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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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经济法概论(财)》第五章第二节讲义

专利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经济法概论(财)》第五章第二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经济法概论(财)》第五章第二节讲义专利法一、专利和专利法的概念(一)专利:一方面,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另一方面,专利是专利权,即专利法保护的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专利法:调整在确认、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以及使用专有的发明创造过程中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专利权的客体(识记)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一)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二)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必须具有实用价值;必须具有形状或者构造。

又称为“小发明”。

(三)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主体的含义(识记):是指有权向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取得利权的单位和个人。

(一)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1.发明人:直接完成发明创造的人。

必须是自然人。

2.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的人。

发明人与申请人可能是同一人,也可能不是。

3.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人。

专利权人也不一定是专利申请人。

(二)专利权的归属(简单应用)1.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是专利权人。

专利权的转让--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十三章讲义3

专利权的转让--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十三章讲义3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十三章讲义3专利权的转让1.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2.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4.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质权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时设立。

(1)以共有的专利权出质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相关考点】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专利权质押登记被撤销的,质押登记的效力自始无效。

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的,质押登记的效力自注销之日起终止。

【相关考点】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3)专利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其放弃该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办理专利权放弃手续。

专利权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转让或者许可实施该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或者专利实施合同备案手续。

(4)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出质的专利权的,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使用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例题·单选题】张某和李某共同拥有一项专利,如果二人对该专利权的处置没有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和李某都不可以单独实施该专利A.张某和李某都不可以单独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C.如果张某和李某其中一人准备以该专利权出质,应当经过另一人的同意D.如果张某和李某将该专利权对外转让,该转让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答疑编号3945130301]『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专利权的行使和转让。

第十四章 专利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十四章  专利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14.2专利权法律关系
14.2.1专利权主体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 3)共同发明人、受托人和受让人 4)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
14.2专利权法律关系
14.2.2专利权客体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4)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项目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4.2专利权法律关系
14.3专利权的取得
14.3.1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1)授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1)新颖性 (2)创造性 (3)实用性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1)新颖性 (2)实用性 (3)富有美感 (4)与在先权利的无冲突性
14.3专利权的取得
14.3.2专利申请
14.3专利权的取得
14.3.3专利申请的审查与专利权的授予
1)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 (1)初步审查 (2)早期公布 (3)实质审查 (4)授权与公告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 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进行形式审查。
14.3专利权的取得
14.3.4专利申请的驳回与复审 1)专利申请的驳回 专利行政部门在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发 现有特定情形的,应当予以驳回 2)专利申请的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 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 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4.2.3专利权的内容
1)专利权人的权利 (1)实施权。 (2)阻止权。 (3)许可权。 (4)转让权。 (5)标记权。 (6)署名权。 (7)收益权。 (8)请求权。
14.2专利权法律关系

经济法名词解释完整版

经济法名词解释完整版

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范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是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是指国家机关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

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公司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既是组织法,也是行为法,但主要是组织法。

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

外国公司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管辖全部公司组织的总机构是总公司。

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分公司。

前者具有法人资格,后者不具有法人资格。

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体现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

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即国有工业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

《专利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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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CATALOGUE
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专利权的内容
01
02
03
04
独占实施权
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 占实施的权利,即有权禁止他
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
转让权
专利权人有权将其专利权转让 给他人,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
利益。
许可使用权
专利权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 专利,并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

标记权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 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外观设计
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 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 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 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科学发现;
01
0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03
04
动物和植物品种;
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 得的物质;
05
06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 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专利拍卖
通过拍卖等方式将专利技术推向市场 ,吸引投资者和买家参与竞拍。
专利实施与转化的评价指标
专利实施率
反映专利技术被实际应用的程度,计算公式为:已实施专 利数量/总有效专利数量×100%。
专利转化率
反映专利技术被成功转化为产品或服务的程度,计算公式 为:已转化专利数量/总有效专利数量×100%。
在特定情况下,国家可以依法对专利权实 施强制许可,允许他人使用专利技术,以 保障公共利益和促进技术进步。
专利转化的途径与措施
专利转让
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实 现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转移。
专利质押

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经济法知识点归纳一、经济法概述1. 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与市场、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 目的: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3. 范围: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税法等。

