动,提高儿童、老年人和其他特殊群体的安全意识。

二、监护工作主体应当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教育,提高人员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

第六章事件报告和处理一、监护工作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件报告制度,对各类安全事件进行及时上报和处理。

二、监护工作主体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和再次发生。

第七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一、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监护工作主体的监督检查,确保监护工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二、对于监护工作主体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八章法律法规依据本监护安全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包括《儿童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

第九章附则本监护安全管理制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制度的各项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护管理制度
一、监护人职责
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应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应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应参加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用火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3、在接到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应离开现场。

4、当发现用火部位与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听劝阻时,有权收回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二、监护管理制度
监护管理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

执行工作监护制度为的是使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人监护、指导,以便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的情况,应有工作的实际经验,其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

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重点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

2、监护员负责作业现场设备、设施使用监督工作,并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作业人员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发货作业现场兼职监护员
(1)付油作业现场兼职监护人员,监督进入发货现场司机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戴好安全帽。

负责指导车辆进入正确货位,车辆停置后,放置作业指示牌。

(2)监督静电接地连接,放置好发油鹤管和防溢油探头,通知发货员开始发货。

发货期间,巡视车辆及付油设备,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付油。

(3)发货完备后,监护人负责指挥车辆离开,检查作业现场,设备回复原位。

4、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5、工作期间,监护员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点时,应指定代替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返回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监护员需长时间离开,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监护员,两工作监护员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6、值班员如发现监护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