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分析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分析教高[2000]2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对专业设置、建设、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专业设置是社会需求与高职高专实际教学工作紧密结合的纽带。
专业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要的关键环节。
要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培养目标,针对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设置和调整专业。
”那么在具体设置过程中应考虑哪些因素、遵循那些原理和原则才能设置好专业呢?一、设置高职专业的理论依据(一)终身学习理论的启迪。
199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汉城举办的第二届国际技术与职业教育(tve)大会上,围绕一系列有关全民终身教育与人才培养问题,对21世纪的职业教育提出了不少全新的观念和要求,不少有识之士把职业教育在未来的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位置提到了“核心地位”的高度。
高职教育作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终身学习理论的基本条件。
(二)多元智力理论的启迪。
所谓“多元智力”(multiple intelligences),最初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发展心理学家霍华德,加德纳(howard gardner)提出来的。
加德纳认为,多元智力观的核心在于认真地对待个别差异。
高职学生相较于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来说,在语言智力和数学逻辑智力方面或许表现为弱项,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在其他方面也呈劣势,他们的优势完全有可能表现在动手操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空间能力、资质能力等智力方面。
(三)素质教育理论的启迪。
在我国当前教育改革走向深化的过程中,“素质教育”的提出和实施,关系到教育改革的核心问题,即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变。
具体到高职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的目的,是全面提高高职学生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使其成为建设国家、振兴民族的有用人才。
职业教育的对象——人,既要为适应周围环境对自身进行改造,又要改造周围的环境。
也就是说,高职教育培养的人,绝不是被动的存储器,也不是被动的技能机器人。
我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专业设置按

我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专业设置按“学科门——专业类(一级学科)——专业(二级学科)”三个层次来设置。
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和军事学13个学科门类,其中前12个门类中92个专业类,506种专业。
文科专业集中的8个学科门看起来很多,但具体到一级学科(专业类)、二级学科(专业),差别就相当大了,因为500多种专业大多分布在理、工、农、医等门类下面,所以,文科所能报考的专业比理科要少。
哲学类包括哲学、逻辑学、宗教学、伦理学等4个专业,哲学一般都认为是纯文科专业,但也有个别院校招收理科生。
经济学包括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四大类,17种专业。
经济类中文理兼收的专业比较多,具体如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等。
法学类包括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民族学等六大类,共32个专业。
法学近年来报考比较火爆,而其中,法学、社会学、公安学类中有很多专业是文理兼收的。
教育学包括教育类、体育两大类共16种专业。
其中也有一些文理兼收的专业。
文学是文科生招生的大户,包括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三大类,共76种专业。
大家熟知的汉语言文学、小语种、新闻、广播电视、广告、传播学等专业都属于这一门类。
历史学包括一个大类,历史、考古学、文物保护技术等6个专业。
管理学门类下设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旅游管理类等9个大类,46种专业。
同时也是文理兼收的招生大户,院校开设管理类的专业比较多,文理兼收的专业主要有: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等。
艺术学门类包括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类等5大类,共33个专业。
艺术类大多数专业都在艺术类专业目录中查找。
但也有部分院校的艺术类专业会在普通批次招生,如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动画等等。
下面简单列表,希望能够让考生和家长们更加明了。
如果只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分类,文科生可选择的专业约有230种。
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应处理好的三个关系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10.22•【文号】教高[2004]4号•【施行日期】2004.10.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高[20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引导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尽快形成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管理的科学运行机制,我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
为了配合《目录》的使用,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我部高等教育司。
对《目录》的管理遵循“专业大类原则不变,专业类相对稳定,专业基本放开”的原则。
我部每两年对专业目录进行一次调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等实际情况,核定学校举办高职高专教育的专业类范围和每年新增专业的数量;学校可在核定的专业类内自主调整和设置专业。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以《目录》和《办法》为依据,及时对本地现有高职高专教育的专业设置情况开展调查并逐步进行必要的调整。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地所有高等学校现设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调整后的情况填写表格(见附件二),并将相应的电子表格(.XLS格式)一并于2005年1月31日前报送我部高等教育司。
高等教育司联系人:综合处:张庆国************高职高专处:李津石************E-Mail:**************.cn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2.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情况表教育部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二日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6月)一、为推进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进程,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促进高职高专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当前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状况,制订本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设置与管理,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以及相关的备案与审批等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高校设置和调整专业,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高等教育需求;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学校办出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专业目录第四条教育部制定和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专业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专业类和专业三级,其代码分别用两位、四位和六位数字表示。
第六条《专业目录》包含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
基本专业一般是指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
特设专业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求所设置的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T”表示。
第七条《专业目录》中涉及国家安全、特殊行业等专业由国家控制布点,称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
第八条《专业目录》实行分类管理。
《专业目录》十年修订一次;基本专业五年调整一次,特设专业每年动态调整。
第三章专业设置第九条高校设置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二)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三)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四)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五)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六)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附件: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引导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高专院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
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有关高等教育机构举办的高职高专教育也可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适应各地、各行业对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专业目录第四条《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高职高专院校设置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学生选择学习专业、把握发展方向的重要依据;是社会用人单位选择和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参考。
《目录》同时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职高专院校进行宏观指导、规划专业布局、安排招生计划、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提供重要帮助。
第五条《目录》根据专业设置的普适性和区域性分为全国通用专业和区域特设专业。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需要审核批准设置的全国通用专业外专业,形成本地区域特设专业。
全国通用专业每三年调整一次,区域特设专业每年增补一次。
第六条《目录》分为专业大类、专业类和专业三级,其代码分别用两位、四位和六位表示。
专业大类是根据产业或行业分类,专业类根据行业或技术领域分类,专业根据职业岗位群或相关技术分类,体现高等职业教育面向区域、专业对接产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
第七条高职高专院校申请增设全国通用专业外专业,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新专业申请。
新专业名称要符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名称规范,其专业代码可在专业大类与专业类中已用专业代码后按顺序排列,专业代码前加本省行政区划代码。
药学专业设置基本标准

