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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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文件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单位文件管理,确保施工项目顺利进行,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施工单位所有施工项目及相关的文件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原则:所有文件应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二)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文件的性质、用途和重要性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件,应严格保密。

(四)责任制原则:明确文件管理的责任人和责任范围,确保文件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文件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文件分类(一)施工组织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控制计划等。

(二)技术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

(三)施工记录文件:包括施工日志、质量记录、安全记录、材料验收记录等。

(四)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文本、补充协议、变更通知等。

(五)其他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培训资料等。

第五条文件归档(一)施工组织文件应在施工前归档,确保施工组织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技术文件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归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施工记录文件应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归档,作为工程验收和工程维护的依据。

(四)合同文件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归档,确保合同执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其他文件应在形成后及时归档,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三章文件管理职责第六条文件管理责任人(一)施工单位应设立文件管理部门,负责文件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项目总负责人负责项目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文件管理职责(一)文件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文件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文件管理工作。

(二)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文件归档及时、完整。

(三)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密工作。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审批和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证工程安全和施工人员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的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项目总工程师。

第四条项目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各执行单位负责本单位下发的施工技术文件的执行。

第五条所有施工技术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第六条对施工技术文件应当严格审查,审查是否符合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七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程序应当明确,并有相应的审批人员负责。

第八条施工技术文件的修改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并有相应的审批人员负责。

第九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变更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并有相应的审批人员负责。

第十条对施工技术文件应当建立档案,作为参考和备案。

第二章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第十一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由项目部的技术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第十三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艺设计等。

第十四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原则。

第十五条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内部审查。

第十六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定稿和签字,确认其有效性。

第十七条完工图纸的编制应当遵循设计文件的要求,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查。

第三章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第十八条对施工技术文件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查。

第十九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应当由技术人员和相关领导共同进行。

第二十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应当形成书面意见,并在限期内通知编制单位进行修改。

第二十一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不合格的应当退回编制单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查。

第四章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第二十二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程序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签发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职称和资格。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建筑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施工工程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规程、规范、备忘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本单位技术资料的管理机构是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包括认领、鉴定、核查、验收和整理等环节。

第八条技术资料应按照归档编号和文件编号进行存放,确保能够快速查阅。

第九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复制应经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签订相应的借阅和复制手续。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由技术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技术部门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项目部门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时提交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确保资料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尽可能及时,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时进行。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包括对收集到的技术资料进行鉴定、核查、验收和归类等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编号和归档编号进行,确保能够迅速查找。

第十七条技术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的档案目录和索引系统,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八条纸质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年度和项目进行归档,电子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和主题进行分类存储。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安全是技术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的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条技术部门应制定技术资料的备份和灾难恢复计划,保证技术资料的防灾和备份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不被泄露。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工程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资料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技术科管理职责:2.1负责施工项目工程资料的检查、指导工作。

2.2参与单位工程分部及竣工验收。

2.3负责对资料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并及时组织培训。

2.4组织项目部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资料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3、工程资料编制原则:3.1工程资料整理套数按工程实际需要整理,必须保证存档完成后公司有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在档案室存档,检测报告可以为复印件。

3.1工程资料应按不同的专业、系统分类编制、收集、整理并分卷。

3.2分卷要求:根据资料内容进行资料盒的脊背、封面标识(公司有模板),做到美观,便于查阅。

资料盒内应包括总目录、卷内目录、资料封面和资料内容四部分,各级目录及资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层次清晰。

3.2工程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并保证字迹清晰、统一,签字、盖章齐全,其形成方式为:计算机打印,手工签名。

3.4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进行收集、整理,包括安装资料,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资料全部完成。

3.5保证资料需整理一份原件存公司,保证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马上到检测站进行补充,费用自理如被公司发现,每份罚款50元。