二、公司法1. 公司设立- 设立条件- 注册资本- 股东责任2. 公司治理-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3. 公司财务- 财务报告- 利润分配- 资产处置4. 公司变更与解散- 公司合并与分立- 公司增资与减资- 公司解散与清算三、合同法1. 合同的订立- 要约与承诺-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效力2. 合同的履行- 履行义务- 履行地点与时间 - 履行方式3.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变更条件- 解除条件- 违约责任四、反垄断法1. 垄断行为- 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2. 经营者集中- 申报制度- 审查程序3. 行政垄断- 禁止行为- 法律责任五、知识产权法1. 专利法- 专利申请- 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权的实施2. 商标法- 商标注册- 商标权的保护- 商标权的侵权责任3. 著作权法- 作品保护- 著作权的行使 - 著作权的限制六、税法1. 税种- 增值税- 所得税- 财产税2. 税收征管- 纳税人义务 - 税务登记- 纳税申报3. 税收优惠- 优惠政策- 优惠条件- 优惠期限七、经济法律责任1. 民事责任- 赔偿损失- 返还财产2. 行政责任- 罚款- 吊销许可证3. 刑事责任- 罚金- 拘留- 刑罚八、国际经济法1. 国际贸易法- 贸易条约-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2. 国际投资法- 投资保护- 投资争端解决3. 国际金融法- 外汇管理- 国际支付九、经济法的发展趋势1. 法律体系的完善2. 法律适用的现代化3. 国际合作与协调十、结语经济法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知识点广泛且不断更新。

掌握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对于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合规至关重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经济法也在不断地与国际接轨,学习经济法不仅是理解国内市场的需要,也是适应国际市场的要求。

经济法包含哪些法

经济法包含哪些法

经济法包含哪些法
经济法是一门关于经济活动中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学科,旨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经济法涵盖了许多不同领域的法律,下面将介绍其中一些主要的经济法律。

1. 公司法
公司法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法律,它规定了公司的组建、管理、运作、解散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公司法通过公司章程等文件来约束公司的行为,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2. 合同法
合同法是经济活动中最基本也是最常见的法律领域之一。

合同是经济活动中最普遍的协议形式,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相关规定,确保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交易的顺利进行。

3.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法律体系,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规定。

知识产权法的实施不仅能够保护创新者的创造成果,也能够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4. 金融法
金融法是监管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法律框架,包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规定。

金融法的实施可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 税法
税法是规定税收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规范,包括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税法的落实能够保障政府的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是保护经济制度正常运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领域,它覆盖了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为经济活动提供了法治保障。

以上介绍的只是一部分经济法律,实际上经济法还包含了更广泛的法律内容,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全面的法制支持。

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知识点汇总经济法作为一门学科,旨在规范和保护经济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与稳定。

本文将对经济法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汇总,以帮助读者了解并掌握该领域的基本概念和规则。

一、市场经济体制与经济法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经济的基础,其核心是市场机制的运行和市场主体之间的自由交易。

而经济法则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约束规则,用以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市场秩序和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1. 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 自由交易:市场参与者可以自由选择交易对象和方式。

- 公平竞争:市场参与者在平等条件下进行竞争。

- 契约自由:市场参与者可以依法自由约定交易内容和方式。

- 资源配置效率:市场机制能够高效配置资源。

- 政府干预:政府应适度干预并维护市场秩序。

2. 经济法的职能和作用- 规范经济行为:通过法律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其合法、公平、诚信。

- 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市场的公正竞争环境,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 保护市场参与者权益: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享有公平的交易条件和权利。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经济法作为法律领域的一个分支,具有一系列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经济法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的概述。

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自由原则:基于市场经济体制,尊重市场主体的自由意志,强调交易的自愿和公平。

- 平等原则:保障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平等地位和权利。

- 公平原则: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和公正。

- 诚信原则:要求市场主体在经济交往中遵循道德规范和诚实守信原则。

- 效率原则:追求资源配置的最优效益。

2. 经济法的法律体系- 民法:涉及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公法:涉及国家对市场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 经济法规: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专门规定经济活动的法律。

