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来工务系统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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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路局“7.13”责任较大死亡事故

哈尔滨铁路局“7.13”责任较大死亡事故

哈尔滨铁路局“7.13”责任较大死亡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7年7月13日下午,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工务段哈南线路车间长寿工区6名职工,在哈尔滨南站四场上行峰下三道第二缓行器和第三缓行器之间,进行更换配件、螺栓涂油、复紧整修、利用电镐对线路吊板进行整治的线路维修作业。

15时52分,上行驼峰解体CZ06次作业至第11项3道-4辆时,溜放车辆将正在作业的5人撞轧,其中带班班长头部被轧断,当场死亡,一名线路工右腿膝盖以上轧断,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另外3名线路工被刮碰,构成轻伤。

现场防护员惊慌失措,沿场内平过道跑向车间报信,横越14道时被第14项解体溜放的9辆车组撞倒并拦腰轧断,当场死亡。

(二)原因分析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哈尔滨工务段长寿工区严重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在溜放作业频繁、防护距离明显不够的驼峰咽喉区进行整修作业;现场防护员中断瞭望,没有发现溜放车组到来并及时报警,导致安全防护失效;驻站联络员严重失职,当与现场防护员联络中断时,没有及时通知身边的调车区长采取应急措施,最终导致6名施工人员被车辆撞轧。

(三)事故定性定责
该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3人轻伤,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调理》第三条规定,本起事故构成较大事故。

该事故列哈尔滨铁路局责任较大事故。

工务事故案例分析

工务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主要原因:违反《安规》的规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面向列车认真 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在防护未设好的情况下 上道作业所致。
人身安全
【案例八】2009年2月21日——扫雪防护不力,3人死亡
事故概况:2009年2月21日7时23分,沈阳铁路局沈阳车务段浑河站党支 部书记和值班站长,与沈阳电务段浑河信号工区工长共3人,在沈大线 浑河站进站4号道岔岔心处进行除雪作业时,被通过的沈阳北至大连的 N120次旅客列车以111km/h的速度碰撞,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 后抢救无效死亡,构成铁路交通责任较大事故。
原因分析:上海铁路局南京桥工务段作业人员严重违反《铁路营业线施 工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在“天窗”点前扩大准备作业范围,擅自提前上 道进行作业准备。
人身安全
【案例十二】2010年1月31日——违章行走道心,被撞身亡
事故概况:2010年1月31日21时56分,南昌铁路局南昌供电段南昌电力车 间昌北网工区,接到处理管内京九线乐化车站21号接触网支柱倾斜故障 的通知,该工区作业人员乘接触网作业车到达该站,其中4名接触网工 下车后,携带照明灯具和检修工具前往故障现场途中,违章沿京九线上 行道心行走,行至该站北端上行道岔区K1442+310处,1人发现来车跳下 ,其他3人被后方驶来的南昌——宁波的2532次旅客列车以110km/h速度 碰撞,当场死亡,构成铁路交通责任较大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现场控制薄弱,职工违反作业纪律,作业标准所致。
人身安全
【案例二】2007年4月18日——防护员玩忽职守,4死1伤
事故概况:2007年4月18日17时41分,南宁铁路局百色工务段兴义车间品 甸工区一名班长和工区指定临时负责人,带领两组作业人员在南昆线 K487+450处和K488+815处利用列车运行间隔,分别进行扣件紧固、螺 栓涂油补修作业和处理轨道检查车扣分处所作业,在两作业点之间的工 地电话员和在K487+450处的现场防护员,违反信息通报复述确认和不得 参与维修作业的规定,没有认真履行防护职责,当由南宁方向开来的 40233次货物列车运行至K487+450处时无人防护,将进行涂油作业未及 时下道的作业人员碰撞,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构成责任重大死亡事 故。

铁路交通事故实际案例

铁路交通事故实际案例

铁路交通事故实际案例在铁路交通事故中,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铁路交通事故的实际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事故原因和应对方法。

案例一,2018年某地铁路脱轨事故。

2018年某地,一列载有数百名乘客的列车发生了脱轨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伤和严重的列车损坏。

经调查发现,事故原因是因为列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未严格遵守限速要求,导致列车在弯道处发生脱轨。

另外,列车的安全设施也存在一定的隐患,未能有效减缓事故造成的损失。

在这起事故中,列车公司和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导致事故后续处理不力。

案例二,2019年某地铁路追尾事故。

2019年某地,一列货运列车在行驶中突然发生了追尾事故,造成了货物损失和列车设备受损。

经调查发现,事故原因是因为前方列车发生故障停车,而后方列车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避让措施,最终导致了追尾事故的发生。

