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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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第二 章 评价 指 标
( ) 三 监督管理。
7 .项 目监督 。 省级 财政 、 业 主 林
8 技术档案 。项 目合同 、 . 实施方
案 、调查 或测试数据资料 的整理归档
情况 。
管部 门开展项 目检查 、督导 、调研情
况。
9 .档案管理规范性 。 建立档案制 度、 专人负责 、 专人专柜保存档案等情
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第四条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
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分为 “ 省级管 理工作绩效评价指标” 项 目绩效评 和“ 价参考指标” 两类 。 第五条 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评价 指标包括组织管理 、 资金管理 、 监督管 理 、项 目绩效 、信息宣传五个方面的
1 指标。 O项 ( ) 织 管理 。 一 组
法 、资金 管 理 制度 、档 案管 理 规 定 情
况。
包括项 目组织 、 目实施 、 项 资金使用 、
档案管理 、 实施效果等五个方面的 1 5
项 指标 。
( ) 目组 织 。 一 项
2 成果储备 。 . 省级推广项 目科技
1 组织管理。 目承担单位和参 . 项 加单位人员分工及责任落实情况 。
况。
林业科 技推广示范资金与项 目管理 , 促进项 目科学实施 ,发挥财政资金使 用效益 ,根据 《 中华人 民共和国预算
3 实施进度 。任务完成量 占计划 .
量情 况 。
( ) 二 资金 管 理 。
法》 财政支 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 和《
法》 财预 (0 97 ( 20  ̄6号 )《 、 中央财政林 ( 财农 [0 9 29号 )等有关规章制 2 o ]8 度, 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 示范资金绩效评价 ( 以下简称绩效评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编写说明编写要求:1.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工程承当单位和管理单位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格式要求:〔1〕正文字体为仿宋四号;一级标题为黑体小二,二级标题为黑体小三,三级标题为黑体四号。

〔2〕工程实施方案限10000字以内;正文双面印刷,封面用彩色皮纹卡纸,勿用塑料封皮等加厚材料。

〔3〕计量单位一律用国际标准单位。

〔4〕页码从第一章总论开始设置,仿宋四号底端居中。

〔5〕正文中不插入图片,不设置页眉、页脚。

〔6〕正文段前段后0.5行,行距固定值30磅。

〔7〕附件一律要求扫描件。

工程实施方案封面201 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工程〔仿宋三号字体〕工程名称〔黑体2号〕实施方案〔黑体初号〕委托单位:甘肃省林业厅〔黑体4号〕保证单位:〔黑体4号〕承当单位:〔黑体4号〕编制单位:〔黑体4号〕工程负责:联系方式: 139********;邮箱:2222222@163二〇一年月〔黑体3号〕首页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工程保证单位:〔盖章〕工程承当单位:〔盖章〕工程协作单位:〔盖章〕工程负责人:本人签字执行期限: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人员:注:标题为仿宋四号加粗,内容为仿宋四号。

第二页目录〔黑体二号中间空两格并居中〕1.〔顶格〕 (1)1.1〔空两格〕···············································1.1.1〔空四格〕···········································附件:1.工程区位置示意图2.工程区现状图2.1 现状全景图2.2局部现状特写图3.工程区规划图4.科技成果证书5.合作协议书6.其他相关材料〔如土地证、林权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注:只放三级目录,字体为仿宋四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公布日期】2023.06.06•【字号】桂林规〔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林规〔2023〕1号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广西森工集团、广西国控公司、广西八桂种苗集团、广西华沃特集团:《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林业局2023年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6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管理,加快林业草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保障林业草原科技推广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71号)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下称“项目”),是指根据全区林草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实际和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自治区林业局组织推荐立项,具备一定条件的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的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第三条自治区林业局科技推广主管机构负责全区项目的组织、规划、指导、监督和验收工作;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林业局直属单位负责本市、本单位项目的申报、推荐和协调工作,是项目的保证单位;各项目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跟踪、调度工作,配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监督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建设管理、资产处置等工作。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2.31•【文号】财农[2012]505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2]505号)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定了《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2012年12月31日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以下简称林业补贴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造林补贴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资金和林木良种补贴资金。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财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底之前向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报送林业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并附上年度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总结。

国家林业局于每年3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总结。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每年根据全国森林质量、营造林生产及林木良种培育任务、资金申请报告和上年度补贴任务完成情况等,于4月底前向财政部提出资金分配建议。

