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风险管理中心管理办法(新)

合集下载

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以及《XX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信息技术系统,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本办法所称人员是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人员、与公司签署委托协议的经纪人、劳务派遣至公司的客服人员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以下统称“各部门”)。

第四条操作风险管理目标:建立符合监管要求,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特点、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将操作风险损失控制在公司可承受范围以内。

第五条操作风险管理原则:(一)全程全员原则。

公司操作风险管理覆盖公司各部门,包含各类岗位、活动、流程、信息系统、产品等,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二)协同管理原则。

公司各专业职能部门发挥操作风险管理作用,根据专业领域特点与分工,有针对性地协同开展风险管理;(三)审慎应对原则。

公司审慎识别和控制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操作风险,对操作风险管理重点领域和环节加强风险识别、评估、监测与控制,最大程度地防范和减少操作风险事件对公司、行业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四)防范预见原则。

公司充分识别和评估新业务、新产品涉及的操作风险,严格防范已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等可能因新业务、新产品引发的操作风险。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以分层架构、集中管理模式对公司操作风险进行管理,操作风险管理组织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首席风险官,风险控制部、合规部、审计部、内核部等内控部门,其他各部门共四个层级。

第七条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应符合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总体目标以及审议批准的操作风险风险偏好、容忍度等要求,并在监事会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操作风险管理规范

操作风险管理规范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稳健经营,有效控制操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等法律法规以及《阳光保险集团内部控制指引》(阳光保险发[2010]207号)等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信息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公司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及监管合规风险。

本规范所称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信息系统或外部事件造成公司资产损失、对外服务中断、受到监管处罚或权益丧失的事件。

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应至少满足以下特征之一:(一)形成风险金额;(二)存在既遂的盗窃、挪用、贪污、受贿等内部欺诈行为;(三)受到监管机关行政处罚或公开批评;(四)公司被起诉或被申请仲裁;(五)造成对外营业中断。

第三条 公司按照损失事件、业务条线、风险成因、损失形态和后果严重程度等因素,对操作风险进行分类。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事业部及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第五条 操作风险管理是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建立相关制度和机制,防范和识别操作风险,应对和处置操作风险事件。

公司建立由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直接责任,风险管理部作为牵头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覆盖所有业务单位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六条 董事会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包括操作风险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第七条 高级管理层负责履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操作风险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并组织执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二)明确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在操作风险管理中的职责;(三)组织制定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解决方案;(四)组织评估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并不断完善;(五)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确保内控流程嵌入到信息系统中;(六)审核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

集团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操作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风险管理相关规定以及《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及监管合规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三条操作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信用社(银行)柜员业务操作风险监控和预警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柜员业务操作风险监控和预警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柜员业务操作风险监控和预警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省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网点柜员操作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及时发现和处置业务中的操作风险,结合省联社各项业务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按照陕西省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柜员操作风险监控和预警系统(以下简称“柜员操作风险监控和预警系统”)规定的风险需求规则来进行应用和管理。

第三条柜员操作风险监控和预警系统是针对在各类业务处理中发生的失误、违规、违法操作以及用户欺诈等风险隐患,通过对业务操作重要环节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展示符合预警条件的业务信息,并统计形成相关报表供管理人员查看,通过对预警的信息的查证核实来界定业务行为是否违规。

通过预警和处置行为,督促业务人员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和规定办理日常业务,实现对营业网点、柜员、客户、业务操作交易等情况的有效监控,减少业务操作中的风险隐患。

第四条省联社稽核审计部负责对柜员操作风险监控和预警系统的运行管理。

各地市办事处、各县级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要密切配合省联社,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规范运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快速、有效的处置预警信息,化解暴露出的潜在风险,不得相互推诿,延误时机。

各县级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要成立相应的管理组织,落实系统要求的各业务岗位人员,处置和审核本辖区的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的处置涉及到的具体部门包括:陕西省各县(区)级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的稽核、业务、财务、风险、安全保卫、监察等部门及下辖的各营业网点。

