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6.7黄云路龙湖地产二期工地高处坠落一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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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桥梁施工事故案例解析

国内桥梁施工事故案例解析

国内桥梁施工事故案例解析目录一、内容概述 (3)1.1 桥梁施工的重要性 (3)1.2 施工事故的危害性 (5)1.3 本文档的目的和结构 (5)二、桥梁施工事故类型及特点 (6)2.1 常见桥梁施工事故类型 (8)2.1.1 物体打击事故 (9)2.1.2 脚手架坍塌事故 (10)2.1.3 高处坠落事故 (11)2.1.4 触电事故 (13)2.1.5 混凝土裂缝事故 (14)2.2 各类事故的特点分析 (14)2.2.1 物体打击事故的特点 (16)2.2.2 脚手架坍塌事故的特点 (16)2.2.3 高处坠落事故的特点 (17)2.2.4 触电事故的特点 (18)2.2.5 混凝土裂缝事故的特点 (19)三、国内桥梁施工事故案例解析 (20)3.1 “9.10”物体打击事故案例 (21)3.1.1 事故经过 (22)3.1.2 事故原因分析 (23)3.1.3 教训与启示 (24)3.2 “11.24”脚手架坍塌事故案例 (26)3.2.1 事故经过 (27)3.2.2 事故原因分析 (28)3.2.3 教训与启示 (29)3.3 “12.28”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30)3.3.1 事故经过 (31)3.3.2 事故原因分析 (33)3.3.3 教训与启示 (34)3.4 “3.28”触电事故案例 (35)3.4.1 事故经过 (37)3.4.2 事故原因分析 (38)3.4.3 教训与启示 (39)3.5 “5.16”混凝土裂缝事故案例 (40)3.5.1 事故经过 (41)3.5.2 事故原因分析 (43)3.5.3 教训与启示 (44)一、内容概述事故背景介绍:简要阐述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相关工程概况以及当事人员的基本情况。

事故经过描述: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包括施工流程、操作环节、设备使用情况等。

事故原因分析: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包括管理不善、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环境因素等。

紫峰大厦幕墙玻璃坠落事故分析

紫峰大厦幕墙玻璃坠落事故分析

紫峰大厦幕墙玻璃坠落事故分析事件背景2018年12月25日,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紫峰大厦发生了一起幕墙玻璃坠落事故。

当日下午,在紫峰大厦南塔26层一块面积约1平米的玻璃突然脱落,随后坠落至地面,致使4名围观群众受伤。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玻璃脱落可能是由于预埋固定件失效导致。

事故原因分析设计问题事故调查委员会发现,在紫峰大厦的幕墙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幕墙整体设计的强度和稳定性不足,未能考虑到风荷载等外力因素对建筑物的影响。

其次,在幕墙玻璃的选材和安装方面,存在较大瑕疵。

选用低质量的玻璃和固定件,施工也存在失误,使得幕墙整体运行的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

材料问题玻璃坠落事故的发生与幕墙玻璃的品质有很大的关系。

根据调查报告,坠落玻璃是一块厚度只有8毫米的普通玻璃。

而在幕墙设计规范中,要求幕墙玻璃厚度不能小于12毫米,因此这块玻璃并不符合标准。

此外,对于幕墙玻璃的选择,应该考虑到建筑的风压和温度等综合因素,选用合适的玻璃类型。

但在紫峰大厦中,并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选择和安装。

安全监管问题玻璃坠落事故的发生也与安全监管的不到位有关。

调查显示,紫峰大厦的幕墙建设没有经过完整的审批程序,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同时,在整个幕墙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监管部门也没有足够的关注和监督,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指导。

这也使得在日常维护和保养过程中,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和处理。

事故教训紫峰大厦幕墙玻璃坠落事故的发生,教训深刻。

从事故中得到的启示是,建筑领域中隐患众多,安全问题非常重要,需要保证建筑的设计、施工、维护以及监管等各个方面都得到正确的处理和落实。

同时,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和规范,加强对于建筑行业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建筑用材、施工和验收的严谨性,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调查报告书

荔湾区白鹤洞街“6.05”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2020年6月5日12时20分左右,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辖内广钢新城华发尚座花园12栋一住宅阳台防盗网安装施工现场,1名工人从高处坠落受伤,造成一起致1人受伤的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区政府委托,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和白鹤洞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迅速成立了荔湾区白鹤洞街“6.05”事故调查组。

同时聘请了建筑施工方面的专家参与技术原因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据对事故现场的勘查、相关当事人的问询取证、有关原始资料的调查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荔湾区白鹤洞街“6.05”高处坠落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人员和单位基本情况1.陈一鹏,男,22岁,广东省汕头市人,在广州市荔湾区锦佳3街C2-102号商铺经营一家门窗建材店,对外称“潮汕门窗”,但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有建筑装修装饰施工资质。

