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
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本(5篇)

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本尊敬的领导:我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特向您汇报我所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工作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指引,我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 执法检查:根据执法任务和计划,参与相关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并依法采取相应行政处罚措施。
2. 问题调查:接受举报或发现存在问题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收集相关证据,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执行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授权,对违法行为中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并确保处罚执行的及时性和公正性。
4. 法律宣传: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成绩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积极履行执法工作职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 执法检查:根据计划和任务,按时完成了各项执法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和整改。
2. 问题调查:接受和处理了多起举报案件,并通过调查取证和相关证据收集,成功查明了违法行为,并依法采取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3. 执行行政处罚: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及时通知了当事人,确保了处罚决定的有效执行。
4. 法律宣传:积极参与了一系列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措施,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面临的问题和建议在执法工作中,我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 执法资源不足:由于执法人员数量有限,导致执法效率有待提高,建议增加执法人员配备,以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 执法规范不统一:由于执法规范和标准存在差异,导致执法工作中的认识和执行存在一定的偏差,建议加强执法标准和规范的统一性,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工作计划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将继续努力,完成以下工作计划:1. 加强学习: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政策,不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单位行政执法制度汇编范本

单位行政执法制度汇编范本一、前言为了加强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汇编。
本汇编旨在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明确的执法依据和操作指南,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行政执法职责与权限1.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素质;(2)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4)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
2.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3.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
三、行政执法程序与要求1.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应当向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2.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应当制作检查记录,并由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3. 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依法收集证据,并采取合法手段进行调查取证。
4. 行政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决定前,应当告知被处理单位或者个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听取被处理单位或者个人的意见。
5.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6.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送达法律文书,并告知被处理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四、行政执法文书与管理1. 行政执法文书应当使用规范的格式,包括文书名称、文号、日期、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案由、事实和理由、处理决定、法律依据、签名或者盖章等。
2. 行政执法文书应当由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行政执法文书应当归档管理,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行政执法监督与责任1.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汇编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汇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汇编一、总则1.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执法机构:市、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派出机构。
2.职责:负责对各行政法规、法律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追究违法行为的责任,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公民权益。
三、执法程序和行为规范1.执法程序:依法行政执法,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行政强制等环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人员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依法运作的原则,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不正当行为。
四、执法监督和投诉处理1.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
2.投诉处理:对于市民的举报投诉,要及时受理、调查并及时给予答复,确保投诉事项得到妥善解决。
五、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1.行政处罚: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惩罚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2.行政强制: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履行法定职责、不执行行政决定的单位和个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确保行政决定得到有效执行。
六、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1.建立健全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执法工作的电子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信息公开:对执法工作的有关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加透明度。
本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汇编为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依据,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遵守并做好执行工作,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规范和效果。
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能力和素质,为公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七、执法培训与队伍建设1.执法培训: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使其掌握执法技能和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执法能力。
2.队伍建设:通过选拔优秀人才、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培养执法干部等措施,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形成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行政执法局规章制度汇编

行政执法局规章制度汇编行政执法局规章制度汇编前言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全面建设,严格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我局全体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保证队伍全面履行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能,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我们对局工作机构职能、各级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汇编成册,以求用科学的制度规范人,用严格的制度约束人,培养队伍勇于吃苦、乐于奉献、听从指挥、遵纪守法、敬业爱岗的良好作风,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
规章制度目录前言一、各级职责1.局(大队)主要工作职责2.局领导分工3.办公室职责4.法制科职责5.业务科职责6. 督查中队职责7. 中队长(副中队长)职责8. 中队内勤职责9. 队员职责10. 城管协管员职责二、行政管理制度1.会议制度2. 110工作制度3.文明办公制度4.请销假、考勤制度5.安全管理制度6.执法装备管理规定7.印章管理规定8.宣传报道工作制度9.财务管理制度10.档案管理制度11.队容风纪考核量化细则12.路段(小区)管理考核量化细则13.到岗到位考核量化细则14.办公秩序考核量化细则15.执法规范考核量化细则三、政治工作制度1.党课制度2.联系点工作制度3.民主生活会制度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5.党员教育制度6.党风廉政教育制度7.思想政治工作制度8.党员联系群众制度9.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制度10.政治学习制度四、依法行政制度1.行政执法责任人制度2.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3.证据先行登记保全、罚没物资管理暂行规定4.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5.岗位责任制度6.责任追究制度7.首问负责制8. 执法文书管理制度9.罚缴分离制度局(大队)主要工作职责XX区城市管理局是XX区市容环境卫生的主管部门,按国务院101号令、《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通政发[2001]84号文件精神,其主要职责为: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区域城市管理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农机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汇编

