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三篇)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保障供水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二次供水设施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保证其质量安全。
第四条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实行责任制,主要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二次供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和记录。
第八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用户的用水意识和节水意识。
第二章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第九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应包括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第十条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二次供水设施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使用设施,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二次供水设施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处理设施的故障和损坏。
第十三条二次供水设施使用单位应加强对设施的保养,确保设施的寿命和性能。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设施报废制度,及时淘汰老化、损坏严重的设施。
第十五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设施的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的组织和职责第十六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七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八条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应制定设施管理工作的具体细则和操作规程,明确各方责任。
第二十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设施的故障和损坏。
第二十一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二次供水管理制度是指对建筑物内部的给水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一套制度。
在一些大型建筑物例如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等,由于供水需要远距离输送,二次供水系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由于二次供水管网较长,易积存污垢,给水设备状况不容易得到有效监管,容易导致二次供水中出现水质问题。
因此,为了保证居民和办公人员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二次供水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从二次供水管理的必要性、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制定二次供水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二次供水质量直接关系到居民和办公人员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如果二次供水设备状况不良,可能会引发细菌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滋生,给居民和办公人员的健康带来威胁。
其次,相对于一次供水来说,二次供水管网更长,且易积存污垢和水垢。
如果二次供水不定期清洗和消毒,污垢和水垢就会沉积下来,污染二次供水。
此外,二次供水系统中还必须保证水流畅通,一旦出现管网堵塞现象,将会给居民和办公人员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
其次,实施二次供水管理制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
首先,需要了解二次供水管网的具体情况,包括管网的总长度、材料、年限等,这些信息对于确定清洗和消毒的频率以及检测的项目都很重要。
其次,需要制定二次供水设备的维护计划,明确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维护的具体内容和频率等。
再次,制定供水及质量检测计划,明确检测项目、频率和方法等。
最后,还需要制定应急预案,以备出现突发水质问题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
在制定好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后,需要进行有效的实施和监督。
首先,需要组织培训维护人员,提高其对二次供水设备管理和操作的水平。
其次,需要建立相应的监测机制,对二次供水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应标准。
同时,还应禁止私拉乱接,防止二次供水管网被破坏或串联其他管道,以确保二次供水的安全性。
此外,还需要建立相关的纪律和奖惩机制,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处罚。
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为规范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切实改善二次供水服务品质,确保城市居民住宅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本办法所称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建设的城市居民住宅,以及保障性住房、动迁安置住房和城中村改造住房中的城市居民住宅,由于建筑高度所需供水总水头超过城市供水规划服务压力,通过建筑内部供水设施将市政供水管网的自来水经储存、加压再供给城市居民住户的供水方式。
(二)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从泵房进水总水表后控制阀门(不含)至城市居民住宅用户结算水表止的相关设施,包括泵房、储水设施、加压和水处理设备、电气和自控系统、输水管道、用户水表等。
二次供水系统应独立设置,不得与消防、非饮用水等设施混用。
(三)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施工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执行,并与城市居民住宅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四)承担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接收和运行管理工作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运行管理仅包含住宅小区,不含其他商业地产、企业、集体资产等有明确产权单位的项目。
鼓励将建设、改造、接收和运行管理事项移交给有资质的供水企业。
(五)对新建、在建和已建的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按“规范新建、控制在建、逐步改造接收已建”和“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运行管理、统一收费标准”的原则予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统一管理。
二、职责分工市建设局负责在《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建筑生活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的通知》(浙建设发(2019)169号)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台州实际的技术规程,负责新建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质量监督,参与新建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竣工验收;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的运行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相关费用的价格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的价格行为监督检查及计量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资金的督促指导;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水质检测管理;市公安局负责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监管;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政府和台州湾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宣传发动、协调统筹、资金保障、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三篇)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建筑群体中的二次供水系统进行管理和规范的制度。
二次供水系统是指将从水厂获取的原水经过处理后,再送到各个建筑单位或住户的供水系统。
二次供水系统包括水泵、水箱、管道网络等设施。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居民小区和商业综合体中的二次供水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和高效。
下面是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1. 设立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二次供水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 设定管理规范:制定并实施相关的管理规范,包括供水水质标准、供水压力要求等。
3. 定期检测和维护:对二次供水系统进行定期的水质检测和设备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供水中断、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的处理措施。
