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手术室DSA介入放射防护管理规定

介入手术室DSA介入放射防护管理规定
介入手术室DSA介入放射防护管理规定

介入手术室D S A介入放射防护管理规定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DSA介入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按照《放射诊疗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落实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2.定期对介入手术室门窗、DSA设备及防护设备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确保辐射标准符合有关规定。

3.严格放射工作执业条件,做好在岗人员执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制法规培训工作,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执《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DSA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放射防护知识。

4.严格按照DSA机的操作规程工作,DSA必须由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操作,其余人员不得随意按动DSA机器上的按钮,以免对工作人员和患者造成伤害。

5.每年对DSA介入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一次,做好个人防护,个人佩戴剂量计,建立职业健康和个人剂量档案。在进行X射线检查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并按照要求认真佩戴个人剂量计,做好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6.遵循介入放射实践的正常化和放射防护的最优化,严格掌握适应症,最大限度的提高DSA介入的诊断、治疗效益。

7.对接受介入放射患者在照射前进行事前告知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控制照射剂量和范围,避免不必要的照射。

8.积极利用屏蔽防护,遮盖受检者的非受检部位,特别应注意保护受检者对放射线敏感的组织、器官。

9.放射工作场所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806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正式 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992年10月31日卫生部令第25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监督,保 障核设施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促进核能事 业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核设 施的放射卫生防护监督、核设施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 所受电离辐射照射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核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退 役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遵循放射卫生防

护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国家对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实行卫生监督制度。核设施的选址、建造、运行和退役都应依照规定编制放射卫生防护评价报告和执行预防性审批制度。 第二章放射卫生防护监督 第五条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监督实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下称省级)两级管理。在实施监督时,执行卫生监督员制度。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实施统一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修)定有关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法规和标准; (二)负责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和退役时放射卫生防护评价报告的审批;

洁净手术室的维护与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层流净化手术室基本知识及日常管理 一、层流净化的概念与作用 层流净化,是指气流以匀速向一定方向输送,通过高效过滤器净化,呈流线状进入手术室内,再以等速通过手术空间后流出。手术室内的尘粒和病原微生物随气流方向被排出,不会在室内扩散,层流手术室即以此设计而得名。 层流系统是达到空气净化、创造洁净手术空间的一种先进设备,是目前一种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空气除菌手段。 二、层流净化技术在手术室的重要性 手术室是医院对病人进行手术治疗的重要场所,手术质量的高低往往反映了一家医院的治疗水平。 对手术成功的重要保障,就是要树立严格的无菌观念,重视手术中的无菌技术操作,防止手术感染。手术后一旦发生感染,将会造成的后果,很多医院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不得不加强对病人抗生素的用量,这种方法对病人的伤害很大,目前国家也在立法通过行政手段来控制抗生素的用量。所以对手术中各个环节的无菌控制越来越受到各家医院的重视。 三、手术室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 手术室的污染源主要有来自外部和来自手术室内部的两部分: 1、来自外部的污染源主要是送到手术室的新风。具统计室外空气中的细菌和微生物的数量大约为1-1000个/英尺3,而且这些细菌和微生物大多都附着在灰尘粒子上,不同地区的污染程度也不相同。 2、来自洁净手术室内部的污染源,主要是手术的医生和护士、手术的患者以及手术过程的产菌产尘。 最大的内部污染源是手术医生、麻醉医生和护士等人,他们的衣服、皮肤和呼吸都会产生大量的尘埃和细菌,产生灰尘和细菌的数量与他们的着装、动作的强度和频度、医生的技能、消毒的程度以及全面管理的水平有关。因此,进入手术室的医护人

