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有何区别精修订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有啥区别?如何缴税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有啥区别?如何缴税承包承租经营作为企业经营的一个重要的模式,对于资产的有效使用,特别是一些特殊行业由于资金、税务等问题需要通过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来解决企业资产的有效利用,提高企业的收益,那么在签订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协议时,不同的业务约定,决定了不同的纳税主体和纳税义务,如果没有正确处理,会给企业带来非常大的税收风险,下面通过对一则案例的解析,来帮大家理清承租经营及承包经营中的税收要点。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两个概念: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
如何理解承包经营与承租经营?(一)什么是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是将企业发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人以发包人或以自已的名义从事经营,发包人的发包收益与承包经营成果直接相关的业务形式。
例如,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负责承包经营,双方合同规定,乙公司承包后仍以甲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甲公司的税后利润由双方各分享50%。
这种经营方式就属于承包经营。
(二)什么是承租经营?承租经营是将企业租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出租人的出租收益与租金直接相关而与承包经营成果不直接相关的业务形式。
承租经营是指对企业的承租,承租的对象是企业而不是单项财产,企业租赁的特点是在取得财产的同时,还取得了被出租企业的某些生产经营权。
承租经营有以出租方名义从事经营的承租经营和以承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的承租经营两种。
(三)如何区分承包经营与承租经营?承包经营与承租经营,两者之间有许多不同之处。
其中一个非常明显的区别是,承包经营下,出包方的收益一般与承包经营成果直接挂钩。
承租经营下,出租方的收益一般与租金收益直接挂钩而与承包经营成果不直接挂钩。
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某项合同约定,甲公司交由乙公司经营,双方按乙方经营的税后利润的50%分成。
该项合同中甲方的经济利益与乙方的经营成果直接相关,因此,该项合同为承包经营合同。
如果该项合同约定,甲公司交由乙公司经营,乙方定期向甲方缴纳定额的租金,乙方的承包经营结果与甲方收益不直接相关,则该项合同则属于承租经营合同。
承包与租赁的区别

使 基层 农机 维 修服 务 行业 成 为 当前 新 农村 发 展 的一 个新 增长 点 。保 障农机 维修服 务事 业 的巩 固发展 , 关
键在 于 维修 技术 和 维修 质 量 的不 断 提 高 。而提 高技 术、 保证 质量 的最有 效 办法就 是农机 管理 部 门要经 常
组织 维修 从业 人 员进 行 技术 培 训 、 级 、 考 职业 技 能 鉴 定等 , 高维 修从 业人 员 的技术 素 质和 技 能 , 且 要 提 并
有权 与经 营权 分 离的程 度 不 同。承 包的经 营者具 有 生产经 营、 事劳动 管理 、 工奖惩 等权利 , 人 职
但 这 些权利 是在 上级 行政 主 管部 门的一定控 制 下行使 的 , 自主权 是不 完全 的 ; 赁 经 营 中两 其 租 权分 离的程 度更彻 底 , 企业 不再是 行政 主管部 门的 附属 物 。 经营者 不仅 具有企 业机 构的设 置权 、 收益分 配权 、 生产 经 营决策权 、 对职 工 的录 用和解聘 权等 。 而且 还 可以根据 市场 需求调 整 企业的 经营 方向 。 并且按 照 国家有 关规 定 办理 变更登 记手 续 。 三是 经 营者所 承担 的风 险大 小不 同。 包 承 经营者 完不成 任务 时 , 是视情 节轻 重追 究其行 政 责任和 经 济责任 。 只 如适 当扣发 工 资和 奖金 等 ;
[]姚 振祥 等. 谈垦 区农机 维修 服务体 系 [ ] 现代 2 浅 J.
化 农业 ,0 1 7 . 2 0 ()
越 要强调政 府宏 观调控 的积 极 引导 。 建议 政府部 门应
制 定具体 的政策 性规 定 , 定农机 部 门该行 使 的监 督 确
国 朗 圆 四
承 包与租赁 的 U ̄ A N NO N G J I
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的异同

