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施工现场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68.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各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完成后,要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和签字认可,使每一道工序都处于受控状态。
凡是铁道部验标或本工程规定需要设计人员参加的工序检查,应由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人员一并参加。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字,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一、总则(一)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按照《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规定的划分方法进行划分。
(二)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作业队质量、技术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由作业队技术负责人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地基基础、特殊主体结构、系统功能测试等重要分部工程的验收勘测设计单位也应参加;单位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
二、验收工作程序和组织(一)作业队在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驻地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作业队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分项工程负责人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对有混凝土、砂浆、水泥浆强度等级(或弹性模量)的工程,可先进行对其他项目的检验,待试块试验报告出来后再进行判定;作业队在分部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作业队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单位工程完工后,作业队技术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各部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向- 439 -《中国中铁哈大铁路客运专线管理办法》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转序前都要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验收单位。
(二)如果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指挥部应该建议建设单位邀请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协调处理。
施工现场三检制度工序报验制度

附件2工序报验制度一、工序检查验收制度1。
工序质量控制是施工中重要的一环,是后道工序对前道工序的保护,通过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可以分清质量责任,避免发生纠纷。
2。
班组自控检查包括自检和交接检验:(1)自检: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操作,该工序完成后,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原则,现场施工单位要对该工序质量的控制点进行自我检查,自检的结果要有记录并与施工记录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致。
(2)交接检验:对于不能形成检验批的工序,在其完成后,完成方与承接方进行交接检验,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在班组自控检查的基础上,班组施工技术负责人进行复检。
4.班组施工技术负责人进行复检后报工区,工区专职质检员进行内部终检,项目技术负责人终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内部检查不合格,不得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
特别是不同专业工序之间的检查,必须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是报请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的工序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做好记录.二、旁站监督检查制专职质检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和重点部位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和检查,要如实填写隐蔽记录,有旁站要求的施工项目,及时报请甲方或监理旁站监督。
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证制度1。
按照验标规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的顺序进行申报和验收。
检验批的检查验收签证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也是其他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
2.检验批质量合格、验收签证、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其实测值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一般项目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其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
检验批的质量检查,以工区专职质检员(质检工程师)的检查评定为基础,并且由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申报给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验收。
施工质量三检制度

三检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体系持续高效运转,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实现质量目标,制定工程质量“三检”制度,各部门、人员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严把质量关。
二、内容三检制,即自检、交接检、专检。
自检:每道工序完成后,工长应组织作业层(外施队班组)进行自检,按照质量标准对实物质量进行观感和实测检查,符合要求后送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检查验收。
交接检:前后工序工种之间的交接检查,包括质量、工序完成后清理以及成品保护等项内容。
交接检应由工长组织,必要时请质量检查员等有关人员参加。
专检:专职质量检查员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每个检验批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确定实物质量确实达到预控指标要求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三、要求1、班组长对工序施工过程进行合格控制,质检员对工序质量检查合格后,及时填写检验质量验收记录,报监理验收。
2、工序施工质量应按技术交底要求、验收规范、质量要求进行检查。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班组应及时返修或返工。
专职质量检查员对返修、返工后的工序质量重新检查评定,符合要求后方可报监理验收。
3、工序交接的班组,上道工序班组应为下道工序施工提供方便、有利的条件,下道工序班组对上道工序施工结果应予以保护。
上、下道工序施工有交叉作业或互有影响时,由施工员做好班组作业协调和安排。
4、下道工序将上道工序施工结果隐蔽的,项目部需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项目部工程部对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通知监理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认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5、特殊、关键部位的隐蔽工程检查,项目部技术、施工、质检等部门必须进行联合验收。
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保证施工质量,依据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承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活动。
第三条质量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分级验收。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第五条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第六条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第三章项目部检查验收及要求第七条质量检查工作,应以自检、交接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第八条作业队(组)在操作过程中,应进行自检,每天收工前和完成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后,由作业队(组)长组织作业人员、兼职质检员进行自检工作。
第九条工序搭接,不同工种交接时,应进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交接检促进队(组)之间提高工程质量的意识,并弄清各自的责任;由施工员及专职质检员组织作业双方队(组)长进行。
第十条检验批(按验收规范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分)的质量检查、验收应由项目质检员、作业队(组)长进行检查和实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十一条分项工程的检查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检员进行检查和实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第十二条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的基础上,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必须会同有关各方面负责人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经有关各方面验收签字盖章后才有效(如业主、监理、地质勘探人员、设计人员、质检人员等)。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3篇)