介入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介入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为规范介入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预防交叉感染,保陣医疗安全,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版)等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介入手术室建筑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各区域划分明确,人物和洁污流向符合要求,标志清楚。 二、医务人员须遵循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尽量控制手术间人员数量,减少人员流动。 三、配备足够的非手触式洗手设施、干手用品和速干手消毒剂,认真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进入介入手术室的人员应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更衣、更鞋、戴工作帽、一次性外科口眾;参与介入手术的工作人员应实施外科刷手和手消毒,刷手刷应一人一用一灭菌。 四、手术器械、物品须由消毒供应中心统一处理,可复用的手术器械及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或消毒;无菌物品严格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及导管由医学装备部统一采购;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与高压灭菌包应分柜放置。 五、一次性使用导管等医疗用品不得重复使用。做到一人一用一登记:介入诊疗器械须符合法定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

失效或者被淘汰的器械。 六、加强对植入物管理,手术中应内详细记录植入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使用数量,按要求保存。 七、强化职业安全教育,加强防护意识,减少职业性损伤,进行介入手术时,穿铅衣用后及时清洁消毒。 八、凡接受介入治疗的患者,在介入手术或诊疗前须进行HBsAg、抗-HCV、抗-HIV、梅毒等的检测,并有详细记录。 九、介入手术间严格终末消毒,物体表面、空气、医护人员手等每季度监测一次, 并符合国家《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对监测结果不达标者应追踪监测,直至达标。 十、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消毒剂等污染有关时,应对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消毒剂等进行监测,并针对目标微生物进行监测。 十一、手术后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严格分类、处理。 十二、发生职业暴露时应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按要求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相关文件: 1.《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2016 2.《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 3.《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2012 4.《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 5.《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2009 6.《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

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工程建设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在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保证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的安全。2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规定适用于中电投宁夏临河电厂一期扩建(#3机组)工程各参建单位。 3职责 3.1工程公司安监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在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2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等方面实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施工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及发放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日常监督检查。 4管理内容 4.1采购与制作管理要求 4.1.1采购或制作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 4.1.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在国家劳动保护部门认可的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生产厂家、专卖商店采购,以确保产品质量。 4.1.3施工单位采购的安全设施,必须经其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特殊用品用具,例如: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要进行实验)。 4.1.5施工单位自制的安全设施(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垃圾通道、高处作业平台、大型安全标志牌等),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其安监部门、工程部门和加工制作部门的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定联合检查报告书后,方可投入使用。4.2使用、维护和保管的管理要求 4.2.1施工过程中随着工程进展及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善,不得进行作业。

4.2.2施工单位的物资部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保管工作,施工单位的安监部门负责建立在用的安全设施的管理台帐,每季度以书面形式报工程安监部和监理单位备案。 4.2.3现场已投入使用的安全设施,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要确保安全设施完整、完好,真正发挥安全设施的防护作用。杜绝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设施丢失、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 4.2.4施工单位的安监部门要加强现场使用的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5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擅自拆除已投入使用的安全设施,确因工程需要必须临时拆除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4.2. 5.1必须到本单位安监部门办理临时拆除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2. 5.2在安全设施拆除到恢复期间,申请拆除单位必须设专人在被拆除部位全过程监护。 4.2. 5.3在拆除部位必须挂明显的警示、警告标志。 4.2. 5.4当天工作不能及时结束的必须将拆除部分恢复到安全状态。 4.2. 5.5工作结束后,要将安全设施恢复到拆除前的安全状态,并到安监部门报告,经安监部门检查合格后,撤掉警告、警示标志,并交付使用。 4.3监督检查要求 4.3.1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安全设施的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如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按不符合项进行处理。 4.3.2工程监理部应每月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结果形成汇总表报工程部。 4.3.3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施工单位安全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4.4文件存档 各单位在安全设施管理中形成的上述各种书面文件,由文件产生单位负责及时存档。 4.5考核 4.5.1未按本制度执行的一律以违章作业论处,各级施人员有权制止或停止作业。