,
以切 实 落实 地 勘 单位 经 营 管 理 自 主权
经 营 者 的 条 件相 同
,
都 必 须 具 备 国 家规 定 的 厂 长
,
( 经理 ) 条件
,
出任 地 勘 单 位 的 队 长
,
成 为 地 勘 单 位 的 法 定 代表 人
4 5
对 地 勘 单 位 全 面 负责
,
。
经 营方 式 相 同
.
。
两 者 都 是 采 用 自主 经 营
,
不 但 不 能 发给 工 资 还 要 以 承租 方
、
奖金
而
且还 须 以 企 业 的 风险 保 证 金 和 预 支 的 生 活 费 抵 补 担保 财产 抵补
4
.
再不 足 时
。
,
保 证 人 提供 的
。
租赁 经 营 者 承担 的 责任 要 比 承 包 经 营者大
。
经 营 者 的 收入 不 同
承 包 经 营 者 的年 收 入
,
,
一 般可 高 于 本 单位职 工 年 平 均 收 入 的 一 至
( 含奖 金
)
三倍
;
而 租 赁 经 营 者 的 收 入原 则 上 不 超 过 本 单位 职 工 平 均 工 资
。
的五 倍
。
同时
,
还
可 在全 面 完成 合 同 指 标的 前 提下 倍 支付 给 承 租方
5
.
从 留存 的 风 险 保 证 金 中按 照 承 租 方 担 保 现 金 数额 的 一 至 五
( 经营 者 )
“
通 过 招 标 确定承 租 方 内容不 同
,
。
违反 合 同 的
承包经营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承包经营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在商业领域中,承包经营合同和租赁合同是常见的合同形式。
尽管它们在某些方面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它们在法律上以及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本文将介绍承包经营合同和租赁合同的主要区别。
一. 定义和性质承包经营合同是双方约定,一方(承包人)以特定的报酬,承包经营另一方(业主)的特定业务或项目。
这种合同通常适用于农业、建筑、工程等行业,承包人会负责管理和运营业务,同时向业主提供一定的报告和监督制度。
租赁合同是一种以一定的租金为代价,将租赁物(如房屋、设备或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合同。
承租人享有在租期内占有和使用租赁物的权利,而出租人则享有从承租人获得租金的权利。
租赁合同通常适用于商业、住宅和工业领域。
二. 权利和义务在承包经营合同中,承包人承诺能够独立管理和经营业务,并对业主的业务运营负有责任。
承包人通常具有决策权,可以对业务进行调整和改进,同时需要向业主提交报告和账目等信息。
业主可以制定一些规则和要求,监督承包人的表现,并有权解除合同或重新分配合同的权利。
而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义务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并保证租赁物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物,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租赁合同一般没有改变权的问题,租赁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出租人,而承租人仅具有使用权。
三. 合同期限和终止方式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通常会根据业务性质和约定进行商讨,可以是短期或长期的。
双方在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业务的运营时间、合同的延期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
当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承包人需要交还业主相关的财产或业务。
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比较明确,可以是几个月、一年或多年。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需要将租赁物归还给出租人,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续租或解除合同。
在某些情况下,租赁合同可以提前终止,例如当一方违反合同条款或合同无效时。
四. 资金结构和责任承担承包经营合同通常需要承包人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业务运营,包括购买设备、租赁场地以及支付员工工资等。
公司的承包、租赁和委托经营辨析

公司的承包、租赁和委托经营辨析王斌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全民制所有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的承包、租赁和委托经营有所规定。
但是,《公司法》颁布后,对于公司制的企业是否能采用承包、租赁和委托经营等方式,并没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实践中对此认识也不统一。
本文试图对此做进一步探讨。
一、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是否有效?[案情]2000年7月,王某、吴某、江某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五金建材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其中,王某、吴某各出资25万元,江某出资50万元。
因有其它生意要打理,王某、吴某与江某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由江某承包公司,每年向王某、吴某交纳承包金各10万元,其余公司利润由江某享有;承包期限为3年,期满时江某须保证公司股权价值不降低,若有亏损,则由江某弥补。
江某勤恳经营,3年期满后获得可分利润180万元。
按照承包合同约定,江某拟将应付承包金60万元交付王某、吴某,余下120万元归自己所有。
王某、吴某反悔,认为三方订立的承包合同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应属无效,应按三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三方多次协商未果,酿成诉讼。
对于上述案情有两种完全对立的意见,一是主张承包合同无效。
因为公司法对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是强制性规定,而本案承包合同却打破了这一法定架构,因而无效。
另一种主张承包合同有效,认为承包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无损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故而有效。
在评析这个案件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到以下几个事实:一)该案发生在2000-2003年,当时的《公司法》并没有允许有限责任制公司的股东可以以约定的方式决定利润分配。
也就是说,利润分配的方式应依据旧《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那么,不按“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约定是否就一定无效呢?笔者认为,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就本案例而言,尽管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配方式与旧《公司法》不一致,但并没有实质性违反旧《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最新租赁与承包合同区别