5. 定期培训:定期组织二次供水系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6. 用户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用户对二次供水系统的认识和管理意识。
7. 信息管理:建立二次供水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水质检测数据、设备维修记录等,以便对系统进行监控和分析。
通过实施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二次供水系统的管理水平,确保供水质量和供水稳定性,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了规范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保障二次供水运行安全和水质卫生,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次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二次供水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二次供水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护用户隐私和商业秘密,确保供水公共服务的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水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五条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测和检测体系,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和用户需求。
第六条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用户投诉和纠纷,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2篇)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一、二次供水管理要求:1.物业办主管每个月应检查小区内每个水箱,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工作日志上。
2.二次供水管理由水泵房值班人员专职负责。
水泵房值班员必须持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可的《健康证》。
3.每个水箱应结构完好、无渗漏,检视窗应加盖上锁,水箱周围及顶盖应清洁干净。
4.水箱应每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员必须持有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可的《健康证》。
5.清洗消毒水箱时应提前通知住户做好储水准备。
二、.水箱清洗消毒安全注意事项1.在水箱内作业时,光源需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最好用手电筒或应急灯。
2.抽污水的潜水泵应装漏电开关,漏电开关应提前试验并确认开关可靠。
3.水箱消毒人员需戴防护眼镜和口罩,如果在水箱内感到头晕、气喘,则应马上离开水箱到外面呼吸新鲜空气。
4.上下水箱时应把紧扶手、踩稳不锈钢梯,严防跌落。
三、水箱清洗消毒前的准备工作1.1。
100灭菌净水溶液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制的消毒液。
2.高压水枪、潜水泵、应急照明灯或手电筒。
3.扫把、尼龙刷、尼龙绳、胶桶、眼镜、口罩、胶手套。
四、水箱清洗消毒程序1.排放水排放水应提前关闭水箱进水阀,让水箱水位用到接近消防用水水位,以免浪费;为确保用户正常用水,排放干水箱的时间应控制在____小时以内。
2.清洗消毒清洗:铲出水箱内泥沙及各种沉淀物;用扫把或尼龙刷从水箱顶部、四周墙壁、底部依次反复刷洗;如果仍未洗干净应再进行刷洗直至干净为止。
消毒:用扫把或尼龙刷蘸取1:100灭菌净水溶液(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制的消毒水溶液,依次反复刷洗消毒;之后将水箱盖好封闭半小时;用清水冲洗一遍整个水箱,排出消毒水溶液;重复用清水冲洗一遍并排出消毒水溶液注水。
清洗消毒工作全部结束后,清理收拾好所有工具。
打开闸阀向水箱内注水,达到调定的水位后加盖上锁。
五、取样送检1.用干净的矿泉水瓶从水箱中部提取500ml水并在瓶子中部贴上标签,标签上应写明送栓单位及送样日期。
2.水样当天由物业主管安排人员送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
2024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

2024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2024年是一个新的里程碑,对于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了保障人民生活的便利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关于2024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的详细讨论。
一、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在2024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中,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需要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的所属单位、权责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重点要明确的是设施的责任方,以及设施所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这些法律法规应当由政府主导,参与的利益相关者还包括供水设施的所有者、运营单位、用户等。
二、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为了更好地管理二次供水设施,2024年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这个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所有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营情况。
同时,这个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及时处理各种设施运营中的问题和紧急情况。
此外,这个管理机构还应当与其他相关机构进行紧密的合作,共同推动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的完善。
三、加强设施运营的监督检查为了确保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2024年应当加强对设施运营的监督检查。
这种监督检查应当包括定期的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
检查的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水质监测、维护保养等。
同时,还应当设立一个投诉举报渠道,让用户可以随时向管理机构反映问题和意见。
四、制定严格的安全标准供水设施的安全性是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的重中之重。
2024年应该制定更为严格的安全标准,细化检查指标和要求。
这些安全标准应当对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督,以确保设施的运行安全和供水水质的安全。
五、加强科技创新应用2024年应当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在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中的应用。
这包括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设施的自动化程度和运行效率。
同时,还可以利用这些技术手段进行监测和预警,提前发现设施运行中的问题,并进行及时处理。
六、加强用户意识和参与为了保障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的有效性,2024年还应当加强用户的意识和参与。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9•【字号】金政办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婺城区政府、金义新区(金东区)管委会(政府),市直属各单位:《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19日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计划(2021—2025)》(浙委办发〔2021〕63号)、《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浙治水办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完善市区供排水体制机制,系统提升供水保障、排水运维、污水处理、节水利用的能力水平,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决策部署,以“资源统筹、设施统管、标准统建”为目标,以创新运营养护机制为载体,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抓手,全面深化市区供排水一体化改革,加快形成政策完善、机制健全、厂网一体、智慧监管的供排水工作新格局,为金华打造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浙中板块贡献水务力量。
(二)主要目标——2022年底前,完成市区供水、排水设施统一运营,推进市区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营;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基本建立供排水配套政策标准。
——2023年底前,全面提速市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市区统一的供排水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供水、排水从源头到末端全程可追溯管理。