放射防护管理规定

放射防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及中子发生器。 第二条拥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直属企业应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管理制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领导和协调放射防护工作。 第二章许可登记 第三条严格执行国家放射工作许可登记制度。凡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建设、使用与废止、放射源的购置与拆装处理,应到卫生、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固定放射工作场所防护设施的设计应经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审查,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竣工后,应经所在地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验收,获得登记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或者使用。 第五条放射工作许可登记证每两年到原发证部门审核一次。许可登记证不应伪造、涂改。转让或出租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刊登公告,到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变更许可登记证规定的内容时,持许可登记证到原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终止放射工作应向原审批部门办理注销许可登记手续。 第三章放射防护管理

第六条直属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台帐。 第七条直属企业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放射防护安全检查,对从事接触放射线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储存场所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应设置防护设施,其入口处应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必要防护安全连锁、报警装置或工作信号,并按规定进行辐射检测。 第九条在室外、野外从事放射工作前应到安全、生产等部门办理“中国石化射线作业许可证”(见附件1);在作业现场应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危险标志和防护设施,派专人警戒。 第十条购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时,应到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运输时应使用运源专车,派专人押送,途中不应在人员密集处停留,不应在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过夜。 第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不应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同库储存。储存场所应符合放射防护要求,不应超过该储存场所防护设计的最大储量。储存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 储存室应实行双人双锁制,有完善的存入、领取、归还登记和检查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在室外、野外工作场所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应于当天运回源库。特殊情况应设临时储存的场所,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检查确认,设置

介入科制度汇编

介入手术室管理制度 一、凡在介入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入手术间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口罩、隔离衣、防护铅衣及铅围脖等。 二、进入介入手术室见习、参观二人以内的需经科室负责人和介入手术室护士长同意,三人以上的需报医务科经业务副院长批准。参观和见习手术者,应接受院方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出入。 三、介入手术室的药品、器材、辅料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各项急救药品及器械应该常规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介入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时必须经介入手术室主管副院长同意,根据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方可使用。 四、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该分开进行,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材料、药品、辅料等数目,并应及时收拾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和辅料。 五、介入手术室在夜间及假日应该安排专人听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六、介入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病员应作详细登记,按月统计上报,协同有关科室预防医院感染和研究感染原因,及时纠正。 七、介入手术室应每天术后使用1:500 的含氯泡腾片或84 消毒剂拖地,定时开启空气消毒净化器进行消毒,每周大清扫消毒,每季度作细菌培养(包括空气、医务人员的手和消毒剂等)。 八、手术通知单必须手术前一日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症手术通知必须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九、接手术病人时,病人进入介入手术室,要带病历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手术名称和部位,防止差错。

介入诊疗工作制度 一、操作室、手术室保持清洁、整齐,电脑设备要求更高,要保持恒温、无尘。 二、非介入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能进入,入室要换鞋;手术室使用等离子体 空气消毒净化器进行消毒净化,或用紫外线照射消毒,术后用500mg/L含氯泡腾片或1:500的84消毒剂拖地。 三.电脑软件仪器由专人负责使用操作。 四.操作室内禁止吸烟,不准大声谈笑,保持空气清鲜。 五.手术前按临床需要和要求,认真细致阅读申请单全部资料,拟定好造影或治疗计划程序,造影剂、治疗用药的剂量及材料等。 六.手术完毕后,清点器械物品,专物专管专用,关机切断电源。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机动部门负责公司危险性安全设备的注册登记、定 期检验,负责组织危险性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保障危险性设备的安全运转。 2、安全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危险性安全设备的使用情况 进行安全检查,负责组织安全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3、安全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编制设备使 用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安全部门备案。各单位安全设备均 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生产现场应标有安全操作规 程。机动部门、安全部门参加安全设备试运行验收工作。 4、安全设备中属于特种设备的,在投入使用前设备管 理部门还应当核对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 品质量证明文件、安装及使用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是否齐全。 5、机动部门和使用单位每年应对安全设备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保证按期执行。 6、使用单位应对在用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7、在用的安全装置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机动部门应按期向省、市有关部门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安全设备不得使用。 8、机动部门应建立安全设备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安全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安全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安全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放疗科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放疗科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员及其职责 放疗科应配备专,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治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订并落实放射治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2定期组织对放射治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组织本机构放射治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 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4制订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二、放疗设备和仪表的检测要求 1新安装、维修和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 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2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 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或校准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 仪表, 4放射治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当 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 5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治疗设备不得购置、使 用、转让和出租。 三、安全防护装置

