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五篇】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五篇】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一、采购目标和原则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的目标是为了保证公司运营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采购管理的原则包括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公开透明、公正公平、高效便捷以及保证质量和安全。
二、采购程序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的程序包括需求确认、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方案编制、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履约管理和评价等环节。
在采购需求编制和采购方案编制阶段,应充分考虑市场情况和供应商竞争能力,确保采购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采购方式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的方式包括询价采购、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委托代理采购等。
在选择采购方式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规模和紧急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
四、供应商管理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评价供应商的经营和质量绩效,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供应商,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供应商的稳定和可靠。
五、采购合同管理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履约监管、变更管理和索赔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采购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并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协调,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合同履约的成功率。
以上是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五篇内容,通过细化采购目标和原则、采购程序、采购方式、供应商管理和采购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可以有效地指导国有集团公司的采购工作,并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六、采购预算和资金管理国有集团公司在进行采购活动时需要制定采购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和管理资金。
采购预算是在公司年度计划和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的,要充分考虑市场行情、产品价格和采购数量等因素,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在资金管理方面,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使用。
包括资金的预付和支付管理、财务审计和报告,以及风险评估和控制等方面。
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院(公司)]采购行为,提升采购管理水平,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做好降本增效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办公用品、设备、家具、车辆等物品。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有偿取得物资或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因办公需要,由相关部门统一进行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院(公司)后勤与安全生产保障部为集中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采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财务、纪检等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集中采购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集中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条需求量较大且购置较频繁的物资均须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采购,采购部门应逐步建立健全集甲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录,将具有相应资质、价位合理、服务到位的供应商纳入集中采购供应商名录之中。
建立供应商考核机制,本着优胜劣汰和不断更新的原则,建立一个动态、不断优化的供应商名录,切实做到降本增效。
第二章采购范围第六条院(公司)集中采购范围包括如下:(一)力、公用品;(二)办公耗材;(三)设备、家具;(四)其他需求量较大且购置较频繁的物资或服务。
第三章采购申请手续第七条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物资时,由专门管理人员根据库存量情况提出购置需求,由后勤与安全生产保障部组织实施采购。
第八条采购设备、家具等物资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请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采购。
第四章供应商的筛选第九条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通过以下两步进行筛选,将其纳入供应商名录中,作为采购过程中的可选的合作伙伴。
供应商名录应实时调整,及时吸收优秀供应商以及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
(一)供应商初选:(1)资质审核:要求供应商提供全套资质证书(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增值税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且在有效期中;(2)服务承诺:供应商应承诺提供上门送货;产品三包;单批采购金额较小时,实行批量结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保真保质等; (3)特殊承诺:办公设备耗材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上门维修能力。
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采购和招标活动,保护公司和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防止滋生腐败,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采购和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成立采购与招标管理小组为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的职能部门, 对各项采购和招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开展相关活动工作。
第二章采购和招标第四条适用范围1.固定资产类生产经营设备采购合同估算价格在5万元以上,电子设备等其它固定资产估算价格在1万元以上。
2.房屋类固定资产及其改良支出基建、土木工程及其维修、改良估算价格在2万元以上。
3.其他类a)采购物料及委外加工单项年采购额估算超10万元。
b)宣传类费用单项估算2万元以上或年总计结算超5万元。
c)后勤保障类物资等其它单项费用估算1万元以上或年总计结算超4万元。
d)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采购和建设项目。
