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园林县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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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命名第六批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城的通知-云政发[2013]1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命名第六批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城的通知-云政发[2013]1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命名第六批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城的通知
正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命名第六批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城的通知
(云政发〔2013〕12号)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人民政府命名宣威市、文山市和瑞丽市为第六批省级园林城市,命名富民县、宜良县、沾益县、马龙县、富源县、新平县、昌宁县、泸西县、景谷县、镇沅县、勐腊县、云龙县、镇康县为第六批省级园林县城,现予公布。

创建园林城市,改善生态环境,对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园林城市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环保意识,统筹做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全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5日
——结束——。

《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2019)

《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2019)

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2018年12月28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9年5月16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第三章建设第四章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打造世界春城花都,建设和谐美丽昆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城镇绿化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共建共享、节约资源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城镇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城镇绿化发展所需资金及用地。

第五条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绿化管理工作,对各县(市、区)的绿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

交通运输、滇池管理、林草、水务、铁路、民航等单位和部门分别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绿化及其管理维护。

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镇绿化工作。

县(市、区)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镇绿化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街道、镇的绿化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督促和检查辖区内单位、居住区责任范围内的绿化工作。

第六条城镇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损毁树木、破坏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城镇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材料,提高城镇绿化水平。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新建绿地及其设施,鼓励认捐、认养绿地和树木。

认捐、认养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享有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

第八条每年的一月和六月为植树月。

第二章规划第九条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包括各类绿地的功能形态、绿地指标、绿地布局面积和控制原则等内容。

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国家园林县城标准(一)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指标体系
注:
1.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指标,其解释、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等请参考《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

2.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指标,表示为否决项。

3.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指标,表示为加分项。

4.表格“备注”栏中未对考核范围作特殊说明的,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二)国家园林县城评选否决项
1.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2.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3.建成区绿地率未达标;
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未达标;
5.污水处理率未达标;
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未达标。

云南中式园林施工方案

云南中式园林施工方案

云南中式园林施工方案一、项目背景中式园林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历史内涵和独特的艺术风格。

云南作为中国西南地区的重要省份,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优美的地理环境,中式园林的建设在云南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本文将为云南中式园林的施工方案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规划,以实现工程的高效建设和良好的园林效果。

二、设计原则在施工中,云南中式园林应贯彻以下设计原则:1.融入自然:充分利用云南丰富多样的自然资源,将自然元素融入园林设计中,创造出独具特色的景观。

2.尊重历史和文化:云南拥有丰富的历史和文化遗产,中式园林的设计应尊重和保护这些传统遗产,传承中华优秀文化。

3.注重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园林内的空间,通过景观的布置和路径的设计,形成有序、和谐的整体效果。

4.强调功能性:园林不仅具有观赏价值,还应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求,提供适宜的休闲、娱乐和交流场所。

三、施工流程云南中式园林的施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前期筹备•方案设计:根据园林的规模和风格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和预算估算,制定初步的施工计划。

•地勘工作:对园林所在地进行勘测和分析,了解地质情况和地形地势,为后续的土建工程提供基础数据。

3.2 土建施工•土方工程: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场地的平整和地势的调整,开展土方工程,为园林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地基条件。

•建筑工程: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园林建筑物的施工,包括亭、廊、桥等建筑物的搭建和装修。

