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驾驶员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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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驾驶员的管理规定

兼职驾驶员的管理规定

兼职驾驶员的管理规定
一、新增兼职驾驶员的规定
1、驾驶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2、公司在职正式职工,应聘驾驶员身体条件良好,为人正直,无
违法乱纪行为;
3、用人单位写出申请,并将新增兼职驾驶员的原因、工作范围等
情况书面报告交由公司分管领导批签;
4、后勤保障部车辆管理室安排考核组成员随车进行路考。

路考通
过后,必须进行交通安全理论学习并考试,笔试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对应聘驾驶员进行岗位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公司车队发放“驾驶公用车辆上岗正”;
二、兼职驾驶员的管理
1、南航湖南公司的各种车辆原则上有公司专职驾驶员驾驶,在没
有专职驾驶员的单位,因工作原因,需要其他岗位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由一级车管部门审核并考核后,经一级车辆管理部门领导批准,考取、发放“驾驶公司车辆上岗证”方可准驾公司车辆。

2、兼职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和公司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熟
悉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知识,按时参加车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自觉接受车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兼职驾驶员不准执行长途车任务,平时无特殊情况和有专职驾
驶员在岗时,单位不得要求其驾驶车辆;
4、兼职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交通违法行
为,车管部门取消其准驾资格。

兼职驾驶员若变动或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作业时,应及时取消准驾资格,收回“上岗证”;。

驾驶员的管理制度5篇

驾驶员的管理制度5篇

驾驶员的管理制度5篇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驾驶员的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驾驶员的管理制度1一、驾驶员的安全责任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章制度。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3、驾驶员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绝对服从单位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4、驾驶员要随时检查车辆性能,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对车辆存在的故障要早发现,早报告,早维修,保持车况良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证派之即发,安全行驶。

二、安全管理规定1、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不准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行车规则,不准超速行驶、不准超载出车、不准带故障出车。

3、非出车期间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位置,车辆外出要停放在有关部门规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车辆出现失窃或被损。

4、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务车辆外出的,须经局长批准。

5、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车,服从调度,上班时间要在办公室待岗,不得无故私自脱岗。

三、责任追究1、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办公室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严禁逃逸。

如自行处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兼职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兼职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兼职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兼职驾驶员的行为,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公司和顾客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雇用的兼职驾驶员。

第三条兼职驾驶员应当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服从公司的安排和管理。

第四条兼职驾驶员应当具备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相关技能证书。

第五条兼职驾驶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驾驶习惯,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六条兼职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辆整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兼职驾驶员应当保密公司和顾客的信息,不能泄露相关信息给第三方。

第八条兼职驾驶员应当热情周到地为顾客服务,体现公司的服务精神。

第九条兼职驾驶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条兼职驾驶员应当服从公司的管理,不得私自接受顾客的安排或私自从事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试用期管理第十一条兼职驾驶员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试用期内,公司有权终止与兼职驾驶员的合同,如果其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

第十三条试用期内,兼职驾驶员需接受公司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十四条兼职驾驶员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其试用期合同。

第十五条试用期满,公司对兼职驾驶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为正式员工。

第三章工作责任第十六条兼职驾驶员须对所驾驶的车辆负有责任,如有损坏或丢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兼职驾驶员需尊重顾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兼职驾驶员需配合公司的调度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九条兼职驾驶员需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

第二十条兼职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违反。

第四章福利待遇第二十一条兼职驾驶员享有公司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兼职驾驶员享受公司为其购买的保险和相关保障。

第二十三条兼职驾驶员享有公司提供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公司兼职驾驶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兼职驾驶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驾驶人员。

第三条公司兼职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章招聘与任职条件第四条招聘条件:1. 持有相应类别的驾驶证,驾龄三年以上;2. 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3.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5. 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

第五条任职条件:1. 通过公司组织的驾驶技能考核;2. 签订兼职驾驶人员合同;3. 完成公司规定的岗前培训。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兼职驾驶人员职责:1. 负责公司车辆的安全驾驶,确保行车安全;2. 按时完成车辆接送任务,提高工作效率;3.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4. 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司形象;5. 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开展车辆管理工作。

第七条兼职驾驶人员权限:1. 按规定使用公司车辆;2. 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保养;3. 向公司反映车辆存在的问题;4. 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制止。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公司定期对兼职驾驶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技能、车辆维护保养等。

第九条公司对兼职驾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安全意识、服务质量等。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兼职驾驶人员,公司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或发生交通事故的兼职驾驶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小车兼职司机管理制度

公司小车兼职司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小车使用管理,确保小车安全、高效、经济运行,提高小车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小车兼职司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合理使用、经济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小车兼职司机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小车使用管理规定。

2. 负责小车的驾驶、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工作。

3. 确保小车安全、文明、规范行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 按时完成公司安排的驾驶任务,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5. 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对小车进行年度审验、保险续保等工作。

6.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第五条小车兼职司机权限:1. 在完成公司安排的驾驶任务的前提下,有权拒绝不合理的驾驶要求。

2. 在驾驶过程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3. 发现小车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停车检查,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驾驶员选拔与培训第六条小车兼职司机选拔条件:1. 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龄满3年以上。

2. 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3. 具备较强的驾驶技能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4. 身体健康,能适应长时间驾驶。

第七条小车兼职司机培训:1. 公司组织小车兼职司机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技能、车辆维护保养等。