最新租赁与承包合同区别租赁与承包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两种法律形式,它们在法律性质、权利义务分配、风险承担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了解这些差异对于企业或个人在进行商业决策时至关重要。
1. 法律性质:- 租赁合同通常指的是出租人将某项资产(如设备、房产等)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核心在于资产使用权的临时转移。
- 承包合同则涉及一方(承包人)承诺完成某项工作或项目,并由另一方(发包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承包合同的核心在于工作的完成和成果的交付。
2. 权利与义务:-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主要义务是提供符合约定条件的资产,并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承租人的义务则是按时支付租金并妥善保管租赁资产。
- 承包合同中,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发包人则需支付报酬,并在必要时提供工作条件或协助。
3. 风险承担:- 租赁合同中,租赁资产的日常维护和损坏风险一般由承租人承担,除非损坏是由于出租人未履行义务造成的。
- 承包合同中,工作过程中的风险通常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因工作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但若发包人未履行协助义务导致的风险则可能由发包人承担。
4. 合同终止:- 租赁合同通常有固定期限,期满后可续租或终止。
在某些情况下,如承租人违约,出租人也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 承包合同可能因工作完成、违约或双方协议而终止。
若承包人未能按时完成工作或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可能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5. 适用法律与监管:- 租赁合同和承包合同都受到合同法的规范,但在某些特定领域,如房地产租赁、建筑工程承包等,可能还需遵守特定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了解这些基本的区别有助于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做出更明智的选择,并有效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由专业法律人士参与合同的起草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双方利益的平衡。
承包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承包合同篇一:租赁合同与承包合同有何区别租赁合同与承包合同有何区别(1)两类合同的性质1998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以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和1988年6月5日发布的《全国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验暂行条例》已指出。
发生纠纷……可以根据合同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整或仲裁。
……"这说明国务院已授权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这两类合同。
如何管理呢,应本着即积极探索又稳步介入的精神。
逐步摸索管理的新方法。
这里首先要认识这两类合同的性质。
1)它是一种企业承包和企业租赁责任制A、这两种责任制是体制改革中形成的主要责任制形式。
它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是稳定经济发展的产物。
B、两种责任制与当前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管理水平相适应,比过去我国长时间实行的产1品经济,吃大锅饭前进了一大步。
C、这两种制度还很不完善,还存在着不少缺陷,如:a(有外因条件:改革措施不配套、价格不合理、企业苦乐不均、国家对市场缺乏客观的管理等;b(也有内部原因:承包基数很难定得科学、合理,两种制度竞争机制远没形成;风险制度很难落实;容易出现短期行为;很容易出现行政干预等。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的存在,为我们对这两类合同管理增大了难度,其表现是:a、合同签订难以规范;b、监督管理也很难落实;c、出现纠纷难处理。
如有的多头发包,承包租赁形式混淆等。
2)应采取的态度;要依据国务院两个条例即《国务院全国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一个文件(国家工商局(88)132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管理的通知》精神,不断完善企业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注意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做好两个合同签订前的参予和签订后的监督,要面对实际情况,逐步参予管理,要注意多进行调查研究,勇于探索,勇于实践,对出现的纠纷要慎重处理。
如何区分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

如何区分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承包经营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承包经营合同,由承包者对企业进⾏经营管理,经营租赁是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通过订⽴合同⽽实现企业经营管理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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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仍有所区别:(⼀)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定的⽣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承包的经营者具有⽣产经营、⼈事劳动管理、职⼯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政主管部门的⼀定控制下⾏使的,其⾃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产经营决策权、对职⼯的录⽤和解聘权等,⽽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续。
(三)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不同。
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如适当扣发⼯资和奖⾦等;租赁经营者则实⾏财产担保。
承租⼈必须出具与租赁财产成⼀定⽐例的现⾦作为担保,或者是要由具有相同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等。
在权益、风险、动⼒等⽅⾯都要⽐承包经营⾼。
(四)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
实⾏承包经营的企业,由税后利润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属企业,⽽不属于承包经营者个⼈;租赁经营的承租者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全部或者部分地为承租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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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两者之间对象不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不同以及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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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有何
区别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有何区别
企业租赁经营,是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租方将企业租赁给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对企业实行自主经营,在租赁关系终止时,返还所租财产。
企业承包经营是发包方在不改变企业所有权的前提下,将企业发包给经营者承包,经营者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按合同分享经营成果的合同。
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相比,企业租赁合同的特点在于:(一)企业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承包上缴利润指标以及由此产生当事人之间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
企业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承租方对企业财产进行租赁经营,并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利润和租金的区别都是不言自明的。
(二)从适用范围上看,承包经营合同多适用于大中型国营企业,而租赁经营合同则多适用于小型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
(三)在承包经营合同中,承包方提供抵押财产不是合同的有效条件,而在租赁经营合同中,必须明确承租人所提供的抵押财产。
(四)发生亏损时,承包企业只要用企业的自有资金补偿即可,而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则必须以抵押财产进行补偿。
(五)在承包经营的情况下,承包期间新增资产的所有权性质与承包前的企业所有权性质是一致的;而在租赁经营的情况下,租赁期间承租方用其收入追加投资所添置的资产,则属于承租方。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是法律调整的特殊性。
但是,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也具有经济合同的一般特征,例如: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双方也必须坚持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合同信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等等。