3.3 绿化景观•种植绿化:根据设计方案,在园林内进行树木、花草的种植,使园林呈现出丰富的色彩和层次感。

•水景设施:施工水池、喷泉等水景设施,营造出清新自然的水景环境。

•硬质景观:在园林内设置石桥、浅山、雕塑等硬质景观,增加园林的灵动性和观赏性。

3.4 配套设施•道路和人行通道:规划合理的道路和人行通道,方便游客流动和活动。

•停车设施和卫生设备:设置停车场、卫生间等配套设施,为游客提供便利。

•照明设施:安装照明设施,使园林在夜间也能展现出独特的魅力。

2011年国家园林城市

2011年国家园林城市

2011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命名名单
一、国家园林城市(共30个)
河北省张家口市、山西省阳泉市、山西省孝义市、辽宁省本溪市、辽宁省丹东市、江苏省如皋市、江苏省连云港市、江苏省江都市、浙江省江山市、浙江省温岭市、安徽省芜湖市、安徽省六安市、福建省莆田市、福建省龙岩市、江西省九江市、江西省上饶市、山东省东营市、山东省龙口市、山东省海阳市、山东省济宁市、山东省聊城市、河南省永城市、河南省驻马店市、湖北省荆门市、湖北省荆州市、湖南省娄底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云南省丽江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二、国家园林县城(共31个)
河北省栾城县、河北省迁西县、河北省涉县、山西省襄垣县、山西省屯留县、山西省平顺县、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喀左县)、黑龙江省绥棱县、浙江省桐庐县、浙江省宁海县、浙江省德清县、安徽省颍上县、福建省安溪县、江西省修水县、山东省宁阳县、山东省东平县、山东省沂水县、河南省嵩县、河南省宝丰县、河南省西峡县、湖北省京山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重庆市璧山县、重庆市开县、四川省双流县、四川省长宁县、陕西省太白县、陕西省宁强县、甘肃省临泽县、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
三、国家园林城镇(共7个)
山西省阳城县润城镇、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江苏省苏州市同里镇、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浙江省嘉兴市大云镇、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云南省景洪市勐罕镇。

国家公园 基本条件

国家公园  基本条件

ICS 03.020.01Z 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26425-2009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T 298—2009国家公园基本条件N a t i o n a l p a r k-B a s i c c r i t e r i a2009–11–16发布2010–03–01实施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DB53/T 298-2009《国家公园基本条件》是国家公园的系列标准之一,本系列标准结构如下:——DB53/T 298-2009《国家公园基本条件》;——DB53/T 299-2009《国家公园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DB53/T 300-2009《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技术规程》;——DB53/T 301-2009《国家公园建设规范》。

为明确国家公园需要达到的资源条件和建设条件,规范国家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云南大学旅游研究所、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研究监测中心、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桂华、陶晶、陈飙、陈荣贵、华朝朗、王钰、宋劲忻、晁增华、杨东、杨子江、田世政、张一群。

国家公园基本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公园的术语和定义、功能、基本条件及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国家公园 national park由政府划定和管理的保护地,以保护具有国家或国际重要意义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及其景观为目的,兼有科研、教育、游憩和社区发展等功能,是实现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区域。

2.2国家公园资源resources of national park指国家公园范围内具有保护、科研、教育、文化、游憩等价值的一切要素,包括有形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及其景观,也包括无形的非物质文化形态的遗产资源。

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规范

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规范
常绿针叶乔木
常绿针叶乔木修剪要求如下:
m)主轴生长优势的松柏类、杉类等针叶树(如:雪松、水杉、柳杉、龙柏等),应保持自然树形,保护中央领导枝,只剪除部分枝条,待修剪枝条剪口愈合后方可修剪其余部分;
o)龙柏、雪松等针叶树一般不剪侧枝,保持自然树型;
p)针叶树整形修剪应错开春梢和秋梢生长旺盛期。
f)8月主要防治朱砂叶螨、二斑叶螨、榕母管蓟马、梨网蝽、麻皮蝽等害虫;
g)9月主要防治蛀干害虫(如:材小蠹、松褐天牛、木蠹象、麻点豹天牛等)、蓟马、白粉病、红蜘蛛等;
h)10月主要防治红蜘蛛、梨冠网蝽、康氏粉蚧等;
i)11月 ~ 次年1月主要为修剪虫枝和病枝。
4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如下:
a)冬春季为干旱季节,浇水次数每月不应少于4次。夏季可适当减少浇水次数,注意排涝。积水处不能超过12h;植物发芽、开花期根据品种习性增加浇水量,休眠期适当控制水量;
本规范起草单位:昆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昆明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何筠、王兴福、李靖、杨纯芬、耿娅迪、孙扬、李浩、杨志杰、李峻红、许万明。
园林绿化养护规范
1
本标准对城市园林绿地养护中的术语定义、常用绿化植物、其它绿化植物、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附属设施养护进行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园林绿化行业的养护。
s)孤植、丛植或群落种植的树木,应根据树木习性和形成自然的景观效果进行整形修剪。
灌木
灌木修剪要求如下:
t)常绿灌木(如:云南黄素馨、六道木等)除特殊要求整形外,一般应保持丛生状的自然造型,及时剪除徒长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孽枝、病虫枝及枯死枝,以保持通风透光性;
u)丛生灌木(如:紫荆、木槿、垂丝海棠等)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