第五条达到本章第一条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不进行招标;1.有特定技术要求且供应商相对单一的采购项目;2.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采购项目;3.停建或缓建后恢复的项目,承包人没有发生变更的;4.在实施项目追加的附属小型项目(追加投资低于原投资总额的10%)或者主体工程(追加投资低于原投资总额的20%),承包人没有发生变更的;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六条存在上述情形的达到必须招标标准而没有招标的采购项目,必须经过以下程序:1.相关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批后,由分管副总批准。
2.采购单位与采购和招标管理小组进行集体决策,形成推荐决策意见。
3.报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4.报请审核的内容要规范详实,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承包人或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承担同类项目的业绩,不招标的具体原因,集体决策的有关会议纪要、决议等。
第七条招标可采用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两种方式进行,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施公开招标的,依法执行。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五篇】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五篇】篇一: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国有集团公司采购活动,确保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的监管,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范围1.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活动包括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工程采购等。
2. 采购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项目,应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程序1. 采购需求确定:各单位向集团公司提交采购需求申请,包括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具体要求和数量。
2. 采购方式选择:根据采购需求,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3. 采购文件编制:根据采购方式选择,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编制相应的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4. 公告发布:针对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应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投标人。
5. 投标评审:根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定中标供应商。
6. 合同签订: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进行货物或服务的交付和支付。
三、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编制:集团公司每年制定采购计划,明确各单位的采购需求和预算。
2. 采购过程监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效果。
3. 供应商管理:集团公司建立供应商资格审查和评价制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
4. 采购合同管理: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监督,确保合同的执行情况。
5. 采购结果公示: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公示中标结果,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和透明。
四、监督与惩处1.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凡违反本办法的采购活动,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改正、暂停采购资格、撤销中标资格等。
2. 内部监督机制:集团公司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所有。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采购管理机制,提高采购整体水平及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集团采购办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1000万(含)以上机械设备采购项目以及集团集采类项目,按集团I类项目规定执行,依法必招项目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其余采购项目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采购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及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二)分级管理原则,采购由公司组织或公司授权分(子)公司组织。
(三)严禁将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公司及分(子)公司采购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人员组成: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分管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成员:纪检监察室、财务部、成本核算部、法律事务部、项目管理部、设备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和招标管理部。
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的审批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二)采购工作相关流程的审批、监督;(三)对分(子)公司采购工作考核结果及采购层级调整的审批;(四)集团招标中心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办公室设在招标管理部,作为公司采购工作的常设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为:(一)执行集团采购办法,负责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二)采购工作的组织管理、文件审核、后期服务;(三)建立公司(管理)评标专家库,对专家库定期维护、更新;(四)负责供应商入库审查、考核管理;(五)负责采购档案管理;(六)对分(子)公司采购工作进行监管、考核;(七)受理与采购相关投诉事宜;(八)集团招标中心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采购范围及形式第六条采购策划项目中标后,应及时编制采购策划,作为项目策划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时间、采购数量、采购方式、标包划分、采购要求、采购层级等。
第七条采购范围1.公司层级:400万(含)以上劳务类、100万(含)以上至1000万以下机械设备采购及租赁类、全部物资类、100万(含)以上咨询服务类。
公司采购、销售、结算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销售、结算管理办法公司采购、销售、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采购、销售和结算流程,保证公司运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与采购、销售和结算有关的业务和人员。