放疗科放疗场所应配备并使用的安全防护装置、辐射监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具体为:设置多重安全连锁系统、计量监测系统影像监控、对讲装置和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装置,配备放疗剂量仪、计量扫描装置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四、警示标示 1、转有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容器~应设有电离辐射标识~在放 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应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及必要的文字 说明, 2、按规定将放射治疗场所分为控制区、监督区~在控制进出口及 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工作指示灯。五、个人防护 放疗科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从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 六、放射事件防范 放疗科应当制定防范和处置放置事件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件后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和蔓延。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如实记录~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一, 放射治疗实际照射剂量偏离处方剂量25%以上的: ,二, 人员或射野误照 ,三, 放射源丢失、被盗或污染的 ,四, 设备故障或人为失误引起的放射事件。

手术室器械管理制度

手术室器械管理制度 外来手术器械(包括植入物)管理制度 一、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消除医疗隐患,对植入物和外来器械应严格规范的管理。 二、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第二周期医院评审暨综合评价标准》的要求,制定制度,确保手术患者的安全。三、外来器械进入医院之前,必须经过器械科或采购中心查看相关资料,证件齐全,不得使用未经注册、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 四、定期由专业人员对手术医生、手术室护士进行外来手术器械使用的专业培训,以掌握器械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五、加强手术科室的管理,当临床需要使用外来器械时,应提前24小时—48小时将器械送至消毒供应室进行清洗消毒灭菌。 六、严格交接手续,查对无误后进行器械登记,双方签字,记录完善。对于生锈或缺损的器械不予清洗和消毒灭菌,严禁手术室使用。 七、消毒供应中心接到器械后,按照清洗消毒的流程(10个步骤)进行处理,并进行生物监测,待监测结果合格后方可发放手术室使用,记录详实。 八、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质量控制和追溯机制,发现问题立即启动追溯系统。 九、手术室使用前,再次检查器械包的完整性,包内包外指示卡的情况是否符合灭菌要求,然后使用。并保存灭菌指示卡于病历中,以备查验。 十、急诊手术须使用外来器械时,必须履行上述手续,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和手术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并记录全面。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器械供应者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手术室,如为技术人员、必须现场指导器械使用时,应事先经过手术室安排的培训计划,初步了解手术环境和无菌要求后方可申请,并征得手术室护士长同意后进入,每次限一人。 十二、手术室或消毒供应中心不负责保管厂家手术器械,手术结束,对器械进行初步处理后交于器械供应者并有交接手续。 十三、医务人员在植入物使用前,应严格核对,检查其包装的完好性,有效性,标识齐全清楚,方可使用。 十四、严禁手术人员私自使用未经医院器械科或采购中心检验的植入物,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一旦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外来器械(包括植入物)必须是经过医院严格监控,器械科或采购中心应查看有关资料,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进口注册证、准销证等卫生权威机构的认可证明,不得使用未经注册、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

安全防护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防护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防护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不可少的一种预防性装备,为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必须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务必安全可靠,操作者还要学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根据作业环境的危害程度,合理选用。 安全网 一、安全网的进场检验: 1、规格应符合GB5725-1997和GB16909-1997标准,尺寸允许公差:±2%,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2m。 2、按进货批量随机抽样进行耐冲击性能和耐贯穿性能检验,检验样品必须全部合格。 3、批量范围样本取样标准:≤500台取2台;>500~2000台取4台;>2000台取6台。 4、旧网再次使用时,必须经过耐冲击性能检验和耐贯穿检验,