——2025年底前,全面补齐市区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基本实现市区供水管网、污水管网两个互联互通,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96号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96号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金华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29日金华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为规范金华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与运行管理,切实改善二次供水水质,确保高层住宅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金华市区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本办法所称高层住宅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对水压要求超过城市供水规划服务压力,需将市政管网供应的自来水通过储存、加压后再供给高层住宅居民用水户的供水方式。
本办法所称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从城市供水管道取水点至最终用户计量水表之间设施的总称。
包括泵房、供水管道、水池(水箱、压力水容器)、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水处理设备、结算水表以及相配套的电气和自控系统等。
(二)本办法适用金华市区范围内建筑黄海标高60米以上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新建、改造及其运行、维护和有关管理活动,需二次供水的多层住宅(小区)可参照。
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节能环保、智能安防等要求。
(三)本着“积极、自愿、规范、有序”的原则,在对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同时,对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实现统一规范、集中建设、专业运营。
(四)二次供水设施的新建、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供水专项规划的要求,充分考虑城市水源、水厂、管网等设施现状,明确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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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为规范金华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与运行管理,切实改善二次供水水质,确保高层住宅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金华市区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本办法所称高层住宅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对水压要求超过城市供水规划服务压力,需将市政管网供应的自来水通过储存、加压后再供给高层住宅居民用水户的供水方式。
本办法所称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从城市供水管道取水点至最终用户计量水表之间设施的总称。
包括泵房、供水管道、水池(水箱、压力水容器)、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水处理设备、结算水表以及相配套的电气和自控系统等。
(二)本办法适用金华市区范围内建筑黄海标高米以上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新建、改造及其运行、维护和有关管理活动,需二次供水的多层住宅(小区)可参照。
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节能环保、智能安防等要求。
(三)本着“积极、自愿、规范、有序”的原则,在对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同时,对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实现统一规范、集中建设、专业运营。
(四)二次供水设施的新建、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和供水专项规划的要求,充分考虑城市水源、水厂、管网等设施现状,明确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五)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运行、移交的监督管理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二次供水管理推进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卫计委、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和市水务集团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二次供水相关管理工作。
二、工程建设
(六)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总体上按照“统一新建、规范在建、逐步改造已建”的工作思路,进行统一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
(七)新建二次供水设施的工程建设应符合“三同时”原则,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主体工程分期建设时,二次供水设施的土建应一次建成,设备可分期安装实施。
本办法实施后,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原则上由供水企业实施统建统管。
()开发建设单位委托供水企业建设的,在项目审批施工图设计阶段由开发建设单位与供水企业签订委托建设协议,并按规划建筑面积向供水企业支付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费用,由供水企业负责其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日后的运维管理。
()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建设的,相关设计、施工应严格满足国家、省技术规范和《金华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
设技术导则》要求。
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方案须经供水企业同意后方可委托施工图审查。
建成或整改后的二次供水设施,经供水企业及建设部门质检机构验收合格后,按照规定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由供水企业负责其二次供水设施的运维管理。
(八)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交付使用的高层住宅,其二次供水设施的整改和运行维护应根据业主意愿和实际情况,以小区为单位统一向供水企业申请改造、移交,供水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并负责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的报批和实施工作。
三、资金筹措
(九)新建、在建高层住宅其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所需投资列入房产开发成本,按规划建筑面积向供水企业缴纳二次供水设施配套建设费。
供水企业收取的二次供水设施配套建设费用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管理费包括设施正常运行、水质安全保障及设施折旧、大修、维养、更新等费用,计入供水企业运营成本,通过城市供水价格统一弥补。
(十)已建成交付使用的高层住宅其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用户参照执行已建设住宅一户一表计量用户改造现有政策承担元,不足部分按照属地政府、市财政、供水企业的比例进行分担,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十一)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电费由物业企业(业委会)按原渠道承担。
四、运维管理
(十二)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供水企业管理后,供水企业应当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相关二次供水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
.保证水压、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按照“一户一表制”要求,实现“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
.水价按物价部门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
(十三)二次供水设施未移交供水企业管理前,运行维护管理仍由产权人负责,供水企业按原方式供水。
(十四)直接从事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清洗消毒和检验的人员应当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十五)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企业应当建立水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水质管理,至少每半年对储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并标注清洗、消毒的单位和时间。
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完毕,水质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企业不具备相应水质检测能力的,应当委
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二次供水的水质检测报告应当定期公布。
(十六)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需要停止供水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企业应当及时告知用户,同时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
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居民饮用水供应。
(十七)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结果应与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共享。
五、其他
(十八)国家、省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及其建设费用和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九)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