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期间和送达

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期间和送达
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期间和送达

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期间和送达民事诉讼法

期间和送达

79.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日计算的各种期间均从次

日起算。

80.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立案期限,因起诉状内容欠缺令原告补正的,

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基层人民法

院转交有关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81.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

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

用留置送达。

82?笔芩痛锶司芫?接受诉讼文书,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

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

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83.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

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84.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85.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

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

日期。

86.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

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

送达日期。

87.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二条规定,诉讼文书交有关单位转交的,以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88.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

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

送达。

89.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说明起诉或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

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

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属于审的,还应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90.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感谢您的阅读。

祝语:当你找到你爱的人,你会发现世界比你想像的要美,当你发现你爱的人也很爱你时,你会发现白开水也成琼浆,当你感到有无限未来时,你便找到了生命的根。

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上午10:00 地点:二楼会议室 主持人:**8 会议议程:征求群众对于仲崇禹同志入党的意见 参加人:***、***、*、*、* 记录人:* 会议内容: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群众意见座谈会,主要是想征求下 大家对能否将*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希望大家根据 各自掌握的情况,踊跃发表个人看法。 *:我先说一下吧。*来到居委一直分管的妇联、计 生和青保条线,我既是居委的居委委员也是妇联主席,与 她配合工作多年,该同志政治思想素质表现良好。遵守法 律法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明显,团结同事,关心他人,践行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我推荐将该同志列为发展对象。 *:*为人热情,工作努力肯干,不怕吃苦,助人为乐。在思想上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爱业敬岗、热爱祖 国和人民,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诚恳而率真。我同 意仲崇禹同志列为发展对象。 *:*虽然是外地到上海来工作的,但是能下沉到基 — 1 —

层,对待居民很真诚,做事也很认真,我同意党支部将该同志列为发展对象。 *:*来居委已经很多年了,工作认真踏实,对待居民热情,我认为她具有了一个党员的基本素质。我同意党支部将该同志列为发展对象。 *:*是一位思想作风正派,待人诚恳真诚的同志。与我们志愿者相互配合很愉快,她业务精炼,思维开阔,富有创新精神。各方面能严格要求自己,生活上、工作上表现令人信服,得到了我们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我同意将其列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 *:刚才大家就能否将*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问题,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意见,这个座谈会开得很成功。综合大家的意见,均对推荐将仲崇禹同志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将采纳各位提出的意见,谢谢大家。 主持人签名: 年月日 参加人签名: — 2 —

民诉试题2

2006级脱产大专政法班民事诉讼法学试题(总分80分) 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计5分) 1,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和()的干涉。 答案: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 2,()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答案:人民检察院 3,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立案决定权、调查取证权、开庭审理权、主持调解权、判决裁定权、强制执行权 二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计20分) 1,民事诉讼与和解,调解,仲裁的主要区别在于() A.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最好方式。 B.民事诉讼的裁判结果具有强制力。 C.民事诉讼有国家的介入。 D.民事诉讼的结果当事人容易接受。 答案:C 2,下列哪项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A.原告与其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证人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 C.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之间的法律关系。 D.人民法院与指定的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答案:D 3,下列拿些行为违背了辩论原则?() A.以书面形式进行辩论。 B.授权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C.就与案件无关的事项进行辩论。 D.在二审开庭时进行辩论。 答案:C 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中,不得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案件是() A.甲诉乙侵权一案,受诉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某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之选民资格案件。 C.甲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般的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D.甲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 答案:B 5,某市法院为了提高法院案件受理总数,从而降低二审改判率,让干警主动下乡动员乡镇企业起诉债务人,这种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的() 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其近亲属同时符合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条件的,由其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

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五、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作息时间,工伤认定时按照在驻在地当地正常工