在这起事故中,列车司机和相关部门未能有效地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导致事故后果进一步扩大。

案例三,2020年某地铁路道口事故。

2020年某地,一辆小车在铁路道口与列车相撞,造成了车辆损毁和驾驶员受伤。

经调查发现,事故原因是因为驾驶员在通过铁路道口时未注意观察列车行驶情况,导致了与列车的相撞。

在这起事故中,铁路道口的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未能有效地提醒驾驶员注意列车行驶情况,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以上几个实际案例反映了铁路交通事故的一些常见原因和特点。

在铁路交通事故中,往往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包括列车驾驶员的操作、列车设备的安全性、铁路道口的警示措施等。

只有全面了解事故的原因和特点,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铁路交通事故实际案例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对于预防和应对类似事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和广大乘客能够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共同努力,确保铁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只有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安全管理,才能有效地提高铁路交通事故的防范能力,保障乘客和列车设备的安全。

铁路事故案例汇总

铁路事故案例汇总

铁路事故案例汇总铁路事故是指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这些事故往往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下面我们就来汇总几起近年来发生的铁路事故案例,以便引起大家对铁路安全的重视和警惕。

2018年7月23日,湖北省黄冈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铁路事故。

当时,一列货运列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出现脱轨,造成了多节车厢的脱轨倾覆,导致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主要是由于列车在行驶过程中超速行驶,而且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存在严重疏忽。

这起事故给当地铁路运输安全敲响了警钟,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铁路安全管理的高度关注。

2019年5月15日,河南省郑州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铁路信号系统故障事故。

当时,一列客运列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了信号系统故障,导致列车失去了正常的行驶指引,最终发生了追尾事故。

这起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亡和伤亡,给铁路运输安全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经过事故调查,最终确定了信号系统设备老化和维护不及时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这次事故也引起了铁路部门对信号系统设备的加强维护和更新换代。

除了以上两起严重的铁路事故,近年来还发生了许多其他类型的铁路事故,如火车脱轨、信号系统故障、行车冲突等。

这些事故的发生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高度重视铁路运输安全,加强对铁路设备的维护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可靠。

铁路事故的发生往往给人们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不仅是对人身安全的威胁,也给铁路运输系统的安全形势带来了严峻挑战。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时刻关注铁路运输安全,提高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铁路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铁路运输能够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发挥其重要的作用。

希望通过对这些铁路事故案例的汇总,能够引起大家对铁路安全的重视和警惕,共同努力,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可靠。

违法被开除的铁路职工事故案例分析

违法被开除的铁路职工事故案例分析

违法被开除的铁路职工事故案例分析一、典型案例一(车站值班员误排调车进路,造成车辆脱轨重大事故)1.事故概况1991年11月26日23:30,2022次列车机后15位热轴,进张庄站4道甩车,调车计划为:4+15,5-1,4+原列。

当5-1后,由5道牵出至1号道岔处,车站值班员排列上行回4道进路,误排为进5道的进路,信号开放后,发现进路错误,在未通知调车人员的情况下,盲目取消,变更进路,造成道岔中途转换,致使前端第一辆c62A1763011前台车进入渡线,后台车进入四开,在1号道岔岔后脱轨。

车辆小破1辆,损坏道岔尖轨1根、枕木20根;中断下行线50min,中断上行线3h20min。

2.原因分析(1)车站值班员值班中思想不集中,有章不循,违章蛮干,错排进路后,盲目取消,变更进路;(2)站长管理不善,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措施落实不彻底。

3.事故责任责任单位:济南铁路分局济南车务段。

二、典型案例二(连结员违反调车作业标准,造成脱轨重大事故)1.事故概况1992年7月12日,3182次货物列车进精河站1道停车(现车11辆,总重946t,换长16.5),车站值班员编制凋车作业计划利用本务机调车,调车作业计划为:I+11,货2+8,3—8,货2—8,1道过西头,3道挂头开车。