第1篇一、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概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是指为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检验、评定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
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的主要内容1. 进货检验制度建筑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资料核对、外观及数量核查、品质检查、抽样送检等。
现场材料员负责验收,项目部经理或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复验。
大宗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验收后,必须工程项目经理及质检员在收货单及入库单上进行签认。
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
2. 施工过程检验制度施工过程检验制度主要包括工序检验、分项工程检验和分部工程检验。
工序检验是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进行检验,确保工序质量;分项工程检验是对完成后的分项工程进行检验,确保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检验是对完成后的分部工程进行检验,确保分部工程质量。
3. 隐蔽工程检验制度隐蔽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不易检查的部位,如地下管线、电缆沟等。
隐蔽工程检验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并重新验收。
4.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要求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及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即自检、互检和专检。
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上序工程《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
监理机构进行抽检评定等级,上道工序及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及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5.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制度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制度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做好记录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
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局部工程暂停指令》。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1、工程质量检查1.1项目经理部要充分发挥协作队伍在施工过程中,自觉进行质量检查的意识。
在班组自检合格,报技术主管检查合格后,上报质检工程师专检,最后报监理检查验收。
1.2为保证工序质量一次合格,贯彻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下道工序检查不合格的,上道工序检查人员要对其检查放行承担责任。
1.3需要进行试验检测的项目,主管技术人员要按规定频率及时通知试验室取样检测。
1.4质检工程师应联合工程部建立项目质量关键工序台帐,预先制定管理方案或措施。
关键工序要有专门的作业指导书。
质检工程师、主管技术人员及有关部门要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保存记录。
1.5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每月一次质量大检查,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并带队,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专职质检工程师(质检员)、物资主管、工程部长、工程试验负责人、现场施工队长参加。
1.6检查的目的是促进施工质量的持续改进。
质检工程师要对检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统计,找出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或原因,为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1.7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并保存记录。
1.8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
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员。
1.9对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工序,质检人员应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2、工程质量验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按从检验批到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
检验批验收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是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础。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是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
2.1检验批的验收检验批合格质量的规定: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要特别注意的是主控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其实测值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不允许超差;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对一般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其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工序质量验收检查制度

工序质量验收检查制度一、工序检验:上道工序完成后,即需进行工序检验,确认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以此类推,按三检查制表格,由班组自评,工长、质检员进行复评。
二、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工长检验审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
三、除基础、主体分部工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组织评定,专职质检员进行核定,必要时由监理核定.四、基础、主体分部工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组织评定,分公司技术质量科组织核定,必要时由监理核定。
五、单位工程检验: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组成验评小组对工程进行观感质量评定,定期填写观感评定表,对资料进行检查,填写质量保证核查表,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工程质量综合评定并核定,提交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核定。
六、“三检制”管理制度1、自检①每个施工班组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应的检验批、分项质量验收记录中所列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地检查操作质量,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工序报验申请表》,提交工长组织质量验收.②工长除督促班组做好自检、填写自检记录、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外,还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并在班组自检合格并提交《工序报验申请表》的基础上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报项目专业质检员进行复验.③项目质检员对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中间检查,在收到工长提交的《工序报验申请表》后协同项目副经理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并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向监理单位报验。
④项目经理必须认真的组织专检人员、有关工长、班组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如有特殊原因时、可委托项目班子其他人员代理),专检人员在检验时,要查阅班组记录,无班组记录时,不予以进行质量核验评定。
⑤项目经理、工长未经专检人员进行核验的分项工程或核验后未达标时不得安排进入下道工序,否则要追究责任直至罚款。
2、互检①工种间的交接验: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插入前,项目经理必须竹子交接双方工长、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由交方填写“工种交接表”,经双方认真检查并签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未经交接检或经交接检但未达到要求的分项工程,接方可拒绝插入施工。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一、工程质量检查制度1.检查内容:(1)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材料的选用、施工工艺的控制、工人操作的质量控制等。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包括工人操作的安全控制、设备使用的安全控制、现场环境的安全控制等。
(3)工程设计的合理性检查包括施工图纸的准确性、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工程预算的合理性等。
2.检查方式:(1)例行检查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问题进一步扩大。
(2)专项检查在工程项目中的关键节点、重要部位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关键节点的质量得到保障。
(3)不定期抽查随机抽取工程项目的一部分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并给出整改意见。
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验收前准备工作(1)整理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等。
(2)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项目符合要求。
2.验收内容(1)质量验收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工程结构的强度、施工工艺的合理性、质量合格证等。
(2)安全验收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人操作的安全控制等。
(3)环境验收对工程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进行检查,包括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程项目周边的公共设施等。
3.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如果工程项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则验收结果为合格;如果工程项目存在质量、安全或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则验收结果为不合格。
三、制度实施1.责任分工明确各个相关部门的责任,包括施工方、质检机构、监理单位等,确保各方都能履行各自的职责。
2.培训教育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的培训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质量意识。
3.改进完善定期总结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可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提高,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工程项目。
同时,也可以促进工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行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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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各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完成后,要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和签字认可,使每一道工序都处于受控状态。
凡是铁道部验标或本工程规定需要设计人员参加的工序检查,应由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人员一并参加。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字,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一、总则
(一)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按照《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规定的划分方法进行划分。
(二)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作业队质量、技术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由作业队技术负责人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地基基础、特殊主体结构、系统功能测试等重要分部工程的验收勘测设计单位也应参加;单位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
二、验收工作程序和组织
(一)作业队在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驻地监理机构,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作业队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分项工程负责人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对有混凝土、砂浆、水泥浆强度等级(或弹性模量)的工程,可先进行对其他项目的检验,待试块试验报告出来后再进行判定;作业队在分部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项目监理机构,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作业队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单位工程完工后,作业队技术负责
人提出申请,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各部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转序前都要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验收单位。
(二)如果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指挥部应该建议建设单位邀请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协调处理。
三、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内容。
1.实物检查:按进场的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检验结果进行检查;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对混凝土、砂浆等强度评定进行检查;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对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进行检查。
(二)检验批合格标准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全部合格。
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特殊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四)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地基与基础、结构等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有关规定。
(五)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3.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符合标准要求。
(六)检验批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要求各作业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后再行报检验收。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检验批的试块、试件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以进行验收。
3.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结果为不合格。
(七)填写表格见《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