人民法院依据送达规定

民事送达 为切实提高送达效率,充分发挥送达制度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院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办理有关诉讼文书送达事务时,应遵循合法、便捷、有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公正与效率、权威与便民、切实保障受送达人权益与有效规制恶意拒收文书行为之间的关系。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安排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送达事务。 对同期立案、当事人在同一地区的不同案件,可集中送达有关诉讼文书。 第三条国内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应当以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为主,以留置送达、委托送达等其他方式为补充,以公告送达为最后手段。 第四条人民法院知悉当事人联系方式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法院签收诉讼文书。 第五条定期宣判的案件,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或拒绝签收有关裁判文书的,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第六条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送达地址确认书应当告知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或其所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法律后果。 第七条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一方当事人提供对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或可能获得送达地址的相关线索(如要求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提供对方当事人亲属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有效实施送达。 第八条当事人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可推定为“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 (一)受送达人的送达地址不明,但能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其在法院电话通知后,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不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的; (二)受送达人在本案中不出现或者有意躲避的,但在法院同期审理的其他案件中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且不提供或确认送达地址的; (三)在法院公告送达期间,受送达人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或要求回避等书面申请,但又未明确提供送达地址的。 上述电话录音内容,送达人员应整理成书面记录。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全体合议庭成员、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独任法官及一名书记员签名后附卷。电话录音的原始资料应暂时予以保存,一审未上诉案件一般保存至上诉期满后六个月;上诉案件一般保存至该案二审宣判后六个月。 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

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 见 篇一: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解读《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 题的指导意见》五大特点 发布日期:20XX-07-07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指导意见》,为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两法”在我省的顺利贯彻实施,提供了办案依据。《指导意见》共三十一条,包括基本原则、程序性规定、实体性规定三部分,主要有以下五大特点: 一、明确案件处理遵循原则。《指导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遵循“平等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劳动仲裁资源

和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合法公正及时、法不溯及既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裁审办案的指导思想,为充分发挥劳动仲裁和司法审判调整劳动关系的导向功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统一裁审处理标准。《指导意见》以省高院、省仲裁委联合发文形式,首开全国“裁审联合发文”和“裁审统一标准”先河,对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仲裁终局案件认定、恶意规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处理、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支付期限和举证责任,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效力认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参保和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请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 金等情形,统一了执法尺度和处理标准。为合法、统一、高效、快捷处理我省劳动争议,有效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和仲裁权威,作出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 三、规范裁审衔接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改变了过去裁审完全脱节的现状,加强了裁审相互配合和职责划分,《指导意见》为适应新法要求,对仲裁委员会逾期受理和裁决、仲裁终局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基层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中级法院撤销、以及仲裁委员会先予执行裁决移送人民法院执行等衔接等情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实现裁审案件处理程序的有效对接,确保案件处理的有序进行。 四、破解案件处理难题。针对案件大量上升,审限大幅

期间、送达题库1-1-9

期间、送达题库1-1-9

问题: [单选]曹某与邻居刘某因为口角发生打斗,曹某打伤了刘某的左臂,刘某遂将曹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该案在审理中法院通过调解结案,并依法制作了调解书,在法院依法送达调解书时曹某签收了调解书,刘某对调解结果表示反悔,拒绝签收此调解书,则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法院应当对刘某进行留置送达 B.由于曹某已经依法签收了调解书,刘某是否签收调解书对本案没有实质性影响 C.法院可以对刘某的拒绝签收行为施以罚款或者拘留 D.应当视为调解无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起诉重新审理 考查调解书的送达,根据《民诉意见》第84条的规定,调解书不适用于留置送达,当事人一方拒绝签收的,应当视为调解无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起诉,重新审理本案。

问题: [单选]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院向小张送达判决书时小张不在家,可以交由与小张住在一起的奶奶签收 B.当事人段英是现役军人,则人民法院应当找到段英所在部队的团长,通过团长向段英转交相关司法文书 C.张明在诉讼中委托张伟为其诉讼代理人,则法院在送达本案诉讼文书时也可以送交张伟签收 D.海浪公司收发室负责收件的王大爷尽管是临时工,但仍有权签收司法文书 考查几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参见《民诉意见》第81条和第84条。