农机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汇编农机行政执法是保障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农机行政执法工作,制定了农机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以明确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质量。
下面是一份农机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汇编。
一、农机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1. 农机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农机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包括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2. 农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农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3. 农机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二、农机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1. 农机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执法标准执行执法任务,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农机行政执法人员要主动了解和学习农机行业的最新政策和技术,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行业素养。
3. 农机行政执法人员要保守执法秘密,不泄露执法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
三、农机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1. 农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明确执法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等环节,确保执法程序的规范和合法性。
2. 农机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 农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报告执法工作情况,并接受监督。
四、农机行政执法的执法标准1. 农机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定出的权力范围和执法职责,在执法工作中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农机行政执法机关要确保执法人员的权力行使合法合理,不滥用权力,不漠视法律规定。
3. 农机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农机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农机市场违法行为,保护农机市场的正常秩序。
五、农机行政执法的考核和奖惩机制1. 农机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和提升工作。
2. 农机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执法人员给予奖励,对执法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2024年行政执法责任制模版(三篇)

2024年行政执法责任制模版为切实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严格依法行政,根据《省政府____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____》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行政执法职责(一)全局主要职责。
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的经营、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
1、监督实施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监督实施药品法定标准、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医院制剂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3、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实施对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
4、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地媒体刊播的药品广告实施检查监督。
5、组织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等质量的抽验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关于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监管药品生产企业在辖区内设立的办事处。
6、依法监管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及特种药械。
7、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8、管理市以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9、承办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股(室)主要职责1、办公室。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递、打印、复印;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负责保密、档案、信访、印鉴管理、大事记录、值班安排;负责宣传、信息的编发;负责局各种会议的组织及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的记录工作并进行协调督办;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听证、复议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事务管理、车辆管理;负责档案的办理、招商引资、政务窗口、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及登记发放;协助市局做好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受理申报;负责局机关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____、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负责做好对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执行国家各项财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做好财务会计帐目和报表工作,搞好财务管理;负责财务会计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协助做好局内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发放工资及各种费用的报销;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协助处理党员的违纪案件。
行政执法责任制模版(4篇)

行政执法责任制模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单位特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文,具体内容如下:一、行政执法责任的确定1.行政执法机关应明确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具体职责,划定执法辖区和执法范围。
2.行政执法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执法岗位责任清单,明确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书面告知责任人。
3.行政执法机关应根据工作特点和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行政执法责任的履行1.执法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的领导责任,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执法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主导作用,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公正、严肃。
3.执法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合规、规范。
4.执法部门负责人要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5.执法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开展执法工作,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6.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效果。
三、行政执法责任的考核和评价1.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的考核机制,定期对执法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
2.行政执法机关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确保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众信任度。
3.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的考核和评价方法。
以上就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范文,供参考使用。
具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行政执法责任制模版(2)第一部分:引言执法是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行政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之一,其效力与合法性直接关系到法治社会的建设。
为了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规范和高效,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至关重要的。
黑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doc