当3-8时,因1号道岔途中转换,造成推进前方第1辆P631766、第2辆P851284进人四股脱轨,中断正线行车9h12min,构成调车脱轨重大事故。

这起事故造成车辆小破2辆,损坏岔枕13.35m3油枕100根、尖轨2根、电动转辙机2台、变压器箱1个、信号机构1座.直接经济损失68960.50元。

2.原因分析连结员在D1信号机外停车后准备3道推进时,违反了调车作业标准中“应确认最近一架调车信号显示状况再动车”的有关规定,在D。

信号机显示红灯的情况下,仅确认了前一架D3信号机的显示,就盲目显示连结信号,致使脱轨。

3.事故责任责任单位:北疆铁路公司奎屯车务段。

铁路系统18个典型事故案例及故调查处理报告范文

铁路系统18个典型事故案例及故调查处理报告范文

铁路系统18个典型事故案例及故调查处理报告范文案例一、列车运行中车门移开,安全意识淡薄错过时机,刮坏进站信号机1、事故经过:XXXX年X月XX日,XXXX次在A站通过后A站值班员汇报机后13位运行方向左侧敞车车门未关,列车调度员没有已引起重视,布置B北站值班员停车处理,减小对运输的干扰。

当列车行至B站3道进站信号机处时,未关闭的车门将3道进站信号机刮坏。

2、事故定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后处理规则》第十四条,构成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限速设备一般C类事故。

3、违反规章:《技规》180条:注意列车在车站到发及区间内的运行情况,正确、及时地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防止列车运行火灾。

《调规》第58条:调度指挥必须坚持数据安全生产。

当得到现场关于快车、线路出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报告时则,应及时指示有关人员立即停车,查明情况,妥善处理;4、存在问题:1、快车调度员安全意识淡薄,对列车氢氧化铵在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未引起高度重视。

2、在接到危及行车安全的信息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布置车站停车处理,错过处理时机,给行车安全、事故频发埋下隐患。

5、吸取教训:1、列车调度员在日常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生产的原则。

2、当接到有关列车、线路出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报告时,应及时发现指示有关人员立即应停车,查明情况,妥善处理,杜绝臆测行车。

6、思考问题:1、在突发情况下,如何把好列车运行安全管理关?2、在接到有关列车、线路出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报告书时,应如何妥善处理?3、在遇到安全与效益效率发生冲突时则,如何错误摆正关系?案例二、中间站加挂轨检车,漏发限速下令耽误列车一、事故经过:XXXX年XX月XX日XX线30681次1时29分到达D站加挂到G站轨检车一辆,因调度员漏发D站至G站间轨检车限速80km/h运行命令,致使30681次列车D站晚开1小时03分。

二、事故定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十五条: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车厢,构成一般D类事故。

新中国铁路运输史上十大惨烈事故,都是血的教训

新中国铁路运输史上十大惨烈事故,都是血的教训

新中国铁路运输史上十大惨烈事故,都是血的教训1.成昆铁路利子依达事故:1981年7月9日,成昆线尼日至乌斯河间的利子依达铁路大桥被泥石流冲塌,正在通过的442次列车2台机车、1辆行李车和1辆客车坠入大渡河内,造成130人失踪和死亡,146人受伤,线路中断15天。

2.京广铁路荣家湾事故:1997年4月29日,昆明开往郑州的324次旅客列车,运行到京广线荣家湾时,与停在该站长沙开往茶岭的818次旅客列车相撞,造成乘务员和旅客死亡126人,重伤45人,轻伤185人,是继杨庄事故以来最大的一次旅客伤亡事故。

3.陇海铁路杨庄事故:1978年12月16日南京开往西宁的87次在陇海线杨庄车站与西安开往徐州的368次拦腰相撞,造成旅客死亡106人,重伤47人,轻伤171人,客车报废3辆,中断行车9小时30分,被称为震惊中外的“杨庄事故”。

4.贵昆铁路事故:1988年1月24日,昆明开往上海的80次特快列车,运行至贵昆线且午至邓家村间,由于列车颠覆,造成旅客及铁路职工死亡88人,重伤62人,轻伤140人。

国务院接受原铁道部长丁关根引咎辞职的请求,3月12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25次会议决定免去丁关根铁道部部长的职务。

5.胶济铁路事故:2008年4月28日4时41分,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运行至山东境内胶济铁路周村至王村间脱线,第9节至17节车厢在铁路弯道处脱轨,冲向上行线路基外侧。

此时,正常运行的烟台至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车刹车不及、最终以每小时70公里的速度与脱轨车辆发生撞击,机车(内燃机车编号DF11-0400)和第1至第5节车厢脱轨。

胶济铁路列车相撞事故已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伤,被认定是一起人为责任列车事故。