问题: [单选]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告送达,经过30日,视为送达 B.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案件,一般应当在3个月内审结 C.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效力后2年内提出 D.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 考查期间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故D项正确。 (广东11选5 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3b17840643.html,)

关于办理受贿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解读

关于办理受贿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解读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刘为波发布时间: 2007-07-17 编者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7月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准确理解和适用该解释,人民法院报特刊出解读性文章。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总结了近年来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新类型受贿刑事案件中的主要法律适用问题,并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对该《意见》的理解需要把握以下十一个问题: 一、关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问题 对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行为的具体处理,《意见》主要明确了以下三点: 第一,关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行为的定性。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如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者以高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方式买卖房屋、汽车等物品等,较之于直接收受财物的传统意义上的受贿,虽然因支付了一定费用而在手法上有所不同,但性质上并无不同,都属于权钱交易,故应以受贿论处。 第二,关于受贿数额的认定基准。起草过程中有意见主张以“成本价”或者“象征性价格”作为计算基准。经研究,“成本价”或者“象征性价格”,不当地抬高了此类受贿罪的定罪门槛,对于房屋等商品,成本价和市场价相差非常悬殊,依此标准,很大一部分的受贿罪将不能得到依法追究,相比之下,市场价格更具实践合理性,也更具包容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可以通过专业机构对一个特定时点物品价格进行评估,得出一个相对确定、合理的价格,故《意见》规定,“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 第三,关于度的把握。鉴于此类交易行为的对象多为房屋、汽车等大宗贵重物品,稍微降低几个百分点,数额即可能达到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如简单规定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达到受贿犯罪的定罪数额起点的,都以受贿犯罪处理,打击面可能失之过宽,故《意见》规定了“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价格的限制性条件。 二、关于收受干股问题 非法收受干股应以受贿处理,司法实践中的意见基本一致,对此,《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也有类似规定。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收受干股是否应当以登记为成立要件。经研究,在该问题上,刑事犯罪行为和民商事法律行为的认定上应当有所区分,前者强调客观事实,后者侧重法律形式的齐备。同时为避免冤及无辜,在事实转让的认定中,《意见》强调,必须具有“相关的证据证明”。 第二,收受有资本依托的干股,是否应当将红利计入受贿数额。《意见》规定,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受贿孳息处理。”《意见》之所以持反对立场,主要考虑是:将收受股份和收受红利割裂开来作独立理解,忽视了股份不同于其他物品的特殊性及红利对于股份的依附性,有重复评价之嫌。 第三,收受无资本依托的干股,按照红利计算是否合理。有意见指出,收受有资本依托的干股,按行为时股本金计算,如收受无资本依托的干股,按红利计算,有双重标准之嫌。经研究,持该观点的人没有注意到两种干股之间的实质差别。前者干股是具有价值的实质性的财物;后者则属于无价值的名义上的干股。故收受无资本依托的干股的,应按“红利”计算受贿数额。

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全书【核心讲义】(期间、送达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第十二章期间、送达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考查小贴士 本章每年约考查2分,总体难度不大。内容主要集中在诉讼上的重要期间、送达方式与特殊司法协助等知识点,考生应尤其注意以下内容: (1)期间:法定期间与可变期间(或不可变期间)等会相结合出题。 (2)送达:委托送达的受托方应是其他法院,出题者常会用学校、政府等其他机关干扰考生;电子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会混合加以考查。 (3)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会与国内的诉讼期间相结合出题,涉外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可能会与法院的专属管辖相结合加以考查。 一、期间 1.期间的含义 期间,是指人民法院或者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应遵守的期限和日期。狭义的期间是指期限,广义的期间包括期限和期日。 2.期间的计算 这里的期间是指狭义的期间,即期限。 (1)期间的计算方式 ①期间的计算单位是时、日、月、年。 ②期间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以月、年为计算单位,期间届满日为开始日的对应日,没有对应日的,以最后一个

