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知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知识及业务管理简介

定期公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财 务状况、政策执行等情况,增强 社会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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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决策
鼓励公众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的决策过程,提高社会监督的有 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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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社会投诉与举 报
设立投诉渠道,接受社会对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投诉与 举报。
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
风险识别与评估
定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进 行风险识别与评估,找出潜在的风险
养老保险的管理体系与业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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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政府 主导,实行社会统筹和个 人账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
业务内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包括参 保登记、缴费、基金管理 、待遇支付、保险关系转 移等业务内容。
经办机构
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养老保 险的具体业务,包括审核 参保人资格、核算养老金 金额、发放养老金等。
01
为每个参保人设立个人账户,用于记录其缴费记录、政府补贴
等信息。
个人账户的管理
02
个人账户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核对和公示,确
保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个人账户的查询与使用
03
参保人可以查询个人账户信息,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使用个
人账户资金。
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与投资运营
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
缴费核定
根据参保人的收入状况与参保意愿, 进行缴费核定,并公示以接受监督。
03
基金管理
制定基金投资策略,确保基金的保值 增值,同时对基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 管,防止挪用和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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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核定
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进行待遇核 定,确保其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知识及业务管理简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知识及业务管理简介一、养老保险管理知识1.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用于保障职工或城乡居民在退休后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2.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是指由职工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于支付退休职工的养老金。
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要加强财务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3.养老金计算方式: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一般包括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养老金支付比例等因素。
不同地区和不同人群的养老金计算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4.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是指退休人员每月领取的养老金。
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年龄、缴费年限等。
二、养老保险业务管理1.社保机构管理:养老保险业务一般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管理和实施。
社保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善的操作流程,并提供便捷的服务,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缴费管理:缴费管理是养老保险业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包括职工和用人单位的缴费,以及从城乡居民个人自愿缴费等。
缴费管理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时间进行,并做好缴费记录和账务核对工作。
3.养老金发放管理:养老金发放是养老保险业务管理的核心环节。
社保机构需要及时、准确地计算和发放养老金,并建立健全的发放管理制度,加强对养老金发放的监督和核对。
4.服务管理: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还包括提供相关的服务。
社保机构应该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为缴费人员和退休人员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解答他们的疑问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总结起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知识及业务管理的关键是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完善缴费管理和养老金发放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的需求。
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权益,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整体效益。
三、养老保险管理知识和业务管理的重要性1. 保障居民的养老权益:养老保险管理知识和业务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城乡居民的养老权益。
滕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滕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知识问答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的显著特征是什么?答: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政府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居民缴费实行补贴。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原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别是什么?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相比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主要有:(1)“老农保”没有明确的财政补贴标准,只有集体经济适当补助,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集体经济补助也没有了。
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明确规定,政府财政直接支付基础养老金,枣庄、滕州两级财政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
(2)“老农保”是参照商业保险模式设计的,养老金待遇完全由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确定,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财政出资,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递增。
四、哪些人可以参加滕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答:年满16 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滕州市户籍、没有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五、参保登记的程序是什么?答: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照片四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所在村(居) 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他人代填,但本人必须签字、签章及留指纹确认。
申请参保人身份证与户口簿年龄不一致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没有身份证或户口簿的,需到当地派出所补办。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参保登记篇*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建立的以保障参保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为目标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一,是由政府主导,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实行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
*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湘潭县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出国(境)定居人员,仍然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期间,可以参照湖南省内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在省内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可通过官方互联网服务渠道,或携带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缴费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有哪些?湘潭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
参保人员每年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有什么补贴?①政府对参保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年缴纳100元、2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年缴纳300元、4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40元;年缴纳500元及以上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
因故中断缴费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缴费补贴。
②对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城乡A 类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残疾一、二级)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代其缴纳全部每年最低缴费档次(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知识课件

二、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 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 民养老保险。
三、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史
(二)全面推开 到2011年7月,根据《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2011
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 〔2011〕21号),全市所有县市区都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大多 数县市区启动时就是城乡同一模式,缴费标准都是执行10个档次,即 100—1000元;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待遇的,不需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新农保规定 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当年基础养老金每月55元。
五、业务经办
1、 参保登记
初次参保登记 信息变更
五、业务经办
1、参保登记 (1)初次参保登记
需要的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特殊人群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 材料。比如重度残疾人要提供残疾证及复印 件。
Hale Waihona Puke 流程图:参保登记五、业务经办
1、参保登记
(2)信息变更
参保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 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 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 地址等参保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变 更登记手续。
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
(三)、对缴费超过15年的,加发1元的基础养老金,鼓励多缴多 得、长缴长得。
(四)、增加待遇领取人死亡待遇,一次性发给不低于600元的丧 葬补助金。
城乡居民保险政策讲解