第五条财政部根据预算安排、国家林业局的资金分配建议、资金申请报告、上年度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确定林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按照预算级次下达资金。

第六条林业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抵扣各种债务和税金等。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2.06•【文号】财农[2016]196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为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2016年12月6日附件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改革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林业产业发展等支出方向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由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国家林业局分配及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国家林业局负责相关规划编制,会同财政部下达年度计划任务,指导、推动和监督开展林业改革发展工作,会同财政部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和绩效管理。

山西省中央财政林业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山西省中央财政林业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山西省中央财政林业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山西省中央财政林业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保障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是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和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而实施的重点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计划。

其宗旨是根据林业生产建设对科技成果的迫切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将大批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通过建立示范点、开展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在林业生产中大面积地推广应用,提高林业生产建设质量,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

第三条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省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计划项目的实施工作。

各市林业局、财政局,各林局,厅直驻并单位,负责本市、本单位推广示范资金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

二、项目组织与申报第四条省林业厅对全省近10年的林业科技成果,根据适用性、前瞻性、新颖性,综合考量其技术成熟度、成果水平、推广范围等因素,进行甑别筛选,符合条件的纳入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成果库(以下简称成果库),每年对成果库进行成果补充和淘汰。

第五条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每年及时转发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当年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根据全省林业工作重点和成果库成果供应情况,明确各单位(各市、各林局、厅直驻并各科技单位,下同)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申报方向、数量和资金控制规模。

第六条省林业厅对各单位上报的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申报书文本,从申报书要件、文本格式(见附件1)、知识产权等方面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剔除。

第七条通过形式审查的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省林业厅将其纳入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管理。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基建营房部:为深化改革,加强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定了《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2014年至2015年林业贷款贴息补贴政策调整过渡期间,2014年中央财政对以前年度累计贷款余额及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的新增林业贷款贴息,2015年中央财政对以前年度累计贷款余额及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增林业贷款贴息。

自2016年起,中央财政均对以前年度累计贷款余额及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新增林业贷款贴息。

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2014年4月30日附件: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改革,加强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林业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补贴、森林公安、国有林场改革等方面的补助资金。

第二章 预算管理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前,由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下达下一年度林业工作任务计划,具体包括:下一年度造林、森林抚育及良种生产繁育计划,湿地和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持重点内容,林业贴息贷款建议计划,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立项指南等。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下达的林业工作任务计划和有关要求,结合本省林业建设、保护和恢复工作任务,于每年3月31日之前联合向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报送林业补助资金申请文件。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农[2011]3号

规 定情 况 。
第五条
1 指标。 0项
省级管理 工作绩效 评价指 标包括 组织管 理 、
资金管理 、监 督管 理 、项 目绩效 、信息 宣传 五个 方 面的
( )组织管理。 一 1 .制 度 建设 。 省 级 财 政 、林 业 主 管 部 门制 定 本 地 区
( )档案管理 。 四 8 .技术档 案。项 目合 同、实施 方案 、调查或 测试 数
目文 本 中所 确定 的 项 目任 务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预 期效 果 、
2 ・ 6
21 年 第 3 01 期
●政 策 法 规
林 业 生 产 救 灾 资 金 管 理 暂 行办 法
财农 [ 0 O号 2 1 ]1 1
第 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林业 生产 救灾资金管理 ,提 高
5 .验 收 结 果 。项 目按 期 验 收 和评 估 验 收情 况 。
标和评价标准 ,对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省级管
理工作和示范资金项 目进行客观 、公正 的综合评 价。 第三条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负责对省级管 理工作进 行绩效评价;省级财政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 省中央财 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 资金项 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章 评 价 指 标
第 四条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指 标分为 “ 省级 管理 工作绩效 评价指 标” 和 “ 目绩 效评 项
价 参 考 指 标 ” 两类 。
( )资金使 用。 三 6 .资金执行进度 。本项 目的资金 支出进度情况 7 .资金使用规 范性 。资金 专账 管理 和支 出符合 财务
●政 策 法规
21 年 第3 0 1 期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资金
使用
(25分)
6.资金执行进度(10分)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执行进度到年底达95%以上(含95%)得10分;进度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7.资金使用规范性(15分)
建立专项管理、分账核算、支出符合规定得15分;每发生一笔支出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档案
管理
(5分)
8.技术档案(3分)
项目
实施
(25分)
3.实施进度(10分)
任务完成量占计划量100%得10分;完成量占计划量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4.技术指标(5分)
完成合同技术指标100%得5分;完成合同技术指标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5.验收结果(10分)
按期验收并验收合格得10分;未按期验收但验收合格得5分;验收不合格得0分。
11.培训效果(10分)
开展技术培训、发放技术资料得5分,培训对象满意度达90%得5分;
仅技术培训或仅发放技术资料得3分,培训对象满意度为80%-90%,得3分;
未技术培训和发放技术资料得0分,培训对象满意度低于80%得0分。
12.技术文本(5分)
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手册或技术规程、标准得5分;虽形成技术手册或技术规程、标准,但操作性不强得2分;未形成技术手册或技术规程、标准得0分。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绩效评价表
(度)
评价层次:项目承担单位绩效自评□省级主管部门绩效评价□
评价类型:项目事前评价□项目事中评价□项目事后评价□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保证单位