3.6多方盖章资料最少整理5份原件,除去给甲方、监理外,剩余全部存放公司(最少一份)。

3.7材料进场时必须及时收集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备案证及出厂检测报告,及时进行试化验工作,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工程上,如未按规定检测因不合格材料发生问题,费用全部由项目部承担。

3.8试化验工作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制作试验台账,每周五前上传OA,检测报告到期及时到检测站领取,最晚不得超过10天。

3.9分包资料按照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及时督促分包单位进行材料试化验。

3.10工程签证资料必须整理三份原件,一份原件存档案室,签证编号按专业、年度编号(建2019-001),签证单能附照片的必须附照片。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十篇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十篇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十篇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十篇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篇11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写、审批、修改、出版、发布、管理和实施。

2目的规定施工技术文件产生、发布、使用、修改、保管的控制要求,旨在规范技术文件的产生及实施过程。

3技术文件分类3.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总的指导性文件。

应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纲要(公司投标文件)编定。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开工的必备条件。

3.2施工措施,是指导工程某一个分部或某-个工序施工的文件,必要时进行编制。

其内容应突出施工重点,更具有操作性。

3.3施工作业指导书是以可操作性为主要特征的技术性文件。

3.4工艺手册是某些施工技术经过一定时间的应用、验证后,总结形成的典型施工/加工方法的技术文件。

4职责和权限4.1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施工技术文件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并保证其适用性和正确性。

4.2实施单位4.2.1工程项目部/生产单位、队及施工人员,必须依据批准/指定的施工技术文件进行施工管理和施工操作。

4.2.2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按相应的分工职责,负责进行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以保证全面、正确的贯彻和落实技术文件的内容。

4.3相关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以批准/指定的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及服务。

5施工技术文件的产生与实施管理5.1施工技术文件流程。

(详见图1)5.2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审、批5.2.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编制、机关主要生产职能部门会签、工程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2.2施工措施由施工队专责技术员编制、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5.2.3施工作业指导书根据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资料清单、设备和材料供应要求组织编制。

一般作业指导书由技术员编制、项目总工审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师批准。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文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规范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

第二条施工技术文件是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验收规范、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控制计划、验收报告、试验数据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是指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变更、保存、销毁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四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责任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商、施工单位共同承担。

第五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严谨、便于查阅和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第六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高效地进行。

第七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前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

第八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确保与设计文件和其他施工技术文件的协调一致;(二)合理安排施工工艺和序列,明确各施工单位的职责和任务;(三)明确施工现场的布置和施工方法;(四)明确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划分和交接;(五)明确施工过程中需要检测、验收的项目和标准;(六)施工中需要采取的临时措施和应急预案;(七)施工中要注意的质量、安全、环境等相关事项;(八)其他与施工相关的内容。

第九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要经过专业设计单位的审查和确认,确保其合理、可行。

第十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及时完成,保证在施工前进行审批和发布。

第三章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和发布第十一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和发布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门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施工技术文件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应包括对技术标准、工艺方案、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措施等内容的审核。

第十三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委员会由建设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等组成。

第十四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委员会应对施工技术文件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不得随意批准。

33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及审批管理制度

33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及审批管理制度

33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及审批管理制度一、制定背景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有效管理,保障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同时提高施工技术文件的质量和审核效率,有必要建立和完善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及审批管理制度。

二、编制原则1.依法合规:编制的施工技术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违反规定的情况。

2.确保质量:编制的施工技术文件应当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和规范性,确保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能够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工作,有效保障施工质量。

3.专业性:编制施工技术文件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文件内容完整、准确、清晰。

4.实用性:编制的施工技术文件应具备实用性,能够指导施工实践,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5.及时性: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与实际施工进度相适应,确保文件能够及时发放使用。

三、审批流程1.编制部门负责撰写施工技术文件,并在内部初审通过后提交给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2.项目管理部门对施工技术文件进行审批,审批意见应包括但不限于合规性、质量及实用性等方面的评价,涉及到施工安全的文件还需进行安全审核。

