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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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单位合同管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在公路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过程中,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是合同签订的唯一合法代表。

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签订合同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相对方的合法资格、信誉和履约能力。

第六条合同内容应完整、明确,包括合同当事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合同标的、质量标准、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七条合同签订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审批程序进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合同管理。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第十条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第十一条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并依法开具相应的发票等。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按照单位内部审批程序进行,并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合同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六条单位应当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5.06.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施行日期】2015.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6月19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5年6月26日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路工程设计与施工相融合,提高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推进现代工程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隧道(以下简称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总承包),是指将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实施的承发包方式。

第三条国家鼓励具备条件的公路工程实行总承包。

总承包可以实行项目整体总承包,也可以分路段实行总承包,或者对交通机电、房建及绿化工程等实行专业总承包。

项目法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用总承包的范围。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对公路工程总承包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总承包合同相关当事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进行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对总承包单位进行信用评价。

第二章总承包单位选择及合同要求第五条总承包单位由项目法人依法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

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应当在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并落实建设资金后进行。

第六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要求:(一)同时具备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二)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能力,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勘察设计、施工能力、业绩等方面的条件要求;(三)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四)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2015年6月26日)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2015年6月26日)

名称: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文号:交通发布机构:交通运输部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发文日期:2015主题分类:交通运输部部门规章年07月14日索引号:主题词: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2015-00667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6月19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5年6月26日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路工程设计与施工相融合,提高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推进现代工程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隧道(以下简称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总承包),是指将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实施的承发包方式。

第三条国家鼓励具备条件的公路工程实行总承包。

总承包可以实行项目整体总承包,也可以分路段实行总承包,或者对交通机电、房建及绿化工程等实行专业总承包。

项目法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用总承包的范围。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对公路工程总承包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总承包合同相关当事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进行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对总承包单位进行信用评价。

第二章总承包单位选择及合同要求第五条总承包单位由项目法人依法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

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应当在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并落实建设资金后进行。

第六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要求:(一)同时具备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二)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能力,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勘察设计、施工能力、业绩等方面的条件要求;(三)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四)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公路工程合同履约管理

公路工程合同履约管理

公路工程合同履约管理一、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控制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业主,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工期管理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确保按计划推进工程。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应及时通知业主,并提出调整方案。

业主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响应,并协助解决问题。

四、成本控制施工单位应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控制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对于超出预算的费用,应及时与业主沟通,明确费用承担方式。

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

五、变更与索赔管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对工程设计、材料、工艺等进行调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变更协议。

任何一方因变更造成的损失,有权提出索赔,但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

六、争议解决机制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按照合同约定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终止与解除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前,应提前通知对方,并进行必要的清算工作。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最终结算。

八、其他事项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

合同中的附件和补充协议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甲方(发包方):[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对[具体公路建设项目名称]进行建设,乙方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该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具体公路建设项目名称]1.2 工程地点:[具体地点]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铺设、桥梁建设、排水系统、照明设施等。

1.4 工程规模:[具体规模描述]1.5 工程期限:自[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共计[工程期限]天。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2.1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总造价金额]元(¥[金额]元)。

2.2 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具体支付节点为:a. 工程开工后[具体时间]内支付总造价的[百分比]%作为预付款;b. 工程完成[具体阶段]后支付至总造价的[百分比]%;c.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造价的[百分比]%;d. 剩余[百分比]%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权利与义务:a. 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土地使用权;b.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c. 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d.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a. 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b. 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期完成;c.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d. 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

第四条工程变更4.1 如需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由甲方提出书面变更要求,乙方应根据变更要求及时调整施工方案。

4.2 工程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减,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五条工程验收5.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和相关资料。

公路工程合同部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合同部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合同部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等方面。

二、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订立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合同订立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条款的科学合理。

第七条合同订立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合同内容的公平公正。

第八条合同订立后,应进行合同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合同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安全等要求进行,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条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密切沟通,协调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协商处理。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应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前,双方应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涉及的财产和权益。

第十六条合同一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应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十七条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八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确保合同管理的顺利实施。

第十九条合同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合同管理工作的交接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一、合同当事人信息合同的首部应详细列出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确保双方身份的明确性与可追溯性。

二、工程项目概述该部分应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内容、工期要求等,为合同的执行提供具体的工作范围和目标。

三、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明确合同的总金额、计价方式、支付条件、支付时间以及支付方法。

同时,应注明任何可能影响合同金额的因素,如变更订单、索赔等。

四、工程质量要求规定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标准,包括质量检验的方法、程序和时间点。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五、工期与进度管理设定具体的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中间各个阶段的完成时间。

同时,制定进度计划和进度管理机制,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六、变更与索赔管理在合同中预先设定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标准,包括变更的申请、批准、实施和结算流程,以及索赔的通知、证据提交、审核和赔偿流程。