填报日期年月日
一、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佚名
【期刊名称】《宁夏林业通讯》
【年(卷),期】2011(000)001
【摘要】<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与项目管理,促进项目科学实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9]289号)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应用一定的评价办法、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省级管理工作和示范资金项目进行客观、
【总页数】2页(P20-2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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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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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强林业科技推广成效显——湖南、广西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与示范资金项目调查报告 [J], 董妍
5.财政部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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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林业科技推广资金项目)管理, 加速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保障科技推广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定的《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林业科技推广资金项目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的补助资金项目,项目类型分为跨区域重点推广示范项目和其他推广示范项目;跨区域重点推广示范项目由国家林业局审批立项,其他推广示范项目由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审批立项。

第三条补助对象为承担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任务的林业技术推广站(中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林业专业合作社,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和苗圃,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等单位和组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省林业科技推广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

各市、县(区)林业局、财政局、厅直有关单位和省属有关院校,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林业科技推广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五条省林业厅会同财政厅按照国家发布的申报指南,结合福建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制定林业科技推广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并发布。

第六条各市、县(区)林业、财政部门、厅直有关单位和省属有关院校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项目进行初步审查。

第七条项目申报条件:(一)申报项目所依托的技术成果必须已通过鉴定或验收(或评审),其技术成熟,应用范围广,辐射带动作用大,成果无权属异议。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技术先进,有利于带动和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有利于提升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中的技术水平,对社会、环境、资源没有危害。

(三)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基础条件,符合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

第八条申报项目应提供如下材料:(一)《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所应用技术成果的《科技成果鉴定(验收)证书》,或其他相应的评价材料(如评估报告、专利证书、法定的专门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或证明、测试分析报告等)。

(三)其他相关文件(如资金申请报告、各类许可证及有关必须取得的证书等)。

第九条省林业厅、财政厅负责项目的评审、推荐和批复立项工作。

项目评审实行专家评议法,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科学评价(《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立项专家评分表》和《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立项评审意见》(见附件2、3))。

项目的申报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评审和批复立项单位,对项目的合规性负责。

第十条批复立项的项目,由委托单位(甲方)、保证单位(乙方)和承担单位(丙方)三方共同签订《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其他推广示范)项目合同》(见附件4),其中省林业厅为项目委托单位(甲方);各设区市林业局、厅直有关单位和省属有关院校为项目保证单位(乙方)。

第四章项目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省林业厅科技推广机构对项目实行跟踪监督和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要自觉接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并在每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项目保证单位要定期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上报省林业厅。

省林业厅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项目实施任务、地点、规模和技术指标等合同内容,确需变更或调整的,由项目保证单位审查后向省林业厅提出书面申请,由省林业厅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或调整的批复。

第十三条项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对项目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保证单位要及时取证并书面报告省林业厅,由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做出中止或撤项的决定。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四条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以及地方配套或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第十五条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林木新品种繁育,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示范,科技推广和示范项目相关的简易基础设施建设,必需的专用材料及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支出。

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滞留、挪用项目资金,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经费支出方向。

第十六条对挪用、挤占、截留、改变资金用途等违反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单位,将停止项目实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对于违规使用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取消其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第六章项目验收第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期完成项目,并在项目完成后的三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

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项目保证单位要提出延期申请,待省林业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申请项目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其他推广示范)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5)。