第五条预警项目的预警级别柜员操作风险监控和预警系统将所有的预警项目划分为五个预警级别,分别用罗马数字字符标识,即一级-I区(高风险区)、二级-II区(较高风险区)、**-III区(中等风险区)、四级-IV区(较低风险区)、五级-V区(低风险区)。

预警项目风险警级在五级和四级时需要分别进行关注;当风险警级处于**时,需要特别关注;当风险警级处于二级时,需要进行监控;当风险警级处于一级时,则处于高风险区,必须要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处置。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记录和存储与操作风险损失相关的 数据和操作风险事件信息 支持操作风险和控制措施的自我评 估
监测关键风险指标
提供操作风险报告的有关内容
©2010 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应急和业务连续方案——第二章第十九条 第二章第十九条 应急和业务连续方案
制定与其业 务规模和复 杂性相适应 的应急和业 务连续方案
建立恢复服 务和保证业 务连续运行 的备用机制
定期检查、 测试其灾难 恢复和业务 连续机制
©2010 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外包业务——第二章第二十条 第二章第二十条 外包业务
人力资源
定期检查评估 管理体系运作 情况,监督政 策执行情况, 对新出台政策、 程序和具体的 操作规程进行 独立评估,向 董事会报告
©2010 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第二章第十二条 第二章第十二条 操作风险管理政策
©2010 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职责分工——第二章第六 七/八/九/十/十一条 第二章第六/七 八 九 十 十一条 职责分工 第二章第六
高级管 董事会 理层
操作风 险管理 部门
负责全行操 作风险管理 体系的建立 和实施
相关部 门
支持配 合部门
法律合规
内审部 门
委托社会中 介机构对其 操作风险管 理体系定期 进行审计和 评价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构建操作风险防范体系,保障各项业务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规定和银行审慎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职责划分、控制管理方法、相应模型、管理流程等内容要求;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事件,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因素所造成财务损失或影响银行声誉、客户和员工的操作事件。

具体事件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的损坏,营业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瘫痪,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七种类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操作风险的管理控制。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本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二)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报告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四)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六)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地建设。

第六条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总体政策及体系。

主要职责包括:(一)在操作风险的日常管理方面,对董事会负最终责任;(二)根据董事会制定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及总体政策,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操作风险总体情况的报告;(三)全面掌握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特别是各项重大的操作风险事件或项目;(四)明确界定各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职责以及操作风险报告的路径、频率、内容,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操作风险管理职责,以确保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五)为操作风险管理配备适当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经费、设置必要的岗位、配备合格的人员、为操作风险管理人员提供培训、赋予操作风险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所必需的权限等;(六)及时对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和修订,以便有效地应对内部程序、产品、业务活动、信息科技系统、员工及外部事件和其他因素发生变化所造成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2020年最新]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2020年最新]

ⅩⅩ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第3章ⅩⅩ银行操作风险的现状分析3.1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现状分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现状与国际活跃商业银行比较,具有如下特征(抽样统计):3.1.1贷款业务风险高从风险发生业务类别u来看,国内贷款风险事件高于零售银行业务。

据统计,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业务风险事件和零售业务风险事件占比约为70%和18%,贷款风险事件损失金额占比更达90%以上12。

而国际上,零售银行业务操作风险事件发生的频率和损失占比较贷款业务高。

这主要是我国商业银行中,贷款资产业务占比重的特点决定的。

3.1.2内部欺诈风险多从损失事件类型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欺诈事件高于外部欺诈事件。

在我国,归因于内部欺诈发生频率为50%,损失占比在60%以上,外部欺诈发生频率约20%。

丽国际上,占比较高的是外部事件和执行、交割以及流程管理风险事件,损失占比分别为42.3904、35.07%;相比之下,内部欺诈事件则很低,发生频率和损失占比分别为有3.31%、7.23%。

这充分说明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体系相对国际商监银行非常薄弱。

3.1.3内部因素大从操作风险魄成因来看,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成因主要集中在银行内控制度不完善,内控管理存在漏漏、内部人员道德风险以及内部员工素质不高等内部因素上;而国际上,操作风险原因主要是外部事件影响及交易流程环节漏洞。

3.2ⅩⅩ银行操作风险分类与风险点中国ⅩⅩ银行成立时间短,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上都还不成熟,与其他先进商业银行存在一定的差距。

