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存储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移动存储设备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移动存储设备管理系统使用手册一、简介移动存储设备管理系统是一种用于管理移动存储设备的工具,旨在提供用户方便、安全的数据存储和传输解决方案。
本使用手册将详细介绍系统的使用方法与功能特点,使用户能够快速上手并正确地使用该系统。
二、系统安装与设置1. 硬件要求- 电脑主机×1- 移动存储设备×1- 数据线×12. 系统安装要使用移动存储设备管理系统,首先需要将系统安装到电脑主机上。
具体步骤如下:- 将移动存储设备插入电脑主机的USB接口。
- 打开系统安装程序并按照提示完成安装过程。
- 安装完成后,系统将自动运行。
3. 系统设置在系统启动后,用户需要进行一些设置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以下是相关设置的说明:- 选择语言:根据个人喜好选择系统语言。
- 设定密码:设置一个强密码以保护你的数据安全。
- 自动备份:设置系统是否自动备份数据。
三、系统功能1. 文件管理移动存储设备管理系统提供了便捷的文件管理功能,帮助用户快速查找和管理存储设备中的文件。
以下是常用的文件管理功能: - 创建文件夹:用户可以通过系统界面创建新的文件夹,并将文件整理到相应的文件夹中。
- 复制、剪切、粘贴:用户可以通过这些操作将文件从一个位置复制或剪切到另一个位置,并粘贴到指定的文件夹中。
- 文件搜索:用户可以根据文件名进行搜索,快速找到目标文件。
- 文件排序:用户可以按名称、大小、修改日期等条件对文件进行排序,便于浏览和管理文件。
2. 数据备份与恢复为了避免数据丢失,移动存储设备管理系统提供了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用户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执行这些操作:- 数据备份:用户可以选择需要备份的文件或文件夹,并将其备份到指定的位置。
- 数据恢复:用户可以从备份文件中选择需要恢复的文件,并将其还原到原始位置。
3. 安全保护移动存储设备管理系统致力于保护用户的数据安全,提供以下安全保护功能:- 密码保护:用户可以设置密码来限制对移动存储设备中的文件的访问。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4篇)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员工的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处置,保护公司重要信息的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员工。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光盘、存储卡、手机储存等各类便携式存储设备。
第四条本制度所规定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包括员工个人所有的移动存储介质。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职务和需求,进行合理分配和控制各类移动存储介质,确保合理使用和安全保管。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遵守以及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移动存储介质的领用与归还第七条各部门领导应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审批并授权员工领用相应的移动存储介质。
第八条领用移动存储介质的员工必须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领用单、使用目的、使用时间、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并由上级领导审批。
第九条领用的移动存储介质要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登记,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未经授权擅自转借或私自使用他人的存储介质是禁止的。
第十条员工在完成使用后,应按时归还移动存储介质,并进行清理整理,确保里面不含有公司机密信息。
第三章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规定第十一条员工在使用存储介质时,应严格按照其使用目的使用,禁止将移动存储介质用于非工作目的。
第十二条使用存储介质时,员工应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和政策,维护公司信息的安全性。
禁止将存储介质用于泄漏公司秘密信息、滋扰他人以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
第十三条员工应定期备份存储介质中的重要数据,并对存储介质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存储介质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禁止员工将存储介质倒卖、损坏以及转借他人,一旦发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在使用存储介质时,如果出现异常或不正常情况,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第四章存储介质的处置第十六条任何一种存储介质在使用超过三年或达到正常使用寿命结束时,需要上交给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移动存储设备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移动存储设备的管理,保障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和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公司内部的移动设备使用和管理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移动存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SSD、SD卡等,本管理制度对于这些存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均应适用。
第四条公司移动存储设备的管理应当遵循合理、安全、规范的原则,确保信息安全和公司经营秩序。
第二章移动存储设备的使用规定第五条移动存储设备的使用应当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严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或者擅自外传公司机密信息。
第六条员工在使用公司移动存储设备时,应当注意保管好设备,减少设备被遗失或者被盗的可能性。
第七条移动存储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严禁用于非法活动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移动存储设备的管理办法第八条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可靠的移动存储设备,确保设备的品质和可靠性。
第九条公司应当对移动存储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制定专门的存储设备管理系统,对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和记录。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存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员工应当严格遵守设备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更改或者篡改设备信息。
第四章移动存储设备的安全保障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确保移动存储设备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移动存储设备进行加密和防护措施,确保设备的信息不会被非法获取或者泄露。
第十四条在移动存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员工应当加强对设备信息的保护,避免设备的敏感信息被泄露。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甚至开除处罚。