3.审批通过后,施工技术文件正式生效,相关部门可根据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实践。

4.若审批过程中发现问题或需修改内容,需及时通知编制部门进行修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并重新提交审批。

四、管理要求1.确保文件修订情况的记录,建立文档管理档案,便于查阅。

2.对施工技术文件编制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文件的质量和审批效率。

3.加强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技术文件的执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文件要求进行。

4.定期评估施工技术文件的质量和实用性,并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优化。

五、总结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及审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只有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每一份施工技术文件的质量和实用性,才能有效推动工程建设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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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写、审批、修改、出版、发布、管理和实施。

2 目的
规定施工技术文件产生、发布、使用、修改、保管的控制要求,旨在规范技术文件的产生及实施过程。

3 技术文件分类
3.1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总的指导性文件。

应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纲要(公司投标文件)编定。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开工的必备条件。

3.2 施工措施,是指导工程某一个分部或某—个工序施工的文件,必要时进行编制。

其内容应突出施工重点,更具有操作性。

3.3 施工作业指导书
是以可操作性为主要特征的技术性文件。

3.4 工艺手册
是某些施工技术经过一定时间的应用、验证后,总结形成的典型施工/加工方法的技术文件。

4 职责和权限
4.1 工程管理部
负责对公司施工技术文件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并保证其适用性和正确性。

4.2 实施单位
4.2.1 工程项目部/生产单位、队及施工人员,必须依据批准/指定的施工技术文件进行施工管理和施工操作。

4.2.2 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按相应的分工职责,负责进行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以保证全面、正确的贯彻和落实技术文件的内容。

4.3 相关部门
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以批准/指定的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及服务。

5 施工技术文件的产生与实施管理
5.1 施工技术文件流程。

(详见图1)
5.2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审、批
5.2.1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编制、机关主要生产职能部门会签、工程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2.2 施工措施由施工队专责技术员编制、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5.2.3 施工作业指导书根据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资料清单、设备和材料供应要求组织编制。

一般作业指导书由技术员编制、项目总工审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师批准。

重要和特殊的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总工编写,工程管理部审核,总工或者各专业副总批准。

涉及有重大安全风险的作业指导书应有安全责任人员审查会签。

带电跨越施工作业指导书必须有项目总工和带电跨越架搭设单位共同编写,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2.4 工艺手册的编制与选用
工艺手册中的工艺和施工方法属成熟的工艺方法,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编制,供工程中选用。

选用者应对所选用的工艺手册进行确认签字,并报批准,确保其选用的符合性。

5.3 出版、颁发及使用
5.3.1 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技术文件的出版、颁发和使用管理,并对出版文件备份及归挡。

5.3.2 各施工单位批准的技术文件,由批准单位负责出版及报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5.3.3 项目工程技术文件必须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5.4.验证
5.4.1 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应充分发扬技术民主,充分吸取有关专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应召集有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5.4.2 施工作业指导书开始使用时,应进行可行性验证,确认可行后正式使用。

5.5 修改
施工技术文件一经批准出版后,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若有重大设计修改时,应提出修改报告,由原编审批人员修改文件。

5.6 保管
5.6.1 施工作业指导书/工艺手册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领用单位和个人应在控制范围内登记、领用并负责保管。

5.6.2 领用人责任
A) 遵守公司有关技术保密规定,除在指定工程中使用外,不得私自向外部提供本企业出版的施工技术资料。

B) 工艺手册是典型施工技术标准,可以长期和反复使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

需要重新印制或再版发行时,应按重新领用手续登记。

6 标识
6.1 文件编号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号由项目部资料员依据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和档案管理的规定确认。

6.1 责任署名
施工技术文件应有审批页,由批准、审核、编写者签名以示责任标识。

6.2 单位署名及出版日期
按公司文件统一规定格式在封面正下方标识。

7 记录及其管理
《技术文件审批表》由编制单位(部门)负责保管,保存期与技术文件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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