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015年四川成都新工伤赔偿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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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伤赔付标准

成都工伤赔付标准

成都工伤赔付标准成都工伤赔付标准主要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和《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对成都市的工伤赔付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下面会简要介绍一下成都市的工伤赔付标准。

一、工伤基本赔偿费工伤基本赔偿费是指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核定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的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的规定,工伤基本赔偿费按照被保险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九十四之间的比例确定,具体比例根据工伤发生时被保险人的工资水平确定。

二、丧葬费发生工伤导致劳动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丧葬费。

成都市的丧葬费标准为人民币三万元。

三、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程度,被保险人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标准如下:1. 一级伤残:伤残程度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九,月度伤残津贴为人民币一千元;2. 二级伤残:伤残程度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六十九,月度伤残津贴为人民币一千二百元;3. 三级伤残:伤残程度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七十九,月度伤残津贴为人民币一千四百元;4. 四级伤残:伤残程度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八十九,月度伤残津贴为人民币一千六百元;5. 五级伤残:伤残程度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九十九,月度伤残津贴为人民币一千八百元。

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该补助金用于补偿工伤者因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成都市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五、康复费工伤者在医疗康复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康复费。

康复费的支付标准根据工伤者的康复情况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成都市的工伤赔付标准的基本要点,具体的赔付金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定。

如果您遇到工伤事故,建议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获取准确的赔付标准和程序。

四川成都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政策

四川成都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政策

四川成都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政策四川成都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政策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的规定,结合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精神,现就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下同)、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调整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以下简称工伤人员)。

不包含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死亡和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

二、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

三、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235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四、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暂按原规定标准领取。

待各地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颁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月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为2014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五、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130元。

六、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调整为1800元。

七、各地在执行本通知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17号)调整相关待遇时,工伤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待遇调整,应将两个通知规定的调待总额进行对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2015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2015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第45条规定:“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46条规定:“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根据该规定,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第五、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停工管理。

四、护理费(一)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工伤赔偿标准四川工伤赔偿标准一、引言工伤赔偿标准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工伤权益,确保职工在工作场所发生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赔偿。

本旨在提供四川省内工伤赔偿标准的详细说明,以便相关方面能够准确了解和合用相关规定。

以下是四川工伤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

二、职工工伤的定义和范围职工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

工伤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伤医疗费:包括住院治疗费、手术费、康复费、药品费等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

2.工伤护理费: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期间定期护理的费用。

3.残疾赔偿金:根据职工残疾程度和工资等级进行计算。

4.丧葬费:包括丧葬事宜所需的费用。

5.一次性津贴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工资等级进行计算。

三、工伤赔偿标准详解1.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赔偿标准根据医疗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核定,但最高不超过省内相关规定的最高限额。

2.工伤护理费工伤护理费是指职工在丧失劳动能力期间所需的定期护理费用,赔偿标准根据护理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核定,但最高不超过省内相关规定的最高限额。

3.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根据职工的残疾程度和工资等级进行计算的,具体计算公式为:赔偿金 = 工资基数 × 伤残等级 × 赔偿比例。

4.丧葬费丧葬费用是在职工因工伤去世时,支付给其家属的一次性费用,具体数额由相关政府部门规定。

5.一次性津贴金一次性津贴金是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工资等级进行计算的,具体计算公式为:津贴金 = 工资基数 × 伤残等级 × 赔偿比例。

四、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表;2.工伤医疗费用明细表;3.职工伤残等级表。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工伤:指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

2.工伤医疗费:指与工伤相关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手术费、康复费、药品费等。

3.工伤护理费:指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期间所需的定期护理费用。

2015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2015四川工伤赔偿标准

2015四川工伤赔偿标准【正文】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2015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在四川省范围内发生的工伤事故,并对各类工伤事故的赔偿提供具体指导。

第三条: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亲属抚恤金。

第二章:一次性医疗补助标准第四条:一次性医疗补助是指因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一次性支付给受伤职工。

第五条:一次性医疗补助标准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医疗费用的实际需要等因素进行划分,具体标准如下:1、重度受伤:一次性医疗补助为人民币20,000元;2、中度受伤:一次性医疗补助为人民币10,000元;3、轻度受伤:一次性医疗补助为人民币5,000元。

第三章:伤残津贴标准第六条:伤残津贴是指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减退或丧失,支付给伤残职工。

第七条:伤残津贴标准根据伤残程度和受伤职工的工资等级进行划分,具体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享受伤残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2、二级伤残:享受伤残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3、三级伤残:享受伤残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4、四级伤残:享受伤残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5、五级伤残:享受伤残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6、六级伤残及以下:享受伤残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5%。

第四章:因工死亡亲属抚恤金标准第八条:因工死亡亲属抚恤金是指因工死亡而支付给受害职工家属的抚恤金。

第九条:因工死亡亲属抚恤金标准根据受害职工的工资等级进行划分,具体标准如下:1、一级工资标准:享受受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倍;2、二级工资标准:享受受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8倍;3、三级工资标准:享受受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6倍;4、四级工资标准:享受受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4倍;5、五级工资标准:享受受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倍;6、六级工资标准:享受受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倍。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一、工伤赔偿概述工伤赔偿是指因工作所导致的职业伤害或者职业病引起的伤害赔偿制度。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详细规定了各种职业伤害和职业病的赔偿标准及基本计算方法,以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工伤赔偿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费征缴办法》,工伤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一级伤残赔偿:对于因工作引起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一级的职工,根据伤残等级赋予相应的赔偿金。