已超过60周岁,但一起未得领取待遇的,原因 可能有:
(一)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未足额缴费; (三)未办理待遇申请手续; (四)领取职工养老待遇或机关养老待遇。
六、关于60周岁以上老人无养老金导入“防贫APP”的问题
社保中心定期将我县待遇发放人员名单提供给振兴乡村局 导入“防贫APP”,如果发现60周岁上以帮扶对象无养老金收 入录入,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待遇人员未及时完成每年度的待遇资格认证; (二)待遇人员发放账号变更导致发放失败; (三)在县外或是省外领取待遇的人员。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要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符合参保的新增人员需要收集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到乡镇 劳保所进行参保登记,省外和县外户籍人员,要动员将户籍 转入我县,如不愿转移户籍,需要动员贫困人员回户籍所在 地参保并缴费。
二、哪些人员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如何办理?
(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 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距规定领取年 龄不足15年的,应从2012年逐年缴费至格认证,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后,会 补发停发月数的养老金。
2.通知老人到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变 更发放账号。
3.县外或省外领取待遇的老人,需要帮扶干部自行将 领取待遇金额录入“防贫APP”。
谢谢!
三、哪些人可以享受政府代缴?
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特困人员、返贫致贫 人口、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脱贫后继续扶持两年人 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100元缴费标准 的养老保险费;为不属于上述五类群体的城乡低保对象代 缴不低于50元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1. 引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为城乡居民提供社会化养老保障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本文将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2.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定义与范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在城乡居民中普遍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是指在城市和农村中居住的无固定工作单位、无固定工作时间、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人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基本养老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医疗保险等。
3.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来源与发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形成与发展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社会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需要建立全面的养老保障制度。
•城乡差距问题导致农村居民养老保障困难。
•国家推动城乡统筹的政策导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从1999年开始试点,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逐渐形成了完善的保障体系。
4.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具体内容4.1 养老金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核心是养老金制度,它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种形式的养老金待遇。
基本养老金是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计算得出的固定金额的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缴费所形成的个人账户资金,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累计资金的多少计算得出。
4.2 生活补贴制度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到生活补贴,用于补充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生活补贴的金额根据离退休人员的实际生活状况和基本养老金的情况进行调整。
4.3 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还包括医疗保险制度,在参保人员需要医疗服务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保障。
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
5.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运行与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运行与管理主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他们负责参保人员的登记、缴费、待遇申领等工作。
此外,各级政府还设立了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1.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是指国家为保障城乡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该制度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由政府按月发放养老金。
3.参保对象有哪些?4.答: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5.参保人如何缴费?6.答:参保人应当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一般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等档次,具体可选档次以当地政策为准。
参保人可以自行选择档次并到指定的金融机构或税务部门进行缴费。
7.参保人享受哪些待遇?8.答: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领取条件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9.(1)基础养老金:由政府按照不同档次给予相应的基础养老金;10.(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相关规定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11.(3)丧葬补助金:参保人去世后,其家属可以领取一定的丧葬补助金;12.(4)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可能还有其他福利待遇。
13.如何办理参保手续?14.答:参保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经审核通过后,可以选择缴费档次并办理缴费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以当地政策为准。
15.如何查询和咨询相关信息?16.答:参保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和咨询相关信息:17.(1)当地社保部门:可以前往当地社保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18.(2)官方网站:登陆当地社保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19.(3)电话咨询:拨打当地社保部门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20.(4)社交媒体平台:关注社保部门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获取相关信息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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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知识
一、概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缴费机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社会捐助的方式筹集。
缴费年度为每年1月至12月,参保人凭本人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和邮储银行存折(注:存折内应有足够的所选档次的缴费金额)到户籍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实行实时缴费。
(一)个人缴费。
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月10元~300元,共10个档次。
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原则上按年度缴费,多缴多得。
在同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种
个人缴费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
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所属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
缴费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确定。
集体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我市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
各级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月10元-30元)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月4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
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1/3。
政府补贴标准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适时进行调整。
(四)社会捐助。
鼓励社会各界捐款,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保。
通过政府褒奖、税费优惠等措施,努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具体办法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职能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
四、待遇领取条件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定期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在年满60周岁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在2010年10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二)已按《关于印发梅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11〕43号)规定参保的城乡居民,按原规定年限缴费,年满60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参保人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一次性趸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五)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如不继续逐年缴费或补缴至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不发基础养老金,可以申请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发完为止。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申领养老金的年龄以户籍年龄为依据,养老金自申报批准次月起发放。
如果延误提交资料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养老金不予补发。
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年应按规定进行领取养老金的资格验证。
五、待遇结构及水平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终身支付。
(一)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110元,由中央、省、市、县级财政给予补助,并视今后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从个人账户中支出,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按粤府〔2006〕96号文规定执行。
个人账户储存额发放完后,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原标准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
(三)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缴费每满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负担。
(四)参保人死亡的,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300元。
六、个人账户管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参保人唯一和终身的社会保障号,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社会保障号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的缴费补贴等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参保人不得退保或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七、个人账户的保留、迁移和继承
(一)参保人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不间断计息。
以后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均累计计算。
(二)参保人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有关待遇。
已经按月领取养老待遇人员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仍在原地领取养老待遇。
(三)参保人出国(境)定居但仍然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出国(境)定居的,可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出国(境)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已按照有关规定参保或者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当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停止按月领取
养老保险待遇。
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
(四)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
没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全部划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已按规定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后,养老金从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
其直系亲属应当在其死亡后的1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
未及时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而多领取的养老金要及时退回。
八、制度衔接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参保人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如有分别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形的,在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可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帐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衔接,并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
一、概念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二、参保对象
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户籍居民、本市各类全日制大学和中职技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在本市就读的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三、筹资标准
(一)个人缴费
2017年150元/年。
(二)财政补助
2016年中央、省、市、县级财政补助420元/人。
四、待遇标准
参保人按年度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缴费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人符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负担。
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不含大病保险)。
(一)住院费用报销标准
(二)特定病种门诊费用报销标准
(三)一次性定额补助
注:上述项目实际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费用额支付,高于补助标准的按补助标准支付。
(四)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参保人在参保地所在镇(街道办)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金,报销比例为60%,日次支付限额为100元/人(含一般诊疗费报销7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五)大病保险
对参保人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后,需个人自付的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2017年标准为10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70%比例报销。
2017年度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60000元。
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起付标准为2000元,比例报销80%,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温馨提示:
1、跨年度超过3个月未申报医疗费报销的,不再受理报销业务。
2、缴费、待遇标准如有变动,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