第十六条如果因为员工的违规行为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员工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违规员工应当接受公司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对移动存储设备管理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移动存储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移动存储器设备的管理,确保公司数据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移动存储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
第三条移动存储器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设备采购与领用第四条移动存储器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公司采购流程进行,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条公司内部各部门需申请移动存储器设备时,应向信息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用途、数量及预算。
第六条信息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申请进行审核,确认设备用途后,统一采购。
第七条采购到的移动存储器设备由信息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编号,并建立设备台账。
第八条部门领取移动存储器设备时,需填写《移动存储器设备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信息管理部门发放。
第三章设备使用与管理第九条移动存储器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使用前,应确保设备无病毒、无恶意软件。
(二)不得将公司内部敏感信息存储在个人移动存储器设备上。
(三)不得将移动存储器设备带出公司使用。
(四)不得使用非公司提供的移动存储器设备进行工作。
第十条移动存储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设备,防止丢失、损坏。
第十一条移动存储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定期清理设备中的文件,确保设备空间充足。
第十二条移动存储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信息管理部门报修。
第十三条信息管理部门对移动存储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设备回收与处置第十四条移动存储器设备使用期满或因工作需要更换时,应向信息管理部门办理回收手续。
第十五条信息管理部门对回收的移动存储器设备进行登记、编号,并建立回收台账。
第十六条回收的移动存储器设备,需进行数据清除处理,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七条数据清除处理完毕后,信息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分类处置,符合回收条件的设备可进行二次利用,不符合条件的设备按规定进行报废。
第五章奖惩与责任第十八条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公司数据安全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存储设备管理制度

存储设备管理制度一、引言在当今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存储设备的使用变得日益普遍。
为了保护企业重要信息的安全和防止数据泄露,制定一套存储设备管理制度显得至关重要。
该制度将规范存储设备的使用、保护、备份和报废等方面的操作,确保企业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存储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硬盘、U盘、移动硬盘、光盘、磁带等各类存储介质。
三、责任和权限1. 管理责任a) IT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存储设备管理制度;b) 各部门负责自己部门内存储设备的管理,并保证其合规使用。
2. 使用权限a) 存储设备的使用需要经过部门主管的批准;b) 存储设备的使用权仅限于特定员工,其他员工不得随意使用。
四、采购和使用1. 采购管理a) 所有存储设备的采购需要向IT部门提出申请;b) 可以根据需要向IT部门申请存储设备的增加或更换。
2. 使用规定a) 存储设备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b) 禁止将存储设备连接到未经授权的外部设备上;c) 禁止将公司重要信息复制到个人存储设备上。
五、信息安全与保护1. 数据备份a) 存储设备上的重要数据应定期备份,备份频率由IT部门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决定;b) 备份数据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以确保其可用性。
2. 数据加密a) 存储设备上存储的敏感数据应采用加密措施,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b) 存储设备的加密方法由IT部门确定,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3. 病毒防护a) 存储设备应定期接受病毒扫描,确保不会因存储设备传播病毒;b) 新购置的存储设备应进行病毒扫描后方可使用。
六、报废和处置1. 报废程序a) 存储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出现故障时,需及时向IT部门报废申请;b) IT部门将对报废设备进行清除数据并确认报废。
2. 数据清除a) 报废的存储设备上的数据应彻底清除,确保无法被恢复;b) 数据清除方法由IT部门确定,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移动存储设备管理规定

移动存储设备管理规定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保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1、移动存储介质包括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与非涉密移动存储
介质(主要指硬盘、移动硬盘、软盘、光盘、U 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
2、公司的移动存储设备要统一进行编号,建立台账。
由保密办统一管理。
对存有涉密信息的外部存储介质,应与涉密文件一样对待,按照涉密载体管理办法管理。
个人需要使用存储介质时,需履行登记手续,当日借用当日归还。
不准拷贝、处理和工作无关的内容。
3、新购移动存储等设备,要先进行保密标识和登记,同时进行安全检查和查杀病毒处理,再发放使用。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存放在有密码的文件柜中。
4、如使用移动设备转移存储保密数据,需在使用前格式化,并在使用后立即删除保密数据。
5、非本单位的移动存储设备一律不得和涉密计算机连接。
6、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存放在有密码的文件柜中,严禁给外人使用,不得带出办公场所。
7、对已损坏的光盘、软盘、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不得随意丢弃,应交负责人员统一处理。
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社区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业务口拟用于处理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建好台帐,进行申报、登记,经审批后,方能投入使用,并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做好密级标识。
凡未进行申报、登记、审批的移动存储介质均属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用于存储政府秘密信息。
第三条:涉密人员应根据其岗位密级以及办公需求配备相应密级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第四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政府负责保密工作的人员统一购置,做出统一的密级标识,统一编号,登记后配发各科室。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领取、登记、配发和管理。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国际互连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的计算机相连接,用于下载国际互联网、公共信息网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与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相连接。