月的最后一天为期间届满日。 仅仅是期间届满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才将期间届满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而期间中间有节假日的则不能扣除。 ③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 ④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内。 此处仅指诉讼文书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而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时间是要计算在期间内的,这点司法考试中多次予以考查。 (2)期间的顺延 ①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这里申请顺延期限,必须有法定事由,即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 ②涉外民事案件中当事人也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但法律未强调法定事由。 3.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期间 为便于考生记忆,我们将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期间作一系统总结:

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期间和送达

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期间和送达民事诉讼法 期间和送达 79.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日计算的各种期间均从次 日起算。 80.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立案期限,因起诉状内容欠缺令原告补正的, 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基层人民法 院转交有关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81.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 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 用留置送达。 82?笔芩痛锶司芫?接受诉讼文书,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 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 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83.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 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84.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85.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 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 日期。 86.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 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 送达日期。 87.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二条规定,诉讼文书交有关单位转交的,以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88.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 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 送达。 89.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说明起诉或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 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

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纠纷的处理 律师事务所中专职从事行政事务或勤杂工作的劳动者、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事务并领取固定工资或底薪的劳动者,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就劳动报酬等事项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他涉及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因合伙利益的分配方式及具体利益分配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相关民事法律处理。 会计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与职工之间产生的纠纷,与前款情况相似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二、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处理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已经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劳动者拒绝签订等情况。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六条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因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拒绝继续履行的,视为劳动者单方终 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但当事人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应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信用义务,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拒绝继续履行的,视为劳动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已实际工作期间的相应报酬,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这里的书面形式要求,包括发给劳动者的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等等。因为随着劳动合同的持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本身就必然会不断变化。如随着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增加,其休假、奖金标准发生的自然变化等等,都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因此,对于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只要能够通过文字记载或者其他形式证明的,可以视为“书面变更”。 四、涉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个问题

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

执法文书的送达 《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期间、送达 第一节期间 第七十五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节送达 第七十七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八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九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党员座谈会记录群众座谈会记录(s)

党员座谈会记录 关于对**同志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党员座谈会记录 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 记录人: 主持人: a同志发言:X同志要求入党以来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虚心接受批评,努力克服存在的不足,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接受党组织的考验。我同意该同志的入党问题。 b同志发言: X 同志时要求入党以来工作兢兢业业,不怕困难,勇挑重担,充分体现了带头人的作用,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已具备了党员条件,我同意接收他入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开拓进取,取得更好的成绩。我同意该同志的入党问题。 c同志发言: X同志对工作兢兢业业,不怕困难,勇挑重担,充分体现了带头人的作用,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我同意他入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开拓进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总结:根据以上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总的来说,**同志在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能够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希望今后能够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不断完善自我。用党的章程规定进行考评,**同志已经符合了一名党员的标准,推荐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签名:

群众座谈会记录 关于对**同志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群众座谈会记录 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 记录人: 主持人: **:**同志各方面能力都很强,思想进步、关心群众、团结群众,有很强的亲和力,办事能力突出,各方面都很积极,但**同志锻炼太少,让自己超负荷工作,不懂得劳逸结合.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同志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努力,思想上积极进取,随时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群众、同志很热心,工作特别有激情,但**同志过于好强,给自己安排的任务高于自己能承受的负荷,不注意休息。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同志各方面都很积极,能力比较强,对大家非常热心,对工作认真负责,只要是群众的困难就会全力以赴去解决,有这样的党员为我们服务,我们很感动,我们需要这样的人。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同志学习刻苦,勤奋上进,关心集体,爱护同志,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较强,思想觉悟较高,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生活艰苦,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同志作为**,工作认真、踏实肯干、工作能力强,学习认真、积极进取,性格活泼,有亲和力,对待同志、群众热心,虽然有时有急躁情绪,但那是他急于完成工作的一种表现。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同志为人忠厚老实、待人热忱,工作踏实、任劳任怨,为人谦虚低调,默默无闻为集体做贡献,作为**,工作能力很强。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总结:根据以上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总的来说,**同志在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能够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希望今后能够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不断完善自我。用党的章程规定进行考评,**同志已经符合了一名党员的标准,推荐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签名: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一、总则 1.用人单位违反同工同酬规定以及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工资的,违反了本法第三条中的“公平”原则。 2.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根据《工会法》和《公司法》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应当将企业规章制度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规章制度不得与三方协商、集体协商及劳动合同内容相悖。 3.如果企业规章制度程序或内容违法,但没有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4.集体协商的内容包括职工的民主管理;签订集体合同和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涉及职工权利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工培训及职工文化体育生活;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以及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5.《劳动合同》、《企业职工花名册》、《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都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并且前三个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若无法提供,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6.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争议的,用人单位有举证倒置义务。 7.劳动者在离职两年之内再次回到原单位的不能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与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已经约定过试用期的,受集团公司派遣到另一个子公司或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或分公司之间协商调动劳动

