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公司效期商品管理制度.docx

医疗器械公司效期商品管理制度.docx 模板一:医疗器械公司效期商品管理制度1. 引言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医疗器械公司的效期商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器械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涵盖公司的效期商品管理全过程。
2. 定义和缩写2.1 效期商品指医疗器械公司所销售的具有一定有效期限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等。
2.2 效期指效期商品的有效使用期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产品说明书确定。
3.1 采购流程3.1.1 需求确认:根据销售预测和库存情况,确定效期商品的采购需求。
3.1.2 供应商评估: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3.1.3 询价和比较:向供应商发出询价,比较不同供应商的报价和产品质量。
3.1.4 采购协议签订: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协议。
3.1.5 订单执行:根据协议要求,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进行跟进和管理。
3.2 入库管理3.2.1 货物验收:对收到的效期商品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和数量要求。
3.2.2 入库登记:对验收合格的效期商品进行入库登记,记录商品的基本信息和库存数量。
3.2.3 货物上架:将入库登记的效期商品按照规定的库位上架,确保库存的有序管理。
4.1 仓库布置4.1.1 仓库设计:根据效期商品的特点,合理设计仓库的布局和仓储设备。
4.1.2 区域划分:将仓库划分为不同的区域,用于存放不同类别的效期商品。
4.2 保管措施4.2.1 温湿度控制:根据效期商品的特性,合理控制仓库的温湿度,避免对商品造成损害。
4.2.2 防火防潮:采取预防措施,确保仓库的防火和防潮措施有效执行。
4.2.3 安全管理: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确保效期商品不受盗窃和损坏。
4.3 库存盘点4.3.1 定期盘点:按照规定的频率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4.3.2 盘点调整: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对库存数据进行调整,并记录盘点情况。
(9)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

(9)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范本1: 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1. 简介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效期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有效使用,提高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
1.3 术语定义1.3.1 医疗器械效期医疗器械效期是指医疗器械在特定环境条件下保持其安全、有效性和性能的一段时间。
1.3.2 效期管理效期管理是指对医疗器械的效期进行管理和监控的过程。
2. 医疗器械效期管理责任2.1 医疗机构的责任2.1.1 设立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并确保实施。
2.1.2 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1.3 制定医疗器械效期的评估和监控计划。
2.1.4 进行医疗器械效期的评估和监控,并记录相关信息。
2.1.5 及时处理超过效期的医疗器械。
2.2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责任2.2.1 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设定有效期,并在产品标签上明示有效期。
2.2.2 提供医疗器械效期的评估和监控方法。
2.2.3 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医疗器械效期管理流程3.1 设定有效期3.1.1 根据医疗器械的性能、存储条件等因素,设定医疗器械的有效期。
3.1.2 在医疗器械产品标签上明示有效期。
3.2 评估和监控3.2.1 定期对医疗器械的效期进行评估和监控,确保其安全、有效性和性能。
3.2.2 记录医疗器械的效期评估和监控结果,并进行分析和总结。
3.3 处理超过效期的医疗器械3.3.1 及时发现超过效期的医疗器械,并进行标识和隔离。
3.3.2 对超过效期的医疗器械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货等措施。
4. 相关附件请参见附件1:“医疗器械效期管理记录表”。
...5. 法律名词与注释5.1 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定义,医疗器械是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监测或缓解人体疾病、损伤、残疾的器械、设备、器具、用品或其他相关物品。
5.2 医疗器械效期医疗器械效期是指医疗器械在特定环境条件下保持其安全、有效性和性能的一段时间。
016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医疗器械的储存管理,防止医疗器械的过期失效,减少医院的经济损失,保障医用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医疗器械的效期管理,适用于负责医疗器械入库验收、保管、使用的所有人员。
三、内容
(一)医疗器械验收入库时,有效期限不得低于6个月,少于6个月的产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经管理部门主任和使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
(二)验收人员在接到配送公司的出库清单后,应根据单上注明的效期,逐一对产品进行核实,如发现实物效期与配送公司的出库清单效期不符时,拒绝收货;入库后,按照效期远近依次存放,近效期产品单独存放。
(三)在医疗器械保管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有效期限,随时检查,发货时要严格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照批号发货”的原则,防止过期失效。
(四)据HIS系统效期产品预警表或效期一览表,近效期的产品及时通知配送公司和使用科室进行相关处理。
(五)失效的产品一律不准出库使用,并按相关流程处理。
(六)专科耗材由科室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
医疗器械有效期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有效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医疗器械有效期的管理,保证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购进医疗器械除国家未规定外,必须规范标明有效期。
三、销售医疗器械必须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开票。
四、储运部保管人员对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医疗器械,要逐月填写“近效期产品催销表”及时报告经营、质量管理部门催销处理。