6.京广铁路七里营事故:1993年7月10日,北京开往成都(洛阳列车段担当)的163次旅客列车,运行至京广线新乡南场至七里营间,与前行的2011次货车发生尾追冲突,造成乘务员32人死亡,7人重伤,4人轻伤。

2000年以来工务系统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2000年以来工务系统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2000年以来工务系统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施工类)一、2000年“9.25”京广线2767次货物列车脱轨行车重大事故1.事故概况2000年9月25日21时14分,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总公司京广线哲桥站内3号道岔处,2767次货物列车(编组53辆,总重3518吨,换长69.1;本务机为郴州机务段DF4 0466号机车)运行至此,机后第5-29位车辆颠覆,第30位车辆脱轨,颠覆车辆侵入上行正线;经救援于28日3时零分复旧,6时零分开通线路。

中断京广上下行正线行车56小时46分;货车车辆报废13辆、大破10辆、中破2辆、小破1辆;钢轨报废925米,轨枕报废1672根,道岔损坏9组,转辙机损坏9台;直接经济损失536.8万元;货物损失约100万元。

构成行车重大事故。

2.事故原因及教训(1)衡阳桥隧工程公司哲桥跨线桥工程项目经理部擅自组织民工封闭哲桥道口处理跨线桥施工地段线路下沉,作业中由于单边过量起道,造成线路轨道几何尺寸发生变化,水平偏差达47mm,三角坑达48mm。

衡阳桥隧工程公司严重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1条、第2.2.4条、第4.1.1条的规定,当晚作业人员下道避让2767次时,慌乱中,两台液压起拨机仍在钢轨底部未下道,对线路高低水平严重超限的轨道起了支撑作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郴州工务段对哲桥跨线桥的施工安全监督不力。

在哲桥跨线桥工程施工期间,7月28日,哲桥工地安全联络员被调离后,新任联络员一直未到位,致使7月28日至事故发生时,工地无施工安全联络员,严重违反了铁道部《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几项规定》(铁办[1994]27号)第六款规定,失去了对施工安全监督。

在得知9月25日20时衡阳桥隧公司将要封闭道口进行起道作业的信息后,没有采取果断措施行使安全“否决权”予以坚决制止,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郴州工务段与衡阳桥隧工程公司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部分条款严重违反了《技规》第25条的规定,擅自将哲桥道口施工范围内100米线路设备移交给衡阳桥隧工程公司,推卸对日常线路维修保养责任,不确保线路质量,使耒阳领工区与哲桥跨桥项目经理部在整治道口线路下沉上发生了推诿扯皮,是这次事故发生的又一重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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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来工务系统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施工类)一、2000年“”京广线2767次货物列车脱轨行车重大事故1.事故概况2000年9月25日21时14分,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总公司京广线哲桥站内3号道岔处,2767次货物列车(编组53辆,总重3518吨,换长;本务机为郴州机务段DF4 0466号机车)运行至此,机后第5-29位车辆颠覆,第30位车辆脱轨,颠覆车辆侵入上行正线;经救援于28日3时零分复旧,6时零分开通线路。

中断京广上下行正线行车56小时46分;货车车辆报废13辆、大破10辆、中破2辆、小破1辆;钢轨报废925米,轨枕报废1672根,道岔损坏9组,转辙机损坏9台;直接经济损失万元;货物损失约100万元。

构成行车重大事故。

2.事故原因及教训(1)衡阳桥隧工程公司哲桥跨线桥工程项目经理部擅自组织民工封闭哲桥道口处理跨线桥施工地段线路下沉,作业中由于单边过量起道,造成线路轨道几何尺寸发生变化,水平偏差达47mm,三角坑达48mm。

衡阳桥隧工程公司严重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1条、第条、第条的规定,当晚作业人员下道避让2767次时,慌乱中,两台液压起拨机仍在钢轨底部未下道,对线路高低水平严重超限的轨道起了支撑作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郴州工务段对哲桥跨线桥的施工安全监督不力。

在哲桥跨线桥工程施工期间,7月28日,哲桥工地安全联络员被调离后,新任联络员一直未到位,致使7月28日至事故发生时,工地无施工安全联络员,严重违反了铁道部《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几项规定》(铁办[1994]27号)第六款规定,失去了对施工安全监督。