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_ 土木建筑学院第四党支部 关于XX同志的座谈会 时间:2010年5月8日 地点:北实402 主持人:XX 记录人:XX 出勤人:(空四行) 主持人发言:XX同志于2XX8年10月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组织考察,对他有发展倾向,今天开会就同志的表现进行讨论,以向组织汇报情况。 XX:XX同志学习刻苦,勤奋上进,关心集体,爱护同志,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较强,思想觉悟较高,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生活艰苦,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工作态度,比较负责也比较积极,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做人方面,都有好多值得学习的地方,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我比较了解XX同志,因为他上高中就跟我在一起,他上高中一直到现在都是品学兼优,同时我也认为比较虚心好学,在思想上和工作上进步都比较快,能积极向组织靠拢,刚上大学就写了入党申请书,无论从事什么都认真负责。另外他还比较乐于助人,寝室卫生从来都是他干的最多,从没喊过苦脏累,。从这些看,我认为XX同志已经具备了一个党员的基本素质,,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 XX同志思想积极进取,生活朴素,品行端正,为人随和,做事严格要求自己,做事稳重,积极参加班级各项工作,经常进行体育锻炼,学习努力认真,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同志诚实善良,待人忠厚,学习刻苦认真,思想上积极进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够团结同志,乐于助人,美中不足的是与人沟通不多,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同志在学习中认真踏实,勤于思考,成绩优异,在思想上要求进步,关心时事,有较高的觉悟,在担任团支书期间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在生活中乐于助人,关心集体,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给我最深的印象是比较忠厚老实,尽职尽责,在思想上进步很快,在第一年上班就写了入党申请书,我个人同意吸收为发展对象 XX:XX同志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觉悟和素质,集体荣誉感强,积极配合班级工作,学习上积极进取,思想先进,生活中处处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XX:XX同志学习勤奋刻苦,老实善良,思想进步,对同志热情真诚,热爱集体,能够积极参

行政复议法关于期间的计算、送达、工作日的解释

行政复议法关于期间的计算、送达、工作日的解释 一、期间的计算 (一)期间的计算 鉴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存在着相互衔接的关系,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方法一般应与诉讼期间的计算方法相一致。因此本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期间的计算方法,即: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内,而是从开始后的次时、次日起算,即从下一小时和第二日的零点开始起算。例如,行政相对人在 1999年10月10日知道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他可以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则从10月11日到12月9日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间。 期间届满之日逢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例如,某一申请人在2000年9月16日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他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十五日届满之日正好是10月1日国庆节,按通常情况国庆节放假两天,除去10月1日和2日,10月3日才为期间的届满日期。由于期间进行的不间断性,所以节假日在期间中间的并不扣除。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行政复议决定送达的途中时间应当扣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在诉讼期间届满之日交邮诉讼文书的,也不算过期。确定期满前是否交邮,应以邮局的邮戳为准。 (二)期间的耽误 期间耽误,是指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人、被申请人或者其他行政复议参加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应为的行政复议行为。由于行为人主观上的原因,无正当理由导致期间耽误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权利人有关权利的丧失,义务人应承担违反期间规定所带来的法律责任。 行政复议机关的期间耽误主要有:应当自接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必要处理而没有作出任何处理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而没有发送;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而没有作出的等。凡是因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而造成的行政复议机关的期间耽误,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承担法律后果,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的期间耽误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是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期间耽误的后果是造成了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权利和诉权的丧失,是为了解决权利行使的不稳定状态的问题和保证行政管理的效率性所必要的。另一种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所谓不可抗力,是指申请人难以预料或者无力克服的事由。如在行政复议期间开始后,突然发生地震、重大水火灾或者战争,使交通