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网的验收: 1、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专职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网的检查首先检查其类型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网体是否有质量问题,各连接部位和工作环境是否对网体产生损害作用。 2、安全网支撑要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外观整齐,无损坏,系绳绑扎处无尖锐边缘,绑扎点数符合规定。 3、连接件的连接处应坚固牢靠,系绳与支撑架受力后不松脱,钢丝绳的规格和质量符合使用要求。 三、安全网使用过程中的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每两周或一个月要做一次检查,当某一安全网受到较大的冲击后,要及时进行检查。 2、网的检查内容包括:网内不得有杂物和建筑垃圾;网下不得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安全网不得受化学与酸、碱烟雾的污染及火花的烧灼等。 3、支撑架不得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连接部位不得有松脱现象,

手术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手术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一、手术室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实施手术的医师,应当具备手术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及环境卫生学管理方面的知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建筑布局应当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原则,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功能分区应当包括:工作人员生活办公区;无菌物品储存区;医护人员刷手、患者手术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各区标志明确,设专用通道,区域之间有实际屏障,避免交叉污染。 三、手术室内应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每一手术间限置一张手术台;隔离手术间应靠近手术室入口处。 四、配备流动水等洗手设施,严格手卫生管理。洗手刷/海绵、擦手毛巾一人一用一灭菌,戴手套前后应洗手及手消毒。 五、手术室的墙壁、地面光滑、无裂隙,排水系统良好。 六、手术室用房的墙体表面、地面和各种设施、仪器设备的表面,应当在每日开始手术前和手术结束后进行湿式擦拭方法的清洁、消毒,墙体表面的擦拭高度为2—2.5M。未经清洁、消毒的手术间不得连续使用。 七、不同区域及不同手术用房的清洁、消毒物品应当分开使用。用于清洁、消毒的拖布、抹面应当是不易掉纤维的织物材料。 八、手术部应当选用环保型中、高效化学消毒剂,根据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资料选择有效的消毒剂,周期性更换,避免长期使用一种消毒剂导致微生物的耐药性。 九、接送手术病人平车应用交换车,并保持清洁,平车上的铺单一人一换。 十、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更换手术室专用的工作衣、鞋、帽、口罩;穿好无菌手术衣的医务人员限制在无菌区活动,手术结束后脱下的手术衣、手套、口罩等物品,应当放入指定位置后方可离开手术室。 十一、实施手术刷手的人员,刷手后只能触及无菌物品和无菌区域。 十二、在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和实施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在无菌区内只允许使用无菌物品,若对物品的无菌性有怀疑,应当视其

介入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介入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疗质量就是医院管理得核心内容与永恒得主题,科室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就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得过程,要纳入医院得各项工作。 2、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1 科室设置得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2 科主任作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得领导与决策职能;其它领导干部应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 2、3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与程;? 监督职能。?2。4科室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5 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得职权与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得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与自身医 3。1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疗工作得实际,建立切实可行得质量管理方案。? 改进方案就是全面、系统得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就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得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得危机管理,?3.2 质量管理方案得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与重要岗位得管理、 4、健全规章制度与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得核 4、1 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心制度:? 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4。2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得实时监控与管理 5、加强全员质量与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与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得意识与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与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

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加强项目部现场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规范和完善现场使用的安全设施,使安全设施的管理标准化,确保施工安全。 2、项目部安质部对分包单位安全设施的管理负责统一监督和指导;项目部下属各分包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施工区域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监护和回收; 3、项目部对制作或购置的安全设施,统一样式、统一规格。未经项目部批准私自制作或购置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在现场使用。 4、各施工单位施工区域安全设施的设置必须完善齐全,牢固可靠,整齐有序,不能留下一处隐患,充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5、安全设施使用维护责任到位,减少人为破坏。 6、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先完善设施,后施工”的原则。如安全设施不完善要及时整改,严禁设施不完善作业。 7、安全设施的监护,坚持“谁设置,谁具体负责”的原则,施工单位要把安全设施的监护责任层层落实到施工班组,形成安全设施“人人监督,人人爱护”的良好氛围。 8、施工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安全设施,要坚持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做好维修和保养,始终保持其整齐有序、牢固可靠,为施工人员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9、项目部应对现场损坏安全设施或未正确使用安全设施的作业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挪动或拆除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 10、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穿戴整齐,并要按规定穿戴好其他防护用品,然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11、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并按照下列规定使用: 安全帽:原则规定新品使用周期一般不超过30个月,帽壳破裂或