因为是从邮政储汇局转型而来,ⅩⅩ银行面临的操作风险有具备自身独有的特点。

一方面,业务种类相对较少,操作风险类型相对简单,另一方面,管理基础薄弱,复杂的管理体锚,ⅩⅩ银行又比其他商业银行多出一些操作风险。

ⅩⅩ银行成立前,ⅩⅩ银行的主要业务为吸收存款,操作风险主要集中在现金管理、人员操作等方面。

银行挂牌成立后,其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从负债业务拓展到资产业务,从个人业务拓展到对公业务、资金业务,风险类型也有所增加,从ⅩⅩ银行的目前形势和发展趋势来看,ⅩⅩ银行的操作风险类别与其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类型大体相同,主要有:柜面业务、会计业务、信贷业务、资金业务、中间业务、操作系统风险等六大类。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XX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确定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总体架构,明确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并逐步建立起对操作风险损失的测度、分类、统计、分析、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和健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有效缓释和控制操作风险,降低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分支机构、各业务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给本行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如商业银行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可能被依法撤销或者确认无效;商业银行因违约、侵权或者其他事由被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依法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依法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操作风险引发的损失指某一操作风险事件发生后,按照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反映在本行法定财务报表的损失,损失包括所有与该操作风险事件相联系的成本支出,但不包括为避免后续操作风险损失实施的相关成本支出。

第五条本行操作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及时调整、有效缓解与控制、成本与效益匹配、责任追究的原则及以下的方针:(一)本行把操作风险作为影响银行安全和效益的重要风险进行专门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应符合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与全行发展战略、方针相适应。

(二)操作风险存在于全员、全过程,要确保全员了解操作风险管理文化,形成对操作风险定义的一致性理解并具备良好的操作风险管理意识。

各业务及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承担操作风险管理职责的人员是操作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各项活动;操作风险管理范围应涵盖所有机构、产品、活动、流程和系统。

(三)合规风险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各业务部门是操作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承担着操作风险日常的重要管控职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民丰银行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内控机制,提高柜面业务工作质量,控制业务操作风险,规范操作风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事后监督)工作行为,根据《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会计出纳基本制度》、《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会计业务操作规程》等其他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后监督是内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中开展柜面内控制约、人员岗位履职、交易环节控制等临柜业务操作风险的综合监督管理后台。

第三条事后监督的主要任务:1、建立健全的记账凭证资料的交接、保管、监督、监督等规章制度。

2、及时发现各种核算差错,揭露业务核算中发生的各种违章、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基层网点和相关部门加强防范意识。

3、收集风险信息,提供统计报表,对异常交易、重要交易、重点账户进行风险控制,增强防范重大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的能力。

4、协助网点提高会计基础工作,促进网点会计核算质量的全面提高。

5、完成总行交办的其他风险监控和管理任务。

第四条风险监督应遵循以下原则:1、独立性原则:事后监督与前台核算业务在时间、空间、人员上必须分离。

2、及时性原则:对构成会计档案的业务凭证和相关资料应在总行规定的工作日递交事后监督,并做好交接。

事后监督按监督时效规定进行扫描、监督。

3、完整性原则:凭证资料的整理、交接、监督、存储等各个过程,均应对凭证资料(含相关数据等)进行数量和质量核对检查,以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有效。

4、重要性原则:为提高监督效率,风险监控应坚持重要性原则,重点防范重大案件和舞弊,保证资金安全。

对重点内容要加强监督,不流于形式。

5、谨慎性原则:对风险管理信息及相关数据进行收集,按风险控制相关规定进行预警监控。

6、历史性原则:监督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不得更改,监督后的历史数据不得更改。

第五条事后监督要抓好自身建设,建立严格的岗位职责、操作程序和风控人员岗位轮换制度,确保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风险监督的基本模式1、核心账务系统的事后监督,实行事后集中监督的方式。