药学专业设置基本标准一、专业设置基本依据1.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及岗位群情况分析开办高职高专药学专业的院校应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现状及远景规划和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对本省、本地区药学人员队伍情况以及职业岗位群进行调研,对实用型药学人员的需求情况进行预测,对本省、本地区设置高职高专药学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设置高职高专药学专业布局的合理性进行科学论证。
2.专业发展前景开办高职高专药学专业的院校应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形势与任务,中国医药经济、制药工业发展趋势,分析生源情况、毕业生职业岗位群情况以及就业机会,制定学校高职高专药学专业的招生数量、办学规模以及本专业的发展规划。
二、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药学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能应用所学知识在一线岗位从事药品调剂、药品生产、药品检验以及药品营销等方面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药学人才。
(二)人才培养规格和知识、能力、素质要求1.人才培养规格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各级医疗机构、制药企业、药品检验部门、药品经营企业等一线工作岗位需求的高级技术应用型药学人才。
2.知识要求(1)掌握必需的社会科学知识。
(2)掌握必需的数理化基础理论、医学基础与专业基础知识。
(3)掌握药品调剂与合理用药的基本知识。
(4)掌握药物制剂的制备及药品检验的基本知识。
(5)掌握药品营销的基本知识与方法。
(6)熟悉药事管理法规及药事管理的基本知识。
(7)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及计算机实际应用的基本知识。
3.能力要求(1)具有不断获取新知识、学习新技术和创新能力。
(2)具有独立从事药品调剂、药品生产、药品检验与药品营销等工作的能力。
(3)具有较熟练的计算机实际应用及借助工具书阅读本专业英文文献和相关资料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
4.素质要求(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概念和原则

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概念和原则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理念和原则当前,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已成为xx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
高职院校是一种更贴近市场的办学类型。
无论是资金来源、招生来源和就业方式等。
他们需要更多地依靠市场竞争。
如果说普通xx是通过学科建设整合资源,那么高职院校则是通过专业设置和布局聚集教育资源。
因此,在高职院校核心竞争力的诸多要素中,专业资源是关键资源。
一个好的专业不仅是吸引学生的金字招牌,更是汇聚教学资源、培养满足社会需求人才的发酵罐。
专业的设置和布局需要以科学的理念进行宏观战略的指导,以长远为目标,以大局为导向,以内涵为导向,以支撑学院获得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一是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要坚持在灵活性上追求相对稳定性的理念。
1.强调专业设置灵活性的主要目标是使专业设置适应社会的需要。
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不断跟踪分析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整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和教学内容,以适应社会实际需求,这是由高职院校办学性质决定的。
从专业客户来看,随着经济发展的深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明显加快,xx的专业需求不断涌现,一些传统职业将逐渐衰落或消失。
面对这样的社会变化,高职院校的专业布局应该相当灵活,需要有规律、有计划的调整,以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在竞争中获得优势。
2.强调稳定主要是基于教育行业的性质和资源配置的效益。
教育是一个需要积累的职业。
就专业教师而言,无论是知识和技能,还是教学手段和方法,都有一个逐渐完善和提高的过程。
尤其是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需要掌握一门特殊的技能,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见效。
就教学过程而言,教师和学生是一个互动的自然系统。
在长期的交流过程中,老师们会总结出适合自己专业的教学方法,这在短时间内是很难做到的。
教育的过程仍然是一种文化的熏陶和传承,不同的专业会形成独特的行为倾向和价值偏好,这是校园文化的积淀和传承,文化的形成是一种精神的及时发展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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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
院校设置专业,以培养具有特定知识、技能和素养的人才为目标,旨在满足社会发展对各行业各领域人才的需求。
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
具有多个方面,从社会需求、学科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等角度来考虑。
首先,社会需求是设置专业的重要依据之一。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
和发展,各行各业对特定领域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比如,信息
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成为热门专业,医疗保健行业的快速扩展使得医学、护理学等专业需求大增。
通
过准确把握社会发展需求,院校可以有针对性地设置专业,为社会提
供所需的高素质人才。
其次,学科体系是设置专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科体系的建立依
据学科本身的性质和发展规律,因此,学科体系对设置专业具有重要
指导意义。
学科发展的基础理论、重要分支领域以及相关应用技术,
都应成为设置专业的依据。
比如,在教育学科体系中,我们可以设置
教育管理、教育技术等专业,从而培养教育行业所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同时,人才培养模式也是院校设置专业的重要依据之一。
不同专
业需要不同的培养模式来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
例如,文学、艺术类
专业需要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意思维的培养,工科、理科类专业则需要
注重实践技能和实验室训练的培养。
通过确定人才培养模式,院校可
以有针对性地设置专业,从而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适应能力。
综上所述,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是多方面的,包括社会需求、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等因素。
准确把握社会发展需求,考虑学科的发展规律,设计适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能够帮助院校制定出生动、全面且有指导意义的专业设置方案,为社会培养出更多满足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