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某一线-海南雅居乐清水湾形象传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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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福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福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29•【分类】其他正文福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典型案例【案例1】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医疗美容纠纷诉前调解案例基本案情原告谢某在被告某医疗美容诊所进行隆鼻综合手术,被告收费15000元,未出具收据。

被告在隆鼻手术时擅自为原告做了鼻基底手术。

术后几天,原告发现鼻梁异位,两边鼻翼明显不对称,并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几个月下来都在吃药。

被告在手术中没有遵从诊疗规程,鼻基底手术在病历中未体现,告知书中也未明确告知诊疗风险和风险替代方案,存在医疗过错。

另外,原告还发现被告在病历中假冒其签名。

后原、被告私下签订调解协议书,被告承认原告鼻子异位,同意进行再手术治疗,并承担全部费用(预计在10万元),但被告并未履行协议。

经多次沟通未果,原告随即向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后转至鼓楼区人民法院诉非联动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鼓楼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与医患双方沟通后,了解到本案焦点主要集中在原告对手术风险的认知以及被告在术前是否履行告知义务。

针对纠纷关键问题,特邀调解员首先与被告进行沟通,明确指出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看,案涉鼻基底手术没有在病历中体现,告知书中也未明确告知原告的诊疗风险和风险替代方案,违反《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存在较大的医疗过错。

经过多番沟通,该医疗美容诊所表示同意再进行调解。

但原告对调解有抵触心理,在调解员多次开导劝说下,原告最终同意调解。

此后又经过多番调解,双方达成并签署调解协议,由该医疗美容诊所赔付原告谢某误工费、医药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8万元,并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典型意义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位于省会城市的核心城区,因这一特殊的地缘特点,鼓楼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美容纠纷案件具有体量大、类型多、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同时该类案件更具有证据认证难、法律适用难、医疗标准统一难以及案件审理周期长等困点。

2024虹口区人民法院发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2024虹口区人民法院发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案例1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薛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以未实际居住为由拒缴物业费不能成立案情简介薛某系外地来沪商人,2006年购置了某小区房产,在其居住期间,即对小区的物业服务不满意,认为公共区域环境维护没有到位、常用设备没有更新、物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加上近几年生意亏损,其几年前已搬离上海。

同时,薛某因经济状况困难,其房产已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其以未居住在房屋内为由,更认为不支付物业费具有合理理由,因此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拖欠了近三万元的物业费。

后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薛某支付物业费。

虹口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底在凉城新村街道社区巡回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件,审理中,物业公司与业主充分阐述了各自事由。

庭审中,法官向被告作了释明,针对物业服务不到位需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材料,法院无法仅依据其单方陈述进行认定,且在房屋产权人未变更之前,业主作为产权人即使不实际居住在房屋内,因物业公司已经提供了业主房屋所在小区的整洁保洁、房屋公共部位日常维养等,故业主也要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另一方面,考虑到薛某实际情况,物业公司也不再主张滞纳金的诉求。

经过说法析理,薛某于庭审后当日即到物业公司支付了拖欠全部物业费,物业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

当日亦有多名小区业主旁听案件审理,零距离接受普法教育。

典型意义虹口区人民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落实和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相关工作,构建由“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巡回审判庭”形成的“三所一庭”矛盾纠纷化解创新模式,选取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化解纠纷。

本案中,通过以案说法,明确仅以未实际居住为由拒缴物业费无法得到法院支持,也让居民在沉浸式旁听案件审理的同时零距离接受普法教育,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案例2上海某根有限公司与陈某某等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委派街道参与诉前矛盾化解案情简介原告上海某根有限公司系虹口区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对象包括店铺和商品房,原告现针对小区内全部店铺的所有权人分别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付长达六年之久的物业费及逾期利息,涉诉店铺近二十家。

杨某与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杨某与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杨某与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9【案件字号】(2020)琼02民终29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梁朝林艳嘉李祎【审理法官】梁朝林艳嘉李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杨某;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杨某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杨某【当事人-公司】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徐某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冼某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张某1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罗某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徐某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冼某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张某1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罗某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徐某冼某张某1罗某【代理律所】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被告】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一审判决认定杨某与震旦公司签订的《意向书》为商品房预约合同,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应予以确认。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撤销代理合同合同约定诚实信用原则新证据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杨某与震旦公司签订的《意向书》为商品房预约合同,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应予以确认。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是法院应否判决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是震旦公司对房屋未赠送面积的差价应否赔偿及应否返还面积差异款,三是震旦公司应否协助办理房产登记备案手续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一、关于法院应否判决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舆论影响司法的案例

舆论影响司法的案例

舆论影响司法的案例在当今社会,舆论的力量日益凸显,它不仅影响着公众的观念和态度,也对司法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舆论的喧嚣和压力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甚至导致司法决策的偏离。