二、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每年初,公司采购部门负责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并提交给公司管理层审核批准。
采购计划应明确采购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预算和交货期等。
2. 采购流程(1)采购需求: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需求,采购部门负责审核并根据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方案。
(2)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公司设定的供应商评估标准,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与其进行谈判、签订采购合同。
(3)采购执行:根据采购合同约定,采购部门负责跟踪供货、质量检验、付款等工作,确保采购流程顺利进行。
(4)采购结算: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结算,核对采购金额、发票、付款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采购合同管理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交货期、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并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4. 采购风险控制采购部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考察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稳定性。
同时,定期对采购合同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与供应商共同解决风险隐患。
三、销售管理1. 销售计划每年初,市场部门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目标,编制销售计划,并提交给公司管理层审核批准。
销售计划应明确销售目标、渠道、价格、促销计划和客户需求等。
2. 销售流程(1)市场调研:市场部门负责对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情况,为销售提供市场信息。
(2)销售招标:根据销售计划,市场部门发起销售招标,吸引合适的客户。
(3)销售洽谈:市场部门与客户进行洽谈,确定销售合同的具体内容。
(4)销售执行: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安排生产和发货,并跟踪售后服务。
3. 销售合同管理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进行销售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1. 背景和目的在现代商业环境中,采购和招标管理对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良好的采购和招标管理能够确保公司获得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高效率和竞争力。
因此,公司制定了本《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以规范和优化采购和招标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和合规性。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采购和招标活动,包括物资采购、服务采购以及工程项目招标等。
3. 采购和招标程序3.1 采购程序公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采购活动: 1. 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预算,制定采购计划,并提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确认采购需求,明确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3.供应商选择: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询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或报价。
4. 评标和选定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5. 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合同。
6. 履约管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交付和质量符合要求。
3.2 招标程序公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活动: 1. 招标公告发布:根据项目需求,发布招标公告,并在合适的媒体平台上进行广而告之。
2. 投标文件准备:供应商准备并提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包括详细的技术和商务方案等。
3. 投标文件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标标准进行打分。
4. 中标结果公告:根据评审结果,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供应商并进行合同谈判。
5. 合同签订:通过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合同。
6. 履约管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交付和质量符合要求。
4. 采购和招标的原则公司在采购和招标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开透明:采购和招标活动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
2. 平等待遇:公司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不歧视任何供应商的国籍、地区或其他身份特征。
公司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购需求管理,提升采购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和计划性,同时实现采购需求闭环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是指需求部门为生产经营需要,经与需求归口部门协商一致后,由需求部门直接或者通过需求归口管理部门间接向采购实施部门提交的申请,包括对采购项目的规模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各级单位的采购需求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中,按职责分为需求部门、需求归口管理部门、采购实施部门及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等。
第五条需求部门是指对某类服务、物资直接或者通过需求归口管理部门间接向采购实施部门提出明确采购需求的部门,需求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提出需求计划。
依据产品计划、营销计划等,预测未来一定时期需要采购的项目、产品及规模,按照采购实施部门的要求定期编制采购需求计划,经需求归口部门按一定的规则审核同意后提交至采购实施部门。
二)负责按照需求归口管理部分及采购实施部分的要求提出采购需求申请。
根据具体项目或业务需要编制采购需求申请、技术规范书或工作任务书等,申明需求的依据、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和技术、质量、服务、进度、查核及淘汰机制等方面的要求,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能够对采购体式格局、采购评审和供应商挑选的规则和标准等提出建议。
三)配合采购实施。
按照采购实施部分要求参与采购方案沟通、评标、评比、谈判、询价、合同草拟等工作。
四)负责或配合履行采购合同。
根据企业内控管理规定开展或配合合同权利义务的执行,包括订单签订、验收、付款申请等。
五)承担需求计划执行管理。
根据实际需求执行情况,评估需求计划的准确性,协助采购实施部门处理需求计划与执行偏差相关问题,优化需求预测机制。
六)配合采购管理。
根据采购归口管理部分或采购实施部分要求,参与采购检测管理、供应商考察及供应商评价等相关工作。