(二)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三)项目合同复印件。

(四)项目经费决算表。

(五)推广示范应用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项目承担单位将以上材料报送项目保证单位;由项目保证单位审核确认后,以正式公文上报省林业厅。

第十九条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对项目组织验收,或委托有关单位主持验收。

组织验收单位或主持验收单位应聘请有关技术、经济和管理方面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

第二十条项目验收以合同规定的建设内容、考核目标和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及批准调整后确定的内容为依据,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和综合评价。

项目验收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及评价;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工作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效益、应用前景等。

第二十一条验收结论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

对按期完成合同任务的项目评定为验收合格;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C级)或没有按期完成合同任务且各项指标差距较大的项目评定为验收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验收合格的项目,须填写《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其他推广示范)项目验收证书》(见附件6),报省林业厅备案。

第二十三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在一年内经整改完善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通报,并取消该项目承担单位5个年度、项目所在的设区市2个年度申报林业科技推广资金项目的资格。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省林业厅会同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件:1.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申报书2.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立项专家评分表3.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立项评审意见4.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其他推广示范)项目合同5.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其他推广示范)项目验收申请表6.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其他推广示范)项目验收证书附件1:XXXX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申报书一、项目名称二、项目技术来源及基本情况包括主要完成单位、组织鉴定(验收)单位、鉴定时间;成果主要内容、成果水平、适用范围、获奖情况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推广的技术路线、建设地点、规模等。

四、项目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五、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六、项目筹资及资金使用计划七、项目预期效益或成果八、附件1.成果鉴定(认定或审定)证书复印件。

2.科技单位申报的项目,需提供与建设地点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附件2: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立项专家评分表项目名称:得分:专家签名:附件3: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立项评审意见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附件4:编号:[ ] 号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其他推广示范)项目合同项目名称:委托单位(甲方):福建省林业厅项目保证单位(乙方):承担单位(丙方):起止年限:签订日期:福建省林业厅制五、所需经费按主要项目分列开支预算配套资金包括:地方经费、单位自筹、银行贷款等六、推广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姓名、单位名称、职务、职称)七、签约各方共同同意以下条款1、在推广过程中,乙方要建立健全技术档案,记载和积累技术资料。

2、承担单位(乙方)必须于每年年底向甲、丙方提出年度总结报告及经费决算报表。

3、推广项目完成后乙方必须向甲、丙方提交推广情况总报告及推广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4、乙方因故撤销合同,或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而因主观原因(如挪用推广经费、违法渎职等)致无法执行合同时,应全部退还推广经费,如由于主观原因合同规定的原进度拖延或推广规模扩大等所发生的额外经费,由乙方负责。

5、丙方应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监督保证合同的执行。

6、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分存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7、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丙三方均负合同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本合同所协议的其他条款如下:八、签定合同各方一、委托单位(甲方):委任单位代表:(公章)年月日二、承担单位(乙方):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公章)年月日三、保证单位(丙方):主管单位负责人:(公章)年月日附件5: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其他推广示范)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名称:申请验收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申报部门(项目保证单位):申请验收日期:福建省林业厅制附件6: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其他推广示范)项目验收证书验字[]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主要完成单位:组织验收单位:验收日期:(盖章)验收批准日期:福建省林业厅制验收委员会名单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名单建立自信的最快最确实的方法,就是去做你害怕的事,直到你获得成功的经验。

20.4.304.30.202012:3712:37:58Apr-2012:37 鸡蛋,从外打破是食物,从内打破是生命人生亦是如此,从外打破是压力,从内打破是成长。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快乐要懂得分享,才能加倍的快乐。

12:374.30.202012:374.30.202012:3712:37:584.30.202012:374.30.2020无中不能生有,无缝的石头流不出水来谁不能燃烧,就只有冒烟。

4.30.20204.30.202012:3712:3712:37:5812:37:58 如果没有另一匹马紧紧追赶并要超过它,就永远不会疾驰飞奔。

Thursday, April 30, 2020April 20Thursday, April 30, 20204/30/2020基于聪明的设想出现的创新数量极大,哪怕成功的百分比比较小,仍然成为开辟新行业提供新职业给经济增添新的活动面的相当巨大的源泉。

12时37分12时37分30-Apr-204.30.2020成功决不喜欢会见懒汉,而是唤醒懒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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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没有战略的企业就象一艘没有舵的船,只会在原地转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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