七、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明确违约的定义、责任及后果,包括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同时,设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九、保险与担保规定工程所需的保险种类、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及保险期限。

同时,明确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形式、金额和有效期。

十、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保密协议、不可抗力条款、合同的修改和终止条件等。

十一、附件附上工程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进度计划表等相关文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二、签字盖章合同最后应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和地点。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定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定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定一、合同签订与备案1.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

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2.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送至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未经备案的合同不得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合同履行与变更1.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2. 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修改合同。

变更后的合同应当重新报送备案。

三、工程款支付与结算1.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

逾期未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

如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诉讼。

四、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并对质量问题负责维修。

五、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1.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2. 如发生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合同纠纷处理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2. 在纠纷处理过程中,除涉及纠纷部分外,其他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七、合同终止与解除1. 合同期满或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合同自动终止。

2. 如一方严重违约或者无法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约定1. 双方可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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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篇一: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使项目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核、审批和执行等管理达到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及上级部门对合同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如本办法同以上法规有抵触之处,以《合同法》及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项目。

二合同分类第四条合同分类原则:1.全面性: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工程合同的组成,尽量做到不遗漏;2.合理性:要求分类不重复,并尽量与概算项目的分类保持一致,以方便与概算项目的对比;3.统一性:要求各部门的合同编号保持统一,所有合同均由计划合约部备案并统一编号;4.与竣工文件归档相衔接:归档内容相对应的合同,直接归入;没有相对应的,则按归档内容函盖的内容归入。

第五条合同分类内容。

本办法规定合同分为工程类合同、行政类合同和廉政类合同三大类,各大类合同又按要求细分。

工程合同指与工程建设直接相关的合同,如征地拆迁、工程施工、勘测设计、工程监理等方面合同;行政合同指为保证公司办公及生活方面的正常运转所签定的合同,如房租、水电等合同;廉政合同是指为确保工程建设各方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确保工程建设正常秩序所签订的合同。

(一)工程类合同(代号为GC)。

按不同内容暂分8小类(见《合同分类表》),具体说明如下:1.工程土建类合同(代号为tj):(1)指高速公路线路范围内包含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等工程施工合同;(2)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合同,包括绿化、隔音墙、污水处理等;(3)其他有关建安费用计算的工程,如应地方要求而修建的便道、桥、排水沟等工程;(4)其他。

2.交通工程类合同(代号为jt):(1)包括波形护栏、防撞墙、隔离栅、公路标线、各类标志牌等安全设施;(2)包括收费站、通讯系统、监控系统、供电系统等设施的安装、调试等;(3)包括收费站、管理中心、服务区等的房建工程;(4)其他。

3.材料设备购置合同(代号为cl):(1)材料的购销合同;(2)设备购置(包括各种为满足公路的营运、管理、养护需要购置的设备、工具、器具合同;(3)其他。

4.征地拆迁类合同(代号为zd):(1)包括征地及青苗、鱼塘、苗圃补偿等;(2)包括房屋、电力、水利、管线拆迁等;(3)包括界桩的测设、埋置等;(4)包括办理征地拆迁各种证件和手续等。

(5)其他。

5.管理项目合同(代号为gl):(1)包括建设单位为建设项目的筹建、招投标、建设、竣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2)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工程监理费;(3)包括设计文件审查费等;(4)其他。

6.科研试验合同(代号为ky):(1)包括为此工程而进行的各种研究和支付科技成果、先进技术的一次性技术转让;(2)包括按照技术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的试验和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而进行的试验;(3)其他。

7.勘察设计合同(代号为sj):(1)包括工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水域测量和其他测量;工程地质测绘、钻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咨询合同;(2)其他。

8.其他合同(代号qt):(1)工程保险;(2)文物调查;(3)环评及水土保持;(4)地震安全评估;(5)地质灾害评估;(6)其他。

(二)行政类合同(代号为Z)。

按不同内容暂分4小类(见《合同分类表》),具体说明如下:1.办公用品购置合同(代号为bg);2.房租、水电、煤气供应合同等(代号为sd);3.共建等合同(代号为gj);4.其他(qt)。

(三)廉政类合同(代号为LZ)。

按不同内容暂分3小类(见《合同分类表》),具体说明如下:1.勘察设计廉政合同(代号为sj);2.工程廉政合同(代号为gc);3.其他(qt)。

第六条合同编号方法:举例说明:(示例:GCtj-1-01)合同编号方法表三合同管理第七条合同的谈判1.合同谈判应根据公司领导所确定的原则进行;2.合同谈判原则上由公司分工归属的业务部门(主办部门)与计划合约部共同参与,谈判人数不少于三人,洽谈过程由主办部门跟踪,合同金额须会同计划合约部审定。