缺件(帽衬、下颚带、后箍等)不允许在使用。

安全网:平网和立网、不允许互替代用,使用中每星期至少一次定期检查。严重变形和磨损断裂、霉变、连接处脱落,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安全带(绳):不得移作它用,使用时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断股、损伤或金属配件变形、锈蚀、断裂不允许使用。 绝缘手套、绝缘鞋:使用前应检查有无破损,且每半年做一次试验。 验电器: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杆有无破损,是否缺件,指示灯不亮或无音响严禁使用,且每年做一次试验。 12、安全设施设置要求: (1)为营造安全施工氛围,应在办公区,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明显处悬挂提示性、禁止性、警告性等各种安全标识。 (2)各施工现场必须严格实行责任标识,安全标志和设置防护栏。 (3)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警告标志;并有明显的安全通道。 (4)各种安全设施未经许可严禁拆、挪、或移作它用。 13、各类安全防护装备应妥善保管,由专人负责。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设专库,存放时应尽量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强腐蚀性物质及尖锐物。 14、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装备的使用、领用台帐,施工生产人员应了解各类安全防护装备的作用和使用方法,参加施工生产时必须正确使用防护装备。 15、现场施工生产人员及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 (1992年10月3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监督,保障核设施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促进核能事业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监督、核设施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所受电离辐射照射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 核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遵循放射卫生防护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国家对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实行卫生监督制度。核设施的选址、建造、运行和退役都应依照规定编制放射卫生防护评价报告和执行预防性审批制度。 第二章 放射卫生防护监督 第五条 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监督实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下称省级)两级管理。在实施监督时,执行卫生监督员制度。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实施统一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修)定有关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法规和标准; (二)负责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和退役时放射卫生防护评价报告的审批; (三)对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制定核设施事故国家医学应急计划;建立核事故国家医学应急救援体系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全国核设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周围公众受照剂量及居民集中点的放射卫生监测和放射工作人员的医学监护并建立相应的档案数据库。 第七条 核设施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核设施放射卫生

防护实施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和退役阶段放射卫生防护评价报告的审评工作; (二)组织制(修)定特定的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的实施办法; (三)负责制定核设施事故省级医学应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及执行国家放射卫生防护法规、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核设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工作场所及核设施的放射性流出物进行监督性监测;在核设施周围居民区设立放射卫生监督测点,进行Y累积剂量和饮用水、食品及空气中放射性活度测量; (六)按规定定期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监测数据和资料。 第三章 放射卫生防护管理 第八条 核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所属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放射卫生防护法规、标准制定所属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规程和管理办法; (二)指导、检查和督促所属核设施营运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放射卫生防护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核设施工作人员的安全; (三)对所属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放射卫生防护监测数据和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四)负责所属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放射卫生防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五)协助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所属核设施实施放射卫生防护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放射防护机构直接负责所营运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放射卫生防护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核设施工作人员的安全;

医院手术室各类规章制度

医院手术室各类规章制度 目录一、请示报告制度?????????????????????????????????????????????????????????????????????????????????????????????????????????? 4 二、手术室工作制度?????????????????????????????????????????????????????????????????????????????????????????????????????? 4 三、麻醉科工作制度?????????????????????????????????????????????????????????????????????????????????????????????????????? 5 四、麻醉恢复室管理制度?????????????????????????????????????????????????????????????????????????????????????????????? 6 五、医嘱制度?????????????????????????????????????????????????????????????????????????????????????????????????????????????????? 7 六、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8 七、病人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9 八、无菌操作制度???????????????????????????????????????????????????????????????????????????????????????????????????????? 10 九、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11 十、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 12 十一、一次行使用灭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4 十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6