在得知9月25日20时衡阳桥隧公司将要封闭道口进行起道作业的信息后,没有采取果断措施行使安全“否决权”予以坚决制止,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郴州工务段与衡阳桥隧工程公司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部分条款严重违反了《技规》第25条的规定,擅自将哲桥道口施工范围内100米线路设备移交给衡阳桥隧工程公司,推卸对日常线路维修保养责任,不确保线路质量,使耒阳领工区与哲桥跨桥项目经理部在整治道口线路下沉上发生了推诿扯皮,是这次事故发生的又一重点原因。

(4)郴州工务段耒阳领工区违反《施工安全协议》第三款之规定,在哲桥项目经理部要求郴州工务段耒阳领工区配合翻修道口时提出要配合费,致使衡阳桥隧工程公司哲桥项目经理部与郴州工务段耒阳领工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成为衡阳桥隧工程公司擅自翻修道口施工的诱发因素,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在得知事故当晚桥隧公司施工人员将要封锁道口进行起道作业的信息后,没有采取断然措施予以坚决制止,为事故的发生留下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

(5)由于施工地段的地质比较复杂,原设计采用D16型梁对线路进行防护,衡阳桥隧工程公司凭集团公司计划处一人口头同意,未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在施工中取消了原设计确定的D16型梁防护方案,是造成这次事故的诱发原因。

(6)2767次机后第5、6、7位为空罐车,重心偏高,又处于空重混编的列车中,运行时承受较大的纵向冲击力,车辆运行稳定性较差,而且运行速度已接近转8A转向架80公里/小时的构造速度。

因此,当机车及机后1-4位重车过后,机后第5位空罐车通过超限起道处所地段时,车轮跳跃加剧,浮离轨面,导致脱轨,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3.事故责任事故列衡阳桥隧工程公司主要责任,郴州工务段重要责任。

二、2003年“”湘黔线1528次旅客列车脱轨行车大事故1.事故概况2003年5月21日10时41分,怀化开往上海的1528次旅客列车(编组16辆,总重877t,换长;由怀化总公司怀化客运段担任客运值乘,由怀化机务段SS7C0103号机车担任本务),行至湘黔线辰溪至大江口间上行线桐树坡一号隧道内K379+882处,撞上怀化工务段炭沟工区单轨车停车,10时56分继续运行,11时12分行至大江口站K364+930m(6号道岔)处,机后第3位YZ25G45221号车2位转向架3、4轮对脱轨,列车停于站内Ⅱ道K364+210处。

无人员伤亡,摘下脱轨车辆重新编挂后14时45分开,延误本列3小时32分。

构成旅客列车脱轨大事故。

2.事故原因及教训(1)2003年5月21日8时10分至10时10分,怀化工务段大江口领工区计划利用综合“天窗”进行线路维修保养作业,由炭沟工区在湘黔线辰溪至大江口间K377+00至K382+700间进行撤垫、抬道作业。

但炭沟工区工长随意变更作业计划,安排自己和另1名职工带领3名合同工在K379+14号轨和K379+18号轨间进行抽换枕木作业,并违章使用单轨车。

10时26分作业完毕,工长和1名合同工留在现场整理线路外观,安排职工1名带合同工2人推单轨车返回工区,单轨车上装有压机2台、撬棍1根、钢钎2根。

10时41分单轨车推行到辰溪至大江口间上行线桐树坡1号隧道内K379+882处发现列车开来,急忙将单轨车翻倒,侵入限界,被1528次旅客列车撞上停车。

撞散的单轨车残骸卷入机后第3位YZ25G45221号车2位转向架上,当时没有认真检查,10时56分列车重新开车,运行至大江口站6号道岔处,悬挂在机后第3位车转向架上的单轨车残骸碰撞道岔杆件脱落,导致车轮碾压脱轨。

(2)养路工区违章使用单轨车。

使用单轨车,必须向工务段调度申请,经段调度备注批准,给工牌号后方可使用。

炭沟工区在未经申请与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单轨车。

(3)未按规定设置防护。

使用单轨车上道必须设置防护,炭沟工区在使用单轨车时没有设置防护员,违反了《技规》、《工务安全规则》的有关规定。

在长达1186m的桐树坡1号隧道内既未带电台,又不设置安全防护员,无法按规定在列车到达之前将单轨车安全撤出限界以外,导致事故的发生。

(4)安全意识淡薄。

1528次旅客列车在桐树坡1号隧道内撞上单轨车后,施工作业人员、机车乘务员、运转车长、列车乘务列检根本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没有对线路和车辆进行彻底检查,情况不明就盲目开车。