五、有效期到期的医疗器械,由储运部立即移至不合格品库,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处理。
六、对医疗器械有效期的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有效期在二年以上的产品,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有效期在二年以下的产品,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三个月;3、超过以上规定期限,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并报请经营部处理。
七、对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有效期不足二个月的一律放入退货库,并由储运部通知经营部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一、质量否决制度一、目的:为控制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各种因素,消除发生质量问题的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部是公司行使质量否决权的职能部门,它有权在下列情况下作出否决:1、医疗器械供应单位,经审核或考察不具备生产、经营法定资格及相应质量保证条件,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采购。
2、医疗器械销售对象,经审核不具备购进医疗器械法定资格的,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销售和收回已售出的医疗器械。
3、来货验收中,对不符合公司《医疗器械验收制度》的医疗器械,有权拒收。
4、对养护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有权出具停售、封存通知,并决定对该医疗器械的退货、报损、销毁。
5、售出的医疗器械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经营部追回。
6、对不适应质量管理需要的设备、设施、仪器、用具,有权决定停止使用,并提出添置、改造、完善建议。
7、对不符合公司《首营企业审核制度》、《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有权提出否决。
8、对经审批的首营企业在实际供货中质量保证能力差;对经审批的首营品种在经营中质量不稳定或不适应市场需要的,向经营部和总经理室提出终止关系,停止购进的否决意见。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的管理,以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患者的健康与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的相关人员。
二、定义1.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指具有一定有效期限的医疗器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医用耗材、检验设备、治疗设备等。
2. 产品效期:指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的有效使用期限。
三、产品效期管理1. 产品效期的设定a.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制定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的有效使用期限。
b. 考虑产品特性、包装完好度、贮存条件等因素,合理设定产品效期。
2. 产品效期的标识a. 在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的包装上标识产品效期,并确保标识清晰可辨。
b. 标识中应包含产品的有效使用期限、年、月,以及与之相配的贮存条件。
3. 产品失效处理a. 定期检查库存中即将到期和已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效期产品。
b. 对于即将到期的产品,确保及时使用或出库,避免浪费。
c. 对于已过有效期的产品,严禁继续使用,必要时需彻底销毁,并记录销毁过程。
四、产品贮存条件1. 温度和湿度: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的贮存温度和湿度,应符合产品标识的要求。
2. 光照:避免医疗器械效期产品暴露在阳光直射或强烈光线下,防止光引起的质量变化。
3. 防尘和防潮:确保医疗器械效期产品存放在干燥、清洁、无异味的环境中,防止尘埃和湿气对产品造成影响。
4. 包装完好:对于已拆封的医疗器械效期产品,进行再次密封,确保包装完好,防止外界污染。
5. 分类存储:根据产品特性和贮存要求,合理分类存储医疗器械效期产品,防止相互干扰和交叉污染。
五、培训和监督1. 培训:对从事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的知识、标识的理解和正确操作方法等。
2. 监督:建立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档案,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录整改过程。
六、附件1. 产品效期管理记录表2. 产品检验合格证明3. 产品销售与库存记录表4. 医疗器械注册证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器械注册证:指国家食药监局颁发的允许医疗器械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许可证书。
医疗器械有效期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有效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医疗器械有效期的管理,保证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购进医疗器械除国家未规定外,必须规范标明有效期。
三、销售医疗器械必须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开票。
四、储运部保管人员对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医疗器械,要逐月填写“近效期产品催销表”及时报告经营、质量管理部门催销处理。
五、有效期到期的医疗器械,由储运部立即移至不合格品库,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处理。
六、对医疗器械有效期的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有效期在二年以上的产品,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有效期在二年以下的产品,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三个月;3、超过以上规定期限,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并报请经营部处理。
七、对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有效期不足二个月的一律放入退货库,并由储运部通知经营部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一、质量否决制度一、目的:为控制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各种因素,消除发生质量问题的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部是公司行使质量否决权的职能部门,它有权在下列情况下作出否决:1、医疗器械供应单位,经审核或考察不具备生产、经营法定资格及相应质量保证条件,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采购。