介入手术室护理工作制度

介入手术室护理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深圳市人民医院护理相关制度执行。 2.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人员职责、消毒隔离规范、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查对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放射防护制度等,保障质量与安全。 3.进入手术室时,必须穿戴鞋、帽、隔离衣及口罩。疖肿或急性呼吸道感染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手术室,特殊情况需戴双层口罩方可进入。工作人员外出时需更换出衣、鞋、帽。 4.保持室内整洁,室内严禁吸烟。 5.室内必须保持严肃、安静、禁止喧哗,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者,负责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手术室,并通知有关部门。 6.进入本室见习、参观者需提前申请,批准后方可进入。1~2 人时需经手术室负责人批准同意,3 人以上需上报医务科批准。接受本室医护人员的指导,不得任意走动及出人。 7.设专人负责保管药品、器材、敷料等物品,放于固定的位置。每天检查各项急诊手术所需的器材、仪器、设备并记录。器械一般不外借,如需外借,需经负责人同意经护理部业务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办理暂借手续。 8.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若无条件时,应先作无菌手术,后作有菌手术,避免交叉感染。按“查对制度”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数目,并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器械和敷料,一次性耗材毁形按医疗垃圾分类处置。 9.夜间及节假日设专人值班,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10.手术间每天进行空气消毒,定期进行细菌培养监测一次。

11.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器械仪器,避免损坏。一旦损坏,应及时报告上报。 12.贵重仪器设专人保管,每天清点登记,定期保养。 13.每天检查消防安全工作,除值班人员外,一律不得在本室留宿。 14.适时修订、完善手术室制度、标准、各类手术配合流程、指引、常规等。 15.按“病理标本留检制度”做好标本管理,专人送检,与病理科做好交接并记录。 16.护理人员的管理“按介入手术室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制度”执行,做好分层次培训与按职上岗,每季度进行职责审核 1 次。 17.按“介入手术室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等级医院评审标准”相关条款做好手术室的持续质量改进,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与整改,追踪效果。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21、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安全防护设施充分发挥安全防护的作用,做好安全设施及设备的日常使用和保养,消防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管理。 3、职责 3.1供销部负责各种安全设施的购置。 3.2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防爆板、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位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3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及各种自动报警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4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5凡生产区域中的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安全部负责管理。 3.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所属车间负责管理。 3.7 安全部负责建立公司安全设施台账,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的台账。 3.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安全设施的维修、维护。 4、安全设施的管理 4.1安全设施的分类 厂区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在班组、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置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设施分为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设施、预防事故设施。 4.2安全设施的配备 由使用部门提报计划,分别经设备部及安全部等主管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

准,由供销部外出采购。 4.3安全设施的维修、维护、检查 4.3.1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绘制安全设施定制管理图,编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定期检修。 4.3.2各种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记录记入档案。 4.3.3各种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挪用、拆除或废弃不用,如因工作需要挪用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有临时安全措施直至安全设施及设备复位;如不适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需向安全部上报,经同意后拆除。 4.3.4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的安全设施,必须经安全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3.5除专职维修人员外,对各种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随便乱动。 4.3.6各部门人员必须了解安全防护设施所处位置、结构、性能及维护保养等知识,并做到“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4.3.7各单位应对本单位负责区内的安全设施及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和维护管理。每月不低于四次;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隐患要上报至安全部统一备案。 5、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安全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5.2供销部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5.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5.4各部门、班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5.5新入公司职工必须经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5.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 5.7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必须按使用时间、工种、岗位标准、数量、名称严格控制,并按规定核发。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45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992年10月31日卫生部令第25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监督,保障核设施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促进核能事业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监督、核设施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所受电离辐射照射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核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遵循放射卫生防护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国家对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实行卫生监督制度。核设施的选址、建造、运行和退役都应依照规定编制放射卫生防护评价报告和执行预防性审批制度。 第二章放射卫生防护监督 第五条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监督实行国家和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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