事后监督包含扫描识别、人工补输、重点风险点监督、风险点处理、质量检测等内容。

(1)扫描识别和人工补输是将纸质凭证资料通过扫描转换为电子影像,采用OCR识别技术进行自动勾对,并在人工补输的干预下完成与流水信息成套建立索引关系。

(2)重点风险点监督是在票据影像与流水信息建立索引关系的基础上,按规则引擎抽取的风险交易对重要会计事项与抽查的一般会计事项进行重点确认。

(3)风险点处理是对引擎抽取的风险交易进行确认后按规定的流程下发职能部门和网点进行整改的过程。

(4)质量检测是对已监督的业务进行检验、核对。

3、风险监督的时效:前台经办业务在“T+1日”完成业务凭证的整理及合规性检查,事后监督在“T+2日”完成凭证扫描,“T+3日”完成风险监督,“T+3日”完成整改问题下发。

网点根据风险点风险等级大小按规定时间完成问题整改。

第二章组织形式与岗位设置第七条总行在会计监督监管中心设立事后监督单元,该单元负责对全辖所有网点规定时间点已完成授权的其他日常会计核算业务进行集中监督,重点对重要会计事项进行监督。

第八条事后监督的基本职责1、负责拟订全行事后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相关业务操作流程;2、审核业务处理是否合法有效,账务处理手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会计核算结果是否真实、准确,会计凭证要素是否齐全、有效,业务操作是否存在风险;3、负责全辖业务传票的接收、拆包、整理、清点工作;4、负责全辖业务办理人员的传票扫描工作;5、监督业务凭证与省中心返还的计算机流水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风险;6、监督业务操作规程是否符合核算规程,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传票交易是否真实,有无异常情况,特殊业务是否经有权人审批后办理;7、审核有价单证、代保管重要物品等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正确;检查手工核销的重要空白凭证领销是否正确。

8、负责做好事后监督系统日常数据的备份工作,不定期进行恢复性检查,及时整理、归档全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工作。

9、揭露业务核算中发生的各种违章、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并负责解决业务处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10、按风险级别和风险源统计前台业务操作中发现的差错和问题,定期编制全辖风险监督情况通报,及时向总行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通报情况,为业务管理提供相应的支撑。

11、协助会计部门做好全行会计质量考核工作。

12、主动进行合规风险自查,并向合规、风险部门提供准确风险信息或风险点,配合合规、风险部门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化解和控制工作,协助制定涵盖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制度及风险化解办法。

13、负责收集各类信息,并进行整理、归类和汇总,为全行的业务发展和行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14、确保内控政策、质量方针在本部门的贯彻。

15、及时完成行领导和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操作风险管理中心隶属于风险部管理,风险部应加强对事后监督的业务指导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本行其他业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事后监督的业务指导,对于有关业务管理、内控制度等方面的办法、规定,要及时传达到事后监督,事后监督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及时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有关制度规定。

第十一条风险监督应按照风险控制和提高效率的管理要求,按不相容职位相分离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监督岗位;人力资源部应根据监督业务的工作量配备一定数量和级别的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事后监督岗位分别为:业务主管、系统管理岗、凭证扫描岗、人工补录岗、缩微影像质测岗、风险监控监督岗、七相符检查。

1、系统管理员不得兼任扫描识别员、手工补输员、风险监控监督员;2、扫描识别员、手工补输员不得兼风险监控监督员;3、风险监控监督员不得兼缩微影像质测员。

第十三条事后监督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纪守法,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良好的政治思想觉悟。

2、有坚定的原则性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能忠于职守,执行制度,不徇私情,敢于揭露一切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风险管理工作,勇于开拓,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掌握一定的业务监督技能,善于发现前台综合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4、从事主要业务工作岗位三年以上,业务熟练,能胜任中心的各项工作。

5、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6、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业务操作技能,能够完成业务处理任务,熟悉各项业务制度、规定、办法及业务处理流程,有检查、判断业务处理上的合规性、真实性的能力,并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7、工作生涯中无责任事故、重大差错。

第十四条事后监督各岗位具体职责如下:一、业务主管职责1、制订本中心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并对本中心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确定风险监督范围,负责规则引擎风险点参数表的设定和修改工作。

3、按照中心岗位职责和中心人员数量合理分配人员职责,监督本中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按规定完成各项监督任务。