2.邹海峰,男,42岁,江西省萍乡市人,本次事故的伤者,主要从事家庭隐形防盗网的安装,没有工作单位,也没有建筑装修装饰施工资质。

3.沈茂林、吴佳纯,华发尚座花园12栋事发住宅业主。

4.珠海华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物业广州分公司),华发尚座花园的物业管理单位,在小区内设立了以容浩锋为负责人的华发尚座花园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处),内设安管部、客服部、工程部和环境部。

(二)装修工程基本情况2020年3月19日,吴佳纯委托陈一鹏承接了其华发尚座花园内住宅的装修工程,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入户花园的水电改造,地砖重新铺设;空调机外墙刷外墙腻子和外墙漆;主人房墙面拆除并修复;入户花园安装平开窗、推拉窗和防盗网;全屋安装纱窗、纱门,安装大阳台防盗网。

阳台、门窗临边位置无外架施工作业防坠落专项方案

阳台、门窗临边位置无外架施工作业防坠落专项方案

阳台、门窗临边位置无外架施工作业防坠落专项方案目录一、前言 (2)二、编制依据 (2)三、工程概况 (3)1. 现状分析 (4)2. 施工特点及难点 (5)四、防坠落措施 (6)1. 人员管理 (7)1.1 人员培训与教育 (8)1.2 人员行为规范 (9)2. 设备与材料管理 (10)2.1 施工设备选择与使用 (11)2.2 施工材料质量把控 (11)3. 施工作业过程控制 (12)3.1 临边位置防护 (14)3.2 作业过程监控 (14)4. 应急预案与响应 (15)4.1 应急预案制定 (17)4.2 应急响应流程 (18)五、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 (19)1. 安全防护设施配置 (20)2. 警示标识设置 (21)六、检查与验收 (22)1. 检查频次与方法 (23)2. 验收标准与程序 (23)七、培训与交底 (24)1. 培训内容与方式 (25)2. 交底记录与签字 (26)八、安全监控与考核 (27)1. 安全监控措施 (28)2. 绩效考核办法 (29)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阳台、门窗等临边位置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专项方案,以规范阳台、门窗临边位置的无外架施工作业,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实际施工情况,旨在明确阳台、门窗临边位置的无外架施工作业防坠落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在实施本方案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阳台、门窗临边位置的无外架施工作业防坠落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编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本方案编制过程中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等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要求。

2024年高空抛物的案例分析

2024年高空抛物的案例分析

2024年,高空抛物事件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从案例分析的角度出发,对一些典型的高空抛物案例进行剖析,并探讨其原因和解决方法。

首先,2024年12月23日,广州市一高层住宅楼内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砸中了一名路过的行人,造成其重伤。

经调查发现,肇事者是该楼一户住户的小孩,其家长并未妥善监管孩子的行为。

此案例中,孩子对高空抛物的危害不具备足够的认知,而家长在教育与监管方面存在疏漏,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其次,2024年10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商业街上,一名女性被投掷下高楼的百叶窗部件砸中,造成其跌倒受伤。

调查发现,这是由于施工工地上的工人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将废弃的建筑材料随意抛落所致。

这表明施工工人对于高空抛物的注意意识不足,对于危害他人的后果没有充分认识。

第三个案例发生在2024年7月17日,上海市一名女性在租住的高层住宅楼下被从楼上抛落的物体砸中。

调查结果发现,肇事者为一名邻居,其未经周围居民同意改动了自家阳台的建筑结构,导致从阳台上的物品随意滑落。

这一案例中,肇事者对于自家住宅改动的后果没有充分意识到,导致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以上三个案例展示了高空抛物事件的多种形式和原因。

首先,家长的疏忽与孩子对高空抛物危害认知不足是一个重要原因。

针对这一问题,社会应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其对于孩子行为监管的意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其次,施工工人的安全意识不足也是导致高空抛物事件的原因之一、应加强对施工工人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对高空抛物危害的认识,并强调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废弃建筑材料随意抛落。

最后,个人对于自家建筑结构的随意改动也是高空抛物事件的诱因之一、加强对居民的法律宣传,提高其对于住宅结构改动的重要性和后果的意识,限制居民随意改动建筑结构。

总的来说,针对高空抛物事件频发的问题,应采取政府、教育机构、家庭等多方面的合作与努力。

政府需要出台相关法规与政策,加强监管与责任追究;教育机构需要加强对于高空抛物危害的教育与讲解;家庭需要加强家庭教育,培养孩子正确的行为习惯与价值观。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州市天河区花花世界中心广场二期高支模坍塌事故的紧急通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州市天河区花花世界中心广场二期高支模坍塌事故的紧急通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州市天河区花花世界中心广场二期高支模坍塌事故的紧急通报粤建质函…2010‟169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月8日22时30分左右,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黄村花花世界中心广场二期在进行过道天桥混凝土浇筑施工时,高度为16.8米的高支模发生坍塌,坍塌面积约180平方米,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是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黄村村民委员会,施工单位是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是何子杰,监理单位是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屈砚波。