下面将通过几个案例来具体分析舆论对司法的影响。

第一,2018年“限制高消费令”案。

该案件涉及多名企业高管因涉嫌经济犯罪被限制高消费,这一事件在舆论中引起了巨大的关注和争议。

在舆论的影响下,一些人对这些企业高管的罪名提出了质疑,认为他们只是因为经营不善而被打上了经济犯罪的标签。

在这种舆论的影响下,一些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可能会受到外界的压力,导致判决结果偏离了事实真相和法律规定。

第二,2016年“南昌毒品案”。

这是一起涉及毒品犯罪的案件,由于案件的重大性和社会影响,舆论对此进行了广泛的报道和评论。

在舆论的影响下,一些法官可能会受到公众的压力,导致在审理案件时偏向于重判或轻判被告人。

这种情况下,司法裁决可能会受到公众情绪的左右,而偏离了法律的规定和事实的真相。

第三,2019年“韩国瑜选举舞弊案”。

这是一起涉及政治选举的案件,由于案件的敏感性和社会影响,舆论对此进行了广泛的报道和评论。

在舆论的影响下,一些法官可能会受到政治压力,导致在审理案件时偏向于支持或反对某一方。

这种情况下,司法裁决可能会受到政治势力的左右,而偏离了法律的规定和选举的公正性。

以上几个案例充分说明了舆论对司法的影响。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舆论的力量愈发强大,它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对司法产生影响,甚至左右司法的裁决结果。

因此,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保持独立、客观和公正,不受外界舆论的左右,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正性。

同时,公众也应当理性对待舆论,不盲目相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以免对司法产生不良影响。

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客观,维护法治社会的稳定和正义。

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与刘源肖像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与刘源肖像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与刘源肖像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肖像权纠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6.15【案件字号】(2022)京03民终461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咸海荣于洪群高贵【审理法官】咸海荣于洪群高贵【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刘源;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分公司【当事人】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刘源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分公司【当事人-个人】刘源【当事人-公司】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尹嵩琦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尹嵩琦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尹嵩琦【代理律所】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刘源;永旺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分公司【本院观点】刘源曾于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作为上海上美公司旗下护肤品品牌的代言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协议期限届满后且不再续约时,上海上美公司有2个月的时间作为电视广告、平面广告清理期间,广告清理期最晚不超过2018年10月31日,上海上美公司须停止使用和收回或销毁所有涉及到刘源的广告。

上海上美公司与刘源之间存在《代言合同协议》,在刘源的代言合同到期后,上海上美公司有义务将市场上销售的含有刘源肖像、姓名的涉案产品予以回收,至于上海上美公司所称系第三方侵权一节,由于上海上美公司是产品的生产商,广告侵权也来源于上海上美公司,上海上美公司应当对刘源承担侵权责任,至于上海上美公司与案外人。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过错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合同约定第三人当事人的陈述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及采信的证据的证明效力均予以确认。

“富家千金”借婚行骗终成空

“富家千金”借婚行骗终成空

“富家千金”借婚行骗终成空-法律“富家千金”借婚行骗终成空培岳一个相貌平平的女子经乔装打扮“拥有”多个耀眼身份后,开始大肆行骗。

当其“神话”破灭接受审讯时,竟说了一句耐心人寻味的话:“我的出身不好,光凭我的双手去挣钱太难了,只好用脑子。

”2015年7月29日,被告人林玉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别有用心“富家千金”借婚行骗2013年3月4日上午,海南艺豪苑售楼小姐唐丽芳正在为看房的客户介绍房子的情况,她的一位老乡带着一个30多岁的女子走进售楼部。

这个女子打扮得很一般,身高不会超过160厘米,齐耳短发,看起来相貌平平,并不惹眼。

女人一走进来就瞟视着艺豪苑的效果图。

老乡把唐丽芳拉到一边,咬着耳朵说:“我给你带来一个大客户。

”说着朝他身后正在专心看效果图的女人努了努嘴。

唐丽芳一听是大客户,哪敢怠慢,立即上前欢迎。

女子开门见山自我介绍说,她叫林玉,根据省里引进人才计划,海南要引进一批博士,来帮助海南发展经济。

政府准备给这些博士买一批高档房子,大约是40套到80套,政府出大部分钱补贴。

林玉问唐丽芳,如果一次性订购这么多房子,能优惠到什么程度?遇到一个大财神,唐丽芳好高兴,当即表示一定给予最大优惠。

初次相识,林玉给唐丽芳的印象并不深刻,此后,林玉叉多次来到艺豪苑谈房子的事。

时间长了,两人成了朋友。

林玉告诉唐丽芳,她是上海人,她的父亲就是上海某知名企业总裁林立荣,从美国哈佛大学MBA硕士毕业后,父亲安排她到海南琼海一家控股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因为公司要在海口设立分公司,她应父亲的要求出任海口分公司的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林玉还谈到,虽然她的事业已经有点基础,但她还是一个单身,俗话说“曲高和寡”,只怕这辈子都很难嫁出去了。