转正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实录)

**转正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参加会议人员不得少于10人,必须有党员参加,发言记录如下: 主持人:今天我们来召开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讨论关于**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问题,希望大家本着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从他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谈谈个人意见。请到会的成员分别发言,负责记录的党员并作好会议记录。 一:**同志从入党以来,在组织的帮助下,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各方面者有很大的进步,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同志自从入党以来,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工作上克尽职守,勤奋学习,主动做好各项工作,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三:**同志在工作中认真负责,能够以身作则,团结同志,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具有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积极主动,同时时刻保持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注意个人文明素质的培养。 四:**同志能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地探索与追求。 五:**同志在工作中能虚心学习,踏实肯干,努力钻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能严格遵守单位的管理制度和各项要求,和同志关系融洽。同意**同志加入党组织。

六:**同志在考察期间,认真理论知识,用理论武装头脑来指导实践,不骄不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七:**同志不论在思想,学习,工作及生活中都能以一名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作为一名中层干部,能够认真为大家服务,我同意他入党。 八:**同志思想作风正派,待人诚恳真诚,严格要求自己,生活上、工作上表现令人信服,得到了一致好评,经过一年的努力,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上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九:**同志长久以来就有成为中共党员的理想抱负,并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往这个方向靠拢,如今在工作、生活上又有很大进步,已经具备了党员的条件,我同意她入党。 十:**同志立场坚定、思想正派,理论知识丰富,业务水准高。能以身作则严格的要求自己,思想上和实践中均能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已经符合成为一个中共党员的条件。 主持人: 今天到会的所有同志对**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问题抱着极其负责的态度,充分肯定了**的优点,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大会一致认为他基本符合正式党员的条件,可以发展其为中共党员。

留置送达面临的困境以及对策

留置送达面临的困境以及对策 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方式。也即留置送达是直接送达被拒绝时所采取的强制送达方式。司法实践中,留置送达面临困境,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可以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的拍照留置送达方式,但是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困境。 目前,留置送达面临困境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种情形:1.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否认自己的身份,送达人员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无法确认受送达人真实身份,此时,无法适用留置送达。2.受送达人不让送达人进门,更不会让送达人将诉讼文书留置在自己的住所,此时,无法适用见证留置,也无法适用拍照留置。3.作为自然人的受送达人为躲避送达,白天上班,晚上不回住所。4.作为自然人的受送达人居无定所,或者住所长期无人,又拒绝接受直接送达。5.受送达人是已经没有住所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又拒绝接受直接送达。6.部分当事人自行到法院签收裁判文书,但是看到裁判结果不理想时,便拒不签收,此时无法留置送达,后当事人又下落不明。 留置送达所面临的困境使得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无法及时向当事人送达,严重影响了诉讼程序的进展,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如果留置送达的场所不是被送达人的住所,即使有拍照或者录像见证,有些当事人也会以送达不合法为由上诉、上访,使守法的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权益迟迟得不到有效的维护,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权威。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知道法院的送达和相关诉讼内容,至少知道被起诉这一事实。但是,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责任意识的缺失使得多数当事人在可能败诉时消极应诉,千方百计逃避送达,意图规避法律责任。原告在起诉初期积极配合,甚至三天两头询问案件进展,一旦得知裁判结果可能不理想,便想方设法躲避送达,被告在得知自己被起诉时早出晚归,居无定所,都印证了这些当事人知道起诉而逃避送达,而非因送达不及时导致不知被起诉,权益被侵害。 接受送达既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更是当事人的诉讼义务。为解决留置送达所面临的困境,打击当事人规避送达的行为,提高诉讼效率,凡是能够传播诉讼内容的送达方式均应采用。这方面可以借鉴外国经验,适当扩大留置送达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一、适用范围 1、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5、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根据劳动法的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6、用人单位应与其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劳动合同与在岗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可以有所区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不在岗期间的有关事项做出规定。 7、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