云南省园林县城标准

云南省园林县城标准

一、云南省园林县城标准指标体系二、云南省园林县城评选否决项(一)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二)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三)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达标;(四)污水处理率不达标;(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

三、指标解释(一)林荫路推广率(%)指标解释:指县城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

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计算方法:林荫路推广率=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千米)÷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千米)×100%①古树后备资源指标解释:树龄50—99年的城市大树。

(二)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中硬质铺装透水技术应用实施率(%)指标解释:近三年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中广场、游步道系统等采用了透水材料和透水结构的硬质铺装场地面积占铺装总面积的比率。

计算方法: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中硬质铺装透水技术应用实施率=近三年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中广场、游步道系统等采用了透水材料和透水结构的硬质铺装场地面积(公顷)÷近三年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中铺装总面积(公顷)×100%(三)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计算方法: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经过生态与景观恢复的受损弃置地面积(hm²)÷受损弃置地总面积(hm²)×100%(四)节能建筑比例(%)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占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节能建筑比例=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建成区内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00%(五)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2013年后所建建筑设计和施工执行国家和省级节能标准的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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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

三、指标解释
(一)林荫路推广率(%)
指标解释: 指县城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

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计算方法:林荫路推广率=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千米)÷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千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①古树后备资源
指标解释:树龄50—99年的城市大树。

(二)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中硬质铺装透水技术应用实施率(%)
指标解释:近三年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中广场、游步道系统等采用了透水材料和透水结构的硬质铺装场地
面积占铺装总面积的比率。

计算方法: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中硬质铺装透水技术应用实施率=近三年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中广场、游步道系统等采用了透水材料和透水结构的硬质铺装场地
面积(公顷)÷近三年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中铺装总面积(公顷)×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三)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
计算方法: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经过生态与景观恢复的受损弃置地面积(hm²)÷受损弃置地总面积(hm ²)×100%
(四)节能建筑比例(%)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占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节能建筑比例=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建成区内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主管部门
(五)非常规水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再生水、雨水、海水、矿井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总量与县城用水总量的比值。

计算方法: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非常规水资源年使用量(万立方米)÷城市年总用水总量(万立方米)×100%县城再生水利用量是指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相应水质标准的再生水,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和建筑中水用于工业、生态环境、市政杂用、园林绿化、农灌等方面的水量。

不包括工业企业内部的回用水。

县城雨水利用量是指经工程化收集与处理后达到相应
水质标准的回用雨水量,包括回用于工业、生态环境、市政杂用、园林绿化、农灌等方面的水量。

建筑与小区雨水回用量参照《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计算。

县城海水、矿井水、苦咸水利用量是指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应水质标准并利用的海水、矿井水、苦咸水,包括回用于工业、生态环境、市政杂用、园林绿化、农灌等方面的水量。

用于直流冷却的海水利用量,按其用水量的10%纳入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总量。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主管部门
(六)县城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指标解释:指县城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占县城工业废水排放量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县城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县城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万吨)÷县城工业废水排放量(万吨)×100%数据来源:城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七)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
指标解释:指县城使用公共供水的人口占县城人口和暂住人口总和的比率。

公共供水指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类建筑提供用水。

县城人口和县城暂住人口参照《中国县城建设统计年鉴》。

计算方法: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城区使用公共供水人口(万人)÷(县城人口+县城暂住人口)(万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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