2、医疗器械销售对象,经审核不具备购进医疗器械法定资格的,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销售和收回已售出的医疗器械。
3、来货验收中,对不符合公司《医疗器械验收制度》的医疗器械,有权拒收。
4、对养护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有权出具停售、封存通知,并决定对该医疗器械的退货、报损、销毁。
5、售出的医疗器械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经营部追回。
6、对不适应质量管理需要的设备、设施、仪器、用具,有权决定停止使用,并提出添置、改造、完善建议。
7、对不符合公司《首营企业审核制度》、《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有权提出否决。
8、对经审批的首营企业在实际供货中质量保证能力差;对经审批的首营品种在经营中质量不稳定或不适应市场需要的,向经营部和总经理室提出终止关系,停止购进的否决意见。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的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确保患者使用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的所有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有效的原则,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术语与定义第四条近效期医疗器械:指距离医疗器械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医疗器械。
第五条过期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已超过有效期,不再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三章效期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第六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确保医疗器械的供应。
第七条采购部门在选择供应商时,应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质,确保供应商合法、合规经营。
第八条采购部门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的有效期证明,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医疗器械的有效期。
第九条采购部门在收到医疗器械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医疗器械的数量、质量、有效期等信息与采购合同相符。
第四章效期医疗器械的储存管理第十条仓库应按照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合理规划储存空间,确保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储存的医疗器械进行巡查,确保医疗器械的存放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仓库管理员在发现医疗器械接近有效期时,应提前通知销售部门,加强销售力度,确保医疗器械在有效期内销售完毕。
第五章效期医疗器械的销售管理第十三条销售部门在销售医疗器械时,应向患者或医疗机构说明医疗器械的有效期,确保患者或医疗机构知情同意。
第十四条销售部门在销售医疗器械时,应严格按照有效期进行销售,避免过期医疗器械流入市场。
第十五条销售部门在销售医疗器械时,应建立销售记录,记录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满后两年。
第六章效期医疗器械的售后服务管理第十六条售后服务部门应建立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确保过期医疗器械得到妥善处理。
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效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为合理控制医疗器械的管理,防止医疗器械的过期失效,确保医疗器械的储存养护质量,加强有效期的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2.1现行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责任
3.1质管部根据系统查询到的近效期预警表,对产品进行确认。
3.2 采购部应按《近效期产品催销表》所列内容,及时组织销售或退货,以避免医疗器械产品过期造成经济损失。
四、内容
4.1公司购销存系统对库存医疗器械有效期进行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有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仓储人员应当将过期产品放置在不合格品区,按规定进行销毁,并保存相关销毁记录,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应当禁止销售。
4.2采购部禁止购进,销售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产品。
尽可能采购最新生产的批号或产品失效期长的产品,禁止购入近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医疗器械产品,并有计划采购,防止库存超量。
4.3公司实行医疗器械效期报告制度,对近效期内的商品要填写近效期商品催销表,催促销售员及时销售近效期产品。
4.4采购部门应根据系统近效期预警表,通知销售部进行重点销售,及时组织销售或退货,以避免医疗器械过期造成经济损失。
4.5效期产品出库时,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
4.6质管部安排人员定期到仓库检查储存的批号,效期,并进行确认。
已过效期的产品单独存放于不合格区域,不可以销往市场,做好销毁记录或退货处理。
4.7过期失效医疗器械报废时,要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报废手续,并要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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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防止限期使用的产品过期失效,确保限期产品的储存养护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产品储存养护过程。
三、规定:
(一)产品效期含义:在一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截止日期。
本公司规定产品近效期含义为:距产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6个月的产品。
(二)效期产品的购进:效期不到6个月的近效期产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必要必须征得质管部门同意。
(三)效期产品的保管:应分类集中存放,并按批号及效期远近分开。
(四)效期产品的出库:应做到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五)效期产品的催销:应按《近效期医疗器械催销表》所列内容及时组织催销,催销至医疗器械失效期前2-3个月;再由采购人员及时组织退换货,以避免医疗器械过期造成经济损失。
(六)及时按不合格产品确认处理程序处理过期失效产品,严格杜绝过期失效医疗器械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