2. 培训合格后,颁发《小车兼职司机资格证书》。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管理第八条小车使用规定:1. 小车由公司统一调度,驾驶员需提前一天向用车部门申请。

2. 驾驶员在驾驶小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3. 驾驶员不得将小车用于私人目的,严禁公车私用。

4. 驾驶员应合理使用车辆,避免不必要的燃油消耗。

第九条小车维护保养:1. 驾驶员负责小车的日常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清洁、润滑。

2. 驾驶员应按照车辆保养手册要求,定期更换机油、刹车片等易损件。

3. 驾驶员发现车辆存在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维修。

驾驶员管理办法(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驾驶员管理办法(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驾驶员管理办法(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事业单位驾驶员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所有驾驶车辆的驾驶员,包括专职驾驶员和兼职驾驶员。

第三条驾驶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遵守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驾驶员资格和培训第四条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年龄、身体条件等要求。

第五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学习新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六条驾驶员在入职前应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无犯罪记录。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八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使用车辆,不得私用、滥用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车内吸烟、饮食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行车安全第十条驾驶员应遵守国家交通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遵守行车纪律,不得超速、违章行驶。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得在行驶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驾驶工作。

第五章服务质量和纪律第十三条驾驶员应遵守职业道德,提供优质服务,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不得拒绝或拖延执行任务。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遵守企事业单位的纪律,不得泄露单位机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活动,不得泄露乘客信息。

第六章考核和奖惩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驾驶员考核制度,对驾驶员的驾驶技能、服务质量和遵守纪律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七条驾驶员考核结果将作为其晋升、奖惩和续聘的依据。

第十八条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将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对违反本办法的驾驶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或解聘等处分。

驾驶员工资管理规定

驾驶员工资管理规定

驾驶员工资管理规定一、制定目的本规定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驾驶员工资管理,提高驾驶员的积极性和幸福感,同时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员,包括全职、兼职、合同制和临时用工。

三、工资组成公司对驾驶员的工资由以下部分组成:1.基本工资:根据驾驶员的工龄、职称和职务等级确定的基本工资,是驾驶员的最低收入。

2.绩效工资:根据驾驶员的工作表现,通过在规定的评价周期内考核得分,并加以绩效系数计算的一定比例的基本工资。

3.奖励工资:根据驾驶员的工作贡献和表现,授予的一次性奖励。

4.补贴:包括交通、餐饮、通讯等费用,以及因特殊工作条件产生的补贴。

四、工资核算公司每月按照以下程序核算驾驶员的工资:1.月初:制定本月的考核标准和工作任务。

2.月中:根据工作表现和奖励情况核算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

3.月末:核算基本工资和补贴,并发放驾驶员的工资。

五、工资调整公司每年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对驾驶员的工资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定标准。

六、其他规定1.驾驶员须按照公司要求,维护车辆和保障车辆的使用安全,确保驾车记录和相关证件的齐全。

2.驾驶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地区的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安全规定,确保驾驶安全和用车安全。

3.驾驶员应当承认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考核和奖惩,并对其行为和工作品质进行评价。

4.驾驶员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

七、生效时间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员工及应聘人员一律适用。

公司有权对规定进行解释和修订。

如有需要,本规定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公司所有。

八、附则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成为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之一,于规定存续期间有效。

如对本规定有疑问,请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

项目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项目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车辆安全、高效、规范地运行,保障公司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员,包括专职驾驶员和兼职驾驶员。

第三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章驾驶员资格第四条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驾龄满3年以上;2. 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3. 道德品质良好,无犯罪记录;4. 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新驾驶员入职前,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驾驶员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六条驾驶员应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驾驶员在车辆保养过程中,应按照车辆保养手册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保养内容。

第八条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证件,确保证件齐全有效。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如需改装,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

第四章行车规范第十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保持车距,注意观察路况,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四条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司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经过。

第十六条事故责任认定后,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奖惩第十七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表现突出,为公司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八条驾驶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十九条驾驶员如有以下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1. 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严重违反交通法规;2. 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损害公司利益;3.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声誉。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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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驾驶员的管理规定
一、新增兼职驾驶员的规定
1、驾驶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2、公司在职正式职工,应聘驾驶员身体条件良好,为人正直,无
违法乱纪行为;
3、用人单位写出申请,并将新增兼职驾驶员的原因、工作范围等
情况书面报告交由公司分管领导批签;
4、后勤保障部车辆管理室安排考核组成员随车进行路考。

路考通
过后,必须进行交通安全理论学习并考试,笔试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对应聘驾驶员进行岗位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公司车队发放“驾驶公用车辆上岗正”;
二、兼职驾驶员的管理
1、南航湖南公司的各种车辆原则上有公司专职驾驶员驾驶,在没
有专职驾驶员的单位,因工作原因,需要其他岗位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由一级车管部门审核并考核后,经一级车辆管理部门领导批准,考取、发放“驾驶公司车辆上岗证”方可准驾公司车辆。

2、兼职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和公司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熟
悉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知识,按时参加车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自觉接受车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兼职驾驶员不准执行长途车任务,平时无特殊情况和有专职驾
驶员在岗时,单位不得要求其驾驶车辆;
4、兼职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交通违法行
为,车管部门取消其准驾资格。

兼职驾驶员若变动或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作业时,应及时取消准驾资格,收回“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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