2. 二级伤残赔偿:对于因工作引起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二级的职工,根据伤残等级赋予相应的赔偿金。

3. 三级伤残赔偿:对于因工作引起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三级的职工,根据伤残等级赋予相应的赔偿金。

4. 四级伤残赔偿:对于因工作引起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四级的职工,根据伤残等级赋予相应的赔偿金。

5. 伤残津贴:对于因职业伤害或者职业病导致的劳动能力减损,但尚未达到一级伤残程度的职工,按照伤残程度赋予一定期限的津贴。

6. 医疗费用:对于因工作引起的职工职业伤害或者职业病的诊疗治疗费用,按照像关规定进行赔偿。

7. 丧葬费:对于因工作引起的职工死亡,支付其丧葬费用。

8. 护理费: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职工,由雇主按照一定费用标准支付护理费。

9. 交通费:对于因工作引起的职工诊疗期间的交通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

三、工伤赔偿标准详细表格下面是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的详细内容:(这里具体列出各项赔偿标准,包括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四级伤残、伤残津贴、医疗费用、丧葬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内容,针对不同情况进行细化描述,确保覆盖所有可能的赔偿情况。

)四、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工伤保险条例》:国家关于工伤保险赔偿制度的法律法规。

2. 《工伤保险费征缴办法》:国家关于工伤保险费用征缴的法律法规。

五、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保险:是指为了保护因工作引起的职工职业伤害和职业病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014年-2015年成都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2015年成都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6月3日市统计局发布公告显示,2013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644元(月均为3970元),比上年增长17.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4.1%。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5365元,增长15.7%;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8778元,增长18.4%。
18月
解除合同的14月(医疗补助金)加60月(由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70%(难以安排工作才享受)
2948月(就业补助)(由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65%(难以安排工作才享受)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每月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孤儿上浮10%。
备注:
1、伍-陆级经确诊为职业病的人员,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需延长治疗的,增加6个月的医疗补助金;
2、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4级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5-6级由用人单位补足;
39700元
工伤死亡赔偿金额
1、丧葬费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工资;四川成都为3970 X6个月=23820元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3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X20=539100元.
[ 23820元+ 539100元= 562920元]
3、“本人工资”指职工工伤事故发生前12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工资300%的按月平工资300%计,低于职工月平工资60%的按60%计,其余就实计;

工伤保险赔付9级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伤保险赔付9级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需支付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合同期届满或员工本人提出,可 以解除劳动关系,但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
业补助金。
2015年成都市平均工资:57480, 2016年成都市平均工资:61330, 2017年成都市平均工资:65098,
申请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成都市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
60个月 48个月 26个月 18个月 10个月 6个月
备注
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 定可延长,但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合同期届满,也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由用 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
75%
70%
60%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成都市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
14个月 12个月 10个月 8个月
6个月
4个月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单位向社 保经办机构提出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
成都市工伤保险赔付标准一览表
项目 标准
待遇基数
工伤各伤残等级待遇标准
支付渠道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பைடு நூலகம்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备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
27个月 25个月 23个月 21个月 18个月 16个月 13个月 11个月 9个月 7个月
伤残津贴(按月支 付)
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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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820元 + 539100元= 56292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每月本人工资30% 孤寡老人、孤儿上浮10%。
备注:
1、伍-陆级 经确诊为职业病的人员,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需延长治疗的,增加6个月的医疗补助金;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见上表计算方式以成都市3970元/月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25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85%
3级
23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80%
4级
21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75%
5级
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保费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3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1、医疗费(凭发票有设备基金报销、单位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5元/天× 天(住院天数)(社保基金)
2014年-2015年四川成都新工伤赔偿一览表
2014年6月3日成都市统计局发布公告显示,2013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644元(月均为3970元),比上年增长17.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4.1%。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5365元,增长15.7%;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8778元,增长18.4%。
伤残等级
劳动关系
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基金)、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业补助金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岗位、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理疗保险
27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90%(本人)
2级
18月
解除合同的14月(医疗补助金)加60月(由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70%(难以安排工作才享受)
29,(3780)
6级
16月
解除合同的12月(医疗补助金)加48月(就业补助)(由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65%(难以安排工作才享受)
23,(8200)
7级
原劳动合同履行的
13月
36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26)
14,(2921)
8级
11月
26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18)
10,(3220)
9级
9月
16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10)
6,(3520)
10级
7月
10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
2、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壹-肆级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伍-陆级由用人单位补足;
3、“本人工资”指职工工伤事故发生前12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工资300%的按月平工资300%计,低于职工月平工资60%的按60%计,其余就实计;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
3,(9700)
工伤死亡赔偿金额
1、丧葬费 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工资;四川成都为3970X6=23820元。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3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X20=539100元。
3、外地就医的交通费: 元(社保基金)
4、康复性治疗费: 元 (社保基金)
5、、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 元 (社保基金)
6、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 元/月× 月= 元(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元/天× 天= 元(单位)【按60元/天-80元/天】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见上表计算方式,以本人的实际月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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