8、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9、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0、根据劳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劳部发[1995]202号)的规定,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党群专职人员也是职工的一员,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有特殊规定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 11、根据劳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劳部发[1995]202号)的规定,经理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13、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14、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 15、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化,法人名称未变,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该企业仍为用人单位一方。依据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租赁人、承包人如果作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时,可代表该企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1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拟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但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才能

群众座谈记录范文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格式如下: 题目:关于***同志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群众座谈会记录 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正式党员)等(注:除班级干部之外,还要有一般同学。共6人以上) 主持人:** 记录人:** 某人姓名(职务):内容等最后加上本人表态(我同意其入党)。 某人姓名(班长):内容等最后加上本人表态(我同意其入党)。 某人姓名(同学):内容等最后加上本人表态(我同意其入党)。 ** ** 注:内容上也要有不足之外,在此要婉转地提出,例如用“希望”等词来引出。 范文: 关于××同志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群众座谈会记录 时间:***年***月***日 地点:*** 参加人员:A(正式党员)、B、C、D、E、F、G、H、I、J、主持人(一般不少于6人) 记录人:** 主持人:今天我们召开关于××同志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群众座谈会,找有关人员进行个别了解,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要求谈谈该同志学习、生活、工作上的表现,并就是否赞同其入党表态。 A(职务):**同学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在生活中,时刻以一个积极分子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但该同学有点内向,不善于与人沟通,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B(职务):**同学学习刻苦,勤奋上进,关心集体,爱护同学,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较强,思想觉悟较高,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生活艰苦,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我同意其加如中国共产党。 C(职务): **同学思想积极进取,生活朴素,品行端正,为人随和,做事严格要求自己,做事稳重,积极参加班级各项工作,经常进行体育锻炼,学习努力认真,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D(职务):**同学诚实善良,待人忠厚,学习刻苦认真,思想上积极进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够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美中不足的是与人沟通不多,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E(职务):**同学在学习中认真踏实,勤于思考,成绩优异,在思想上要求进步,关心时事,有较高的觉悟,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生活中乐于助人,关心集体,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F(职务):**同学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觉悟和素质,集体荣誉感强,积极配合班级工作,学习上积极进取,思想先进,生活中处处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G(职务):**同学学习勤奋刻苦,老实善良,思想进步,对同学热情真诚,热爱集体,能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但该同学不太爱说话,沟通能力有待加强,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H(职务):**同学诚实老实,待人忠厚,学习踏实,能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参与班级各类活动,生活中热情诚恳,有理想,有抱负,积极向上,努力进取,学习上认真刻苦,脚踏实地,思想觉悟高,乐于助人,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I(职务):**同学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品行端正,生活朴素,乐于助人,为人踏实,有责任心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思想乐观向上,积极进取,但希望该同学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能力的锻炼,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J(职务):**同学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班级活动,与班级同学相处很好,生活简朴,能国认真学习党基本知识,与党组织保持一致,我同意其入中国共产党。J(职务):**同学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为人随和,待人诚恳,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思想上积极进取,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向党靠拢,生活简朴,如果该同学能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能力,会在班级发挥更好的作用,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K(职务):**同学在学习上刻苦认真,善于思考,成绩优异,生活上艰苦朴素,与班级同学能够很好的相处,热爱集体,能够积极参加班级各类活动,思想觉悟高,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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