- 司法解释:法院对特定经济案件的解释和裁决。

三、经济法中的重要概念和规则1. 公司法- 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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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 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1)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产品
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 体。这种产品可以是机器、设备、日常生活用品等,也可以 是物品的构成部分。
(2)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具备一定的形态和构造的产品
产品的形态是指产品具有的能够从外部观察到的空间形 态,也就是产品在物理上具有长、宽、高三维空间。产品的 构造是指产品的内部、外部机械构成,或者说是产品的各个 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于该国(该地区)法律管辖的范围,超出此范围,专利权对 于非专利权人没有约束力。
3、时间性 一项专利权仅仅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有效存在。 4
三、专利的主体
1、发明人、设计人 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
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
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了方便的人或者从事 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 形状的产品;
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 而实用性较强。
13
3、外观设计
专利法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 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 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 或艺术性。
14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区别: 一般地讲,产品形状的美感效果属于外观设计
产品发明可以是一项独立的产品,也可以是一 个产品的部件。
产品专利只保护产品本身,不保护该产品的制 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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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法发明 方法发明是指把一个对象或物质改变成另一个
对象或物质所利用的手段的发明。 方法发明可以是一系列步骤的全过程,也可以
是其中的一个步骤。方法发明可以分为:制造方法 发明,如制造纯碱工艺、机械工艺等;化学方法发 明,如制造合成树脂、合成纤维等;生物方法的发 明,如果树的杂交栽培方法等;还包括不改变物质 状态的纯方法的发明,如测量方法、检验方法、通 讯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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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改进发明 改进发明是对已有的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提出
实质性的改进的新技术方案。 改进发明针对首创发明而言,这种发明不是新的
产品和新的制造方法的发明,而是对已有的产品和 制造方法的重大改革,它没有突破给原有产品发明 和方法发明的格局,但是给原有的发明带来新的特 性,新的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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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用新型
专利的保护范围,产品形状的技术效果属于实用新 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但有相当一部分产品的设计既有技术效果又有 美感效果,这里,就要具体分析那一种效果是主要 的。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具有明显的美感效果,而 且对产品的形状、构造具有足够的制约作用,对于 这种设计应采用外观设计专利来保护 。
15
思考: 外观设计专体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所指向的对象, 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8
1、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 技术方案。
发明可以分为: (1)产品发明
产品是指经过人工制造的各种制成品或者产品。 产品可以分为制造品发明,如机器、设备、工具和 生活用具的发明;材料物品的发明,如化学物质、 合成能够物质的发明;新用途的产品发明。
5
发明人或设计人,又可分为: (1)非职务发明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
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即成为专利权人。 (2)职务发明人,即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 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即成 为专利权人; (3)共同发明人,指共同研制成同一发明的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人,仅提供辅助性协作的人除外。
3
二、专利的特性
1、专有性 (1)唯一性
相同内容的发明创造,在一国范围内或一个地区内,只 授予一个专利权。
排斥“双重专利”,即有两方以上分别拥有同一专利权 的可能性。
相同内容的发明创造授予最先申请人。
(2)排他性 专利权人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享有独占的制造、
使用或销售的权利。
2、地域性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其法律效力仅限
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形态、构造的物质,比如气体、液体、 粉状物,平面的文字、图形、标记等都不是实用新型。
(3)实用新型必须能在工业上有直接的实用价值
不具有实用价值而仅仅具有装饰作用的物品,比如珠宝、
首饰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12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
16
两者分别受到《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与注册商标有明显区别: 第一,保护对象不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 装饰性或艺术性的外形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 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二者的结合。这种装饰性或 艺术性的外形外表设计必须应用于某一具体产品上,这就是 它与绘画和工艺美术作品的区别所在;商标是一个具体的区 别产品的标志图案,根本不涉及产品本身的形状和结构。
专利法
1
第一部分 专利概述
一、专利和专利法
“专利”,通常有三层含义。 一是指专利权; 二是指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本身; 三是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
专利的概念—— 我们所说的专利,是指专利权,即国家专利主
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或专利申请人的权利继 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2
6
2、申请人 指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 现实生活中,发明人、设计人和申请人不是同一
人的情况如下: (1)发明人以外的其他人通过合同或继承取得发明
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2)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发明人以外的其他
人。如职务发明创造。
3、专利权人 享有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统称为专利权人。
7
专利法——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 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 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专 利法。该法是一个国家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利法是用以调整由发明创造活动而产生的 智力成果所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专利法共八章69条,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 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 二次修正,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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