工区工长明知单轨车被撞,没有认真检查单轨车情况,机车乘务员在撞上单轨车停车后未按规定及时通知运转车长,运转车长在列车区间停车10分钟,判明停车原因的情况下不及时与司机联系,违反了《技规》、《行规》的有关规定。

(5)现场作业失控。

大江口领工区炭沟工区工长擅自变更作业计划并违章使用单轨车,未按规定向领工区、工务段调度申请,工务段、领工区对现场作业情况不明,完全处于失控状态。

3.事故责任事故列怀化工务段全部责任三、2005年湘黔线1325次旅客列车撞施工机械险性事故1.事故概况2005年9月14日9时55分,1325次旅客列车(娄底机务段SS7 0122号机车牵引)运行至湘黔k0+630m处时,刮碰上侵入限界的机械化线路中心怀化线路段放在左侧碴肩上的起道机停车,构成撞施工机械险性事故。

2.事故原因及教训(1)怀化线路段第四施工队队长未能履行施工负责人的职责,对施工现场安全失控,严重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16条1.(2)的有关规定,没有在距车站或施工条件较复杂的施工地点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明确提前预报、确报,并告之防护员及全体施工人员,没有组织施工人员全面检查施工机具摆放情况,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施工负责人与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联系脱节。

当1325次旅客列车通过田心站时,驻站联络员未及时通知线上作业人员撤离施工机具,防护员也未认真履行职责。

(3)怀化线路段第四施工队焊轨班副工长罗兴勇(带班人员),严重违反《工务安规》第2.6.6条有关规定,未对劳务工摆放的工机具进行跟踪检查落实,导致施工机具侵限被列车刮碰上。

3.事故责任事故列怀化工务段全部责任。

四、2008年6月1日焦柳线57001次路用列车脱轨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1.事故概况2008年6月1日19时14分至20时40分, 怀化工务段利用57001次路用列车(怀化机务段DF4 3026号机车,司机谢华忠、副司机陈敏,编组2辆、总重175吨、换长)在焦柳线通道至地阳坪间k1353+890m至k1353+920m封锁区间卸片石2辆,用于路基防洪预抢工程。

在卸片石过程中,因场地受限,无法将机后第2位C70H 1503510号车片石卸完,卸车负责人聂东平指挥机车向前移动再卸。

20时30分26秒,车辆移动了5.7m时,卸料负责人发现从车上掉落数块片石,立即显示停车信号。

与此同时,司机也听到列车后部有异响,立即采取制动措施,列车于20时30分28秒停于k1353+949m处。

停车后,卸料负责人和司机一起检查,发现从车上掉下来的一块片石(450×300×280mm)垫抬机后第2位C70H 1503510号车2位转向架3位侧架底部,致使该车2位转向架3位、4位轮对脱轨,立即请求救援。

21时38分,通道站开57003次路用列车进入封锁区间救援,22时00分起复脱轨车辆,22时25分开通区间,影响焦柳线正线行车1时45分。

2.事故原因及教训(1)57001次机后第2位车辆后台车轮对辗压侵限片石,造成后台车2个轮对全部脱轨,机后第2位车辆2位转向架3位侧架底部有明显被石块撞刮痕迹。

爬轨里程为k1353+896.36m,运行1.1m后落轨,轮对脱轨后运行1.197m后停车,最终停车里程为k1353+898.66m。

脱轨后轮缘距钢轨边最大距离为720mm,最小距离为240mm。

(2)卸料负责人安全意识十分淡薄,动车前未关好车门,未认真检查卸料情况,未确认路料堆放牢固,造成列车移动过程中车上片石滚落侵限将车辆垫出脱轨, 严重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6.2条第七款和《行规》第71条有关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卸料组织不合理。

区间卸2辆片石车,只安排一名卸车工长负责,未做到每个车指定一名路工当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本车的工具、照明、卸料、清道、开关车门及余料处理等工作,严重违反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6.2条第五款和《行规》第71条有关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4)夜间照明设备不足,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6.2条第二款“夜间作业时,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的规定,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

3.事故责任事故列怀化工务段全部责任。

五、2009年“”株洲工务段京广线无调度命令施工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1.事故概况2009年4月15日,株洲工务段按照集团施工计划,在京广下行线云溪-岳阳北间K1413+000-K1419+000m处进行线路大机捣固施工,在岳阳北-岳阳间K1421+400m-K1422+700m处进行应力放散施工。

13:56分调度发令:自K471次到达岳阳北站后准许云溪—岳阳北间下行线封锁进行大机捣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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