如需从网上下载资料,应该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从上网计算机上下载资料后,通过中间机(中间机指的是既不用于上网又不是涉密的计算机)进行杀毒处理后,对资料进行存储并导入涉密计算机。
第六条: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存储绝密级信息。
机密级、秘密级信息应存储在对应密级的移动存储介质内,其中高密级的移动存储介质可存储低密级信息。
第七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高密级的存储介质不得在低密级系统使用;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八条:严禁将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电磁存储介质和电子设备带入核心和重要涉密场所。
第九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送外部作数据恢复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
第十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办法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办法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我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防范外带移动存储介质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防止因使用移动存储造成我行内部网络感染病毒、商业机密外泄等意外情况,确保各项业务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各部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实行集中管理、专人专管。
管理员应对本部门的U盘、移动硬盘类别、编号进行标识。
严禁在非涉密移动介质上存储涉密信息;不得在未经许可的计算机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已获得许可的计算机上只能使用指定的移动存储介质。
不得将手机或移动通讯卡与接入我行内部网络的计算机进行连接。
外来移动存储介质或与外部计算机发生连接的移动存储介质与行内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时,必须经过专用U盘中转完成。
未经我行保密管理部门许可,不得使用工具清除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痕迹。
我行信息科技管理部门、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的移动存储介质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计算机进行检查。
第三章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本规定所称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为我行统一配置、专门用于临时存储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移动存储介质主要包括: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
非我行统一配置的移动存储介质,一律不得用于存储涉密信息。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要坚持责任到人,严格管理与方便使用相结合,健全制度和加强自律相结合,积极预防和依法查处相结合。
各部门使用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运营管理部负责统一配置。
运营管理部统一负责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编号、密码设定、初始化处理及领取、退还登记等负责统一管理工作。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照所存储信息最高密级确定密级,并按照同等密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运营管理部对各部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使用须严格履行登记、借用、归还、检查、监督等相关手续,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密码及指纹的设定工作应按照以下规定完成:1.发放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前,必须进行初始化和编号登记,并设定登录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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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目的:
为防止公司重要资料文件通过移动存储设备丢失或泄露出去。
为防止病毒通过外部移动存储设备侵入公司。
二、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移动存储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一、设备管理:
1、移动存储设备的管理应遵循“统一购买、统一标识、责任到人”的原则。
2、一律禁止使用私人移动存储设备,移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数码相机、
存储卡等。
3、移动存储设备由公司指定的相关部门负责统一购买,所购置的设备必须为正规
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
4、信息技术部门建立统一的移动存储设备资料库,记录设备规格型号,设备用
途、管理部门、责任人等信息备查。
5、移动存储设备损坏不得擅自拆卸,严禁将损坏的移动存储设备出售或随意丢
弃,应立即交回信息技术部门统一处理。
6、装有公司重要数据资料的移动存储设备严禁外送维修,确需维修需经部门主管
领导批准,维修时信息技术部门或使用部门应派人监督。
7、不再使用或报废的移动存储设备,应交回信息技术部门,采取相关技术手段确
保其所存储信息不可恢复或进行物理销毁。
销毁装有重要资料的移动存储设备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相关人员签字等手续。
二、内部使用:
1、公司内部只能使用由公司统一购买的移动存储设备,严禁外来移动存储设备在
公司内使用
2、对装有重要数据资料的移动存储设备,使用人要定期交信息技术部门进行检
查,以便随时掌握每个移动存储设备的工作状态,监控设备使用过程。
如因未定期提交检查而导致数据丢失的,由使用人负责。
3、装有重要数据资料的移动存储设备尽量不要在与互联网相连接的计算机上使
用。
4、计算机移动存储接口(USB端口或其他接口)应按照要求做对应的限制,不允
许所有计算机都开放USB端口。
各部门应根据需求另行申请开通或者关闭
5、公司测试相关产品数据的电脑原则上不接入网络(如测试中心电脑,化成柜电
脑等),相关数据只能通过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用于测试产品数据拷贝的移动存储设备建议采用安全加密的移动存储设备,如果采用普通移动存储设备,要求每次使用前都必须进行病毒检查。
6、公司的移动存储设备严禁外借,严禁将装有重要资料的移动存储设备交与责任
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或者亲属使用。
7、禁止通过移动存储设备将重要数据资料拷贝在家用电脑或其他公司电脑上。
8、人员离职离岗前,要将其保管的移动存储设备全部退回,并办理相关移交手
续。
三、设备外带:
1、移动存储设备原则上不得带离公司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带离公司的,须经
部门领导批准,并确保设备里面并无公司重要的资料信息。
2、设备带回后应交由信息技术部确认并作病毒木马扫描等日常处理,方可实行联
机操作,接入单位内部使用。
3、从其他公司通过移动存储设备带回本公司的数据必须经过安全验证,确保并无
病毒木马等方可拷入公司内部使用。
本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信息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