黑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部门公章:报送时间:部门承办人:承办人联系电话:目录一、部门概况二、行政执法依据三、部门主要职责四、领导岗位职责五、执法机构及执法岗位职责六、执法标注七、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一览表八、行政审批分解一览表九、相关配套制度十、行政处罚权裁量指导标准一、部门概况黑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10年12月31日,是黑山县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北镇市等4县(市)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辽政〔2011〕248号)意见,负责行使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黑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党务办公室、计财室、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纪检监察室、法规股、行政审批股7个股室。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收集整理全县城市管理业务动态、做好城市管理文书整理、档案归存、落实政务及执法活动公开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指挥调度、统筹安排、协调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信访等案件受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内各类公益、商业性活动、庆典、户外广告的审批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有关城市管理及其它工作。
下设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女子特勤大队、市容环境管理一大队、市容环境管理二大队、市容环境管理三大队、市容环境管理四大队、市容环境管理五大队、北广场管理大队、福山时代广场管理大队、庞河园区执法分局、大虎山执法分局10个基层执法大队(分局);1个工程大队辅助执法工作。
县公安局为行政执法局派驻城市管理公安派出所和交警城区中队。
二、行政执法依据(一)公共法律、法规、规章目录1、法律4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1999.10.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90.10.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1996.10.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2.1.1)2、行政法规3部(1)《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71号)(1995.1.25)(2)《关于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35号)(1981.1.1)(3)《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2001.7.9)3、地方性法规2部(1)《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05.4.1)(2)《辽宁省行政复议条例》(2003年8月1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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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烟台市牟平区城市管理与房产局烟台市牟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〇〇六年七月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目录第一章总则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一)合法执法原则(二)合理执法原则(三)公正为本兼顾效率原则(四)公开原则(五)职权与职责相一致原则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四、法定执法主体、法定职权和执法岗位分类(一)法定执法主体(二)法定职权(三)执法岗位五、行政执法责任承担的主体第二章行政许可、审批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许可、审批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一)工作规范(二)外部行政程序(三)内部工作流程二、行政许可、审批岗位责任三、法律、行政法规(决定)授予的行政许可项目第三章行政检查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检查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一)工作规范(二)外部行政程序(三)内部工作流程二、行政检查岗位责任三、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的行政检查职权第四章行政处罚、强制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处罚岗位、强制工作规范和程序(一)工作规范(二)外部行政程序(一般程序)(三)内部工作流程(一般程序)二、行政处罚、强制岗位责任三、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的行政处罚职权第五章行政复议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复议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一)工作规范(二)外部行政程序(三)内部工作流程二、行政复议岗位责任三、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复议职权第六章行政执法考核评议一、考核评议主体二、考核评议原则三、考核评议方法和程序(一)考核评议方法(二)考核评议程序第七章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一、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划分与承担二、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承担方式三、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四、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程序第八章烟台市牟平区城市管理与房产局(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第九章烟台市牟平区城市管理与房产局(行政执法局)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第十章烟台市牟平区城市管理与房产局(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第十一章烟台市牟平区城市管理与房产局(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二章烟台市牟平区城市管理与房产局(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附表: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梳理统计汇总表第一章总则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以“确定执法主体资格、落实执法职责、规范和考核执法行为、追究违法责任”为内容,以“程序制约权力、责任监督权力”为方式,把法律监督制度和工作管理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一个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执行,推进依法行政,最终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一)合法执法原则合法执法原则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首要的基本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一切执法活动都必须有法律的依据,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合法执法原则包括主体要合法、权限要合法、内容要合法、程序要合法等内容。
(二)合理执法原则合理执法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使自由裁量权要客观、适度,符合常理和客观事实。
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应当追求法律要求以外的的其他目的,做到既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又要与具体执法依据的特定的立法目的相一致。
(三)公正为本兼顾效率原则公正为本兼顾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平等对待权利享有人,排除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遵循法律的规定,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前题下,适当提高效率,增加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或社会效益。
当公正和效率发生冲突时,应当首先考虑公正,以公正为本,兼顾效率。
(四)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除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应当一律向行政权利享有人和社会公开。
主要包括执法依据要公开、执法信息要公开、执法过程要公开、执法决定要公开等内容。
(五)职权与职责相一致原则。
职权与职责相一致原则的法律基础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和一致性,主要体现为:职权的行使与责任的承担一体化,权力就是一种责任;职权与职责的成比例性,职权越大,职责越多,责任越大,反之亦然。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1、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构建“分解岗位职责—规范行为和程序—明确岗位责任—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和考核评议工作。
2、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
正确把握社会、市场和政府三者关系,强化公务员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
3、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与建立服务型政府相结合。
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作为行政执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热情为行政相对人服务,为行政相对人排忧解难。
四、法定执法主体和执法岗位分类(一)法定执法主体烟台市牟平区城市管理与房产(行政执法)局是法定的执法主体。
(二)执法岗位按行政执法职权类别,设置相应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岗位、行政检查岗位、行政处罚岗位(含行政强制)和行政复议岗位。