正式洽谈会议原则上要求有洽谈会议纪要及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并作为附件附于合同文件之后;合同谈妥后,由主办部门草拟合同,附带合同中所涉及的有关方案、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双方洽谈的会议纪要等资料汇总到计划合约部会签。

3.谈判过程中,主办部门与计划合约部应相互沟通情况。

有关合同价款是否合理、付款结算手续等事宜应知会财务管理部门,涉及原则性问题和重大方案、费用问题,事前应征求各相关部门及领导的意见,作出承诺前,必须得到公司主管领导的认可。

第八条合同的拟稿与核稿1.工程有关合同由计划合约部负责拟定合同文件,专业合同由相关主办部门在自己部门的职权范围内拟定合同文件。

2.合同格式合同不仅要符合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要求,并要结合我司项目的实际。

一般来说,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合同签订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签订的目的及任务要求;数量和质量要求;价款和酬金;合同工期;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付款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和失效的时间;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文件中合同各方名称应以法人名称填写,经济合同还须准确附上受款方开户银行及帐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3.合同文件均以书面形式表述,其他形式均为无效。

合同中所涉及的有关方案、图纸、工程量清单(参与谈判的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及双方洽谈会议纪要均应作为附件附于合同文本后,并应保持与合同内容的一致性。

4.合同一般来说一式五份,叁份正本,叁份副本,对合同份数有具体要求的除外。

合同签订后,正本交由财务部门缴交印花税后由合约部和综合部各保存一份正本,主办部门、财务部门各保留一份副本。

5.合同拟定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安排核稿并签名,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审核意见负责。

第九条合同的审批1.合同经谈判基本达成共识后,由承办部门草拟合同(含合同中所涉及的有关方案、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双方洽谈会议纪要等附件)移交计划合约部,计划合约部应根据谈判结篇二: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摘要:公路工程由于具有点多、线长及工期长、规模大的特点,在建设过程中容易受到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环境、国家的重大活动和当地的人为因素影响,所以合同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重要作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一种合同关系,因此合同管理工作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公路工程项目要想很好地控制合同风险,就必须在工程实施前、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合同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做好施工过程中各项变更工程的管理与签证。

一、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中的重要作用1、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由于合同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确定了建设项目的投资工期和质量要求等目标,同时又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合同管理在工程的实施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起着重要的控制作用。

在工程建设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建设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很难推行,不可能实现项目的建设目标。

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有着特殊的、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2、合同是项目管理的依据。

合同管理者在公路工程项目开工前就应该对合同文件进行全面的学习和研究,对每项合同条款做到心中有数,有据可依。

目前虽然合同文件都是依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和相关交通规范编制而成,有一定的共性。

但有时业主为了在工程建设中避免一些其它工程出现的问题和创新自己的管理模式,一般会在合同条款中增加一些专用条款,用于管理工程项目,而这些专用条款是为本工程项目专门设计的,其法律效力要大于通用条款,作为一个合同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

3、合同为施工单位回收资金提供保障。

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的实质是根据施工单位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合理计价并办理支付的过程,包括计量、计价、支付等工作内容,是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参与完成的工作。

为快速回笼资金,减少施工单位资金压力,便于掌握项目的支付情况,施工单位应及时建立工程支付台账,通过台账反映每期的支付数量、支付金额等信息,与合同清单数量进行对照,从而可以进一步反映工程量完成的总体情况、总的支付金额。

4、合同是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有效手段。

合同作为工程项目管理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它必须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

要实现工程项目的总体目标,必须对项目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

如我们在编制九瑞工程施工计划时,为满足合同工期要求,不但编制了总体施工计划,还编制了年度、月度和关键部位(或工序)的施工计划,对每个施工部位(或工序)都明确了开、竣篇三: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202年七月法目录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1)第二章质量管理办法 (8)第三章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14)第四章计量与支付工作管理办法 (21)第五章工地会议制度.............................................23 附件:工程变更及计量支付表格 (27)焦作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为全面提升焦作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加强公路工程的管理工作,延长道路使用寿命周期,提高投资效益,努力做到工程建设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节约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一、机构设臵及人员组成为保证焦作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加强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焦作市公路管理局成立了焦作市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焦作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设秘书处(内勤、报表管理)、工程技术处(工程技术、设计变更管理)、合同处(合同、进度、计量管理)、质量安保处(质量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协调处(地方协调),负责该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

(办公室人员组成见焦作市公路管理局下发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文件)二、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1、担负项目的施工组织工作。

有效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既定的施工方案顺利推进各项建设任务,组织好各项激励性工作措施,确保该项目按照工期要求如期高质量完工。

2、担负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建立和完善各级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工程质量。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在保障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实现各个施工环节的无缝对接,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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