4、定期编制风险监督情况通报,及时向领导反映监督情况和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

5、对监督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下发网点及相关部门,限时办结。

6、负责解决业务处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7、负责本中心操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

8、负责对本人使用的计算机等硬件设备进行日常的清洁和维护。

二、业务主管员职责1、负责做好操作风险管理中心各类硬件设备的登记、管理工作,经常性地督促操作人员对分管的硬件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

2、负责做好风险监督员初次确认的风险点问题的再次确认,并按操作风险管理系统中规定的流程向基层网点或职能部室的分发。

3、对基层网点或职能部室整改情况进行审查,并销账。

4、负责电子会计档案查询用户的增加、修改、删除等管理工作。

5、根据当日监督流水工作量,可对监督人员实行弹性工作制管理,由中心主管根据业务量对员工(包括自己)工作时段进行调整,确保所有业务在规定时点内全部监督完毕,不得积压。

6、考核被监督网点的差错情况,按月编制差错情况统计表。

7、协助中心负责人做好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对本人使用的计算机等硬件设备进行日常的清洁和维护。

三、系统管理员职责1、负责整理、检查、归档有关电子数据,做好事后监督系统日常数据的备份工作,不定期进行恢复性检查。

2、负责光盘刻录、光盘标签打印和空白光盘的管理,对刻录好的光盘及时进行可读性检查,确保缩微档案的安全、完整。

3、负责每日接口数据的采集导入和应用系统的数据更新工作,实时监督应用系统运行情况,对运行中的不正常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并向本中心负责人进行汇报。

4、及时清理已归档的数据库内报表数据。

四、档案管理员职责1、负责对纸质会计档案和电子会计档案的出入库进行登记和管理。

2、负责受理已归档的纸质会计档案和电子会计档案的查询工作,并及时进行查复。

3、每日协助凭证扫描员做好基层网点传票包的交接工作,在凭证扫描员完成凭证扫描后,对实物凭证进行复核后塑封。

3、负责塑封后业务传票的整理归档工作,登记会计档案登记簿,保证登记簿和实物凭证一致。

4、负责对计算机、塑封包装机等硬件设备进行日常的清洁维护。

5、负责档案室的环境保护及安全防范工作。

五、风险监控监督员职责1、负责对规则引擎抽取的重要会计事项和部分一般会计事项进行重点监督,运用操作风险管理系统中提供的各项技术手段对每笔监督业务进行认真审核,确认业务处理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

2、审验各种需人工核对的记账凭证及各类特殊业务凭证。

3、对计算机批量验印未成功的进行人工单张验印。

4、对发现的可疑信息和风险隐患进行初次确认,并向业务主管员分发。

5、对监督中发现的柜员流水号与系统中确认的流水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进行逐笔登记,并向中心主管进行反映。

6、负责对本人使用的计算机等硬件设备进行日常的清洁和维护。

六、凭证扫描员职责1、负责网点业务传票的接收、拆包、整理、清点工作。

中午应将传票装箱入库保管,营业终了经档案管理员复核后,与档案管理员进行交接。

2、负责对全辖柜员、电子柜员的业务传票扫描。

3、负责业务传票的索引信息输入及扫描工作,对扫描的影像在提交前进行自检、删除和补扫。

4、对抽检出的不合格图像及错误的批索引信息及时进行修改。

5、负责对计算机、扫描仪等硬件设备进行日常的清洁维护。

七、缩微影像质检员职责1、负责对缩微后的影像按规定比例进行质量检查。

2、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影像和输入错误的批次信息,应及时记录并通知凭证扫描员进行重新处理。

3、提出确保缩微影像质量的整改建议。

4、负责对本人使用的计算机等硬件设备进行日常的清洁和维护。

八、人工补录员职责1、负责对计算机自动勾对流水未成功的进行人工补录勾对。

2、审验各种需人工核对的记账凭证及各类特殊业务凭证。

3、对手工自制主票进行差错登记。

4、负责对本人使用的计算机等硬件设备进行日常的清洁和维护。

第十五条事后监督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不及时完成本日内应监督、应完成的工作任务(特殊情况需报中心主管批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