五、行政执法责任承担的主体行政执法岗位的承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是行政执法责任承担的主体,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过错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行政许可、审批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许可、审批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一)工作规范1、行政机关应当将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的法律依据、许可、审批条件、审理程序、办结期限、许可结果,许可、审批申请受理经办人姓名,以及需要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信息在其办公场所进行公示。
2、不得擅自增设或减少许可、审批条件。
3、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许可、审批事项。
4、不得刁难许可、审批,不得滥用许可、审批权。
5、诚实守信,高效便民。
(二)外部行政程序1、申请受理程序2、告知申辩程序3、行政许可、审批延期决定告知4、行政许可、审批决定送达程序(三)内部工作流程二、行政许可、审批岗位责任行政许可、审批岗位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审批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追究相应的行政过错责任。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故意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故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审批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审批的理由的;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9、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10、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审批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三、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许可(22项)项目:(一)行政许可项目(22项)1、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及霓虹灯的设置批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十七条]2、在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区开设商业服务设施批准《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二条]3、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批准《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4、伐移城市树木批准《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5、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批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十三条]6、燃气供应站(点)经营许可审核《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7、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批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8、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及风景名胜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核准《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9、排水许可核准《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10、新建、改建、扩建的区域锅炉供热工程核准《城市区域锅炉供热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1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准运证申领核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12、特种车辆通过城市道路核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13、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核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14、新建道路交付使用核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15、燃气工程立项审核《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九条]16、城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领及年检审核《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17、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申领、变更、年检审核《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18、城市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19、临街面建筑物装修改建核准《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一条]20、房屋权属登记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2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领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22、房屋拆迁许可证申领批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三章行政检查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检查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一)工作规范1、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行政检查权,检查程序合法,现场实施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且不得滥用检查权。
2、检查人员不得隐瞒事实,虚构记录。
3、检查人员在执法检查中不得收取费用,不得接受被检查人的宴请。
4、检查结果需要行政处罚的,应当按法定程序执行。
(二)外部行政程序(三)内部工作流程二、行政检查岗位责任行政检查岗位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监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追究相应的行政过错责任,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不依法履行行政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2、在行政检查工作中,没有行政执法证的或未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3、在行政检查工作中,滥用职权,妨碍被检查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4、接到对有关违法行为的举报、控告和投诉后,不及时处理的;5、在行政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他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三、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的行政检查项目(37项)1、22项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2、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工程质量监督《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3、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的检查《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十五条4、城市燃气安全监督《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十九条5、城市燃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城市燃气管理规定》第十条6、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安装、维修的监督《城市燃气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第五条7、城市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城市绿化条例》第七条第四款8、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监督检查《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四条9、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养护监督检查《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10、城市绿线监督检查《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11、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监督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12、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13、城市公厕的监督《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条14、城市生活垃圾的监督《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15、对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监督《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章行政处罚、强制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处罚、强制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一)工作规范1、查处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到位、违法事实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