需求方可向采购归口管理部分提出质量检测需求和建议,并参与质量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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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请购单1.请购应按照存量管制基准、用料预算,并参考库存情形开立请购单,逐项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本单位主管审核后按规定逐级呈核并编号,最后送采购部门。
2.来源与需用日期相同的物品材料,可以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3.特殊情况需按紧急请购办理时,可在“请购
单”“备注”栏注明原因,以急件递送。
4.庶务用品由物管部门按每月实际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条件,填具“请购单”办理请购。
5.以下总务性物品可免开清单,而以“总务用品申请单”委托总务部门办理,例如:贺奠用物品。
招待用品。
书报、名片、文具、报表等,以及小额采购的材料。
■◆第二条批准权限请购批准权限规定如下。
■◆第三条采购规定1.内购由国内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外购由国外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进口事务由业务部门办理。
采购重要材料应由总经理或经理径直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
对于专项用料,必要时由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办理采购。
2.采购部门应按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比如:(1)集中计划采购:对具有共同性的材料,应集中计划办理采购。
经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提出请购计划,报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报批后通知各请购部门按需提出请购。
3.采购部门应按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状况,分类划定材料采购作业期限,并通知各有关部门。
■◆第四条国内采购作业1.价格(1)采购人员接“请购单(内购)”后应按请购事项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过去采购记录或厂方提供的报价,精选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价格对比。
(2)如果报价规格与请购单位的要求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采购人员应检附有关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注明,报经主管核签,并转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
(3)属于惯例超交者(比如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采购人员应在议价后,在请购单“询价记录栏”中注明,报主管核签。
(4)对于厂商报价资料,经办人员应深入整理分析,并以电话等方式向厂方议价。
(5)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紧急采购口头要求后,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做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2.呈批(1)询价完成后采购经办人员应在“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拟定“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核批,并按采购审批权限呈批。
(2)采购审批权限:(参阅附表2)
3.订购(1)采购经办人员接到已经审批的“请购单”后应向厂方寄发“订购单”,并以电话确定交货日期,要求供应方在“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
(2)分批交货时,采购人员应在“请购单”上加盖“分批交货”章以便识别。
(3)采购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在“请购单”加盖“暂借款采购”章,以便识别。
4.进度控制(1)国内采购部门可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依靠“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2)采购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采购时,应填制“采购交货延迟情况表”,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主管批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与请购部门共同拟定处理对策。
5.单据整理及付款(1)来货收到以后,物管部门应将“请购单”连同“材料检验报告表”(其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部分,应于收料单加盖“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章)送采购部门与发票核对。
确认无误后,送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应于结帐前,办妥付款手续。
如为分批收料,“请购单(内购)”中的会计联须于第一批收料后送会计部门。
(2)内购材料须待试用检验者,其订有合约部分,按合约规定办理付款,未订合约部分,按采购部门报批的付款条件办理付款。
(3)短交,待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4)超交,应经主管批示方可按照实收数量付款,否则仍按原订货数付款。
■◆第五条国外采购作业1.价格(1)外购部门按照“请购单(外购)”需求急缓加以整理,依据供应商报价,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询价记录,以电话(传真)
方式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
特殊情形(比如独家制造或代理等原因)下除外,但应于“请购单(外购)”注明。
在此基础上进行比价、分析、议价。
(2)请购材料规范较复杂时,外购部门应附上各供应商所报的材料主要规范并签注意见,再转请购部门确认。
2.呈批(1)比价、议价完成后,由外购部门填具“请购单”,拟定“订购厂家”、“预定装运日期”等,连同厂方报价,送请购部门按采购审批程序报批。
(2)核决权限①采购金额在8000元以下者由经理核决。
②采购金额超过8000元者由总经理核决。
(3)采购项目经审批后又发生采购数量、金额等变更,请购部门须按新的情况所要求程序重新报批。
但若更改后的审批权限低于原审批权限时仍按原程序报批。
3.订购(1)“请购单(外购)”经报批转回外购部门后,即向供应商订购并办理各项手续。
(2)如需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约,外购部门应将签呈和代拟的长期合约书,按采购审批程序报批后办理。
4.进度控制(1)外购部门依照“请购单(外购)”及“采购控制表”控制外购作业进度。
(2)外购部门在每一作业进度延迟时,应主动开具“进度异常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据以修订进度并通知请购部门。
(3)外购部门一旦发现外购“装船日期”有延误时,即应主动与供应商联系催交,并开立“进度异常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请购部门,并按请购部门意见办理。
■◆第六条价格品质复核1.价格复核(1)采购部门应经常调查主要材料市场行情,建立供应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2)采购部门应对企业内各公司事业部所列重要材料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制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2.品质复核采购单位应对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品质予以复核,并形成完整资料备查。
3.异常处理审查作业中若发现异常情形,采购单位审查部门应即填写“采购事务意见反应处理表”(或附书面报告),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第七条本办法呈总经理核批后实施,修订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