这起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教训深刻,同时也再次表明,当前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从事故工程初步了解的情况分析,施工单位存在未按有关规定对局部高支模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未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浇筑混凝土前未办理高支模验收手续等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

今明两年,我省将先后举办亚运会、大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意义重大。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以及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09‟44号)精神,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以预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严密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

为此,提出以下几项工作要求:一、吸取教训,将施工安全工作进一步抓实今年以来在我省发生的2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分别是外脚手架悬挑防护棚坍塌和面积约180平方米的局部高支模坍塌,施工工艺并不复杂,施工单位都是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这些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事故往往发生在容易忽视的部位和环节上,部分大型企业的安全管理仍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要吸取这2起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将安全生产工作更加深入细致地落到实处。

天河区迎龙路火灾事故原因

天河区迎龙路火灾事故原因

天河区迎龙路火灾事故原因2023年5月15日凌晨,在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一家化工厂发生了一起严重火灾事故,造成数十人死亡,数百人受伤,数十座工厂和居民楼被烧毁,给当地居民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心理创伤。

此次火灾事故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有关部门也对其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最终确定了火灾事故的原因。

一、火灾现场天河区迎龙路火灾事故现场是一家化工厂,该工厂占地面积较大,周围有一些居民楼和其他工厂。

这次火灾事故发生在凌晨2点左右,当时火势迅速蔓延,一时间整个工厂都笼罩在浓烟和熊熊大火之中。

大量消防人员和救援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扑救和救援,但由于火势太大,救援工作遇到了重重困难。

最终,大火在几个小时后才被扑灭,但已经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火灾原因1. 安全隐患问题经过调查,发现该化工厂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问题。

首先,该工厂的生产设备和设施老化严重,缺乏必要的维护和保养,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

其次,该工厂的防火设施设置不完善,消防通道被堵塞,灭火器等设备也没有得到有效的维护和管理,一旦发生火灾,无法及时进行有效的处置。

再次,该工厂的人员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量使用违章操作和擅自更改设备配置的情况,这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最后,该工厂的化学品储存和处理存在严重问题,大量易燃易爆化学品没有得到妥善管理和储存,一旦发生火灾就会爆炸引发更大的灾难。

2. 环境监管不力在天河区迎龙路一带,有大量的化工厂,生产过程中大量排放污染物,环境污染严重。

然而,有关部门对这些化工企业的环境监管不够严格,导致了这些企业的环保设施配置不足,排放标准超标等问题。

这些问题加剧了化工企业的安全隐患,也是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3. 人为操作失误在火灾发生后的调查中,发现该化工厂的一些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一些违章操作和失误,这也是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由于工人的违章操作和失误,使得火灾的蔓延速度加快,使得救援工作更加困难。

4. 天气原因调查显示,火灾发生时正值气温高,空气干燥,这也是火灾蔓延速度加快的重要原因。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案例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案例

关于对“7·30”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决定的通报发布时间:2017-01-04 发布单位:关于对“7•30”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决定的通报各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有关单位:2016年7月30日,江苏中关村小夏庄安置小区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目前事故调查已经结束并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管,及时排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一、事故过程2016年7月30日,上海龙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宇公司)总承包、常州建邦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专业分包的江苏中关村小夏庄安置小区17#楼,两名吊篮拆卸工17#楼顶层屋面,准备将高处作业吊篮从东侧移位到西侧,在将配重全部卸下后,其中一名吊篮工翻越女儿墙至外侧雨棚拆除高处作业吊篮后支架及后梁过程中,失去重心,从该楼顶层坠下死亡。

二、事故原因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常州建邦公司未按规定设置高处临边作业防护栏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吊篮拆卸工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进行高处临边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间接原因:上海龙宇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疏于管理,未掌握工地施工情况,未及时委派安全管理人员跟进对高处作业吊篮移位作业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管;常州建邦公司在高处作业吊篮拆装专项施工方案中未详细制定相关高处作业吊篮移位作业施工安全措施,对作业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设置高处临边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人员未经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龙宇项目部允许进入工地实施高处作业吊篮拆装作业;建设监理公司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未发现高处临边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施工现场疏于管理,未尽工程监理职责,未及时跟进对高处作业吊篮作业的监理,总监工程师对常州建邦公司制定的高处作业吊篮施工(拆装)方案中,存在的高处作业吊篮移位作业、高处临边作业等施工安全措施不明确、不具体等问题,审核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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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河区“6.7”黄云路龙湖地产二期工地高处坠落一般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2016年6月7日下午15时许在我区珠吉街黄云路龙湖地产二期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天河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河区安全监管局会同监察、公安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形成了《天河区“6.7”黄云路龙湖地产二期工地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书》,并天河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结案。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现将事故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广州市君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进行施工,同时未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理,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天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二、广州鹏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天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文士进未佩戴安全带冒险进行高处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责任追究。

四、张高峰作为广州鹏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
责任,建议由天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特此通报
天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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