唐丽芳连忙安慰她,你这么有身份,叉留过洋,只怕追求的男士都要用火车来拉了。

唐丽芳已经想到了向她买房的一位大客户——海南某大公司总经理梁成。

梁成37岁,就住在艺豪苑。

他前不久刚离婚。

海南高院发布海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行政和执行典型案例)

海南高院发布海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行政和执行典型案例)

海南高院发布海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行政和执行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11.04•【分类】其他正文行政典型案例海南世外桃源休闲农业有限公司诉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处罚案【关键词】:关联事实考量政府信赖利益保护违法过错责任处罚合理性【案情概要】2009年,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招商建设堆插村休闲农业项目,要求建设周期为2年,公开承诺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实行绿色通道,桃源公司通过琼山区政府的引荐与堆插村签订合作建设协议。

项目备案批准配套建设接待中心、驿站、景观点等服务设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2年3月,海南省农业厅、琼山区政府将该项目确定为省休闲旅游重点项目、区政府重点旅游项目。

琼山区召开专题会议,要求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桃源公司利用水塘岸边的荒坡废地、边角地、灌木丛坡地及村中空闲宅基地进行建设,并投入巨资为村民建设生产生活设施。

2012年6月,海口市国土资源局认定涉案项目建设占用农用地。

琼山区政府向市国土资源局发函申请调转12亩预留宅基地用地指标,并给予办理农转用手续;琼山区旅游局向海口市法制局作出说明,介绍项目是政府主导的重点旅游项目,不存在非法占地的故意,建议免除行政处罚。

2012年12月,市国土局向桃源公司、堆插村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

2013年5月,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予以维持。

此后,企业没有进行加建、扩建。

项目先后获评省五椰级乡村旅游点、2016年中国最美休闲农庄、2017年首批共享农庄示范点、中国乡村旅游金牌农家乐、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省乡村旅游示范点、海口旅游名村、省休闲观光果园等荣誉称号,2014年获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2017年纳入海口市重点投资项目,2018年获共享农庄创建试点专项奖励资金。

雅居乐清水湾策划

雅居乐清水湾策划

雅居乐海南清水湾策划案第二小组成员:龙鹏举陈宇王瑞红沈文杰望祎荣康小蝶1、前言2、市场分析(1)海南整体市场的发展及对项目的影响(2)海南旅游市场的发展及对项目的影响(3)小结3、项目分析(1)本项目整体状况(2)本项目优势(3)本项目劣势(4)本项目威胁4、竞争者分析5、定位分析(1)项目定位①属性定位②形象定位(2)目标消费者定位(3)各区域目标消费分析6、活动计划7、活动预算8、事后效果分析【前言】海南雅居乐清水湾是一个生命力很旺盛的品牌,它的生命力来源于其核心竞争力的优越性,最好的定位就是占位,清水湾以“全球度假旅游中国样本”的身份出现,带给了它很强的竞争力,如何把它打造成一个高端品牌成为雅居乐广告诉求的重点。

我们可以看到清水湾的诸多定位:十二公里海岸,上层国度雅居乐清水湾,你的国度,你的第二人生来海南清水湾,看真正的海在诉求上,清水湾避短扬长,成功的在品牌定位中一独特的优势作为了定位点,并组织了一系列的广告传播活动,例如:正在进行的全国推介会,以及以台风过境后企业的事件营销。

但是,我们也发现:面对众多竞争对手的同质化传播,稳定客户群已不再那么简单。

房产推介会如同打“游击战”一般,在某一城市推广之后,难以维系长久的传播力。

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如何找到一位巨星,领导这支球队,打好这场传播战?或者说:我们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噱头”。

所以我们整合了现有的传播方式,得出了以下活动思路,推出了以“体验第二人生”为主题的广告推广活动。

一【市场分析】(1)、海南的整体市场发展:一省两地:新兴工业省(西部)、热带高效农业基地(中部)、热带海岛休闲度假胜地(东部)博鳌论坛:亚洲论坛永久性会址,高端国际会议每年有近百场,博鳌VIP国际商务机场现正兴建国际旅游岛:08年国务院函复通过,内容有免签证时间30天,直航海南-台湾, 国际航线60条等自由贸易区:条件逐步成熟,将涉及自由投资、自由贸易、自由旅游、自由购物、自由留学等内容,已签批四处免税店亚洲国家联合会:由博鳌论坛和亚洲合作对话等为基础组建,未来秘书处选择设在博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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